麟峰小学2023年招生方案
2023-11-24,全文共 418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 号)和《荔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2.学校首先满足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3.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麟峰小学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英龙居委会招生区域:按2017年前的服务区域招生,下同);正荣御品世家、正荣润璟、皇庭水岸(莆田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如果该房产已被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3.符合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材料要求如下: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①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②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四、剩余派位条件及方法
(一)派位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在学校划片区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
2023年1月1日(含)后迁入学校划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在学校划片区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适龄儿童少年。
3.A:符合莆教[2021]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第四类人才子女;B: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2024年起,含六年一户学位被占用的);C: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是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的,且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6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下同]。二是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的(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会保险,一个店面只能有一个实际经营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注:2024年起,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务工或实际经商的,须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暂住地和务工地均属麟峰小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麟峰小学剩余学位派位申请报名,不在麟峰小学片区内或符合派位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务工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二)派位顺序
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第三是①人才子女,②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③随迁子女。
在组织派位、统筹安排时,双胞胎(多胞胎)就学对象按照“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成一个抽签号,同时占用两个(多个)学位的方式进行。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方式
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都需登录“莆田惠民宝”APP首页中选择“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录取查询等操作。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1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入口
1.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 APP。
(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方式
具体报名流程:
1.注册/登录:通过家长手机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进行登录(温馨提示:闽政通账号已认证过可使用闽政通账号登录)。
2.实名认证:教育报名需达到L4【人像识别认证】。首先进入“我的”——“实名认证”页面,在【身份实名认证】中点击“去认证”,在页面中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补充信息(选填),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L3后点击“继续认证”或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在【人像识别认证】中点击“去认证”,进入L4人像识别认证,在【人像识别认证】页面,点击“开始检测”,按要求进行检测即可。完成L4认证后,用户需点击退出,重新登录惠民宝,认证等级即可完成。
3.证照完善:教育报名所需电子证照材料提前核对。首先登录莆田惠民宝APP进入“我的”——“我的证照”页面,核对报名所需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有缺失情况,进入“补证登记”进行补证。
温馨提示:
(1)需完成前一个等级,才能进行下一个等级的认证。等级越高可使用的服务越多。
(2)关注“莆田惠民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可查看“认证教程”。
(3)莆田惠民宝网上实名认证服务咨询热线:0594-12345、0594-8900111。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94—2390203
莆田九龙谷森林冬令营招生信息
2024-01-02,全文共 593 字
+ 加入清单一、活动信息
1、活动招募:8-12岁青少年
2、活动时间:2024年1月25-31日
3、活动地点: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3、参与费用:2380/人(包含摄影费+物料费+活动组织策划费+餐饮住宿费+课程项目费+教练费+保险、服装费等)
4、报名咨询(微信同号) :袁老师(女) 186 5025 6812
5、森林公园对接:0594-2812222
二、行程安排
(图源: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三、携带物品(学生自带)
洗漱用品:牙刷、牙膏、牙杯、拖鞋、毛巾2条、沐浴露、洗发水;
携带衣物:长袖厚外套1件(里面毛衣或短薄羽绒服),长裤1条、秋裤2条、运动鞋1双、袜子和内衣裤自行安排数量;
个人用品:如特殊感冒药,防蚊药,携带药品要提前告知教练;
保温杯:有背带的保温杯1个,贴上名字;
手机:可携带通话手表,不能携带智能手机,如有携带营地暂收保管,营地回提供统一电话便及时通话需要;
关于零钱:每个孩子不得携带超过100元现金;
关于零食:营地内会妥善安排就餐,并拒绝一切零食带入;
娱乐用品:请勿携带一切玩具、小刀、打火机,以及平板电脑等一切非营地要求的娱乐用品带入。
四、活动退费
1、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取消,扣除总费用的5%。
2、行程开始前5日至7日取消,扣除总费用的20%。
3、行程开始前3日取消,扣除总费用的40%。
4、行程开始当日取消,扣除总费用的60%。
来源: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2023莆田市中小学招生简介(招生对象+时间+办法)
2023-12-05,全文共 1889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七年级入学对象是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莆田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按照就近划片入学、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顺序安排符合相应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三)报名方式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报名统一在莆田惠民宝上报名。由申请入学学生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一方或其监护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6月21日至6月30日)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注意:报名时只能向户籍、暂住地所在地(随迁子女)片区学校登记报名,不得跨片区报名,即每个就学对象只能选择一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报名材料
1.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符合剩余学位随机派位和相对就近统筹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①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身份证明;②父母一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③父母在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报名办法
1.网上统一报名
有意向选择民办小学或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访问“莆田市教育局”网站,点击网站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入口”栏目,再选择“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中的“初中”或“小学”报名。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民办学校。
2.报名时间:
2023年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 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晚上9:00(详见附件1)。错过报名时间,不再补报名。
3.报名学生类型
(1)学生在选报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时,可根据自己小学毕业学校类型选择“中心城区”或“非中心城区”,具体见各民办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简章。
(2)学生在选报民办小学及非中心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时,不分毕业学校类型。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实施公民办同步招生录取。
2.符合条件的教育照顾对象优先录取。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3.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4.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5.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该招生学校须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该校的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全部报名学生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6.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公办学校报名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申请退档的,由户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政策照顾招生入学
(一)政策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高层次人才子女;
5.台商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二)照顾对象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1至7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相关部门于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我局转发的名单,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安排入学。
注: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的,须在5月20日—6月20日,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D18人才窗口提交材料统一受理,咨询电话:0594-2691015.
莆田麟峰小学招生方案2023
2023-12-05,全文共 4058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2.学校首先满足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3.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麟峰小学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英龙居委会招生区域:按2017年前的服务区域招生,下同);正荣御品世家、正荣润璟、皇庭水岸(莆田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如果该房产已被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3.符合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材料要求如下: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①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②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四、剩余派位条件及方法
(一)派位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在学校划片区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
2023年1月1日(含)后迁入学校划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在学校划片区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适龄儿童少年。
3.A:符合莆教[2021]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第四类人才子女;B:在学校片区内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2024年起,含六年一户学位被占用的);C: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是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的,且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6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下同]。二是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学校划片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的(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会保险,一个店面只能有一个实际经营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注:2024年起,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务工或实际经商的,须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暂住地和务工地均属麟峰小学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麟峰小学剩余学位派位申请报名,不在麟峰小学片区内或符合派位两个条件但暂住地与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务工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二)派位顺序
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第三是①人才子女,②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③随迁子女。
在组织派位、统筹安排时,双胞胎(多胞胎)就学对象按照“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成一个抽签号,同时占用两个(多个)学位的方式进行。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方式
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都需登录“莆田惠民宝”APP首页中选择“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录取查询等操作。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1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入口
1.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 APP。
(二)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方式
具体报名流程:
1.注册/登录:通过家长手机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注册的手机号进行登录(温馨提示:闽政通账号已认证过可使用闽政通账号登录)。
2.实名认证:教育报名需达到L4【人像识别认证】。首先进入“我的”——“实名认证”页面,在【身份实名认证】中点击“去认证”,在页面中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补充信息(选填),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L3后点击“继续认证”或进入“实名认证”页面,在【人像识别认证】中点击“去认证”,进入L4人像识别认证,在【人像识别认证】页面,点击“开始检测”,按要求进行检测即可。完成L4认证后,用户需点击退出,重新登录惠民宝,认证等级即可完成。
3.证照完善:教育报名所需电子证照材料提前核对。首先登录莆田惠民宝APP进入“我的”——“我的证照”页面,核对报名所需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有缺失情况,进入“补证登记”进行补证。
温馨提示:
(1)需完成前一个等级,才能进行下一个等级的认证。等级越高可使用的服务越多。
(2)关注“莆田惠民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可查看“认证教程”。
(3)莆田惠民宝网上实名认证服务咨询热线:0594-12345、0594-8900111。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七、招生咨询电话:0594—2390203
2023莆田市荔城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附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
2023-11-22,全文共 7478 字
+ 加入清单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应于报名前一周将招生方案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一、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报名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即 2016 年 9 月 1 日(含)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含)出生)。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各校要提醒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含) 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儿童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2.具体条件: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 不动产权证,B 房产证,C 土地证,D 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 有效拆迁合同,F
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 2023
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
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3.报名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二、参加派位(或统筹)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本方案统称“五个居委会”)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儿童少年。麟峰小学、梅峰小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山中学片区内,户籍或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未满两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在五个居委会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A:符合莆教[2021]1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第四类人才子女;B:在五个居委会内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2024 年起,含六年一户学位被占用的);C: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是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的,且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含)持有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6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下同]。二是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的(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会保险,一个店面只能有一个实际经营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注:2024 年起,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务工或实际经商的,须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或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满 6 个月。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暂住地和务工地均属麟峰小学、梅峰小学、中山中学划片区域内的,才能参加以上三所学校剩余学位派位申请报名,不在以上三所学校片区内或符合派位两个条件但暂住地和务工地不在同一个学校划片范围的,只能参加统筹安排入学报名。
(2)派位顺序:首先是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第三是人才子女、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组织派位、统筹安排时,双胞胎(多胞胎)就学对象按照“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成一个抽签号,同时占用两个(多个)学位的方式进行。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就近统筹安排报名条件及办法
(1)对象及条件
①派位落选者中,户籍在五个居委会的;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在学校片区内有房产,但户籍在 2023年 1 月 1 日(含)后迁入的适龄儿童;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划片入学对象”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内,但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户籍在学校片区内,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 51%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持有该房产所属地的户籍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派位落选者中,户籍不在五个居委会的;
⑥有户籍,但其他条件未满足划片入学要求的(2024 年起,含六年一户学位被占用的);
⑦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暂住在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的随迁子女;
⑧有房产户籍无法迁入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五个居委会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入的;
⑨不符合派位条件但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持有荔城区暂住的有效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企业务工,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荔城区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 6 个月(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缴纳满 6 个月的社会保险,一个店面只能有一个实际经营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牌匾的名称,须符合工商部门的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下同)。
注:莆田市实验小学片区内,有户籍但不符合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参加区第三实验小学统筹安排(须为凤山居委会及文献东路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 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 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 年 5 月 1 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 年 5 月 1 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2)统筹安排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对象依次统筹安排;当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同一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的,由统筹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再次组织摇号,给予随机派位安排入学。
(3)统筹安排办法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报成功后,学校网上资料审核,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①小学部分
属英龙、梅峰、长寿、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属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的除外)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第三实验小学,参加区第三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三实验小学,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等。
属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参加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其次是新溪小学等。
属新溪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新溪小学,参加新溪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新溪小学,其次是周边相对就近的镇街基层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第一实验小学,参加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一实验小学,其次是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第三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参加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拱辰中心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中心小学,参加拱辰中心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畅林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参加拱辰中心小学分校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分校,其次是畅林小学,第三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拱辰南郊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南郊小学,参加拱辰南郊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南郊小学,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拱辰畅林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拱辰畅林小学,参加拱辰畅林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拱辰畅林小学,其次是隶属拱辰中心小学的附近小学。
属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参加梅峰小学玉湖校区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梅峰小学玉湖校区,其次是西洙中心小学,第三是长丰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第四实验小学,参加区第四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四实验小学,其次是西洙中心小学,第三是长丰小学等。
属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划片区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要选择区第二实验小学,参加区第二实验小学的统筹安排就学。统筹学校顺序为:首先是区第二实验小学,其次是后卓小学,第三是洞湖小学等。
3.参加派位及统筹时须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身份证明、父母一方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父母在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等材料。
适龄儿童在申请入学时,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含社保、营业执照所属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不得跨城区、片区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未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三、政策性入学
以下1至7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我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安排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7月5日-7月15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四、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少年
1.招生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2.招生安排如下: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1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划片入学。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将根据区域内的生源情况,另行确定实施时间。
实施细则
1.现有房产申请入学的家庭本细则施行日(2023年6月1日)前已取得房产的家庭,或在施行日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用该房产申请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在入学确认后,该房产即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
2.施行日后取得房产申请入学的家庭
(1)如果该房产未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用该房产申请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在入学确认后,该房产即被登记为已占用学位。
(2)如果该房产已被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应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3.“六年一户学位”解读
(1)“六年一户学位”指公办小学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公办初中片区内一套房产三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以“户”为单位,同一户家庭的所有子女在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可在片区内按划片入学。
(2)“一户”:指父母及其适龄子女组成的家庭。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的,如该祖辈房产为“六年一户学位”政策施行后取得的,则该房产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适龄孙辈(即一户)申请学位。
(3)“房产”:指用于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入学的一处房产。
(4)“学位”:指用于申请入学的房产对应的划片学校的学位。
4.“六年”计算方式
根据莆田目前实际情况,小学学段和初中学段分开独立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如是申请小学入学的学位予以锁定六年;申请初中入学的学位予以锁定三年。
(1)小学“六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在房产所在片内学校划片入学登记之日起算六年,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六年”时限中断,以最新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登记之日重新起算六年。
(2)初中“三年”的起算点:为该户家庭适龄少年儿童在房产所在片内学校划片入学登记之日起算三年,在此期间如该户家庭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此房产划片入学,则“三年”时限中断,以最新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登记之日重新起算三年。
登记办法
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所有入学学生的房产核实登记,同时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
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实施细则由莆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如已发布的“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内容与本实施细则不同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莆田市北岸初中招生划片情况
2023-11-27,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镇中心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数 | 招生范围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12 | 600 | 1.莆田市,山亭镇适龄少年儿童; 2.北岸区直机关、垂管部门、驻地部队(山亭边防所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3.莆田市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子女; 4.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罗屿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子女。 5.符合条件的碧桂园浪琴湾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帝业广场小区购房户适龄少年儿童; 6.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
莆田第十三中学 | 8 | 400 | 1.忠门镇适龄少年儿童; 2.北岸区直机关、垂管部门、忠门派出所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3.北江新城住户适龄少年儿童; 4.莆田第十三中学教职工子女; 5.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罗屿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子女。 6.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
东埔中学 | 8 | 400 | 1.东埔镇适龄少年儿童; 2.北岸区直机关、垂管部门、东埔派出所、梯吴边防派出所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子女; 3.东埔中学教职工子女; 4.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罗屿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子女; 5.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
莆田市涵江区小学如何招生划片?(附招生电话)
2023-11-27,全文共 2674 字
+ 加入清单学校 | 施教区 | 招生服务电话 | |
涵江实验小学 | 涵东办顶铺、后度、宫下、铺尾、苍然、霞徐、涵中社区, 涵西办孝义社区,涵东办塘北社区原住民,骏乘星都汇、大地嘉苑楼盘 | 15160297997 | |
涵江第二实验小学 | 涵东办新区、卓坡社区,凯旋国际楼盘 | 13799616946 | |
涵西中心 小学 | 涵西办延宁、楼下、保尾、前街、青年、涵西社区, 商城管委会商城社区,涵东办涵中社区延宁片区 | 13607525266 | |
涵江区第三 实验小学 | 涵西办苍林社区、群英社区,涵东办塘北社区,东至工业街-西至高林街-南至涵华西路-北至公园西路之间的片区,骏乘华府、宝厦新世界、景隆凯旋城、武夷木兰都楼盘 | 13850262183 | |
涵江区第四 实验小学 | 国欢镇都邠村、梧塘镇溪游村,东至高林街-西至涵港大道-南至福厦路-北至国欢西路之间的片区,保利城四期、九期楼盘 | 13959579550 | |
塘头学校 | 国欢镇洞庭村、三股、黄厝、新坡村、潭尾、巷利村 | 13860983236 | |
三 | 中心小学 | 三江口镇塔山村、东清村、南兴村 | 13950768618 |
后郭小学 | 三江口镇后郭村 | 13959568910 | |
鳌山小学 | 三江口镇鳌山村 | 13950760892 | |
鲸山小学 | 三江口镇鲸山村 | 13950768911 | |
芳山小学 | 三江口镇芳山村 | 13950760910 | |
杨芳小学 | 三江口镇杨芳村 | 13959535260 | |
洋忠小学 | 三江口镇洋忠村 | 13959599527 | |
高美小学 | 三江口镇高美村 | 13850268325 | |
三江小学 | 三江口镇新浦村、美尾村 | 13950760859 | |
哆中小学 | 三江口镇哆中村 | 13706069625 | |
哆头小学 | 三江口镇东盛村、新兴村、前明村、双霞村 | 13615933302 | |
白 | 中心小学 | 白塘镇上梧村、江尾村、集奎村西湖片区、集奎村后亭片区 | 13860935670 |
显应小学 | 白塘镇显应村、双福村、柯塘村、东墩村 | 18760520730 | |
周墩小学 | 白塘镇周墩村 | 13950768653 | |
集奎小学 | 白塘镇集奎村、后宫村、南埕村 | 13860928273 | |
洋尾小学 | 白塘镇洋尾村、南程村 | 13850267380 | |
镇前小学 | 白塘镇镇前村、镇江村 | 13808598841 | |
陈桥小学 | 白塘镇陈桥村 | 13706060662 | |
埭里小学 | 白塘镇埭里村 | 13859825937 | |
安仁小学 | 白塘镇安仁村、双福村 | 13950760986 | |
国 | 中心小学 | 国欢镇黄霞村、南林村 | 13950760382 |
码头小学 | 国欢镇码头村、国欢镇都邠村 | 13850226480 | |
塘西小学 | 国欢镇塘西村 | 13959579028 | |
后洋小学 | 国欢镇后洋村 | 13959593262 | |
沁园小学 | 国欢镇沁东村、沁西村 | 13860922486 | |
林柄小学 | 国欢镇林柄村 | 13950730054 | |
石 | 中心小学 | 江口镇石东村、石西村(除九中9组、鸳鸯厝4、5组、桥头外10、11、12组、后埕16组、顶西坡15组、后埕安置房、德信御龙湾、西刘村外)、厚峰村、江口镇丰山村、丰美村 | 13850251781 |
实小高新区分校 | 赤港管委会 | 13850221890 | |
陶青小学 | 江口镇石西村(九中9组、鸳鸯厝4、5组、桥头外10、11、12组)、西刘村、德信御龙湾 | 13646985858 | |
东楼小学 | 江口镇东楼村 | 15880324655 | |
刘庄小学 | 江口镇刘庄村 | 13859823840 | |
梁厝小学 | 江口镇坂梁村、农山村 | 13559811611 | |
后埕小学 | 江口镇石西村(后埕16组)、顶西坡15组、后埕安置房、德信御龙湾 | 15306068909 | |
江 | 中心小学 | 江口镇江口街:1、13、14、15、16、17、18、20、21、22小组 | 13959586796 |
育才小学 | 江口镇江口街:2、3、4、5、6、7、8、9、10、11、12、19小组 | 13959546300 | |
海星小学 | 江口镇海星村、李厝村、前面村、新墩村 | 13950735521 | |
五星小学 | 江口镇五星村 | 15860006533 | |
园下小学 | 江口镇园下村、园顶村 | 13959500871 | |
石狮小学 | 江口镇石狮村、院里村 | 13959596230 | |
上后小学 | 江口镇上后村(1、2、3、4、5、6、7、8小组) | 13860990009 | |
韶源小学 | 江口镇东大村、官庄村 | 13859860996 | |
梧 | 中心小学 | 梧塘镇西庄村、东福村、霞楼村、新丰村、梧梓村 | 13860935522 |
枫林小学 | 梧塘镇枫林村 | 13799650358 | |
沁后小学 | 梧塘镇沁后村 | 15260521900 | |
漏头小学 | 梧塘镇漏头村、溪游村 | 13959520803 | |
东坡小学 | 梧塘镇前东村、后东村 | 13959590789 | |
松西小学 | 梧塘镇松西村 | 13959525610 | |
松东小学 | 梧塘镇松东村 | 13599881602 | |
九峰小学 | 梧塘镇九峰村、东南南坡自然村 | 18959575857 | |
西林小学 | 梧塘镇西林村、东南东珠自然村 | 13860973816 | |
萩芦 | 中心小学 | 萩芦镇崇圣村、崇联村、崇福村、枫山村、萩芦村 | 13959513229 |
中心小学 灵慈分校 | 萩芦镇东张村、双亭村、洪南村 | 13959531230 | |
林美小学 | 萩芦镇林美村、晏井村、潭井村、深固村(迁建期间学生分流中心小学或分校就读) | 13859800726 | |
南坛小学 | 萩芦镇官林村、友谊村、南下村、利东村、梅洋村、洪里村、 樟洋村、水办村 | 13859870595 | |
白沙中心小学 | 中心小学 | 白沙镇白沙居委会、田厝村、西亭村、宝阳村、长兴村、沃东村、 沃柄村、东泉村、坪盘村、龙东村、龙西村 | 13859867990 |
广山小学 | 白沙镇广山村 | 15080160808 | |
新县中心小学 | 中心小学 | 新县镇新县村、泗洋村、外坑村、上茅村、洋林村、仙安村、 白云村、张洋村 | 13859832073 |
文笔小学 | 新县镇文笔村、大贤村、大所村、白伏村 | 13950760850 | |
广宫小学 | 新县镇广宫村、巩溪村、墘顶村 | 13950778398 | |
庄边中心小学 | 中心小学 | 庄边镇庄边村、梨坑村、溪西村、萍湖村、泮洋村、吉云村、 岫山村、凤际村 | 13850225530 |
黄龙小学 | 庄边镇黄龙村、上院村、岐山村、大汾村、走圩村、黄洋村 | 13859868193 | |
徐洋小学 | 庄边镇徐洋村、西音村、赤溪村、山溪村、松岭村、尚书桥村 | 13850281546 | |
大洋学校 | 中心小学 | 大洋乡霞洋村、大洋村、坂洋村、坝头村、瑶山村、可山村、 宗兴村、杏山村 | 13607536455 |
瑞云小学 | 大洋乡瑞云村、昆山村、院埔村、车口村、兔洋村、孝池村、 满长村、莲峰村 | 13607536455 | |
琼峰小学 | 大洋乡琼峰村、南岭村 | 13607536455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范围:小学除中心城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涵西中心小学外,由其居住地附近的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教学点)就读。
莆田市涵江区幼儿园2023招生范围
2023-11-27,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1.涵江区实验幼儿园霞徐分园:涵东街道顶铺、宫下、涵中、霞徐、苍然、后度社区;涵西街道延宁、青年、孝义、楼下、前街、保尾社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后坡园暂停招生)。
2.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涵西街道群英社区、涵西街道苍林社区(塘北路以西片区)。
3.涵江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涵东街道新区社区、卓坡社区。
4.涵江第二实验幼儿园融创玖溪分园:融创玖溪楼盘,剩余学位招收周边适龄幼儿。
5.涵江第二实验幼儿园堂悦分园:保利堂悦楼盘、涵东办塘北社区、涵西街道苍林社区(塘北路以东片区)。
6.涵江区涵西幼儿园:涵西街道涵西、保尾、楼下、前街、商城社区。
7.涵江区涵西幼儿园保利观澜分园:保利城观澜府楼盘,剩余学位招收周边适龄幼儿。
8.涵江区涵西幼儿园天宸分园:保利城天宸楼盘,剩余学位招收周边适龄幼儿。
9.涵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涵东街道卓坡社区及振兴小区、中茵国际、涵城领域楼盘。
10.涵江区涵东中心幼儿园:涵东街道铺尾社区及周边适龄幼儿。
11.涵江区各乡镇幼儿园:所辖片区适龄幼儿。所属幼儿园招生区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划定。
2023年莆田市涵江区初中划片范围+招生电话
2023-11-27,全文共 1015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莆田市涵江区初中划片范围一览
学校 | 施教区(户籍地) | |
莆田青璜中学 | 涵东办顶铺社区、后度社区、铺尾社区、塘北社区、霞徐社区、涵中社区、宫下社区、苍然社区 | 3898985、19306068985 |
莆田十七中学 | 涵西办保尾社区、前街社区、苍林社区、延宁社区、楼下社区、孝义社区、青年社区、群英社区;白塘镇集奎村 | 6720391、18150293655 |
莆田十四中学 | 商城管委会商城社区;涵西办涵西社区;国欢镇码头村、都邠村;白塘镇埭里村、安仁村;梧塘镇前东坡村 | 3294043、13799602613 |
塘头学校 | 国欢镇洞庭村、黄厝村、新坡村、三股村、巷利村、潭尾村、 后洋村、林柄村 | 3297204、13859858080 |
国欢中学 | 国欢镇黄霞村、塘西村、南林村、沁东村、沁西村;涵东办新区社区、卓坡社区 | 6791012、15105949201 |
涵江侨中 | 三江口镇后郭村、鳌山村、芳山村、鲸山村、东清村、塔山村、南兴村 | 3316002、13599001230 |
白塘中学 | 白塘镇镇前村、镇江村、南埕村、洋尾村、上梧村、后宫村、 陈桥村、周墩村、双福村、柯塘村、江尾村、显应村、东墩村 | 3507847、13859854986 |
三江口中学 | 三江口镇杨芳村、哆中村、新兴村、东盛村、前明村、双霞村、新浦村、美尾村、高美村、洋忠村 | 3311329、13860940756 |
莆田第七中学 | 梧塘镇 | 6791739、13959551195 |
萩芦中学 | 萩芦镇 | 3965965、13515921228 |
白沙中学 | 白沙镇 | 3495530、13950793091 |
新县中学 | 新县镇 | 3096122、13959552295 |
庄边中学 | 庄边镇 | 3010493、13959521623 |
大洋学校 | 大洋乡 | 13959589150 |
莆田华侨中学 | 江口镇、赤港管委会 | 6791800、13808567088 |
莆田锦江中学 | 3692275、13859858852 | |
涵江石庭华侨学校 | 7971273、13666925496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三江口镇中学、涵江华侨中学、白塘镇中学、塘头学校、莆田七中、莆田锦江中学、涵江石庭侨校、莆田萩芦中学、莆田白沙中学、莆田庄边中学、莆田新县初级中学、莆田大洋学校就读。具体就读范围请见下表:
居住地 | 就读中学 |
城区 | 三江口镇中学、涵江华侨中学、白塘镇中学、 塘头学校 |
梧塘镇 | 莆田七中 |
江口镇 | 莆田锦江中学、涵江石庭侨校 |
萩芦镇 | 莆田萩芦中学 |
白沙镇 | 莆田白沙中学 |
庄边镇 | 莆田庄边中学 |
新县镇 | 莆田新县初级中学 |
大洋乡 | 莆田大洋学校 |
赤港管委会 | 涵江华侨中学 |
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农村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2023-11-17,全文共 526 字
+ 加入清单1.黄石镇各中学普及区
莆田八中
沙坂、和平(五龙)、井后、水南、黄石居委会、登瀛、常溪
田家炳中学
江东、海滨、华东、华西、华堤、华中、遮浪、下江头、桥兜、林墩
沙堤中学
凤山、沙堤、天马、惠上、惠下、定庄、瑶台、横塘、七境、徐厝、金山、东甲
东洋中学
东山、东洋、屏山、斗南(屏南)、东埭
清江中学
清中、清后、清前、西洪、下埭、西利村
2.北高镇各中学普及区
莆田十六中
北高、呈山、坑园、院后、福岭、渡岭
岱峰中学
汀峰、后积、东乡、汀江、江边、岱峰、高峰、高洋、栏山(6—10)、前徐
埕头中学
山前、吴城、过沟、前亭、冲沁、竹庄、美兰、埕前、东皋、埕头、栏山(1—5)
3.新度镇各中学普及区
莆田二十四中
青垞、宝胜、渠桥、南梧塘、郑坂、沟口、下横山,锦墩、下坂两村除莆田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片区外的区域。
渠桥二中
桂林、大坂、龙头、沟尾、凌厝、东宋、东埔余、善乡、东郊
新度中学
厝柄、樟桥、阳城、港利、港西、白埕、新度、扬美、东坝,蒲坂村除莆田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片区外的区域。
4.西天尾镇中学普及区
莆田十五中
后卓、溪白两村除莆田二中招生片区外的区域,东星、龙山、吴江、汀渚、碗洋、后黄、三山、渭阳、林峰、后埔、林山、洞湖、北大、下垞、象峰。
仙游现代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2023-10-24,全文共 141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对象:
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统一报名。有意向选择仙游现代中学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须通过网络报名方可被我校录取。报名方式:通过打开浏览器,访问网站“莆田市教育局”,选择首页正中位置的“2023年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仙游现代中学)”。报名结束后请家长保存好学生的报名号,便于查询。
2.选择报名类型。每位报名学生应根据本人意向进行报名,类型选择错误,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3.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民办学校。
4.报名时间:7月4日-7月6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9: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随机摇号电脑派位
1.随机摇号指标:500人。
2.随机摇号方式:
(1)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及相关政策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随机摇号组织要求: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工作由我校组织,现场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或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参与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全程需录相备案。
(3)随机摇号方法:
一是7月7日,由电脑随机的方式为每位报名的学生生成一个抽签号,并在我校网站(www.xyxdzx.com)上进行公布。
二是7月8日,组织上述有关人员代表,实行手工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号进行派位,从起始号起的顺延序号均为派位成功对象,额满为止。电脑派位结果立即公布,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签字封存并送仙游县教育局备案。
(二)教育优待对象录取
(二)教育优待对象录取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 、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
8.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
9.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于6月29日前携带佐证材料到学校登记,同时要参加网上报名方可录取。
四、录取调档
1.我校将在网站www.xyxdzx.com及仙游现代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我校缴纳学费确认就读,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2.学生缴费确认后,由我校负责办理学生学籍调档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仙游现代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仙发改【2020】1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收取;每生每学年8000元,分学期收取学费。
六、奖学助学
实行年度奖学金制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助学政策。
七、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0594— 8582226 8250881 8295399
2023年莆田麟峰小学附属磐龙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3-11-24,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要求,以及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荔教明电[2023]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2023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莆田建发磐龙府、莆田建发·保利玖华府业主的适龄儿童及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
2.新生入学年龄为2019年9月1日(含)后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材料审核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莆田建发磐龙府、莆田建发·保利玖华府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出生证;
(2)户口簿(申请入学儿童与业主需在同一户口簿,复印户主、父、母、申请入学儿童页);
(3)房产证;
(4)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需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备案表、购房发票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整理,方便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
2.招生时间
2023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荔城区麟峰小学附属磐龙幼儿园一楼报名处
4.招生热线:
0594—8906518
五、温馨提示
1.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园将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若出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请各位家长按照报名时间安排及时来园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要求字迹清晰;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并备注幼儿姓名及父母双方联系方式。
4.此招生通告仅限本学年使用。
2023年秋季莆田市中小学生招生入学政策
2023-10-17,全文共 6201 字
+ 加入清单一、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原则县区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4.剩余学位实行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学校在招收完符合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后,如有剩余学位,对其他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实行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申请就学办法,以有效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
《莆田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各县区各学校按照时间安排表统一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二)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按照就近划片入学、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顺序安排符合相应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1.就近划片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的适龄少年儿童。
2.随机派位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随机派位。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参加随机派位。
一是父母一方在我市暂住,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我市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房产证明、居住证或满6个月的租房合同(为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之一,下同]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下同);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下同)。
注:2024年秋季入学起,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务工或实际经商的,须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实际经商经营者以对应经营字号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
3.相对就近统筹入学施教区的入学对象
(1)随机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但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注: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只能在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随机派位或相对统筹安排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片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可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提供同校入学就读学位;在符合转学政策和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依家长意愿,可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子女同校就读学位(如子女已就读学校学位无空缺,无法安排同校就读,也可依家长申请,安排转学入读同一学校),以方便家长接送子女,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5.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
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
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6.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
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7.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附件3。
8.市直各公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莆田市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实施(详见附件2)。
9.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6
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网站上公布。各县区中心城区学校结合实际在莆田惠民宝管理平台招生栏目中完成报名和招生。
(三)报名方式
2023年秋季市直、实行网上招生的各县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所有拟在各县区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惠民宝”APP首页中选择
“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录取查询等操作(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4)。
(四)网上报名材料
1.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房产证明(以下材料之一):
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符合剩余学位随机派位和相对就近统筹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与户籍同一地址)或有效居住证明等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①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户籍身份证明;
②父母一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
③父母在暂住地的企业务工,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四、民办学校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认真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实行随机派位录取,营造公平的入学环境。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公办学校报名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申请入学,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统筹安排就读。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申请退档的,由户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五、照顾招生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由相关部门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相关学校或市直学校就读,市教育局将在8月中旬将照顾录取统筹安排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反馈。
六、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1.招生安排如下: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材料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各县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易地扶贫搬迁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优化调整中小学结构和布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片区,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切实保障新增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为更好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各县区要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制度,要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等招生改革试点。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各县区中心城区要根据本县区情况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小程序随意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要组织小学、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县区各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五)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教育。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招生结束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随机编班,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同时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立即在全国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为所有新生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要杜绝出现学生学籍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入学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学生原学籍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滞留符合到其他县区(管委会)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的学籍档案。9月3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必须负责完成新生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逾期未能完成招生调档建档的,责任由招生学校负责人承担。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本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招生实施细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入学,执行招生照顾政策。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八、本《通知》由莆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莆田市保送生招生条件
2023-12-19,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高校保送生保送资格、录取专业等进行了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规定,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可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
二、有关高校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原则上录取至与学生特长相关的基础学科专业。
三、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及国家急需紧缺语种专业倾斜。2024年起,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少量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就读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英语类拔尖人才;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限定就读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鼓励相关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2023-11-15,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1日-11月29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请考生于11月15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报到和考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由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步行进入学校,考生随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除南门外其他校门不对外开放。
三、考点共设1个报到区域和2个考试区域。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场;不得拍照、拍视频并在自媒体发布。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入校后要遵守校内交通秩序,不得在马路上跑步热身。
六、考生应提前做好赴考路线规划,留足赴考时间。请根据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耽误或错过当日当场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考试地图
2023年麟峰小学附属木兰幼儿园小班招生方案
2023-11-24,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新溪原拆迁户、正荣润城小区(含正荣财富中心写字楼)常住户口及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
2.新生入学年龄为2019年9月1日(含)后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3.适龄儿童入学时需将户籍迁入镇海派出所管辖的片区内,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含)前。
三、审核材料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新溪村、正荣润城小区(含正荣财富中心写字楼)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新溪村原拆迁户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报名需提供:
(1)出生证
(2)户口簿原件(复印户主、父、母、申请入学儿童页)
(3)拆迁合同
(4)土地证
(5)门牌号证
2.正荣润城小区(含正荣财富中心写字楼)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报名需提供:
(1)出生证
(2)申请入学儿童与业主需在同一户口簿(复印户主、父、母、申请入学儿童页)
(3)房产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招生班级
小班5个班级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7月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温馨提示:请按时来园办理入园申请手续,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3.报名地点
荔城区麟峰小学附属木兰幼儿园一楼报名处
4.招生热线
0594—79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