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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招生录取原则

南阳理工学院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具体录取办法见正文。

2024-05-17,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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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三)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五)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无法录取到所报专业且同意专业调剂者,在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全部录取之后,将调剂录取到仍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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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2024-05-17,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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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生源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要求。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生源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在生源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五)在艺术类专业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

(六)在艺术类专业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录取。

(七)对艺术投档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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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招生学费标准

2024-05-17,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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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招生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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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5-17,全文共 4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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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录取同分考生、顺延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超过计划的进档考生和生源质量调控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预留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三)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五)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无法录取到所报专业且同意专业调剂者,在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全部录取之后,将调剂录取到仍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八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认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生源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要求。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生源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在生源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五)在艺术类专业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

(六)在艺术类专业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录取。

(七)对艺术投档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其他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三)学校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及中外合作类较高学费专业,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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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2024-04-19,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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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专升本招生计划

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8:00,进行普通高校专升本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可填报1-9个高校平行志愿,经审核认定的原建档立卡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便于评卷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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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4-04-19,全文共 3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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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2024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河南省专升本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位次相同,则全部录取。

(五)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公示后,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专升本进档考生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原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专业录取体检要求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0名学生。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比赛中的获奖等级予以发放,最高8000元。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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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二中2024年招生计划和范围

2024-05-27,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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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二中2024招生计划范围

2024年秋期,我校第一批次招生计划1800人(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共70人);第三批次“中日国际班”招生计划120人。招生对象为卧龙、宛城、高新区、示范区、官庄工区、油田、市职教园区(原鸭河工区)的初三应届毕业生。被我校录取的学生2024年秋期在二中七全校区学习。

具体报考方法、政策优惠等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及时了解。

一是扫码关注“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二中持续发布的招生报考等信息。

二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获得一对一精准指导。温馨提醒,因咨询家长多,可能存在手机占线或老师上课等情况,请多加联系,招生老师一定耐心指导。

三是直接到学校咨询。招生咨询处设在二中中州路校区大门东侧,城区6路、23路、26路车均可直达二中。

四是直接扫码进入招生咨询群,及时了解招生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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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中心城区普通批次志愿录取办法

2024-05-24,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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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中心城区普通批次志愿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志愿: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达不到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仍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具有招收分配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2日前录取结束。

第二批次志愿: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7月25日前录取结束。

第三批次志愿:先录取国际班志愿,后录取民办学校志愿。若同时填报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志愿,被国际班录取后,不再考虑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录取填报民办学校志愿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7月30日前录取结束。若有民办学校计划未录满,根据考生志愿,8月3日-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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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资助政策2024

2024-05-17,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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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资助政策2024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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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中考录取时间一览

2024-05-15,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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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中考录取时间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组织录取,7月13日前录取结束。

2.市、县提前批:7月16日前录取结束。

3.县志愿批次或中心城区志愿批次:

各县教体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发放电子档案,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批准。

中心城区普通批次志愿录取办法如下。

第一批次志愿: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达不到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仍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具有招收分配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2日前录取结束。

第二批次志愿: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7月25日前录取结束。

第三批次志愿:先录取国际班志愿,后录取民办学校志愿。若同时填报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志愿,被国际班录取后,不再考虑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录取填报民办学校志愿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7月30日前录取结束。若有民办学校计划未录满,根据考生志愿,8月3日-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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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4-05-15,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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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承认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有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有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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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4招生专业

2024-05-15,全文共 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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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4招生专业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官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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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5-15,全文共 3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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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79 在豫招生代码:638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

雪枫校区: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路交叉口

卧龙校区:南阳市卧龙路338号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理念: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防办纪检监察组和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377-63393995.邮箱: nzyjcs@126.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官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承认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有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依次排序,若仍有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除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以西班牙语安排外语教学外,学校其它所有专业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文件规定,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生·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四人间55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打造“全员覆盖、全程受助、全面受益”的学生资助工作网络,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成才。具体包括:

1.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成绩及综合表现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3.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岗,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00元。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6.困难补助:对于享受完各项国家资助后,家庭经济条件仍无法支撑其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发放特困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对于因突发事件而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标准按照《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校字〔2024〕19号)执行。

资助流程:学校公布分配计划→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测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公示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校评审→学校公示→上报批复→资金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及时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书面办理请假手续并附证明材料。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者,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章程和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路交叉口

学校官网:http://www.nyc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c.schoolpi.net/#/

学校微信公众号:nynzywx

招办微信公众号:nynyzyxyzsbgs

咨询电话:0377-63393888 63393999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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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时间

2024-04-26,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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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8日-19日。各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各招生学校招生方案。

成绩公示:体育、音乐、舞蹈考试成绩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美术考试成绩次日向考生公布。各招生学校于5月20日前将特长生考试合格名单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光盘形式)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特长生专业合格线按照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后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划入合格名单。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南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各县区、招生学校也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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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美术特长生招生学校+人数

2024-04-26,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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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美术特长生招生学校

1.南阳市第二中学美术20人。

2.南阳市第八中学美术15人。

3.南阳市艺术中学美术10人。

4.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美术6人。

5.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美术10人。

6.内乡县实验高级中学美术30人。

7.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美术30人。

报名条件: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美术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或美术、书法艺术考级六级及以上(提供考级证书)。未参加以上比赛及考级,但具有较高美术、书法特长的学生由学校提供推荐,并在报名时提交一幅独立完成的作品,可取得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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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音乐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4-04-26,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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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音乐特长生招生计划

南阳市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中心 城区各初中具有初三学籍的在校学生招生。各县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初中具有初三学籍的在校学生招生,不得跨县、跨区域招生。

1.南阳市第八中学音乐10人。

2.南阳市艺术中学音乐4人。

3.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音乐6人。

4.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音乐10人。

5.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音乐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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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4-04-26,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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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1.南阳市第二中学男子田径10人,男子篮球18人,男子击剑14人,女子击剑8人。

2.南阳市第八中学男子田径6人,女子田径8人,男子篮球6人。

3.南阳市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男子足球10人,女子足球5人。

4.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高中部男子足球15人,男子排球6人、女子排球6人。

5.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男子足球3人、女子足球2人,男子篮球3人、女子篮球2人。

6.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男子田径20人。

7.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班)男子田径12人、女子田径8人。

8.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男子田径15人、女子田径15人。

报名条件:参加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取得县级前六名、市级前八名或代表市级参加省级比赛的均可报名;未参加过比赛,但具备一定身体素质的考生可由毕业学校推荐取得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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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特长生招生报名条件

2024-04-26,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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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特长生招生报名条件

(1)体育:参加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取得县级前六名、市级前八名或代表市级参加省级比赛的均可报名;未参加过比赛,但具备一定身体素质的考生可由毕业学校推荐取得报名资格。

(2)音乐: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的学生(提供主办单位文件证书和学校证明);音乐考级八级及以上(提供考级证书);未参加以上比赛及考级,但具有较高音乐水平的学生,可由毕业学校推荐取得报名资格。

(3)美术: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美术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或美术、书法艺术考级六级及以上(提供考级证书)。未参加以上比赛及考级,但具有较高美术、书法特长的学生由学校提供推荐,并在报名时提交一幅独立完成的作品,可取得报名资格。

(4)舞蹈: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舞蹈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的学生(提供主办单位和学校证明);舞蹈考级八级及以上(提供考级证书)。未参加以上比赛及考级,但具有较高舞蹈水平的学生由毕业学校推荐取得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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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4-04-26,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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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4年,全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383人,其中体育类192人、音乐类50人、美术类121人、舞蹈类2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体育类(192人)

1.南阳市第二中学男子田径10人,男子篮球18人,男子击剑14人,女子击剑8人。

2.南阳市第八中学男子田径6人,女子田径8人,男子篮球6人。

3.南阳市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男子足球10人,女子足球5人。

4.南阳市第十完全学校高中部男子足球15人,男子排球6人、女子排球6人。

5.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男子足球3人、女子足球2人,男子篮球3人、女子篮球2人。

6.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男子田径20人。

7.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班)男子田径12人、女子田径8人。

8.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男子田径15人、女子田径15人。

(二)音乐类(50人)

1.南阳市第八中学音乐10人。

2.南阳市艺术中学音乐4人。

3.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音乐6人。

4.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音乐10人。

5.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音乐20人。

(三)美术类(121人)

1.南阳市第二中学美术20人。

2.南阳市第八中学美术15人。

3.南阳市艺术中学美术10人。

4.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美术6人。

5.淅川县第五高级中学美术10人。

6.内乡县实验高级中学美术30人。

7.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美术30人。

(四)舞蹈类(20人)

1.南阳市第八中学舞蹈5人。

2.南阳市艺术中学舞蹈2人。

3.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班)舞蹈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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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范围

2024-04-26,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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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阳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范围

南阳市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市中心城区各初中具有初三学籍的在校学生招生。各县具备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初中具有初三学籍的在校学生招生,不得跨县、跨区域招生。

2024年南阳市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实施,招生学校设点考试。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均需参加专业考试。考试要求全过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各招生学校留存备查。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学习成绩选择特长生招生学校。考生要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方案要求,统筹考虑报考学校和专业,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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