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2024-02-22,全文共 1448 字
+ 加入清单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对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需材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学历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对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所需材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对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所需材料: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扣除的计算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住房贷款
扣除标准: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对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需材料: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南通个人所得税计算指南
2024-02-21,全文共 1012 字
+ 加入清单个税起征点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缴费税率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60000 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个税计算器
计算器说明:
1、填写收入总额
2、扣除部分需要填写包括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部分
3、点击计算即可计算个税!
点击:进入个税计算器
举例计算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
实发工资: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举例说明:假如小吴在2019年1月份应发工资为8000元,假设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00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他的实发工资是多少呢?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得出,应缴税款60元。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类保险-缴税=8000-1000-60=6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