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2024-05-17,全文共 1902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条件:
(一)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与主申请人系同一户籍。
(三)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2.拥有商铺、车库、车位、仓储、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用房的;
3.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手续的;
4.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5.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
6.违反诚信管理规定,且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件(正反面)、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单;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单身人员婚姻状况声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上传。如存在多段婚姻的,需提供每段婚姻的婚姻状况材料。
2.正在享受租赁型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书面承诺。
注:申请人线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成年)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未签署授权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申请流程
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南宁新申请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流程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南宁各区县街道办(乡镇政府)地址电话一览
城区 | 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名称 | 联系方式(区号0771) |
青秀区 | 南湖街道办 | 5530886 |
刘圩镇 | 4302248 | |
中山街道办 | 5560135 | |
建政街道 | 5772253 | |
仙葫管委会住建局 | 4780588 | |
新竹街道办 | 5865872 | |
5843407 | ||
长塘镇 | 4270500 | |
南阳镇 | 4321231 | |
伶俐镇建设站 | 4266744 | |
津头街道办 | 5523455 | |
兴宁区 | 民生街道办 | 2869547 |
朝阳街道办 | 2432357 | |
兴东街道办 | 3805030 | |
三塘镇 | 5822331 | |
五塘镇 | 4229877 | |
昆仑镇 | 4257017 | |
江南区 | 福建办 | 4833910 |
江南办 | 4885629 | |
沙井办 | 2349368 | |
江西镇 | 3361199 | |
延安镇 | 4168201 | |
苏圩镇 | 4300916 | |
西乡塘区 | 新阳街道办事处 | 3186757 |
上尧街道办事处 | 3278925 | |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 | 3822189 | |
金陵镇 | 3359839 | |
西乡塘区 | 华强街道办 | 2869731 |
衡阳街道办事处 | 3109861 | |
坛洛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3352653 | |
双定镇 | 3369552 | |
北湖街道办事处 | 3105193 | |
安吉街道办事处 | 3933297 | |
石埠街道办 | 3251979 | |
高新区 | 心圩街道办 | 2755162 |
安宁街道办 | 3185327 | |
经开区 | 金凯街道办 | 4955894 |
那洪街道办 | 2780763 | |
吴圩镇 | 4205283 | |
邕宁区 | 新江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 4762700 |
蒲庙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 4727936 | |
那楼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 4345953 | |
百济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 4376440 | |
中和乡规建环保安监站 | 4330284 | |
良庆区 | 南晓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4105267 |
良庆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4750079 | |
那马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4770119 | |
那陈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4141109 | |
大沙田街道办 | 4502192 | |
玉洞街道办 | 4304966 | |
大塘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 4120093 | |
东盟区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6301938 |
中山街道办 | 5573580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为14:30-17:30)办理时限及费用
4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示时间),不收费。
2024年南宁经济适用房报名规则
2024-05-17,全文共 551 字
+ 加入清单(一)意向报名
开展常态化意向报名,实时接受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家庭的意向报名。意向报名数量达到各小区各类户型房源数量的,停止该户型的意向报名,如意向报名审核不通过、或审核通过后放弃选房的、或选房后放弃购房的,该户型房源继续接受意向报名,并在报名界面实时动态更新可供房源数量,持续接受意向报名。意向报名后按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确定意向报名顺序。
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无需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即直接填报意向购买小区及户型。
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按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即提交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材料的同时,还需填报意向购买小区及户型。
(二)入围选房
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各小区各户型意向报名顺序进行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与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同时入围选房名单,选房顺序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顺序确定。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意向报名、受理审核等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开盘选房,按照推出房源数量与准购人户数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开盘销售。
2024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名单
2024-04-25,全文共 592 字
+ 加入清单以下消息为2023年8月16日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消息,仅供参考。
学校名称 | 学校地址 | 举办者类型分组 | 联系电话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第一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侨兴一支路 | 教育部门 | 601596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贝贝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侨兴路10-16号 | 民办 | 18697933433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乐幼儿园 | 南宁华侨投资区华侨新区62号 | 民办 | 13977187824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杰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侨南路39号 | 民办 | 6319007 |
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盟久善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7号(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实训楼一楼) | 民办 | 15277042353 |
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艺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侨光路98号 | 民办 | 13788603495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直属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路16号 | 教育部门 | 6409115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童泽幼儿园 | 南宁华侨投资区宁武路33号“东盟华侨商业城”1号楼 | 民办 | 13977187824 |
南宁大自然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大自然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68号 | 民办 | 6356525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华侨城幼儿园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帽路5号华侨城B#综合楼 | 教育部门 | 6396551 |
南宁经济适用房开放常态化意向报名及选房房源
2024-05-17,全文共 753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可供房源全部销售完毕。
房源情况:
目前可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680套(房源实时动态更新,以报名界面公布的房源为准),具体如下:
(一)昌泰清华园。
项目位于西乡塘区石埠路东68号,可供房源41套,均为二居室户型,户型面积79.04㎡—79.65㎡。
(二)威宁世纪花城。
项目位于兴宁区玉蟾路7号,可供房源639套,其中,二居室户型493套,户型面积57.78㎡—59.67㎡;三居室户型146套,户型面积76.47㎡—80.37㎡。
销售价格:
(一)昌泰清华园项目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1〕8号),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92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2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495元/㎡。
(二)威宁世纪花城项目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0〕20号),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8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1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7298元/㎡。
南宁经济适用房常态化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通告
2024-05-17,全文共 4046 字
+ 加入清单为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帮助住房困难家庭早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市政府令第43号公布,2020年第一次修改,2021年第二次修改,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采取常态化意向报名、分批次选房的方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目前可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680套(房源实时动态更新,以报名界面公布的房源为准),具体如下:
(一)昌泰清华园。
项目位于西乡塘区石埠路东68号,可供房源41套,均为二居室户型,户型面积79.04㎡—79.65㎡。
(二)威宁世纪花城。
项目位于兴宁区玉蟾路7号,可供房源639套,其中,二居室户型493套,户型面积57.78㎡—59.67㎡;三居室户型146套,户型面积76.47㎡—80.37㎡。
二、销售价格
(一)昌泰清华园项目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1〕8号),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92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2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495元/㎡。
(二)威宁世纪花城项目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0〕20号),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8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1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7298元/㎡。
三、报名规则
(一)意向报名
开展常态化意向报名,实时接受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家庭的意向报名。意向报名数量达到各小区各类户型房源数量的,停止该户型的意向报名,如意向报名审核不通过、或审核通过后放弃选房的、或选房后放弃购房的,该户型房源继续接受意向报名,并在报名界面实时动态更新可供房源数量,持续接受意向报名。意向报名后按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确定意向报名顺序。
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无需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即直接填报意向购买小区及户型。
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按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即提交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材料的同时,还需填报意向购买小区及户型。
(二)入围选房
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各小区各户型意向报名顺序进行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与存量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同时入围选房名单,选房顺序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编号顺序确定。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意向报名、受理审核等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开盘选房,按照推出房源数量与准购人户数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开盘销售。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可供房源全部销售完毕。
五、申请方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一)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进行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如轮候家庭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销售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威宁世纪花城A3栋104—105号商铺),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1.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件(正反面)、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单;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单身人员婚姻状况声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上传。如存在多段婚姻的,需提供每段婚姻的婚姻状况材料。
2.正在享受租赁型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3)。
如申请人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注:申请人线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成年)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详见附件4)。未签署授权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条件
(一)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与主申请人系同一户籍。
(三)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2.拥有商铺、车库、车位、仓储、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用房的;
3.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手续的;
4.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5.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
6.违反诚信管理规定,且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优先购买条件
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的;
(二)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人的;
(三)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四)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请符合《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优先购买条件的家庭,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八、报名户型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身人员不得购买规划建设建筑面积超过60㎡的经济适用住房。故:
1.威宁世纪花城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下):单人户家庭及2人以上家庭户均可申报;
2.威宁世纪花城三居室及昌泰清华园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上):仅2人(含)以上家庭户可申报。
每个家庭只能选择一个小区的一种户型,选定后需变更小区或户型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在入围选房前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九、注意事项
(一)由于贷款银行要求,购买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需在40%以上,请根据家庭自身经济情况报名。
建议在报名前,自行查询本家庭征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查询网址:www.pbccrc.org.cn),避免报名入围后因征信原因无法购房而被取消准购资格。
选房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需要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给予办理退房及退出保障资格手续,且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并按通知要求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将取消其准购资格。
(三)《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对于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的部分,准购人应当按照购买时同类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补交超面积差价款。超面积差价款需一次性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可分期缴纳和按揭贷款。超面积差价款计算方式:
超面积差价款=(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超出保障面积
(四)每批次的选房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告进行公布。
十、咨询电话
昌泰清华园:0771—3250802
威宁世纪花城:0771—3130988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
附件:
3.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书面承诺
4.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
长按/扫描二维码下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
南宁经济适用房超面积差价款怎么查
2024-05-17,全文共 305 字
+ 加入清单(一)网站查询
进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网站首页(http://zjj.nanning.gov.cn)→办事大厅→线上服务→住房保障业务→经适房线上选房
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综合平台,点击线上选房->经适房->打印材料,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交完超标面积差价后可在相同位置查看《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二)手机查询
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大厅->更多业务->经适房线上选房,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综合平台,点击线上选房->经适房->打印材料,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交完超标面积差价后可在相同位置查看《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2024年度广西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2024-04-16,全文共 693 字
+ 加入清单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注: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城市、考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4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二)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4月14日8:00至4月26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10日8:00至6月16日14:35。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8月中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http://www.gxpta.com.cn/kstd/zslq/)查询。
南宁经济适用房线上选房流程
2024-05-17,全文共 931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人进入南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nanning.gov.cn/)首页,选择“经适房线上选房”
2.申请人登录南宁住房保障平台,
3.未注册的申请人,点击“还未注册,立即注册”,填写注册信息。
4.注册登录后进入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线上选房”菜单,进入线上选房主页。
5.点击经适房,进入经适房线上选房系统主页。
6.已经完成选房的申请人,可点击“打印材料”进入打印页,打印“查阅差价款通知书”、“查阅准购证”;未选房的申请人无法进入打印页,点击“进入选房大厅”,准备选房。
7.点击“签到”按钮,核验申请人身份。核验通过才能进入选房大厅。
8.点击“进入选房”进入选房大厅,弹出选房实况弹窗,申请人可查看当前选房人序号、选房时间、所选房号。
9.到选房时间时可以点击“开始选房”,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
10.申请人所报名的小区、户型自动读取,并随机滚动,申请人在倒计时结束前点击确定按钮锁定房源,如倒计时结束后未点击的,系统自动锁定房源并提交;锁定房源后,即完成选房,进入打印操作页;申请人可下载购房通知书、差价款通知书、准购证的PDF文件,其中准购证需在缴纳差价款后方可查阅。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88号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北街西固城派出所对面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931-5163678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宁区银安路539号安宁区检察院对面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1526号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永登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玫乡路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榆中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931-5112900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93号(周前村康太家园斜对面)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皋兰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城北社区兰泉路4号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网点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新区中川街1号产业孵化大厦西裙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南宁新申请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流程
2024-05-17,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
1. 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首页的“智慧住建”菜单进入手机端。
2. 点击“保障房”或者“服务”菜单,进入“业务中心”页面,选择“经适房业务”。
4. 勾选“我已阅读上述事项,同意申请”,点击“确认”进入申请列表。
5. 在申请列表中,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选择申请类别、领取文书方式。
6. 编辑主申请人信息,点击“编辑”,上传身份证照片并完成人脸验证。
说明:需要所有成年人完成人脸认证,才能提交申请。
7. 完善主申请人信息,填写“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等信息,点击“确定”。
8. (可选)添加共同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添加成年人信息”和“添加未成年人信息”,添加成年人信息参考步骤8-9的操作,添加未成年人信息如下所示。
9. 填写“家庭情况”信息。
10. 填写“现居住房屋情况”和“受理机构”信息。
11. 选择“申请报名小区/户型”。
12. 如果“是否属于优先家庭”选择“是”,则需要选择优先类型,并在下一页上传佐证材料,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页”。
13. 上传申请材料,点击“保存”即可提交成功。
14. 查看经适房的资格审核状态,点击“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当需要补充“婚姻状况声明”和“承诺书”时,点击“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文件,填写后上传文件。
南宁市保障房申请进度查询指南(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2018-07-17,全文共 111 字
+ 加入清单一、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s://zjj.nanning.gov.cn/),如图:
二、在“办事大厅“栏目——“保障房申请审核进度查询”
三、选择保障房类别
四、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南宁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2024-05-17,全文共 753 字
+ 加入清单南宁采取常态化意向报名、分批次选房的方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
申请方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一)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进行报名。如轮候家庭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销售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威宁世纪花城A3栋104—105号商铺),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件(正反面)、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单;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单身人员婚姻状况声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上传。如存在多段婚姻的,需提供每段婚姻的婚姻状况材料。
2.正在享受租赁型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书面承诺。
如申请人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注:申请人线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成年)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未签署授权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2024-02-02,全文共 979 字
+ 加入清单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方案的通知》(东盟经开区党政办发〔2020〕11号)中的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定标路、工业路、建设北路、教育路、长岗大道、宝源路、发展大道、建设南路、里建大道组成的环道以内区域。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规划支3路、伏波大道、永和路、发展大道、新庆南路组成的环道以内区域。
违反本通告规定,任何时段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或在非允许时段在限制烟花爆竹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注:红色环道以内为禁放区域,蓝色环道以内为限放区域。
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的原由
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23日印发并实施,但随着开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有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已不能适应城市管理和生态保护的需求。生态环境部门反馈,2021年、2023年均出现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第十条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及时会商调整开发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确保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措施到位、管控有效。
二、纵观南宁市及其他县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均在城市建设区域划分,不涉及城区以外的县(市)、乡镇。结合开发区规划发展以及公共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等因素,故开发区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为开发区城市建设区域范围内。
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调整前后区域对比
一、将长岗大道、宝源路、发展大道、建设南路、里建大道、思源路组成的环道内的区域和里建大道、定标路、工业路、定合路组成的环道内的区域,新增为烟花爆竹禁燃区。
二、将长岗大道、伏波大道中段、教育路、狮山北路组成的环道内的区域,由烟花爆竹禁燃区调整为烟花爆竹限放区。
三、烟花爆竹限放区不再包括开发区各农场,仅划分城市建设区域。
南宁经济适用房选房报名方式
2024-05-17,全文共 693 字
+ 加入清单(一)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
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进行报名。如轮候家庭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销售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威宁世纪花城A3栋104—105号商铺),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
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件(正反面)、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单;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单身人员婚姻状况声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上传。如存在多段婚姻的,需提供每段婚姻的婚姻状况材料。
2.正在享受租赁型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书面承诺。
如申请人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注:申请人线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成年)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详见附件4)。未签署授权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南宁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
2024-05-17,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项目位于西乡塘区石埠路东68号
二居室:
户型面积79.04㎡—79.65㎡。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楼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1〕8号),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的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92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2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495元/㎡。
南宁经济适用房超面积差价款补交材料
2024-05-17,全文共 369 字
+ 加入清单为便于准购人办理补交超面积差价款手续,已选房的准购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任何其中一种办理后续手续:
注:准购人如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请先向银行申请面签,面签通过后再缴交超面积差价款。
自助机补交:
办理材料:
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凭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自助缴纳超面积差价款,并在大厅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
办理点: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一楼大厅外1号自助服务终端机
办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办理时间:在工作日的8:00-18:00时间段内办理
前往银行补交:
在线查看下载《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补交超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后,到银行按通知书上的要求缴纳超面积差价款,缴纳完毕后凭银行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4号窗口开具超面积差价款收据。
2024年南宁经济适用房报名条件
2024-05-17,全文共 887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9:00至可供房源全部销售完毕。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条件
(一)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者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与主申请人系同一户籍。
(三)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2.拥有商铺、车库、车位、仓储、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用房的;
3.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手续的;
4.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5.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
6.违反诚信管理规定,且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优先购买条件:
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的;
(二)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人的;
(三)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四)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请符合《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优先购买条件的家庭,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南宁经济适用房优先购买条件
2024-05-17,全文共 28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患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的;
2.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人的;
3.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参与对外作战的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4.属于国家、自治区或者市本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先购买条件的。
请符合《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优先购买条件的保障家庭,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南宁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房地址+价格
2023-12-07,全文共 324 字
+ 加入清单地址:
项目位于兴宁区玉蟾路7号
户型面积:
二居室:户型面积57.78㎡—59.67㎡;
三居室:户型面积76.47㎡—80.37㎡。
销售价格:
1.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0〕20号),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住宅最高销售价格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68元/㎡,不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的住宅4918元/㎡,不允许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2.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南宁市2018年下半年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公告》,结合项目所在的土地级别,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7298元/㎡。
南宁经济适用房选房报名流程
2024-05-17,全文共 366 字
+ 加入清单选房报名流程:
1. 申请人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首页的“智慧住建”菜单进入手机端。
2. 点击“保障房”或者“服务”菜单,进入“业务中心”页面,选择“经适房业务”。
3. 点击“开盘报名”菜单按钮,阅读“报名须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请点击进入下一页。
4. 未登录或注册的申请人,跳转到登录注册页,进入南宁住房保障平台的申请人,需进行注册方可进行报名。
5. 输入申请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绑定身份信息、进行人脸认证;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认证,即进入人脸认证环节,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认证。
6. 认证成功后,按照提示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经适房开盘报名菜单,进入经适房开盘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报名成功;属于优先家庭的,需选择优先家庭类型,并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