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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报考

南昌报考专题栏目,提供与南昌报考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昌报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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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2024-01-02,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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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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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昌考区报考指南

2024-04-12,全文共 4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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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南昌考区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2024〕6号)的文件通知,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将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就南昌考区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报名时已经取得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考生全日制学历学习时间(从入校学习到取得毕业证)不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参加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报名前还应完成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也应尽可能地完成继续教育。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其他满足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文件内容办理。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考区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法及程序

根据财政部要求,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9时至7月2日,统一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上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才能申请报考,报名采取“更新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缴费”的诚信报考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报考人员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时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才能顺利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对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照片以及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因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导致无法报考的,后果自行承担;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考试成绩、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一)登陆“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更新或调转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修改更新。

为提高报名效率,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2日前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和管理部门等信息更新至最新状态,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未及时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采集的,将无法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关闭“信息修改”和“信息采集”通道。

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12日前先完成信息采集,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个人信息省内调转。

在江西省境内工作且已在江西省进行了信息采集,但现工作地点与信息采集时的工作(或学习)地点出现跨设区市变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4年6月12日前,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人员调转(调转类型选择“省内调转”)办理省内调转并提交申请,然后由申请调入地的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报名。

3.个人信息跨省调转。

在江西省境内工作但信息档案在省外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4年6月12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江西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点击“下载专区”按照《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操作指南》和《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或注册操作流程》办理信息调转。

“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关闭“人员调转”通道,未及时完成个人信息调转的,将无法正常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注册用户并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完成注册(请在“用户登录”界面的下方点击“操作说明”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完成注册),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江西省”点击进入,再点击“报名”,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从“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调取考生相关报考信息,并与报名时选择的“符合的报名条件和要求”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协助考生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和要求。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才能进入上传照片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返回到“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据实更新或调转个人信息并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重新报名。

2.上传照片。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格式处理。报考的照片必须使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后保存的照片。

3.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进行缴费。

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费用和发票打印

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会评〔2017〕1号文件规定,我省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6元/人/科。

缴费成功后,发票打印有下述两种方式。一是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发票打印”;二是登录“江西省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收缴公共服务平台”(http://fszfpt.jxf.gov.cn:7018/billcheck/html/index.html#/pipelined_code),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界面输入“流水号”完成验证后,点击“查验”,自行下载并打印财政电子票据。报考人员的“流水号”由报考年度+大写的报考级别简拼(如:中级简拼为ZJ)+报考身份证号后8位数+报考预留手机号后4位数组成,共18位。如某人报考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身份证号是666666666612345678,报考预留的手机号是18888880000,则他的流水号就是2024ZJ123456780000。

四、考试科目

(一)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用书请报名人员自行购买或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订购。

六、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三个个批次(考生实际考试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务日程。

1.2024年6月12日9时至7月2日12时“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的“信息修改”、“信息采集”和“人员调转”通道于7月1日16:00关闭,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2.2024年8月13日前,全省会计管理部门公布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考生应在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3.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4.2024年10月31日前,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查询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考试报名准备,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修改、调转和考试报名及缴费。

(二)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对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完成网上报名承诺。对提交信息不真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关于修定印发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9〕4号)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相应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四)参加考试人员应及时关注南昌考区发布的有关考试通知,积极配合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考务工作,并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信息修改或信息调转时遇到问题,可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咨询电话”拨打对应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的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791-839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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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官网入口(附报名入口+操作流程)

2023-11-02,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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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入口

点击进入: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

报名注册流程

第一步:进入官网,点击右下角的【报名系统】

第二步:选择要报考的省份,选好考区后,下方会出现教资考试公告,建议大家仔细阅读并确认报名起止时间、学历要求、属地管理要求、报名方式、审核方式、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再点击登录,进行下一步。

(图例仅供示范)

第三步:点击注册,所有考生都需要进行注册,不管之前是否参加过教资考试,报名前均需要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第四步:填写基本信息,姓名必须和身份证保持一致,然后设置密码、确认密码。填写手机号,手机号可以找回密码,建议在教资考试期间不要更换号码。再设置密码保护问题及答案,输入验证码点击【注册】即可。

推荐阅读: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成绩查询入口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查询入口

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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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强基计划报考流程及常见问答(附报考指南)

2024-04-11,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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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强基计划报考流程常见问答

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目前,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共有39所。2024年强基计划试点高校陆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并展开报名,速来了解报考流程、招录方式等要点信息。

点击查看》2024年强基计划报考指南 (chsi.com.cn)

1、什么是强基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

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

2、强基计划选拔什么样的人才?

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3、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有哪些?

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4、强基计划试点院校范围有哪些?

强基计划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高校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

试点高校名单: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强基计划报考流程

3月底至4月,简章公布,网上报名。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高考后、7月4日前,各省(区、市)提供高考成绩;高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请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6、强基计划的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

这里提到了两种模式:

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后,高校如何培养?

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

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推荐阅读2024年强基计划39所学校招生简章(附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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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4-04-12,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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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报名参加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延期3年申报。

(三)申报各类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1.正常申报省市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2.正常申报县区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3.正常申报基层类职称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2)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7年。

4.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破格申报:

(1)申报省市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申报省市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2)申报县区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申报县区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3)申报基层类副高职称需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四)。申报基层类正高职称需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5.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推荐阅读: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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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附官方公告)

2023-10-20,全文共 13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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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条件怎么把握?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2.当年退役军人怎么认定?

当年退役军人是指2023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至2024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期间退役的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3.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明确的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4.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在职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不属于上述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

5.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以报考对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的文职人员岗位。

招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必须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7.能否以第二学位报考?

第二学位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8.辅修专业学位能否报考?

不得以辅修专业学位报考。

9.国(境)外学科专业报考如何把握?

国(境)外学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学核心主干课程一致的,可以报考。

10.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如何把握?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11.实行免笔试直接面试、学历学位要求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招考岗位,专业范围如何把握?

专业范围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明确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把握,相关高校未列入“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的专业,不纳入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理学、工学、医学专业范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把握。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以本人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是否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进行认定。本人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不属于毕业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不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其中,专业名称发生改变、新的专业名称在国家明确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内,视为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

12.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3.职称采取以考代评方式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考?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单等证明材料。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者通过相关考试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14.加分优待政策如何把握?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第二章 网上报名

15.招考信息如何公布,主要有哪些岗位?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信息。2024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16.2024年文体岗位如何先面试后笔试?

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参照国家艺术、体育类院校招生有关做法,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于2023年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面试合格者数量,由用人单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一般相应压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将报名信息及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17.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考人员提交个人信息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8:00。

18.压减岗位计划的招考岗位有哪些?

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压减岗位计划。具体采取3种方式:

(1)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

(2)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

(3)取消招考岗位计划或者调整入围比例后,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9.招考岗位计划取消,已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00。

20.入围比例调整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的岗位,已报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1.何时缴纳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

22.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

23.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网站登录首页提示的“认真阅读填报说明、缴费说明和考生须知”要求,熟悉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者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报名系统填写项中即可。

(3)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者登录完毕,完成相应操作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4)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4.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用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费->打印报名回执单->打印本人准考证。

25.怎么进行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必须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新用户直接点击报名系统登录页面右下方“用户注册”按钮。注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特别注意:请妥善保管本人密码,记住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

26.怎么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后,首先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报名协议”,点击“已阅读并完全遵守以上协议内容”之后,再点击“接受”才可进入填报报名信息页面,完善报名信息,尔后再选择报考岗位。

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来源类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职业资格、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户籍所在地和加分人员类别等内容,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限长18个汉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字库中未收录的生僻字,可用半角“?”加汉语拼音小写字母代替,如:喆,可用“?zhe”代替。

来源类别: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报考学历:本人取得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与所填“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内容。

职称、职业资格:填写本人具有的职称、职业资格名称。具有职称、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低于本级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要求的招考岗位。

户籍所在地: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原户籍所在地。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者学生证,或者由所在院校出具在读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

加分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军队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电子版扫描件。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只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无需上传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全军组考机构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核实确认报考人员与有关军队人员的关系类别。请有关军队人员通过所在单位查核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本人“配偶情况”、“重要社会关系”栏目中的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在报名结束后2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修改完善。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填报身份类别,或者填报身份类别与实际不符的,视为不符合加分优待条件。

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填报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由后台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选报岗位的要求,若不符合,进行明确提示,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申请初审的和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注意:“填报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一定要准确有效,标有“*”的项目必须填报上传,并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报。

27.报考定向招考岗位人员,如何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并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定向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的,有关军队人员通过所在单位查核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本人“配偶情况”栏目中的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在报名结束后2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修改完善。报名结束后,全军组考机构将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确认。

28.怎么选择报考岗位?

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在军队人才网的“招考专题”栏目中,下载招考岗位计划,查看所有岗位。

岗位选报过程分为“岗位查询”和“岗位报考”两步:

(1)报名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报名流程界面中的“选报岗位”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岗位选择后,点击岗位列表中的“岗位代码”链接,进入岗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选报”按钮;也可点击岗位列表最后面的“收藏”按钮将感兴趣的岗位放到“岗位收藏夹”中,最多可以收藏5个岗位,进行对比选择报考。

(2)点击岗位详细信息页面的“选报”按钮,完成岗位报考操作。

注意: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岗位计划,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如符合考试加分条件,务必选择相应加分人员类别选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前请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按本人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应及时修改。

29.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招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考岗位,并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条件,否则将不被录用。

30.同类岗位在不同用人单位的招考条件是否相同?

不同用人单位同类岗位的招考条件不尽相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具体招考岗位条件要求,选择个人条件符合的岗位报考。

31.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所报考岗位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2.如何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

33.如何选择全军统一笔试地点?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在缴费时从系统提供的城市中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34.如何缴纳全军统一笔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在“核对信息”页面下方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跳转到检查订单信息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跳转到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支付结果,并在支付结果页面显示支付信息。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35.网上缴费有哪些支持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齐鲁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

36.网上缴费需注意哪些事项?

(1)使用银行卡网上缴费,必须先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并确保卡中余额多于报名费,以免造成支付失败。在支付报名费时,要先阅读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并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对照说明操作。

(2)“网上银行”开通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需开通的银行卡,到银行卡所属的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功能。建议在开通“网上银行”时,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完整的开通流程,以便后续操作。

(3)支付结果查询:使用支付的电脑登录http://www.helipay.com首页,选择“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交易订单查询”,系统会自动搜索出5天内使用本机的支付记录,查询到相应支付状态。

(4)若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合利宝支付7×24小时客服。

在线客服:点击http://www.helipay.com网站首页最上面“在线客服”;

电话:400-608-6666,020-89332916;

电子邮箱:cs@helipay.com。

37.如何打印报名回执单?

缴费成功后连接打印机,填充A4纸张,点击页面“打印回执单”按钮,即可打印报名回执单。

38.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登录军队人才网,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9.网上报名系统还有哪些其他功能?

(1)修改注册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注册信息维护”后,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2)报名资料更改。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和初审未通过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40.为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为了保证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电脑不允许2个或者2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关闭整个浏览器。

(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电脑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电脑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3)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进入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操作。

(4)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招考专题网站。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第三章 考务安排

41.全军统一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全军统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42.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包括哪些科目,如何获取?

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报考人员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下载考试大纲。

43.什么时间进行全军统一笔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44.参加全军统一笔试须注意哪些事项?

(1)遵守当地考试相关规定。要随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和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主动了解当地考试有关要求。考试当日,请预留充足时间,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进入考点考场的查验等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为避免延误考试时间,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

(3)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4)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6)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考试采取闭卷方式,需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开始答题前,考生务必核对试卷是否与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一致,并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说明,按照答题卡上的提示要求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标记与答题无关的内容。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8)公共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专业科目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试卷代码,确认与准考证上的专业科目代码一致,应答试卷与所答试卷专业不一致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9)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考试期间,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11)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不得再有任何填涂答题卡和试卷的动作,否则按违纪处理。试卷和答题卡等材料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2)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45.如何查询全军统一笔试成绩?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军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全军统一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6.考生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如何进行成绩复查?

全军统一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考生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可于考试成绩查询期间向军队人才网考试服务邮箱提交个人签名的查分申请书(注明查分理由),并附个人准考证、身份证电子照片,其中准考证丢失的,提供准考证号,尔后由全军有关组考机构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查结果。成绩查询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47.全军统一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48.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

49.对报考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如何参加面试?

对这类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并下发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根据下发的面试人员名单,按要求组织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审批等工作。

50.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现场答辩、授课试讲、器械操作、能力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51.报考人员如何获知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报考人员总成绩如何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和体检?

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54.体检由哪些医疗机构组织,费用由谁承担?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

55.体检的标准是什么,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规定的标准条件。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56.如何确定预选对象,怎么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确定预选对象后,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

57.政治考核由谁组织,主要考察什么?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通常由预选对象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同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58.如何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59.拟录用对象如何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军地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60.哪些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和黑名单,并抄送国家相关人事考试有关组考机构。

61.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62.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6)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7)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64.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65.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6.报考人员干扰考试工作秩序,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指南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6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其 他

68.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是否有辅导用书和举办培训班?

本次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69.关于《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政策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 (8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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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指南(附专业要求)

2024-03-14,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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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指南

一、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公告附件3,以下简称《参照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点击下载: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以认证书为准。

(三)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参照目录》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各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二、关于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一)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三、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一)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报考人员 须 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 二 )非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 的岗位 , 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一) 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 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五、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8年3月1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六、关于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关于户籍的有关要求

岗位条件要求为某市或某县户籍的,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八、关于教师资格证的有关要求

已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九、关于中小学在编教师、特岗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报考要求

(一)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2021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4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未正式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以解除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五)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在编教师、服务不满3年(即:2022、2023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其他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六)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考生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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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附时间计算)

2023-11-03,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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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

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上级机关借调工作和到下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也不能计算在内。

4.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可以。

7.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

8.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行为,遴选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0.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否有考试辅导用书?是否举办培训班?

答: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11.《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资料来源: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 (sc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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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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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2023-12-08,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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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注: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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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教师资格证报考时间安排

2024-01-02,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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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教师资格报考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1月12日9:00—15日17:00。

(二)网上审核:1月12日9:00—16日17:00。

(三)网上缴费:1月12日9:00—17日24: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4—9日。

(五)考试日期:3月9日。

(六)成绩公布:4月12日。

注意: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均在网上完成。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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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可以报考省考吗

2024-01-29,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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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可以报考省考

答: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次全省录用考试。

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人或家庭成员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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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条件+时间+费用)

2023-12-08,全文共 3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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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3—14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注:根据有关规定,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时

(一)新生注册时间:1月2日—5日,每天9:00-17:00。

(二)网上报考时间:1月2日9:00开始,1月15日17:00结束。

三、报考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

四、新生注册

(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现场采集信息,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及缴费。

(二)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新生注册及受理毕业申请。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1。

(三)本省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注册。

(四)不在户籍所在地注册的新生,除身份证原件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

1.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作的,须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

2.外省籍在赣学习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学习的,须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外省籍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居住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网上报考

(一)报名网站:考生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二)选报课程:所有考生均在报名网站选报课程。网上选报课程→确认报考信息→完成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考生网上选报课程后确认报考信息,生成支付订单,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报考收费标准

(一)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门课程40元,实行网上缴费。

(二)新生准考证费:每人15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与课程报名考试费一并在网上缴纳。

七、注意事项

(一)仅注册新生身份但当次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其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

(二)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时,自行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新考生系统默认报名点所在考区为首次报考的考区。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考生全部进入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

(三)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八、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4月5日起,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4.考试成绩于5月中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二)专业安排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

(三)停考专业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2024年起,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专科,代码:680109K)停考,不再颁发该专业的毕业证书,未毕业考生对接至法律事务专业(专科,代码:580401)继续考试。

3.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和《关于我省停考自学考试公共安全管理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6号)文件。

(四)专科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我省对现行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考试计划仍沿用原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起,所有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参加考试。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

1.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

2.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于2023年12月中下旬报名,2024年5月上旬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学校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省际转考手续办理

1.考生从本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本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2.2024年上半年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2月27日-3月3日(工作日),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3月13日-20日(工作日)。

(三)课程抵免申请

2024年上半年课程抵免申请的具体时间请于3月中下旬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相关通知。

(四)我省自学考试有关报名、考试、专业计划、主考学校、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的常见问答中查阅。

附件:1.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docx

2.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docx

3.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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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考公告

2024-01-06,全文共 2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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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毕业生和扩招毕业生,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申报专项招生的考生还应符合专项计划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

江西省2024年专升本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00-14日17:00。

三、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及专业、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自行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登记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在报名、考试期间不宜更换手机号码),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网报或报名信息出现误填、漏填以及弄虚作假等因素而影响后期不能正常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类别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下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两类实行免试录取,其它三类实行专项计划单列。

所有考生均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免试录取和计划单列录取的考生与普通考生均填报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的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统一考试和录取。

2024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分为9大类,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进行选报,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高校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主要工作流程见附件。

五、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有关院校须指定专人负责,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按时在网上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修正。对因不能按时毕业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标注原因,并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审核,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审核,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由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核定。

“获奖学生”“脱贫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 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做好前期各项工作准备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广泛宣传报考政策,特别是专项计划报考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要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监督指导;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以往报名审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24年专升本 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审核责任。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纪检部门要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人员参与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做好报名保障工作。各高校要组织本校招生、教务、学籍等部门,切实做好本校学生专升本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确认每一位考生的身份、就读专业、能否毕业等情况,防止出现差错,对于考生的学籍信息修改要及时、准确。

七、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 报名费按照每人130元标准,于3月份网上志愿填报期间统一在“专升本管理系统”缴纳。

(二)根据教育部安排,考试原则上应于4月底前完成。有关考试科类选报、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附件:江西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主要流程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5日

附件

江西省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主要工作流程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1. 2月28日前,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各招生高校制定并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办法或简章,明确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时间、方式,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的时间、方式、录取原则等相关事项。

2. 3月5日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向招生高校申请并参加其组织的综合考查及综合评价。考生可以根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考查办法、评价要求等情况,选择参加1所或几所高校的免试综合考查。

3. 3月6日前,各招生高校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综合评价结果(成绩)。

4. 考生须于3月志愿填报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管理系统”缴费和填报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综合评价成绩情况,选报不超过2个高校志愿(均为本人已参加综合评价合格的高校)。

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免试录取的志愿外,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统一考试科类和统一录取的平行志愿。

5. 3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参加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考生梯度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先投考生第一志愿,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免试录取办法或简章择优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再按第二志愿投档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6. 梯度志愿梯度投档完成后,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1个缺额征集志愿(须为本人参加综合评价合格的高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参照梯度志愿原则执行。

7. 招生高校须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考生档案下载、阅档并上传预录、预退档信息。

8.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已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行放弃为由要求高校退档。

9. 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10. 专升本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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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电话

2024-03-27,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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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考单位属地

地址

联系电话

说明

南昌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

0791-12333转2(南昌市)

考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上饶

上饶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工程造价科:上饶市信州区茶圣路169号,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5室

0793-8075522

鹰潭

鹰潭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鹰潭市经济大厦D637,D639室

0701—6285686

0701—6226816

景德镇

景德镇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景德镇瓷都大道1020号标准定额科105室

0798—8538955

九江

九江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6楼综合管理科

0792-8983733

赣州

赣州市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造价服务科: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二楼208

0797-8287736

吉安

吉安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标准定额科: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511、509

0796-8239780

0796-8320368

萍乡

萍乡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科: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98号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808

0799-6333214

宜春

宜春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工程造价科: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东座521室

0795-3220757

新余

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新余市北湖中路260号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二楼 206室

0790-6441722

抚州

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4-8222363

0794-8281701

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报考单位属地

地址

联系电话

说明

南昌

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市政府北楼7069室

何志鹏0791-83883967

考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九江

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楼D423室

梁秋群0792-8562412

上饶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厦B栋1219室

陈欣0793-8307125

抚州

抚州市临川区河滨路1203号抚州市水利局8楼建管科

苏鹏0794-8231656

宜春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748

陈佳奇0795-3220297

吉安

吉安市城南市政府水利局D座626

邹文明18970669253

赣州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111室

吴芳婷0797-8996465

景德镇

景德镇市景德西大道58号景德镇市水利局五楼建设管理与农村水利科

张武平0798-8580853

萍乡

萍乡市城市大厦8栋1111室

黎洋0799-6793072

新余

新余市沿江路2号新余市水利局205室

黄开士0790-6430305

鹰潭

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市水利局D237

曾小波0701-6440263

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报考单位属地

地址

联系电话

说明

南昌

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红谷大厦B座9楼910

王杏0791-83986223

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上饶

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189号(八楼规建科

张杰0793-8223602

鹰潭

鹰潭市月湖区体育馆路人防大厦交通运输局903室

邓卓扬0701-7073690

景德镇

景德镇市昌江区沿江西路24号402室

黄涛0798-8578030

九江

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5楼B522室(八里湖九江市政府东附楼

李盛松0792-8569084

赣州

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711室

曾宪燕0797-8996559

吉安

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0楼1013室

曾旭0796-7069653

萍乡

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309建设管理科

谌文锋0799-7191136

宜春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6楼622室

王超0795-3590769

新余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文化中心717

黄宁超0790-5897218

抚州

抚州市直办公大楼一号楼6楼657室

吴丽珍0794-825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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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24-04-18,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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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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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12,全文共 2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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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3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报名参加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依法(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执业范围一致。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延期1年申报;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延期2年申报;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延期3年申报。

(三)申报各类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

1.正常申报省市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2.正常申报县区类职称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

(3)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

3.正常申报基层类职称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2)主任医(药、护、技)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7年。

4.未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破格申报:

(1)申报省市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申报省市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2)申报县区类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申报县区类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二)。

(3)申报基层类副高职称需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四)。申报基层类正高职称需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个人排名前三)。

5.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考试内容、专业设置与成绩有效期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评价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今年开考113个专业。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本人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有效期3年。从2025年起,当年考试成绩次年起使用有效。例如2025年的考试成绩,2026年、2027年、2028年有效。2024年、2025年需要申报评审的人员,如无有效合格成绩,须在2024年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5月10日

三、考点设置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设立考点,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持本人确认签名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等原件到本单位审核,单位携带考生报名材料按属地关系分别报送设区市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区将组织人员到考点随机抽查审核情况。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缴费方式

202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0日。

六、考试时间2024年7月6-7日

七、其 他

(一)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执业地点须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考生可于7月1-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审核、考场设置、考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江西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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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省考报考常见问题汇总(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

2024-01-29,全文共 5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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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诚信报考问题

本次公务员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由报考人员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公务员主管部门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报考人员了解职位报考要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2.报考人员应选择本人工作(学习)或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省直)考区,作为参加笔试的考区;3.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等,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关于学历学位问题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职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仅限报考设区市及以下专业不限的职位。

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关于专业问题

1.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分类主要按照《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也可参考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相近专业或者以上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在报名前咨询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

2.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也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4年8月31日前(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关于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7日,工作满24个月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2.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情形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在省级以上机关借调、借用、跟班学习、帮助工作等半年以上的,相关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服务年限的情形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其借调、借用、跟班学习、帮助工作等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其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五、关于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问题

1.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定义

(1)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录取,就读期间档案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5年学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位。

2.关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的职位

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位,也可以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六、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1.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止2024年1月27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七、关于户籍问题

本次招考面向全国符合条件人员进行。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县级市,含县改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本县户籍人员是指公告之日前为或曾为该县户籍的人员,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人员。

江西籍人员是指公告之日前为或曾为江西省户籍的人员,或在江西省参加高考的人员。

八、关于中共预备党员报考问题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九、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1月27日。

十、关于公务员报考问题

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能报考。

十一、关于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问题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十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次全省录用考试。

十三、关于笔试科目问题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省市综合管理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综合卷)两科。

县乡综合管理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综合卷)两科。

行政执法类一般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会计与审计类和财政金融类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财经管理》三科,申论试卷类别根据报考机关层级和类别确定。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两科。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类)和《公安专业》三科。

十四、关于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狱医、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十五、关于回避问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十六、关于违纪违规处理问题

1.报考人员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关于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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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报考要求

2024-05-24,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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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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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环评工程师报考指南(时间+条件+资格审查)

2024-03-21,全文共 3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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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2020年更新)见附件2,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3,《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环评估便函〔2023〕220号)见附件4,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参照执行。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要求。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须能够接收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且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和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应试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含省直、中直单位)原则,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现场人工核查后,再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1份(附件5);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附件6);

(4)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除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和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且须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大纲

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为准。

七、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7。

八、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执行。

九、有关事项

(一)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4.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5.附件5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6.附件6参审人员汇总表.docx

7.考试信息设置表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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