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全文共 8456 字
+ 加入清单绵阳市涪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时涪城区教体系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泗水巷48号,315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申请认定机构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的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小学(含小学特殊教育)教育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提供小学以上(不含小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73113;
公招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0816-2351380;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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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调减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
2024-04-09,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已结束。根据相关招聘公告“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笔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的规定,现对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报考单位名称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码 | 录用名额 | 已缴费 | 开考比例 | 调减情况 |
(北川县)县七一职业中学 | 养老服务教师 | 24040606 | 1 | 0 | 2 | 取消岗位 |
(高新区)辖区各小学校 | 小学科学 | 24041020 | 2 | 4 | 3 | 调减后招聘1人 |
(江油市)江油市职业中学校 | 智能制造类教师 | 24040417 | 1 | 0 | 3 | 取消岗位 |
(江油市)江油市职业中学校 | 康养类教师 | 24040420 | 1 | 2 | 3 | 取消岗位 |
(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校 | 职中教师 | 24040536 | 1 | 0 | 3 | 取消岗位 |
(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校 | 职中教师 | 24040539 | 1 | 0 | 3 | 取消岗位 |
(市属)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 | 高中化学竞赛教师 | 24040002 | 2 | 4 | 3 | 调减后招聘1人 |
(市属)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 | 高中数学竞赛教师 | 24040003 | 1 | 2 | 3 | 取消岗位 |
(盐亭县)四川省盐亭职业技术学校 | 中职机电技术应用教师 | 24040803 | 1 | 0 | 3 | 取消岗位 |
(游仙区)绵阳市游仙职业技术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 | 24040213 | 1 | 2 | 3 | 取消岗位 |
(游仙区)绵阳市游仙职业技术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师 | 24040214 | 1 | 0 | 3 | 取消岗位 |
(梓潼县)七一高级职业中学校 | 中餐烹饪 | 24040905 | 2 | 4 | 3 | 调减后招聘1人 |
(梓潼县)七一高级职业中学校 | 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24040906 | 1 | 1 | 3 | 取消岗位,本岗位一人调整到24040903岗位 |
报考以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6名已缴费考生,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16-2264825)直接将报名费返还到考生网上缴费使用的银行卡账户,请注意查收。
招聘流程表: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1日上午1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日上午12: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3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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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北川县2024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时间+流程+岗位表
2024-03-21,全文共 8355 字
+ 加入清单北川羌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4名教师。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北川中学为6年,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4.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310室(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报考信息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自愿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北川中学为6年,含试用期)。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823175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0816-4821390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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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全文共 861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市市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高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市直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7.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规定,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果报考者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本次招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4年4月1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市属事业单位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绵阳市涪城区26号A栋404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6-226756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16-2214772。
公招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2213260;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0625。
2024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时间+流程)
2024-05-08,全文共 1732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以内(1989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7日(5月17日17:00截止);2024年5月9日-5月20日(5月2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毕业证电子扫描件、《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zwfw@my.gov.cn(请在邮箱主题栏标明应聘者姓名及报送资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在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和政务服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现场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综合评定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应聘人员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1.与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5.享有工会福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316822,受理举报。
(二)本次公开招聘除首次公告外的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录取等事项均在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http://zwfwjgj.my.gov.cn/myszwfwjgj/c102064/zwfwzx.shtml)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具体条件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816-220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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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24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3-22,全文共 2025 字
+ 加入清单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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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岗位表
2024-03-21,全文共 8083 字
+ 加入清单绵阳科技城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11:30、14:00—16: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30—11:30、14:00—16: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创新中心2期5号楼309室,联系电话6334518)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咨询电话、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0816-6334518(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公招监督电话:0816-6336101(绵阳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办)
绵阳梓潼县2024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指南(时间+岗位表)
2024-03-21,全文共 8077 字
+ 加入清单梓潼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梓潼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2-50)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8221496;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16-8219234。
公招监督电话:梓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821768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梓潼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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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安州区2024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间+入口+流程
2024-03-21,全文共 8544 字
+ 加入清单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报名时,绵阳市安州区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16—4338020。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通过招录、招聘或政府安置等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区人社局316室,联系电话:0816-4336326)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须提供加分证明(样本见附件2)、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加分申请(样本见附件3)、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绵阳市安州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s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后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报考者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开选岗
部分岗位需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需选岗的岗位选岗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后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0816-4338020,0816-4336326.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4336326。
监督电话: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595661。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3.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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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游仙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2024-03-21,全文共 8606 字
+ 加入清单绵阳市游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6.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
6.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4月1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以下报考者可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项目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通过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绵阳市游仙高新区五里梁政务服务中心611室,联系电话:0816-5037178)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证(或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4年4月1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4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由考生协商或进行加试。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6-2292766;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037178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公招监督电话: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绵阳市游仙区监委 0816-2272758
附件I.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4绵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指南(时间+岗位表)
2024-05-29,全文共 4543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市本级10家事业单位11个岗位(共12个选调名额)。岗位情况详见《2024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6月5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及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④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⑤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⑥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⑦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⑨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9:0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市属事业单位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为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预计于7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拟调人员。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一览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监督电话: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6-2260625
附件:
1.2024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4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样表及填表说明
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60名警务辅助人员(时间+岗位表)
2024-04-18,全文共 2131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60名,用于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工作。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4日9:00至17: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公示、体检和政审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规定,测试结果作为岗位招聘的重要参考。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期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咨询电话:0816-2498058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 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绵阳三台县2024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时间+岗位表)
2024-04-17,全文共 4453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拟考核招聘25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0日下午17:00。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须将下述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1409261099@qq.com)。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10:00至12:00在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教109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至12:00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广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14:30至17:00在海口市海甸岛希尔顿欢朋酒店(海口市美兰区春华路3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
网络预报名仅作为报名意向统计,已参加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请于上述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到上述现场报名地点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可改报其他岗位,最终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可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参加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准确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资料
1.《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1)往届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3)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时说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网络预报名仅进行资格预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考核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报考者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综合初评满分为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满分100分,综合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及综合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相应责任由考生承担。
特别提示:
参加考核的2024年应届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绵阳市三台县2024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上均简称《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协议书》递交招聘单位;未递交《协议书》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考生,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人数,同一岗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复检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招聘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已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才,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0816-5336719 ;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332323;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5263317;
三台中学刘老师:13778038575;
芦溪中学李老师:13402331956;
三台一中孙老师:13778171885;
刘营职中张老师:15881611933。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5768875。
本公告由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附件
附件1.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员时间+流程
2024-04-17,全文共 1572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网格员,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对具有本科学历或担任过协理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同等条件下本辖区内居民、物管优先录用。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网格员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石塘街道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瓦店南路6号)社会治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2391173
(三)报名手续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
专职网格员的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主要内容为社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四川省社区管理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3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对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由街道纪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了解,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经研究认定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有吸毒前科的;
3.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辞退未满5年的;
6.在本次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街道、网格服务管理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纪工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在街道辖区范围内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聘资格。
十、报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涪城区各类相关文件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十一、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2024绵阳审计局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时间+岗位)
2024-04-15,全文共 1703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2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审计辅助人员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四)岗位要求:审计、会计、财务管理、财政、税收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注册会计师可放宽至45周岁(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承担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任务;
(五)无其他不适合在审计局工作的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三)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须回避的;
(五)近三年内受到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情形的。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四、招聘程序
甘肃公务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绵阳市审计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集中办公区6号楼5楼北522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785287、0816-2895127。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1)填报绵阳市审计局2024年公开招聘审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级会计职称及以上,以及其他从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并结合工作业绩、专业资质种类、资质取得年限进行综合评定。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绵阳市审计局聘用制人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市审计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213468),受理举报。
(二)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绵阳市审计局所有。
2024春季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时间+岗位表)
2024-04-12,全文共 1585 字
+ 加入清单一、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绵阳中学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
2.有较强的责任心、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持有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若有特别优秀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应聘成功,须在一年内考取)。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情形的。
特别提示: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薪酬待遇
薪资和福利按照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二金。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个人简历(需包含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其他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相关材料造假,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招聘方式
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的情况,以电话或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及面试(逐轮淘汰制)。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高一上学期教材
其中:物理(教科版)其他学科(人教版)
4.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将在绵阳市政府、市国资委、人才集团、学校官方网站、绵阳日报、涪江观察等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体检
(1)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体检者不予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可在7日之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医院要求二甲及以上。体检项目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对调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7.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党委决定。
8.确定拟录用人员
经笔试、试讲、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政府网站、市国资委官网、绵阳人才集团官网、学校官网及涪江观察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9.特别声明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地址: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教育南路5号)
六、报名方式
1.现场投递简历。
2.电子简历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mzsybgs@163.com。
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学科)—联系电话”(例如:王五—语文教师—153********)。
3.咨询电话:
李老师:19583755601
庞老师:13458096539
陈老师:15386667626
七、监督投诉渠道
1.学校监督电话:徐老师:18780543266
学校监督邮箱:1938401@qq.com
2.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816-8732917
人才集团纪检监察室监督邮箱:jw@mykjcrcjt.cn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附件:《绵阳中学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网格员(时间+岗位)
2024-04-12,全文共 1601 字
+ 加入清单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网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专职网格员,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对具有本科学历或担任过协理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同等条件下,本辖区内居民、物管优先录用。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网格员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35号)社区治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2692804
(三)报名手续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
专职网格员的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常识、时事政治以及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3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对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由街道纪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了解,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经研究认定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有吸毒前科的;
3.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辞退未满5年的;
6.在本次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街道、网格服务管理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纪工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在街道辖区范围内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聘资格。
十、报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涪城区各类相关文件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十一、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2024上半年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时间+岗位表)
2024-04-07,全文共 3270 字
+ 加入清单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绵人社发〔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一览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完全一致。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配;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后须与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2.现场报名: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点设置
1.网络报名:考生须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mnyrsk@163.com,邮件标题须统一按照“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填写。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岳老师0816-2822112。
2.现场报名: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松江路8号绵阳农科院综合办公楼311办公室)。
后续若设立其他报名点,将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纸质签字版和电子excel版(未递交电子excel版视为报名不成功);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等: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3)。
(2)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须加盖公章〈骑缝章〉)。
4.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清晰、完整,其中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均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取得的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设定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考核成绩降序排名,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降序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专业能力评分降序排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核结束后,单位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一)体检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mynky.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岗位待遇。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年总收入不低于15万元,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以上人才给予每人不低于30万元安居补助。
(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考生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递补事项。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含复检)、政审等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资格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是否递补由单位研究决定。
(二)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2540372
咨询电话: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绵阳教师公开招聘缴费时间2024
2024-03-26,全文共 825 字
+ 加入清单本次教师招聘缴费时间为2024年03月26日09:00至2024年04月03日12:00,开始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成绩发布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请有报考意愿的各位考生按照各地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无效,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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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聘公告链接:
县市区 | 公告名称(点击查看) | 招聘人数 | 发布时间 |
市属 | 4 | 3月20日 | |
涪城区 | 80 | 3月20日 | |
游仙区 | 50 | 3月20日 | |
安州区 | 15 | 3月20日 | |
江油市 | 46 | 3月20日 | |
三台县 | 84 | 3月20日 | |
北川县 | 14 | 3月20日 | |
盐亭县 | 50 | 3月20日 | |
梓潼县 | 20 | 3月20日 | |
高新区 | 89 | 3月20日 | |
科技城新区 | 10 | 3月20日 | |
合计 | 462 |
2024绵阳涪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时间+岗位表)
2024-03-26,全文共 2869 字
+ 加入清单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绵阳市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外人员,且必须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中国(绵阳)科技城涪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29号福星.都市时尚)
2.资格审查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涪城区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单位工作证明、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中国(绵阳)科技城涪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29号福星.都市时尚)。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5.面试须携带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提示: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视具体报名情况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五、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最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一)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保持关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等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在办理聘用过程中,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对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再次审核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规范管理,具体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决定。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6559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