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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升本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2024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通道将于2024年4月22日20:00开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最低要求已经公布。

2024-04-22,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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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4专升本分数线已经于4月22日公布

现将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最低要求公布如下:

一、理工农医类:105分;

二、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145分;

三、英语类:190分;四、艺体类:115分。

成绩查询入口

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zsb.sceea.cn/web/stu/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在生源院校登记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材料通过邮箱(ksy85174073@163.com)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8—85176546。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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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通道将于2024年4月22日20:00开启。

成绩查询入口: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在生源院校登记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材料通过邮箱(ksy85174073@163.com)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8—85176546。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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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成绩查询密码是什么

2024-04-22,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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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升本成绩查询密码就是报考的时候所设置的密码。

成绩出来查询成绩分数,输入准考证号码跟报考的时候所设置的密码就可以查询了。成绩查询通道开放初期,考生查询较为集中,可能会出现短暂性的网络拥堵现象,如遇此类情况,考生可错开高峰时间查询。

成绩查询入口

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zsb.sceea.cn/web/stu/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在生源院校登记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材料通过邮箱(ksy85174073@163.com)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8—85176546。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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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升本成绩公布时间2024

2024-04-19,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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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成绩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20:00开启

成绩查询通道开放初期,考生查询较为集中,可能会出现短暂性的网络拥堵现象,如遇此类情况,考生可错开高峰时间查询。

成绩查询入口

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zsb.sceea.cn/web/stu/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在生源院校登记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材料通过邮箱(ksy85174073@163.com)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8—85176546。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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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2024

2024-03-07,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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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发布时间

1.即时发布成绩。生物与地理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艺术学科考查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日内,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成绩下发至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日内,由教体局体卫艺科将成绩下发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初中阶段学校。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于测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通过http: //my.sczkbm.com:8080/zkbm发布,考生进入该网址点击“实验操作成绩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2.统一发布成绩。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同时发布考生的所有计分科目成绩和录取结果。

3.即时发布成绩时,相关保密工作由发布单位负责。统一发布成绩时,从移交招录部门直至统一发布成绩期间,保密工作由招录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成绩后,涉及成绩发布的部门都应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凡是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泄密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推荐阅读:绵阳中考2024考试招生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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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录取结果查询官方入口(最新)

2024-05-10,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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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排序规则为: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四个部分考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投档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所属类别考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理工农医类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类按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计划数进行模拟投档。

平行志愿根据教育厅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按招生院校执行计划数1:1比例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经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免试生档案全部向所填意向专业(学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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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考试志愿填报官方入口

2024-04-19,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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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升本志愿填报入口点击进入

填报时间: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时间均为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

考生需在规定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登录“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本人所属志愿填报批次,根据系统提示依次选填对应招生专业(学校)志愿,并在网上提交。考生在选填志愿时,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仅显示符合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可供考生填写的专业(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选填1至30个志愿。网上志愿填报操作说明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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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志愿录取规则(普通考试+特殊类)

2024-04-19,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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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排序规则为: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四个部分考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投档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所属类别考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理工农医类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类按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计划数进行模拟投档。

平行志愿根据教育厅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按招生院校执行计划数1:1比例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经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免试生档案全部向所填意向专业(学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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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考试填报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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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填报时间: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同时进行填报。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对应目录》)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相应的专业(学校)志愿填报,具体的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或志愿填报时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知晓招生专业(学校)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需认真阅读教育厅官网公布的《专业对应目录》,查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填报志愿时根据本人专科就读专业,依据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及招生计划,结合招生院校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选择适当的专业(学校)填报。

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参考招生院校相关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以增加被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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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志愿填报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4-19,全文共 2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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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时间均为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

二、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

(一)志愿设置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均设置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

(二)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免试生批(包括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三)填报说明

1.经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免试生须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正式填报志愿应与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的免试申请保持一致。

2.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对应目录》)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相应的专业(学校)志愿填报,具体的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或志愿填报时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考生志愿。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了解成绩及相关要求。考生可于4月22日20:00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志愿填报前,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官微查阅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英语类、艺体类4个类别考试成绩最低要求,参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类别成绩分段统计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分段统计表。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简章。志愿填报工作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和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认真阅读各招生院校官方渠道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知晓招生专业(学校)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需认真阅读教育厅官网公布的《专业对应目录》,查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填报志愿时根据本人专科就读专业,依据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及招生计划,结合招生院校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选择适当的专业(学校)填报。

(四)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参考招生院校相关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以增加被录取机会。

(五)提前查询学费标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部分招生专业收费差异较大,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招生院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专业(学校)志愿

四、志愿填报流程

(一)填报志愿

考生需在规定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登录“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本人所属志愿填报批次,根据系统提示依次选填对应招生专业(学校)志愿,并在网上提交。考生在选填志愿时,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仅显示符合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可供考生填写的专业(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选填1至30个志愿。网上志愿填报操作说明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通告。

(二)确认并提交志愿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点击“确认并提交志愿”即可完成该批次志愿的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提交的志愿数据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志愿的考生可以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学校)志愿。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号码及接收的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有误或已更换手机号码的考生,须在志愿填报工作开始前联系生源院校修改。因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或错误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填报志愿应理性选择填报专业(学校)志愿,在点击“确认并提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和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征集志愿填报

录取期间,招生院校如有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考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省定最低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未完成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填报相应的征集专业(学校)志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成立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公布招生简章。填报志愿期间,各校应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并在院校官网、官微公布值班时间及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的来访咨询,做好解释工作。各生源院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校考生志愿填报引导工作,督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提醒考生谨防不良机构或别有用心人员关于“包办包过”“高价志愿填报指导”等的诈骗陷阱,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院校官网、官微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行登录“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避免上当受骗。

(三)加强填报管理。各校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严禁学校或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手机号码、验证码等被他人咨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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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录取新生办法

2024-04-19,全文共 4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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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四川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新生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新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对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向高校投档,高校审阅后,是否录取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作出解释和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必要的监督,纠正违反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

第三条 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要确保网上录取所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第二章 招生院校、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权利与责任

第四条 在录取工作中,招生院校的权利与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2.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院校应成立由校(院)长和招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秉公办事、作风正派、遵守纪律的录取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录取事宜。在录取前,高校应组织录取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规定和办法,进行招生业务培训,负责做好招生纪律教育。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录取工作。

3.录取中,本着对社会、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公正选才。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有充分的退档理由;考生若对退档有疑问,由高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

4.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拟录的考生名单,由高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后上载。高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给省教育考试院。

5.认真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第五条 在录取工作中,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考委)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权利和责任如下:

1.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2.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确定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英语类、艺体类4个类别考试成绩最低要求。

3.省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关规定办法和相应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各高校传送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考试成绩和各项免试及加分项日。

4.录取前,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核定各高校招生计划;录取中,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检查高校执行招生计划和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如发现有违反国家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问题,责成高校及时纠正。

5.录取中和录取后,敦促高校解决好遗留问题。第三章录取工作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录取期间,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各项工作管理。录取场根据工作需耍,设秘书行政与信访监察组、计划管理组、信息技术组、信息交互与录取检查组等职能组。

各职能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秘书行政与信访监察组:负责各工作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录取中的会议组织安负责录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考生的信访接待和信息查询。

2.计划管理组:负责招生计划管理;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的编制和发布。

3.信息技术组:负责考生各项基础数据信息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与安全跟踪。监控录取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负责网上录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各批次录取的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操作;负责录取场机房、核心设备、工作计算机、应用系统安装及安全应急保障;负责各批次投档及录取数据的备份、整理和发布工作。

4.信息交互与录取检查组:负责通过录取系统提供的信息交互平台与招生院校进行生源信息交互沟通,接收学校反馈的计划调整信息,并反馈给计划管理组;负责政策解释、咨询;负责督促高校及时下载、审阅、录取和退档,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检查高校的退档是否合理,并将认为退档不合理的考生提请高校复议;负责高校请示、报告的接收、登记、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提交录取领导小组研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和落实;负责检查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负责审核、确认招生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四章录取批次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免试生批(包括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第八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排序规则为: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四个部分考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投档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所属类别考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理工农医类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类按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计划数进行模拟投档。

平行志愿根据教育厅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按招生院校执行计划数1:1比例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经招生院校审核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免试生档案全部向所填意向专业(学校)投档

第九条录取开始,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校下载后按录取规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考生档案的审阅、确定拟录考生等各环节工作。

第十条 高校录取满额后,须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生成考生电子录取名册,作为考生正式录取依据。录取结束后,高校通过四川电子录取名册系统(1gmc.sceea.cn)下载考生电子录取名册。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给据邮件方式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

第五章主要规定

第十一条免试及加分政策:

1.免试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考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优录取。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加分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考生志愿。投档成绩达到考试成绩最低要求但未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次录取,且兼报了普通考生志愿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参与普通考生批投档。

第十三条 招生院校须于4月19日前将本校审核通过的获奖免试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免试条件且经学校确认的名单在第一批次投档给学校录取。第十四条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子录取。

第十五条其他招生录取规则按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第十七条 若出现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第十八条 所有批次招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第十九条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院校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录取院校,或由生源院校按照录取情况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校自行协商确定。

第六章:录取纪律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规定和录取纪律者,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招生纪律规定,制定《录取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二十二条 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维护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公平公正。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录取没有电子档案的考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招生宣传或招生广告的表述要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违规承诺录取、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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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专升本成绩查询入口官网

2024-04-19,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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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zsb.sceea.cn/web/stu/

选择就读学校,输入手机号与验证码即可登录查询

更多查询方式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edu.sc.gov.cn

2、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四川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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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和查询方式公布

2024-04-19,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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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通道将于2024年4月22日20:00开启。届时,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本人成绩: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edu.sc.gov.cn

2、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四川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5、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https://sczsb.sceea.cn/web/stu/

成绩查询通道开放初期,考生查询较为集中,可能会出现短暂性的网络拥堵现象,如遇此类情况,考生可错开高峰时间查询。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在生源院校登记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于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材料通过邮箱(ksy85174073@163.com)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8—85176546。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复核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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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三诊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3-26,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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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三诊时间为:4月19-20日

高2021级三次诊断性测试分别安排在今年下期的半期、期末和明年4月19、20日进行。各科试卷将按2023 年全国甲卷的试卷模式命制。

三诊:各科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关要求执行。

各时期阶段性诊断考试时间:

1. 绵阳一诊考试

每年11月初,绵阳地区将进行高三第一次诊断性考试。作为最早进行诊断性考试的地区,每年其他地区或学校将同期参与,重视程度比较高,值得2024届考生家长关注。

2. 成都一诊考试

12月下旬,成都市将举行全市第一次诊断性考试。作为第一轮复习结束后的第一次全市考试,重视程度较高。此次成绩也是不少学校或不少考生家长作为其他升学途径的重要成绩参考。

3. 南充一诊考试

12月下旬,南充市第一次诊断性考试。南充市作为四川的教育大市,其一诊考试重视程度也比较高,每年备受不少考生家长关注。考试时间与成都一诊时间接近。

4. 绵阳二诊考试

1月中旬,绵阳市第二次诊断性考试。基本每年也是四川最早进行二诊考试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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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油马拉松报名什么时候截止

2024-03-14,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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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22:00

报名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阅读竞赛规程、报名须知→阅读并同意《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在线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项目→缴费→报名成功。

其他说明

(一)报名者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组委会将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虚报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经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者,如无法参赛,物资包不予发放,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赛事组委会及组委会指定媒体/赞助商无偿使用参赛选手肖像及参加比赛的所有照片、图像、影片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

(四)赛事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或取消,组委会不承担选手因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飞机票、火车票退订改签手续费、住宿退改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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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绵阳科技城新区免费体检报告什么时候领

2024-01-17,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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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新区免费健康体检报告是体检后7天在体检地点带有效证件领取

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腹部 B超、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血糖、血脂血压。

备注:1、每天上午体检

2、3月1日之前8点半开始,3月1日之后8点开始

3、体检后7天在体检地点带有效证件领取体检报告。

其他注意事项

1.请记得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正在服用的药物,并提供能联系的电话号码

2.体检当天空腹,前一天晚上清淡饮食,体检后有早餐提供

3.高龄老人或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家属陪同

4.除以上免费体检项目外,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增加其他自费体检项目

体检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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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三支一扶报名考试流程(各时间点)

2024-05-30,全文共 2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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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支一扶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4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考者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86740101、86626583。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17: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从报名开始到报名截止前两天,每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

请各报考人员尽量不要在报名最后一天扎堆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近期照片的社保卡)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逾期不予受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8日左右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

根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募岗位招募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近期照片的社保卡)、毕业证原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复审,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招募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募单位负责审查认定。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资格复审或本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募人数3倍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仅调剂一次,调剂人员面试成绩同样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脱贫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行业特殊要求组织体检。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项目)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九)岗前培训:各地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十)正式上岗(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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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三支一扶招募条件+对象

2024-05-30,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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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199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地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提高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含成都市原一村一大、支医、支教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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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时间+岗位表+咨询方式)

2024-05-30,全文共 3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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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四川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4年,我省计划新招募3137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再续聘。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199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地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适当提高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含成都市原一村一大、支医、支教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4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考者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86740101、86626583。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17:00。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从报名开始到报名截止前两天,每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

请各报考人员尽量不要在报名最后一天扎堆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近期照片的社保卡)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笔试成绩为0分或笔试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逾期不予受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8日左右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

根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募岗位招募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近期照片的社保卡)、毕业证原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复审,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招募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募单位负责审查认定。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资格复审或本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募人数3倍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仅调剂一次,调剂人员面试成绩同样不得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脱贫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行业特殊要求组织体检。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项目)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九)岗前培训:各地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十)正式上岗(9月1日)。

四、相关提示

(一)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地方项目,其招募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四川省内享受四川省“三支一扶”相关政策,招募人员不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不享受考研初试加分等部分国家“三支一扶”政策。

(二)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三)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

1.四川省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

2.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3.成都市各区(市)县“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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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高考考试录取加分政策一览(普通类+艺体类)

2024-05-23,全文共 2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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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军人及军人子女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确认。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司法行政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5.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户籍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的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符合我省专升本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艺体类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化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2.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户籍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的下列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考生,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3.关于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

(1)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

(2)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3)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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