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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人员

廊坊人员专题栏目,提供与廊坊人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廊坊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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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参保人员怎么看异地就医备案是否成功?

2023-11-18,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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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参保人员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进入“异地就医”模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

廊坊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为何要进行备案?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

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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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3-11-17,全文共 6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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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 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 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 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 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 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 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 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 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 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 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 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 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 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 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https://www.lf.gov.cn/Item/6885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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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公安局关于选拔60名劳务派遣人员录用为勤务辅警的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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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留置保障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规范留置保障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情况,永清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劳务派遣人员择优选拔录用60勤务辅警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永清县各机关事业等单位且其工资待遇已列入财政预算的劳务派遣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7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70米(女性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过于肥胖和消瘦者不予录用。

6、复退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现就职于永清县公安局辅警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永清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辅警报名处(导航地址搜索:“永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廊霸中队”院内)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持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证明信、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永清县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5、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专业知识4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7、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8、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填写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9、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

10、培训:采取封闭集训的方式进行,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成绩不合格或中途退出者不予录用,并从综合成绩排名靠前人员中依次替补。

11、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录用人员岗位及待遇

1、录用人员岗位:留置保障大队看护岗,男性50名,女性10名。

2、警务辅助人员的录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录用人员到岗后,培训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收回配发的全部服装和装备。

3、工资标准依据《永清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四险一金。

四、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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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参保登记?

2023-11-25,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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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廊坊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办理:可直接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线上登记:下载“河北人社”手机App→打开APP后点击右下角“更多服务”→选择“社会保障”专栏,点击“灵活就业参保”→选择“参保登记”,填报基本信息,按照界面提示完成参保登记。

拓展》企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参保条件有哪些?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我省灵活就业的人员,不限制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不限制有无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均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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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廊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范围

2024-01-04,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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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4年新增人员)、1-4级工伤人员,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供养亲属(含企业退休职工和工亡职工遗属),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人或亲朋好友通过下载安装河北人社、易人社手机APP,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以上两种软件任选一种均可认证)。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所在单位或亲属可提供领取人员近期持身份证照片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社保大厅人工认证窗口办理。对于以上渠道仍不能完成认证的,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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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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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7名见习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见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拟招用见习岗位人员7名(司法行政岗位4名,司法辅助岗位3名);

2.工作地点: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3.工作岗位:

(1)司法行政岗位(政治部、办公室);

(2)司法辅助岗位(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4.工作内容:岗位日常工作及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9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4.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5.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WPS等办公软件;

6.此前本县各单位已经招用过的见习、公益性岗位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0316-8321975

3.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就业创业证(本人可以在河北人社APP是上申请或便民中心1002窗口办理)、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一,3份)、2张一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者于报名期限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上述资料,到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进行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核实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

5.面试及体检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自行体检。全部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结果将在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工作日)。

6.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香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分配等相关事宜,县人社局负责备案登记。

四、待遇标准

1.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每月2200元(不含保险),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2.就业见习期不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附件一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毕业学校及专业(全日制)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就业创业证》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本人见习志愿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其他意向

个人特

长及奖

励情况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名:

此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见习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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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2023-10-30,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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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就业困难认定后并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额的2/3比例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金额的2/3比例给予补贴。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120元部分不予补贴。

补贴期限

按照《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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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招聘审批辅助服务人员

2023-10-25,全文共 2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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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公共服务局委托广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窗口人员工作;

(2)性别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容貌端庄,有亲和力;无纹身、精神病史、遗传传染病等;

(4)语言表达能力好,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客户服务或审批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审批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地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8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7:00

2.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9:00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4.考生需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上传附件。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为材料不齐的请于报名截止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请关注官网通知)。

5.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按照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需携带以下材料: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及心理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有关安排以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核算后,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考察。

5.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伍军人;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2.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于考试全部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自通知考察之日起20日内无法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3.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综合成绩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我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审批辅助人员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转正后根据具体岗位确定具体薪金数额,4000-6000元不等,以上工资薪金包含个人社保缴纳部分。单位为审批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期间提供服装(无餐食)。

纪律与监督

(一)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我单位、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名)。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8月)。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时须已获得相应资格,同时提交离职证明。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交证明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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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2023-10-31,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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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廊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42号)等有关要求,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 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 (工种)不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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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怎么使用自助缴纳终端

2023-11-30,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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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陆自助缴费终端

找到“社保”模块,点击“个人社保”:

2、输入证件号码

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或者社保号后点击“确定”按钮:

3、查询出缴费人参保信息

点击“选择”按钮:

4、“灵活就业医疗核定征收”流程

4.1系统校验是否存在“灵活就业医疗核定数据”,若存在,提示缴费人先缴纳核定征收数据,同时系统进入“灵活就业医疗核定征收“流程。带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无误,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4.2系统展示灵活就业核定数据信息,缴费人确认信息后,点击下方“选择”按钮,对该户存在的核定数据信息进行批量处理:

4.3选择缴费方式,刷卡缴费请点击“银行卡缴费”按钮,通过“云闪付”或其他银行APP缴费请点击“二维码缴费”按钮:

4.4缴费完成后,系统自动预览展示该笔业务税收完税证明,点击预览下方“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进入“灵活就业医疗自主申报缴纳“流程。

5、“灵活就业医疗自主申报缴纳“流程

5.1核定业务完成后进入自主申报流程,系统带出缴费人社保信息,输入手机联系方式,若出现问题,方便联系到缴费人,点击“选择”按钮:

5.2缴费人根据自己申报的属期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5.3系统带出缴费人所选费款属期信息及应缴金额,确认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5.4选择缴款方式,直接进入缴款界面:

5.5按屏幕提示,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操作:

5.6扣款成功,生成完税证预览界面,点击按钮打印完税证,业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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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养老/基本医疗)申领指南

2023-10-30,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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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决定自2023年10月27日起开展今年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一)养老保险全年缴纳金额

1、60%缴纳8943.96元;

2、100%缴纳14906.64元;

(二)医疗保险缴纳金额:缴纳标准请咨询县医保局,电话:6696950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就业困难认定后并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额的2/3比例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金额的2/3比例给予补贴。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120元部分不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按照《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办理人员需提供: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书复印件;4、2023年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5、一寸近期照片1张;6、灵活就业证明;7、本人永清县建设银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8、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表;9、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二)往年已办理人员需提供:

1、2023年养老、医疗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2、灵活就业证明;3、本人建设银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4、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四、截止日期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于10月27日至12月10日到永清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人社局59号窗口就业促进股办理补贴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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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自缴人员汇缴公积金方式是按月代扣吗?

2024-01-12,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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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廊坊自缴人员汇缴公积金方式是按月代扣吗?

1、启缴时间: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起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扣款日(每月20日)的,下月起缴存

2、扣款日:每月20日在申请人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扣划当月住房公积金。并于2个工作日内 (节假日顺延),将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划入个人账户

3、缴存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应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廊坊自己交公积金怎么开户?- 廊坊便民100 (bianmin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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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热线

2023-12-18,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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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严寒天气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市民政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当您发现身边有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需要救助时,请及时拨打 24 小时救助服务热线,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将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开展救助工作。现将全市救助服务热线公布如下: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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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怎么使用云闪付缴纳医保

2023-11-30,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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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云闪付APP

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社保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进行缴费:

2、输入证件号码、姓名、确认社会保险费缴纳授权及服务协议

在【证件编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输入缴费人姓名,点选确认“社保缴费授权及服务协议”,点击【下一步】按钮:

3、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核定)

系统根据证件号码、姓名,自动显示出该用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如果界面提示需优先缴纳特殊缴费数据(见下图1),说明医保部门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需要先点击【知道了】按钮选择要缴费的账单,点击缴费完成缴费;全部核定缴费完成后才能进行灵活就业医疗自主缴费。

4、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自主)

系统根据证件号码、姓名,自动显示出该用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如界面无提示需优先缴纳特殊缴费数据,则显示灵活就业医疗自主缴费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费款属期,核实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

5、支付缴费

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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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方式

2023-10-25,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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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方式

一、线上登记

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以下操作步骤自主参保登记。

第一步:打开APP,点击右下角“更多服务”

第二步:选择“社会保障”专栏,点击“灵活就业参保”

第三步:选择“参保登记”,填报基本信息,按照界面提示完成参保登记。

二、线下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直接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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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6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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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和名额

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在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三河市2023年在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且报考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相对应。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三河市2023年在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3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学历报考的,如与底限要求的专业属相关专业,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5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51

报名时间:12月18日9:00至12月22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12月23日12:00

交费时间:12月18日9:00至12月23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定向招聘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明材料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4年1月10日9:00至1月13日15:00,资格初审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1月13日下午14:30-16:3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查询

1月19日9:00,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三河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具有三河市社区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佐证材料:1.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2.本人最近5年的社区工作者合同。

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1月25日9:00至1月27日13: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1月27日

面试地点:三河市第九中学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月29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八)考察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1月30日至1月31日。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体检

2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2月5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政府序列的单位,经三河市人社局审批,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党群序列的单位由组织部门审批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三河市2023年在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3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三河市2023年在街道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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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023-10-21,全文共 6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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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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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及渠道有哪些?

2023-11-25,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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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廊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渠道有哪些?

缴费标准: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缴费渠道:线下可以到税务窗口、自助终端办理;线上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在底部菜单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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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廊坊安次领取高龄补贴人员进行第一季度自助认证指南

2024-03-18,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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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安次高龄补贴领取资格2024第一季度认证时间定于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特通知安次区高龄补贴领取人员进行自助认证,在此期间未进行认证人员将暂停高龄补贴发放。一、认证时间

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二、认证方式

软件下载“看看卫健”APP后进行在线认证,二维码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高龄补贴认证软件并不是看看社保,看看生活,请各位不要混淆噢)三、认证对象

具有安次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已申请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四、具体步骤

第1步:选择看看卫健APP中右下角“我的”并选择“手机号码快捷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输入,点击“登录”;

第2步:选择“卫健认证”(初次使用默认为标准模式)或选择“补贴认证”(简易模式);

第3步:手动输入身份证信息或拍照扫描身份证,将身份证置入框内,系统会自动录入信息,输入完成后选择“下一步”;

第4步:填写手机号并确认个人信息资料无误,选择“下一步”;

第5步:请将脸部移入框内,根据提示进行人脸检测认证(注:卧床不起或重大疾病无法配合认证的特殊人群,在输入手机号后,可选择“绿色通道”,只需拍摄清晰的正脸照片进行提交,后台会进行审核,此功能严禁非特殊人群使用);

第6步:系统提示“认证完成”。五、注意事项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与安次区各村街(社区)或乡镇(街道办)负责高龄的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因个人原因,逾期不进行认证的高龄补贴人员,将会暂停发放高龄补贴,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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