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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廊坊市户籍在外就读初中毕业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便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八年级学生回原籍参加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考试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就有关事宜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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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要求,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

2025年开始,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调整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9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7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物理书面笔试60分、化学书面笔试60分、生物书面笔试6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共20分;信息科技1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20分,现场测试30分)总分800分。其中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技能)、信息科技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并计入总分。2022年秋季入学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为全省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首届学生。为全面做好衔接工作,便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学生回原籍参加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考试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4〕3号)精神,2024年春季学期,具有廊坊市户籍、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八年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地理学科、生物学科(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

(二)地理、生物学笔试

三、其他事项

(一)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由河北省教育厅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为6月23日;生物学实验考试、信息科技考试时间由廊坊市教育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提供材料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外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

(三)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四)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

来源:廊坊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起廊坊市户籍在外就读初中毕业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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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香河县户籍学生申请回香河报考中考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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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香河户籍学生申请回香河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妥善解决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香河县户籍学生回香河报考普通高中问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2024年度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精神,香河县户籍在廊坊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香河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4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考香河县普通高中。

(二)2022年秋季升入初中的现八年级学生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将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文件精神,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即现在的八年级学生),地理笔试、生物笔试、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将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始,在廊坊市外就读回户籍地香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应在八年级下学期向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参加考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在外地就读学生,不能回香河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香河县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二)咨询电话 :8318145,8211332

三、其他事项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由河北省教育厅和廊坊市教育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籍信息卡)。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为避免耽误学生报名及考试,香河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即日起接受考生和家长报名,请考生和家长提早联系香河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

(三)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四)按现行政策,香河县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考生回香河报考普通高中,只具有统招生资格,不具有分配到校的指标生资格。具体政策执行以廊坊市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以上政策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周知并相互转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DBuWXDrl4p-RjjnBiHx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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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公告

2024-03-04,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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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依托廊坊市教育考试院中考考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中考考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https://zk.lfksxxw.com/

一、报名时间

1.初中2021级(九年级)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3月1日至15日,每天7:00至22:00。

2.初中2022级(八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3月16日至31日,每天7:00至22:00。

3.具有廊坊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含八年级学生),按照廊坊市教育局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二、报名条件

1.参加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学生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初中学籍(学历)。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学生不得报考。

2.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初中学籍,且为2024年春季学期升至八年级下学期的初中学生。

三、报名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八年级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具有廊坊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含八年级学生),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外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学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

四、报名流程

1.基础信息采集。

(1)学生到报名点采集身份证信息;

(2)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后,登录平台填报个人信息;

(3)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的学生按照报名点要求采集准考证照片。

2.考试报名确认。

学生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后,登录平台进行考试报名确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202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考试报名确认才视为完成报名;只完成基础信息采集、未完成考试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申请回原籍报名参加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廊坊市教育局相关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以下公告: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2024年度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1)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起廊坊市户籍在外就读初中毕业生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

来源:http://zk.lfksxxw.com/zhongkaozhongzhao/2024-03-0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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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户籍在外地学生申请回廊坊报考高中联系方式

2024-02-27,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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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中考体育考试、理化实验考试以及其他考试

(二)中考文化课考试

其他事项

1.初中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分别由河北省教育厅和廊坊市教育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2.提供材料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外省(市)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

3.尚未办理个人身份证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来源:廊坊市教育局

http://jyj.lf.gov.cn/?p=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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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4-05-21,全文共 2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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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安全招生,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规则、录取结果面向社会公布,确保操作规范。

(二)坚持自愿原则。考生填报志愿时,根据意愿选择学校,充分尊重考生自愿报考的权利。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原则。严格落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招生录取,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政策。廊坊市第一中学、廊坊市第七中学、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管道局中学、廊坊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廊坊市第十二中学6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政策,学校80%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主城区内初中学校,择优录取。廊坊市第二中学艺术生不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政策。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廊坊市第十五中学、廊坊市安次区长城学校、廊坊枫华高级中学4所民办普通高中不实行“指标到校”招生政策。

(二)建设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网络平台。完善“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招生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完成。严格规范招生时间和程序,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四统一”: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批次设置,统一招生进度,统一平台录取,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编报与管理

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规模、往年招生计划数量及实际录取数量、大班额治理、大校额控制、规范办学要求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编制上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审核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完成后对外公布。

四、报考资格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

(一)特长生。特长生是指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而招收的具备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的考生,及以外语等为培养方向的特色班考生。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测试方案,组织学生测试,取得测试结果。达到学校标准的考生获得报考资格,可填报对应学校特长生志愿。

(二)统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统招生资格。

(三)指标生。指标生资格认定条件: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主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在该校就读,且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确认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阶段复学学生)。具备指标生资格考生可参与“指标到校”招生。

五、批次设置

2024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设置4个批次,依次是:

(一)提前批。本批次为普通高中特长生及特色班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采取单独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

(二)统招A批。本批次为普通高中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5%或20%(实施提前批招生的学校为15%,不实施提前批招生的学校为20%)招生。本批次采取单独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设置统招A批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无法填报本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民办高中学校在本批录取不受统招A批控制线限制。具有指标生身份的考生需慎重填报本批民办学校,一经录取,将无法参与下一批指标批的录取。

(三)指标批。本批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具备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采取单独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招生学校未完成计划在本批次不进行调剂招生,未完成计划收归统招B批。

(四)统招B批。本批次对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未完成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设置8个平行志愿,考生依意愿填报,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录取。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2.同批次、同志愿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各科分数完全相同者一并录取。

3.设置多个志愿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录取,系统自动完成投档录取。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范围。廊坊市第二中学艺术生、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外语生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得跨区域招生。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方法及原则。以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占主城区中考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学校指标生分配系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数乘以学校指标生分配系数,确定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招生数量。市属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到主城区所有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安次区所属廊坊市第十二中学、开发区所属廊坊开发区新世纪中学)指标生计划的50%留在本区内分配,另外50%分配到主城区其他初中学校。

3.分数线划线办法

(1)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市教育局结合中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统招A批控制线。根据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主城区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统招A批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3)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统招A批录取结果生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统招A批录满的学校,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为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统招A批未录满的学校,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为统招A批控制线。指标批的录取,城区初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为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下降60分,农村初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为指标到校基准分数线下降80分。

(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范围与数量。自2024年起,全省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跨地市招生。我市民办普通高中以所驻县(市)招生为主,不得少于总招生计划的70%。

2.报考与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提前批、统招A批、统招B批招生。其中统招A批只得在学校驻地招生(主城区民办高中在主城区招生),统招B批各民办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审批,可跨县(市、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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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申请学法减分期间记分达到12分还能申请学法减分吗?

2024-03-29,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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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廊坊申请学法减分期间记分达到12分还能申请学法减分吗?

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交管12123”手机APP“学法减分”考试抽题及答题规则:系统按照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违法行为、减分情况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难度系数为1.0和2.0)。

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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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高龄津贴线上在哪里申请?怎么申请?

2024-03-22,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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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霸州高龄津贴线上哪里申请怎么申请

1、微信关注“廊坊市民政局小程序”,选中高龄津贴认证

2、点击“新申请”在线申请高龄津贴待遇

其中,80周岁—89周岁高龄老人调整为每人每月发放80元;9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调整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调整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市财政预算,保证及时予以列支。

2024霸州高龄津贴认证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时间为2月10日到3月10日

2.第二季度时间为5月10日到6月10日

3.第三季度时间为8月10日到9月10日

4.第四季度时间为11月1日到12月1日

乡镇及市直单位负责对本格区及本系统新增人员在系统上进行初审。每季度核查期,乡镇及市直单位负责通知本辖区及本系统已经申请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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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小学+初中)

2024-03-07,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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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各县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县(市、
区)
科室小学阶段中学阶段
三河市招生办3221527
大厂县考试中心5276108
香河县考试中心8318145
广阳区基教股(小学)
招生办(初中)
5266815
(基教股)
5266830
5266831
(招生办)
安次区教育科(小学)
招生办(初中)
5125710
(教育科)
5125739
(招生办)
开发区招生办6088722
永清县基教股6680597
固安县基教股8936978、8936980
霸州市教育股2356556
文安县教育股(小学)
考试中心(初中)
5236612
(教育股)
5232322
(考试中心)
大城县基教股5522106

河北省廊坊市教育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教育(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联系电话:0316-29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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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外地霸州户籍学生申请回霸州参加中考报名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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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霸州户籍学生申请回霸州参加中考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妥善解决在廊坊市以外就读的霸州市户籍学生回霸州参加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学生2024年度申请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有关事宜的公告》精神,霸州市户籍在廊坊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霸州市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2024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二)2022年秋季入学,现八年级学生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文件精神,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即现在的八年级学生),地理笔试、生物笔试将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始,在廊坊市外就读回户籍地霸州报名参加考试,应在八年级下学期向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参加考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在外地就读学生,不能回霸州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考试中心

(二)报名时间:九年级 3月4日至14日、八年级 3月18日至29日

(三)咨询电话 :7236723

三、其他事项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由河北省统一安排,时间确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籍信息卡由学校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通过阅读器将身份信息读取到系统,考生方可网上报名,没有身份证无法报名。

(四)按现行政策,霸州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考生回霸州报考普通高中,只具有统招生资格,不具有分配到校的指标生资格。具体政策执行以廊坊市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来源:霸州教体

https://mp.weixin.qq.com/s/8PrbjSPYMhKokNmLOuV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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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5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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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076名。其中,石家庄市166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90名,秦皇岛市70名,唐山市12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138名,沧州市70名,衡水市50名,邢台市70名,邯郸市132名,定州市20名,辛集市8名,雄安新区2名。各地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见来源链接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4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非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手机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影响报名。

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再允许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6.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使用支付宝扫码方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11日9:00至3月16日9: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截至2月27日17: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2月28日12: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为3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含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下同)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中心填写盖章。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市委组织部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

四、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轮岗、遴选调动、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和“选调新冀元”微信公众号通知动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932,承德0314-2050745,张家口0313-2029175,秦皇岛0335-3220179,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22,保定0312-3089403,沧州0317-2160109,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116101,定州0312-2320225,辛集0311-83283295,雄安新区0312-5620830。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代码表

2.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

3.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中共党员证明信

5.学生干部证明信

6.诚信承诺书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2月5日

附件:

附件1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代码表.xlsx

附件2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届大学毕业生).doc

附件3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doc

附件4 中共党员证明信.doc

附件5 学生干部证明信.doc

附件6 诚信承诺书.doc

来源:https://www.hebpta.com.cn/article?artId=12078&id=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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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内(廊坊)户籍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要哪些材料?

2024-01-30,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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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户籍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须知

1、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证明;

3、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提交所属部队驻地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证明;

4、申请探亲签注的,需提交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商务签注的,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申请其他类签注的,还须交验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证明材料原件;

7、申请逗留签注的,(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2)赴澳门就学,还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3)赴澳门就业,还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还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香港(澳门)证件的函》;(6)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8、对出国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紧急事由的,可申请加急办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vVUbm8aNZYuyNh28rg-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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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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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

现对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4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报考点现场办公时间:2024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一)信息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身份证图像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信息审验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报考、缴费;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完成缴费后,注册信息将被保留;未完成缴费的,本次注册信息无效,须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直接进行报考、缴费。

3.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上传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身份证图像和本人图像信息进行注册。审验通过的,考生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审验未通过属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审验未通过属其他原因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4.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能报考。

5.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半天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安排的课程;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报考受限课程,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考点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该专业为河北省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新生报考前须通过省公安厅资格审核。

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3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5.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和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4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8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

6.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7.从2026年开始,我省44个开考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基本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的专业和课程较多、部分专业调整后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考生权益,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的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办理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网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47194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26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211985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60

廊 坊

http://www.lfksxxw.com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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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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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7名见习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见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数:拟招用见习岗位人员7名(司法行政岗位4名,司法辅助岗位3名);

2.工作地点: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3.工作岗位:

(1)司法行政岗位(政治部、办公室);

(2)司法辅助岗位(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4.工作内容:岗位日常工作及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9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4.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5.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WPS等办公软件;

6.此前本县各单位已经招用过的见习、公益性岗位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0316-8321975

3.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就业创业证(本人可以在河北人社APP是上申请或便民中心1002窗口办理)、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一,3份)、2张一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者于报名期限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上述资料,到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进行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核实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

5.面试及体检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自行体检。全部合格者予以录用,录用结果将在香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工作日)。

6.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香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工作分配等相关事宜,县人社局负责备案登记。

四、待遇标准

1.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每月2200元(不含保险),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2.就业见习期不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附件一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毕业学校及专业(全日制)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就业创业证》编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本人见习志愿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其他意向

个人特

长及奖

励情况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名:

此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见习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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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一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3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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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廊坊市第一小学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4日(含)至2005年11月24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安次区现有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招聘合同制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11月2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任何环节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时,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重新制定岗位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11月24日14:00——11月29日14:00。

报名方式:识别下方二维码报名。

11月30日,考生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相关公告中查询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12月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廊坊市第一小学南二楼录播教室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一张卷,答题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12月2日15:00以后。

查询方式:关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0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面试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2月3日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廊坊市第一小学南二楼录播教室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且按以下顺序排列材料。

①《廊坊市第一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一份(本公告下方下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1份)

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廊坊市第一小学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时间:12月3日15:30-17:30

面试地点:廊坊市第一小学南二楼录播教室

(1)每个面试评委组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4名。

(2)面试方法

①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课10分钟。

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4)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廊坊市第一小学面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核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名单公布时间:12月4日。

体检时间:12月5日。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五)考察

考察人选公布时间:12月6日

考察时间:12月6日-12月7日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考生需在考察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提交考察表,不能按时提交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依据学历情况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间对聘用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进行档案管理;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合同制教师管理坚持同工同酬、科学管理原则,合同制教师的合同及档案管理、岗位管理、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事宜按照《廊坊市安次区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顺延录用下一名次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教体局纪检监督组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个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请考生随时关注廊坊市第一小学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316-2882886 0316-2882887

附件:《廊坊市第一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并打印《廊坊市第一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到校进行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带来。

廊坊市第一小学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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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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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申请学位的考生,建议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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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3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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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7日(含)至2005年11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安次区现有在编教师和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招聘合同制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任何环节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3倍时,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重新制定岗位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11月22日17:0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答题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11月25日上午 9:00-11:00,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2)笔试地点:11月24日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发布考试地点

(3)考生凭《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扫码下载打印)、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

查询时间:11月26日10:00以后。

查询方式: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上查询笔试结果。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证件,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5)面试前资格复审

时间:11月27日9:00-11:00

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

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 《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有效期内(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放在一个档案袋上交)

2.面试

面试时间:11月28日9:30,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面试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

(1)每个面试评委组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4名。

(2)面试方法

①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课10分钟。

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有关要求

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考场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4)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证件,遵守考场纪律,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查询

查询方式: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门外张贴发布。

3.考试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名单公布时间:11月29日。

体检时间:11月30日。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五)考察

考察人选公布时间:12月1日

考察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廊坊市安次区第六幼儿园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依据学历情况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间对聘用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进行档案管理;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应发工资4.5万元/年—5.3万元/年。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教体局纪检监督组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个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咨询电话:1893262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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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13,全文共 4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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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廊坊市第四中学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计划通过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形式聘任22名教学一线教师,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齐全,且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1. 须在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均不符合此次招聘条件;

2. 具备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并且报考岗位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1日(含)至2005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

(八)户籍不限。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4.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廊坊市安次区已录用的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类别

共设置招聘岗位22个,岗位分布详见附件。

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审批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链接在本公告下方。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1日9:00—11月16日9:00

11月17日,考生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中查询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当天务必携带《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11月18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廊坊市第四中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一张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查询

查询时间:11月20日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可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查询。

(4)笔试相关要求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2. 面试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1月21日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廊坊市第四中学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且按以下顺序排列材料。

①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一份(在本公告下方下载)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 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⑦ 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1份,要求打印有本人照片的页面)

用电脑打开https://www.jszg.edu.cn/validationList.html,登录账号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页面

⑧ 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廊坊市第四中学面试通知单》。

3.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11月25日

面试地点:廊坊市第四中学

面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面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面试评委组成

每个面试评委组由5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4名。

(3)面试方法

①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备考不超过10分钟。

②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门外张贴发布。

(4)面试有关要求

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4. 考试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核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

考察人选名单公布时间:11月27日

考察时间:11月27日—11月28日

考察的内容主要涉及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生须在考察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10-17:30提交考察表,不能按时提交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六)公示、审批、聘用

1.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期限三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依据学历情况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间对聘用人员档案进行审查,档案审查合格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进行档案管理;档案审查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过程中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 合同制教师管理坚持同工同酬、科学管理原则,合同制教师的合同及档案管理、岗位管理、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事宜按照《廊坊市安次区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4.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委教工委办纪检监督组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的,后果自负。若出现工作人员连续3次拨打考生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 请考生随时关注廊坊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316-8660758

网上报名程序:

①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入报名信息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并打印《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校参加笔试、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带来。

附件:《廊坊市第四中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廊坊市第四中学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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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5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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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拨打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3.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如考生通过面试后,在认定过程中因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而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详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2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14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4年1月10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

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

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给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进行查询。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特别提示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隆化县职教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备注:

1.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19年7月,与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和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中专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2.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和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于2018年6月,与石家庄市经贸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市文化传媒学校。

3.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自 2018 年起已终止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冀教师【2018】1号文件可查),故未列入本次认定公告(附件1)中。但该校在2014-2017年确已具备幼教类专业办学资质(冀教师【2014】19号文件可查),故在此期间招收的幼教类专业学生应具有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资格。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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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的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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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残联就业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冀残就业〔2023〕16号)要求,现将2023年廊坊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3年全省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线上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办系统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复核流程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有异议,需申请修改数据的,请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http://www.hbzwfw.gov.cn/)提出复核申请。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33元。

用人单位申请复核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修改数据的情况说明(见附件);

(2)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31日

xx单位申请复核情况说明(样例)

xx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我单位 (单位名称),依法申报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过程中,发现残联系统中推送的2022年在职职工人数 人、年平均工资 元与我单位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实际在职职工人数 人,实际年平均工资为 元,现提出复核。我单位对以上提供的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数据,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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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图书馆2023年国庆假期开馆公告

2023-09-28,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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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廊坊市图书馆服务时间如下:

各位读者: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放假期间,廊坊市图书馆服务时间如下:

一、9月29日-10月1日,10月3日-10月6日

开放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证时间:

上午:9:00-11:50 下午:13:00-16:30

24小时自助图书馆:

9:00-22:00

二、10月2日公休闭馆。

特此公告,敬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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