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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录取

昆明录取专题栏目,提供与昆明录取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昆明录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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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专升本专项志愿和普通志愿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2024-05-15,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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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专升本专项志愿普通志愿录取顺序什么?

答: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原始志愿须同时填报专项志愿、普通志愿。专项批次的投档录取在普通批次之前进行,考生如被专项批次录取,普通批次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普通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专项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普通批次志愿有效。其他考生只填报普通批次志愿。

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根据录取先后顺序,志愿设置为:免试志愿、专项志愿和普通志愿。

(一)免试志愿。在免试计划公布后填报志愿(5所院校,1所院校不超过6个专业),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二)专项志愿。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可填报,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专项志愿,每个志愿1所院校1个专业,不同类别不得兼报。

(三)普通志愿。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相应专业类别考生均可填报,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普通志愿,每个志愿1所院校1个专业,不同类别不得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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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职职教高考划线和录取指南(划线+志愿+录取)

2024-05-15,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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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划线录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5年3月前下达,包含职教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招生计划根据报考情况下达。

(二)划线

评分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各招生考试类别计划数,分别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成,设免试本科、职教本科、免试专科、乡村振兴专项、高职专科等批次。免试本科、免试专科批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职教本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乡村振兴专项批、高职专科批分别设30个“院校+专业”志愿。具体批次设置根据计划下达情况确定。各招生考试类别不得兼报。

(四)投档录取

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在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不含照顾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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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高职院校单独考投档录取指南

2024-03-02,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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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高职院校单独考投档录取

2024年高职单招录取继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排序,以院校+专业为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为0分的考生,以及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任意一项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参加高职单招投档录取。

2024年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高职免试批、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每个批次全部录取结束后,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024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招生院校于2024年8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不得在办完录取手续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职单招投档录取不再征求考生就读意见或进行拟录取确认,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录取。考生应审慎填报高职单招志愿,诚信应考。凡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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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

2023-07-21,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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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录取通知书真实性?

答:以下小细节可以帮助考生鉴别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

(一)云南省2023年高考录取结果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南省“办事通”APP三个渠道查询。如需查询录取通知书寄递情况,可拨打录取学校官方电话、查看录取学校招生官网或官微,关注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

(二)真实的录取通知书名称一般为“录取通知书”,虚假的通知书名称一般为“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或没有“通知书”字样。

(三)录取通知书必须校长亲自签发,没有校长签字的通知书为虚假通知书。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查询核实校长的签名是否正确。

(四)录取通知书上加盖的公章是学校印章,不是二级学院、办学点、校区或者招生办公室等印章。

(五)通知书上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

(六)录取通知书一般不出现“专本套读”“专本连读”“本科预备班”“专业任选”“专业可调剂”等表述。

(七)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考生可凭EMS单号查看通知书是否从本人被录取院校发出。同时,录取通知书一般使用专用信封封装,接收此类邮件原则上须由收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应对自身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客观的预期,谨防陷入骗局。如需参加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可咨询相关部门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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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中常见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2023-07-21,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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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常见诈骗手段有哪些?

答:

(一)诈骗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对招生录取政策的不了解,谎称能够拿到各大名校的内部指标、点招名额或预留名额,只要家长肯花钱就可以保证录取,甚至伪造学校招生公文。部分家长爱子心切,不加分辨从而被骗。

(二)诈骗分子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发布虚假广告,谎称可以利用黑客技术“修改院校专业志愿”“修改录取结果”等,一旦有考生或家长轻信,便通过发送虚假链接、收取技术费用等方式进行诈骗。

(三)诈骗分子以“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为幌子行骗,利用一些学校发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误导家长,声称计划外补招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甚至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伪造文件、印章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重点大学。入学后才发现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形式,而是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形式的教育。

(五)诈骗分子冒充高校、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奖学金”或“高考补助金”的名义诱导家长交纳各种名目的费用,或者诱骗考生或家长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从而进行诈骗。

(六)骗子冒充高校招生办打电话给考生,称考生只有提前缴纳学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才会被录取,骗取考生钱财。

(七)在某一批次中,会存在一些考生因所填报高校录取结束已查询到录取结果,还有一些考生因所填报高校未录取结束而查询不到录取结果的情况。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在录取过程中,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从中运作“帮忙搞定”,或以“不交钱就不录取”“不交钱就退档”威胁考生和家长,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八)在进入高校前,部分考生会选择找一份兼职来锻炼自己或挣点费用减轻家庭负担,这原本值得肯定和鼓励。但是,有不少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会落入刷单类诈骗的陷阱。刷单返利本就是一种违法失信行为,诈骗分子利用第一单的蝇头小利来诱使受害人加大刷单本金的投入,再以单数不够、交纳保证金等为幌子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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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市组织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告

2023-07-17,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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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市组织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告

一、2023年大理市组织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控制线

大理市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公费生最低控制线为540分,民办高中最低建档线为480分。各校录取分数线详见附件。

二、普通高中音乐舞蹈、美术班文化分和专业分录取最低控制线

音乐舞蹈班最低控制线:文化分400分,专业分100分;美术班最低控制线:文化分400分,专业分100分。

附件:2023年大理市组织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控制线

备注:市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公费生最低控制线为540分,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为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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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志愿+录取)

2024-04-27,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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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4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要求,坚持“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原则,强化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导向,围绕普及和提质两大任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稳步提升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各县市招生计划,报州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州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州教育体育局确定。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稳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

三、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上进行,考生本人用学籍号和密码登录,在志愿填报期间,用本人考号及密码登录,按志愿批次选择学校并填报志愿。学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录取工作由州、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管理。考生归属地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注册登记地为准,考生志愿一旦在网上确认提交,不得更改。各高中学校依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及综合评价情况,在同一批次中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先后顺序比对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后,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该考生。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认真做好招生工作谋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完善措施,切实抓好招生宣传、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志愿填报、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加强招生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大力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志向和学业成绩科学选择高中阶段学校,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

(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县市要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对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通报,形成招生考试各环节、全流程的有效监督,维护招生计划的刚性约束及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招生计划。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录取办法。州外省内回原籍参加录取的考生,在县市学校录取结束后,根据县市制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县市决定是否录取。省外回原籍参加高中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民族高中班招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范围和分配名额执行。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不得与初中学校、考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协议、录取意向书,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发生违背考生意愿、强迫学生志愿的行为。各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州所有公办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四)规范民办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等要求进行招生,必须在招生前明确收费标准、办学地址等信息,并在招生区域广泛宣传。严禁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违规虚假宣传、干涉学生填报志愿、擅自提前招生、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人籍分离等。由于生源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对情节严重的违规学校,视情况给予扣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五)严格学籍管理。州招考办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州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名册,开学后及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由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省教育厅认定。各县市、各学校必须使用好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组织录取。

(六)落实加分政策。按照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有关规定,由考生提出申请,填写《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登记表》,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学校、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县市招考办审核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有关招生规定及红河州2024年招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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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告(报名+志愿+录取)

2024-04-27,全文共 2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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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4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参加云南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意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本人户口随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州。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楚雄州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在楚雄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按楚教通(2014)108号规定,通过随迁审核。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级中学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或高等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户籍地县市招考机构报名

3.楚雄州户籍在州外省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于6月30日前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并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楚雄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填报志愿。

4.楚雄州户籍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期间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学籍所在地县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和高中阶段信息采集,参加云南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楚雄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填报志愿。

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实施“公民办同招全州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州市招生。未经州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县市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面向县市外招生。

招生计划

按照“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原则,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编报招生计划,并逐级向县市、州教育体育局申报,州属高中学校直接向州教育体育局申报,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执行,确保招生计划有效实施,严禁超计划招生。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实行分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中职(含五年制高职)。普通高中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组织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4-6日,逾期不再办理。中职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填报办法

高中阶段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统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和管理志愿,网址:http://csgx.ynjy.cn。中职志愿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填报,网址:https://work.ynzs.cn/ZSGL。

填报纪律

志愿是考生意愿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切实维护考生志愿填报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改考生密码,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

录取工作

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市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经各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报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是全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录取的唯一系统,不在系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者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发(2023〕34号)执行,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学校自行制定录取办法,明确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要求及平行志愿录取成绩排序方式等内容并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应主动公开录取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及政策性加分是普通高中录取主要依据。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涉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4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门学科按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各科总分均为100分)计入录取总分,其他10个学科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折算或对应等级得分计入录取总分。道德与法治按40%计入、历史按40%计入、物理按50%计入、化学按30%计入、生物学按40%计入、地理按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60分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及格者为零分。音乐、美术按原始成绩与对应等级得分(A优秀计20分B良好计15分、C及格计10分,不及格者为零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后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劳动教育按实际评价得分(满分20分)计入。14门学科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文化总分满分为700分。

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按照《楚雄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招考(2024)1号)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投档录取。在同批次中高分位次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在处理每一名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进行检索。

未参加2024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到校就读,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对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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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大学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待录取结果在哪查(附入口)

2023-03-30,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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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大学研究生考试复试成绩/待录取结果查询指南

查询时间:2023年3月30日起

查询平台: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

查询入口https://stuyz.ynu.edu.cn/

公告原文:

因各学院复试考核工作进度不同,需待该单位所有专业全部工作完成后才能发布,请已经完成复试但暂未查询到结果的考生耐心等待。

获得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程序将录取信息上报研招网,如若存在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后续工作将涉及调档函打印、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党团关系转接等事项,请保持和录取学院的联系并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耐心等待下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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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4-04-27,全文共 2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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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变化,落实政策、结合实际,完善办法、高效平稳”的原则,紧紧围绕普及和提质两大任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有序扩大高中阶段招生办学规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从严规范招生秩序,最大化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就学需求,努力让所有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填尽填、应录尽录、应读尽读”。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州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基教、职成教、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委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州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招考办主任、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职成教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招生组织、协调工作,处理招生录取日常事务。

三、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文山州户籍参加2024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非文山州户籍(文山州学籍)随迁子女严格按照《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文山州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教发﹝2015﹞9号)执行。

(二)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群。实行“考试入学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五年制高职院校凭云南省当年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读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和二代身份证录取。

四、招生计划

2024年州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其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含公费计划、自费计划);州内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包括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含综合高中)、联办3+2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技工学校计划。州外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发实施,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发实施。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数另行行文。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全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不得跨州市招生,未经州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县(市)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面向县(市)外招生。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比例、范围,录取方式、规则按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按《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7月5日08:00开始至7月9日18: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二)志愿填报方式

志愿填报在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实行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及五年制高职志愿分别在两个系统填报。普通高中通过《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http://csgx.ynjy.cn/login)进行填报。

考生首次登录后需要进行密码修改,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五年制高职、中职通过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志愿填报。只有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并到毕业学校进行现场亲笔签字确认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若考生既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又填报中职五年制志愿,需分别登录两个系统进行填报。

(三)录取规则与依据

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要求,我州2024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都实行分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化学、物理、信息技术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批次之间实行顺序录取,凡被前面批次及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时间、录取办法、录取工作要求按省的通知要求执行。全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投档、录检、审核工作由州、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八、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州统一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册打印、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从7月12日开始,7月16日结束。

(二)五年制高职录取按省的文件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录取结束后进行中职录取。原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统一由各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通过征集志愿和补录进行投档录取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或录取学校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打印、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补录或征集志愿。普通高中待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视空缺学位情况,进行志愿征集补录。

九、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查询时间:每批次录取结束后。

录取查询地址:查询普通高中录取情况,考生通过登录普通高中填报志愿系统输入学籍号和密码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文山智慧教育云(https://www.wscde.com)网站,输入14位学籍号和姓名进行查询;查询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情况,考生通过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进行查询。

十、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是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招考办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校长是本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教务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二)宣传指导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招生政策和就读职业学校升学与就业并重升学为主政策,动员家长支持孩子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每一个学生填报好高中阶段招生志愿。

(三)监督检查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各初级中学志愿填报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到“六不得”“九严禁”。出现限制和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考生有权直接到县(市)招考办、州招考办申请修改和确认志愿。

(四)责任追究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招生监督监察,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件执行。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76—2190690、0876—2191814。

各县(市)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县(市)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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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4-03-23,全文共 3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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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领导组织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和安排部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3.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复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为准。

三、复试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体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有关人员参加复试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主动报备。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各学科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符合并达到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要求,可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上线,但上线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各学科专业上线情况、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来确定。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三)复试时间

1.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起分批进行,具体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书》或复试单位通知为准。对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等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查看网站相关信息,学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具体复试科目详见《大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思辨能力和举止、表达、礼仪等,着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或临床技能掌握情况,以及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等。其中,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可结合实际增加技能考核内容。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包括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加试2门本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的分值满分100分,加试时间2—3小时/门。加试方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4.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实施细则。

(五)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理

1.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和资格的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不报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少数民族照顾或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

3.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评定及权重

1.复试成绩评定: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即为复试合格。只要有一项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七)复试成绩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复试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百分制折算说明:

1.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

①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总成绩÷5;

②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初试总成绩÷3。

2.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总成绩÷3。

(九)复试费用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执行,每生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80元)。复试费用一经缴纳视为同意参加复试,一律不予退还。

(十)体检

拟录取结束后,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入学后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措施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大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同时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保障小组,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调剂工作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按《大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总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复试成绩,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1.普通计划(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政策),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分专业分类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学科专业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多批次复试的学科专业,按同一批次内进行排序。

4.报考资格审核、思想政治考核、身心健康状况、复试考核、同等学力加试,以上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检查审批,同意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入学复查。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工作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巡查人员对复试现场、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72-2219909

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大理大学纪检监察处

七、未尽事宜,以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电子邮箱:dlxyyjsc@126.com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dali.edu.cn/yjsh/

(二)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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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4-01-19,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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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4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成绩复核须知

2024年1月19日~25日期间,对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按要求申请成绩复核,过时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答卷(视频)。考生需下载填写《云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本人签字后发送至相应类别指定邮箱,指定邮箱信息如下:

1.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成绩复核申请接收邮箱:YNART_ZB@163.com;

2.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成绩复核申请接收邮箱:zhaoban@ynnu.edu.cn;

考生应确保复核申请表中本人信息准确无误,表格内容清晰完整,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以免影响复核。成绩复核完成后,复核结果通过原邮箱返回,请考生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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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览

2023-11-20,全文共 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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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

1.外语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本科必须达到40分,专科必须达到30分。

2.成人中专实行免试录取。

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才能进行投档录取。

4.云南省2023年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进行。12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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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洱市高中招生政策(条件+志愿+录取)

2024-04-27,全文共 3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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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2024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一、报考高中阶段学校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普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普洱市户籍在外就读并参加所在地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初升高志愿填报。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有哪些类型?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分别确定,具体招生指标待正式招生文件出台后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最新动态。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怎么填报志愿?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分别使用省级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并到各确认点进行确认。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8:00。

填报方式分为两种:普通高中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方式详见《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考生)》。中职志愿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上填报,网址:

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如何设置?

答:普通高中志愿设3个批次:

1.提前批次志愿,共有3所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云南民族中学(民族班)、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设1个志愿(从3所省属高中学校中任选1所填报),民族班的具体填报范围和条件,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2.第一批次志愿,共有2所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普洱市民族中学。设4个志愿(其中,统招志愿2个,定向志愿2个)。

3.第二批次志愿,共有22所学校:思茅一中、普洱二中、普洱中学、墨江一中、墨江二中、景东一中、景东银生中学、景谷一中、镇沅一中、镇沅民中、江城一中、澜沧一中、澜沧二中、澜沧民中、孟连一中、西盟一中,普洱北大新世纪易成博雅公学实验学校、普洱思贤高级中学、墨江县国华高级中学、景东海亮高中、景谷易成高中、澜沧上海新纪元第二民族中学。设8个志愿,其中,县(区)内统招志愿1—4个,市内跨县(区)统招志愿1—4个(只能填报在该县、区有市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

3个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志愿征集。

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志愿一次性填报,根据学校录取情况进行志愿征集补录。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怎么划定?

答:根据国家和省级招生工作要求。

普洱市高中阶段招生以属地招生为原则划定招生区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实行“公民同招”,即市直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初中学校招生,其他县(区)级公、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县(区)初中学校招生。对部分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提出跨县(区)招生指标申请,并经生源输入地、输出地教育体育部门初核后,由市教育体育部门综合县域毕业生人数、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因素,统筹确定县域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指标。

中职阶段招生不划定具体招生区域。

六、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以什么为依据?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劳动教育、音乐、美术)成绩为主要依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学科按原始成绩计入录取总分;其他10个学科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折算或对应等级得分计入录取总分。其中:道德与法治按40%计入,历史按40%计入,物理按50%计入,化学按30%计入,生物学按40%计入,地理按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60分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及格者按零分计入;音乐、美术按原始成绩与对应等级得分(A优秀计20分、B良好计15分、C及格计10分、不及格者为零分)加展示活动赋分计入,加展示活动赋分后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劳动技术按实际评价得分计入,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的单科成绩保留2位小数,折算后满分为700分。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减少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云教基〔2017〕2号)规定,符合国家、省级和市级加分政策的,可以申请加分。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选择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由考生提出申请,填写《普洱市2024年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资格审查表》,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交报名确认点签署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加分考生名册需在学校、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县(区)招考办审核,县(区)招考办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招考办。

七、在普洱市以外就读考生怎么回户籍地填报志愿?考分怎么核算?

答:在外州市(含省外)就读的普洱市户籍考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填报志愿。省内考生实行成绩互认;省外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所在州市级教育体育部门出具盖章的原始成绩证明,按总成绩得分率换算后录取,具体成绩换算公式为“录取分=学生总成绩÷就读地中考总分值×700分”。

在普洱市以外就读的考生需在2024年7月7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省外就读考生还须提供原始成绩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申请,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录取分2种方式:

1.统招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招生学校统招计划,按照志愿对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一经录取,不得再改录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分数优先”是指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必须完成投档,才会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处理。即分数高的考生较分数低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遵循志愿”是指在检录每一个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2.定向录取。遵循“到校指标计划+最低分数控制线+志愿填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到校指标计划,对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毕业生,在填报志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中录取。技工学校由省招考院负责投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录检审核。录取结果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

九、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对不符合录取手续的情形,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定。

十、定向招生和统招生有何不同?

答:定向招生即指标到校招生,是指将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全市初中学校,按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指标进行招生录取的考生。指标到校招生是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之一,是国家完善招生考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的初衷,是维护教育公平、力争每一所初中学校至少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被普通高中录取,也是扭转家长都想往城市初中和少数初中“名校”挤的有效手段,更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之一,目的是让农村初中和城镇薄弱初中的学生也有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机会。

定向招生与统招生有3个方面不同:

1.报考资格不同:参加普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和普洱市户籍在外就读并参加所在地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有填报统招生的资格;定向招生报考资格仅限在有指标到校计划的本市同一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三年,且初中学籍一直在该校并参加普洱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2.录取时间顺序不同:普通高中统招生和定向招生在同一批次录取,但先进行统招志愿投档,统招志愿投档结束后再进行定向志愿投档。

3.考生竞争对象范围不同:普通高中统招生属于不同初中学校考生之间的竞争,定向招生属于同一初中学校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之间的竞争。

十一、跨县(区)统招与县内统招有何不同?

答:市内跨县(区)统招志愿是对部分生源不足学校的生源补充,市内跨县(区)统招志愿在县内统招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十二、考生和家长如需咨询或投诉怎么办?

答:为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政策或投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了招生咨询、投诉电话。考生和家长如需咨询招生政策或投诉,可拨打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或市教育体育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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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对象+志愿填报+录取)

2024-04-27,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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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为依据,尊重考生志愿,坚持择优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录取方式。2024年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将市域内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昭通市教育体育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招生对象

参加昭通市2024年中考考生及昭通市户籍在外就读的中考考生。

三、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市直各高中学校及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

四、招生范围

(一)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原则上按县(市、区)实行属地招生。未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

(二)对经市教育体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认定的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学校,根据申请学科,按照《昭通市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各涉及学校要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要明确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三)经批准的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民族中学、云天化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等九所实施的体育自主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及招生当年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的体育自主招生简章执行,由学校自主受理报名、自主组织测试后公示,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录取。

(四)根据《昭阳区靖安镇划归大关县管辖组织实施方案》,设置普通高中招生优质指标到校三年过渡期,2024年至2026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昭阳区辖区范围就读初中,且学籍在昭阳区初中定向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2024年至2026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靖安镇中学就读初中,且学籍在靖安镇中学就读满三年的,可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发生上述情况,考生可投诉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

(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实行分阶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高职、中职学校。

(三)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18时止,填报网站为“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填学校代码和学校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一旦按志愿被录取,考生应当按时报到入学。

六、录取

(一)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到校就读,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其中,市直各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县级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加强领导,严守纪律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肩负着为党和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守“九个严禁”招生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

按云南省及昭通市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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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4-03-23,全文共 4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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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和计划分配等宏观政策,指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三)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各学院(中心、所)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组长由学院(中心、所)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学院(中心、所)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秘书应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学院(中心、所)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中心、所)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要求调剂考生。

(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和查询

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学院(中心、所)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般不低于120%的复试差额比例,从满足《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各学院(中心、所)网站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3月底至4月20日,其中第一志愿于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四)复试方式

学院(中心、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多批次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须相同。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所)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审定复试结果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学院(中心、所)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原则及公示

1. 拟录取原则

(1)各学院(中心、所)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分、科目依次择优顺序(如:初试总分、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业务科1、业务科2),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非全日制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①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 复试成绩不及格。

③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2. 拟录取公示

(1)体检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体检

1. 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3. 体检其他注意事项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中心、所)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学院(中心、所)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严格复试资格审查。学院(中心、所)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重点对复试考生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 考生身份

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2. 考生初试考试成绩

审查考生初试成绩是否达到《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学历学籍

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4. 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1)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2024年9月1日)。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满2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3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5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2024年9月1日)。

(3)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4)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非0301)。

5.

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册复印件。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 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须提交立功相关证明材料。

(三)

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四)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

2.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学院(中心、所)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采取综合性、开放性多种形式,具体方式详见各学院(中心、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中心、所)在复试期间进行组织,考核形式由各学院(中心、所)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内容构成,各项成绩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学院(中心、所)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费用标准

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80元/人。

七、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或通过网络巡查平台进行巡查。

(二)各学院(中心、所)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三)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

(四)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2024年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行远楼A30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校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024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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