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市便民服务

0

济宁中小学

济宁中小学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宁中小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宁中小学问题。

分享

浏览

7061

文章

2239

2024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条件+流程)

2024-03-22,全文共 2598 字

+ 加入清单

山东202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4月7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三)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山东省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五、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表见附件)、材料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各认定机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家庭教育大讲堂直播入口+回放入口

2023-10-25,全文共 21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家庭教育大讲堂直播/回放

一、直播时间

2023年10月25日(周三)19:30

二、直播主题

打破家庭教育一元结构 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三、主讲嘉宾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史家教育集团原党委书记、总校长王欢女士

四、直播内容

家庭教育教什么?怎么教?大量的付出是否换来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都是当代父母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直播平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六、直播/回放入口

点击观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2023-09-12,全文共 1851 字

+ 加入清单

致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于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认真仔细阅读。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如被认定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违纪作弊严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加强健康管理

请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联系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联系方式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试。

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业务咨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59,涉及考试所在市相关事宜的,可咨询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8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济宁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南(时间+条件+程序)

2024-03-28,全文共 3717 字

+ 加入清单

2024济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

一、网上报名时间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4月7日17:00

(济宁市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体检时间:即日起—4月6日(具体每天体检时间,请查看附件3)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济宁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济宁市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济宁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济宁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以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济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济宁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

网上填报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并选择当地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点。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济宁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并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确认点。

特别提醒:户籍地、居住地为高新区、经开区和太白湖新区的,请根据附件2的提示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在线上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认定程序

(一)体格检查(即日起—4月6日)

1.指定体检机构(附件3)

2.体检要求

(1)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空白表格(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自行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饮水、进食,保证休息,体检当天需空腹,详情请咨询体检机构。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按照本公告“三、申请条件”中第六条所列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因部分体检机构个别体检项目当天不能做出结论,建议申请人提早计划,做好体检工作。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机构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4)申请人需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报告,并在网报系统关闭(4月7日17:00)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网上申报(3月25日8:00—4月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体检合格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报名时应按本公告“四、认定机构”规定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济宁市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需根据认定机构设置的材料项及相关要求上传,带有“(必传)”字样的材料为必传项,没有相关字样的可根据材料说明选择性上传。

特别提醒:1.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2.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需随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信息栏目【留言】板块,如需要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认定机构将通过【留言】功能告知申请人。如果您对留言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向您的认定机构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3.如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4月8日——4月19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相关要求,各认定机构要开展教师资格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核查工作。

(四)认定发证(4月22日——4月30日)

各认定机构将依据资格审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到确认点自取或选择邮寄。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pdf

附件3-2024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机构.pdf

附件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pdf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山东第三届中小学海洋知识竞赛答题入口(小学+初中)

2023-10-24,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

2023山东中小学海洋知识竞赛答题入口

山东省中小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是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知识竞技类赛事活动,自首届启动至今,已有超过三十万中小学生以个人和团队的形式参与到竞赛中,对于宣传新时代海洋领域取得的新成就,推进我省海洋教育深入实施,在全社会营造知海、爱海、亲海的氛围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答题入口:点击答题(小学组和初中组分别有专门的答题入口)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智慧中小学家庭教育大讲堂直播/回放入口

2023-10-25,全文共 27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家庭教育大讲堂直播/回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将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专栏。专栏采用在线直播的方式,邀请家庭教育权威专家、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等就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履行父母职责、多子女家庭教育、家校社如何协同助力孩子成长等话题进行解读与探讨。

1.直播时间:10月25日(周三)19:30

2.直播嘉宾: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史家教育集团原党委书记、总校长王欢女士

3.直播/回放入口点击观看

展开阅读全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查询(2023下半年)

2024-01-09,全文共 277 字

+ 加入清单

2023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1月10日10点开通)

1、登录官网

在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

2、在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3、接着就进入了具体查询页面,在空格处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即可进行查询。

4、成绩页面会显示笔试、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不同,面试只会显示合格与否,不会显示具体分数,显示合格字样就通过考试了!

查询通道刚开启的时候,查询人数较多,可能会出现加载不出页面的情况,小伙伴们不用着急,可以稍等一会再刷新页面,或者也可以通过“合格证明查询”确定通过与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