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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件

济宁一件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宁一件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宁一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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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助残一件事办理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2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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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

一、事项名称

助残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1.具有济宁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2.非济宁市户籍,持有居住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有居住证且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三、办理条件

1、残疾人证。符合《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残联发〔2020〕22号)要求。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办理流程

1、残疾人证新办、到期换领、类别或等级变更。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确因病情严重不能参加现场评定且符合入户服务条件的,市残联安排上门办证服务),到期换领、类别或等级变更需交回原残疾人证。

2、残疾评定完成后,残疾人相关数据主动推送联办部门,根据审核标准,民政部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人社部门落实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医保部门落实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残联康复部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

3、基层残联送证上门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份数

户口本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彩色照片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与残疾有关的住院病历和影像检查材料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低保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

1份

残疾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复印件

纸质/电子

1份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结果送达

评残后,基层残联送证上门或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补贴待遇免申即享。

九、咨询途径

全市“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咨询渠道和地址

县(市、区)

咨询电话

窗口地址

办公时间

市 直

0537-3239556

0537-6537137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一楼A108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任城区

0537-6137283

任城区为民服务中心(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中馆二楼E212、E213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兖州区

0537-3419986

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三楼G34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曲阜市

0537-4890617

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曲阜市大成路66号)二楼D178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泗水县

0537-4232028

0537-4221137

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泗水县中兴路10号)2楼C9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邹城市

0537-5291958

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一楼21号“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微山县

0537-6509101

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微山县金源路8号)一楼15号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鱼台县

0537-6215776

0537-6251539

鱼台县市民中心(孝贤大道南段路东)C厅综合受理区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乡县

0537-8876366

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金乡县金乡街道金珠路6号)三楼东首C001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嘉祥县

0537-6558886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嘉祥县呈祥大道3号)主楼3楼A201窗口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汶上县

0537-7213568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一楼D区D27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梁山县

0537-7025589

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忠义路东段)二楼东一件事专区1号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新区

0537-6538932

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二楼63、68号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经开区

0537-6990736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济宁市经开区呈祥大道1号6号楼)一楼B1窗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太白湖新区与市级同厅。


十、办理渠道

线上,网上申请;线下,评残医院设有专窗。

十一、监督电话

0537—323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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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结婚登记一件事办理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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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一件事一次办】我要办理结婚登记“一件事”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结婚登记

二、服务对象申请

办理结婚登记的办事群众

三、办理条件

(一)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二)当事人双方自愿且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三)当事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申请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不含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公示所需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免费邮寄或者自取等方式送达。

八、咨询途径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三楼D区D64窗口,0537-7216639

九、办理渠道

汶上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汶上县汶上县尚书路东段)一楼,0537-7295469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7260989

十二、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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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婚育户一件事办理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3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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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婚育户”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包含以下服务事项: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

2.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

3.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

4.生育登记申请。

“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事项目前只受理山东省内因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进行的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申请。暂不受理未进行婚姻登记预约申请,单独进行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的申请。军人、监狱服刑人员、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按原规定办理。

三、服务对象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预约在山东省内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

(二)非山东省户籍,持有山东省居住证,预约在山东省内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仅限申请居住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和居住地生育登记申请)。

四、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取得结婚证;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

五、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除上述规定的军人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在山东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当事人持有以下规定的有效证件: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六、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备注(特殊情况)

1

居民身份证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复印

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2

居民户口簿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复印


3

照片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照相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

山东省居住证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复印

双方非山东省户籍或省内跨市申请的

5

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复印

军人提供

6

军人证件

原件

申请人自备/现场免费复印

军人提供

7

离婚证

原件

申请人自备/数据共享

当事人户口簿未变更的

8

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法院判决(调解)的,当事人户口簿未变更的

9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原配偶死亡,当事人户口簿未变更的

七、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各事项办理不收费。办理过程中,因邮寄材料产生的费用,按快递部门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九、结果送达

(一)窗口出件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可通过查询申请时的网页获取预约结果,也可以通过接收审核结果短信的方式获取。取得结婚证,须当事人现场办理,现场取件。

2.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公安部门将申请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当事人的变更申请与民政部门推送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公安户籍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变更婚姻状况。当事人如有需要可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打印当事人户口登记页。

3.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公安部门将申请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当事人的申请与民政部门推送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办理。当事人如有需要可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由生育登记受理单位的乡镇(街道)卫健部门补充信息,领取纸质生育登记服务手册。

(二)在线查询

方法一: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在婚姻登记服务或者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中“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中查询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结果;当事人办理完婚姻登记后,可以查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和婚姻登记信息。

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事项暂不支持在线查询。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由生育登记受理单位的乡镇(街道)卫健部门补充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在“医疗服务”—“便民服务”—“生育登记证”中查询生育登记电子证。

方法二: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专区,在“婚姻登记”服务或“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中查询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结果;当事人办理完婚姻登记后,可以查询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和婚姻登记信息。

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事项暂不支持在线查询。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由生育登记受理单位的乡镇(街道)卫健部门补充信息,在爱山东APP的“服务”—“婚育服务”—“生育登记”中查询生育登记电子证。

(三)邮寄送达

1.结婚登记须当事人现场办理,现场取件,不能邮寄。

2.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事项办结后,当事人可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以邮寄方式领取居民户口簿。

3.纸质生育登记服务手册需现场取件,不能邮寄。

十、咨询途径

涉及各类事项的业务办理(预约)问题,申请人可分别向民政、公安、卫健部门咨询。

(一)电话咨询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可电话咨询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2.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可电话咨询乡镇(街道)派出所。

3.生育登记申请可电话咨询乡镇(街道)卫健部门。

(二)网站咨询

访问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在“政民互动”栏目页下,点击“办事咨询”进入咨询页面(使用省统一身份认证个人用户登录),找到“留言咨询”图标进行点击,在部门列表中选择“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健委”进行网上咨询。

十一、办理渠道

(一)现场办理

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网上办理

当事人可以通过登录“爱山东”APP平台“一件事办理”专区或“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handong.gov.

cn/col/col94091/index.html)“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进入“婚育户”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模块进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仅限夫妻投靠)、生育登记的申请。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后,也可单独对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生育登记事项进行网上办理或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卫健部门现场办理。

十二、窗口工作时间

按照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布的工作时间。

十三、监督电话

(0537)12345。

十四、办事流程图

十五、相关基层站所联系方式

(一)全省婚姻登记机关:

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2/12/7/art_15318_10305131.html

(二)全省基层公安派出所:

https://msjw.gat.shandong.gov.cn/hzlxfs/wxhzlxfs.jsp

(三)全省基层卫健部门:

http://wsjkw.shandong.gov.cn/wmfw/cxfw/202212/t20221212_4188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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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结婚登记一件事办理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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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一件事一次办之“我要办理结婚登记一件事”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结婚登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该主题集成服务包括以下服务事项:

1.生育登记

2.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二、服务对象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办事群众

三、办理条件

(一)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二)当事人双方自愿且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三)当事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材料清单

(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1.窗口送达。

2.邮寄送达。

八、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婚姻登记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537-4232028、0537-4239417

九、窗口工作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监督电话

0537-4238801

十一、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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