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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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多久到账?

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后,资金发放到学生贷款账户的时间是11月下旬。学生在11月下旬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审批情况。

2023-08-16,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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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助学贷款成功多久到账?

答:贷款成功后,资金发放到学生贷款账户的时间是11月下旬。

关于到账查询

学生在11月下旬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贷款审批情况。如合同状态显示为“正常”,表示贷款审批通过。所签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失败所签合同不生效。11月下旬贷款会陆续划拨到学生的贷款账户,在高校划扣学费后,余额由学生自由支配。如支付宝余额显示为“0”,请在电脑端点击“查看”或查询“余额收支明细”。

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入口:https://sls.cdb.com.cn

济宁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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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客服电话及官网网址

2023-08-16,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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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助学贷款客服电话及官网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取得正式有效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在校生(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客服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客服95593

招商银行客服95555

支付宝客服95188

【常用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xszz.cee.edu.cn/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http://www.sdxszz.cn/

特别提醒:贷款有利息,按时还款守信用,逾期违约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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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贷多少钱(最高+最低)

2023-08-16,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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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源助学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济宁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生相应缩短期限,按剩余就读年限加15确定。

济宁助学贷款电话号码

济宁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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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2023-08-16,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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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支付宝还款

(电脑端)

正常还款:毕业后每年11月1日-12月20登录在线系统查询本年度应还本息。12月20日前登录贷款时开立的支付宝账户(简称“学生账户”),将应还资金充值到“余额”,等系统扣款即可;或搜索“助学贷款还款”在线还款;合同到期年份的查询及还款时间为9月1-20日。

提前还款:第1步:每月(11月除外)1-15日登录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第2步:当月20日前完成还款操作,“余额”不足则还款失败,申请自动失效。

逾期还款:第一步:每月1-15日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应还金额(含罚息)。第二步:当月20日前还款。

正常还款和逾期还款不需要申请。但不论哪种还款,系统均在21日后扣款,下月1日后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还款成功则合同状态显示为“已结清”。

(手机端)

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同上),登录任一支付宝账户,在首页输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在线还款”,录入学生账户和身份证号查询,然后根据提示还款。(提前还款须先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方式二:云闪付

1、学生本人手机端下载安装云闪付APP。

2、注册并绑定银行卡。

3、在首页搜索栏,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可以在还款期内正常还款或逾期还款。还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操作方便。)

方式三:刷卡

学生或家长持1张银联借记卡、学生身份证号就近到任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正常还款刷卡时间为毕业后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合同到期年份的刷卡时间为9月1-20日。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刷卡时间为每月1-20日。2020年5月新增微信、支付宝扫码还款。

方式四:通过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

适用于2022年及以后使用招商银行账户的学生。网上申请的Ⅱ类或Ⅲ类账户不会影响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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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2023-08-16,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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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远程续贷。

(二)首次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要求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与《申请表》一并从系统导出、打印),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学生持县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流程

建议学生选择远程续签合同: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提出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远程审查后,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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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助学贷款电话号码

2023-08-16,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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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助学贷款电话号码

县(市、区)

暑期资助热线电话

任城区

0537-2214513

兖州区

15053762510

曲阜市

0537-6509087

邹城市

0537--5237238

泗水县

0537-4239776(大厅);6761679(办公室)

微山县

0537-8295299

鱼台县

0537-6253122;3321390

金乡县

0537-8719797;8771797

嘉祥县

0537-7390839

汶上县

0537-6551170

梁山县

0537-7322786;7319052

济宁高新区

0537-3256628

太白湖区

0537-6537039

经济开发区

0537-6991601

济宁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0537-2386796

济宁助学贷款常用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xszz.cee.edu.cn/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http://www.sdxsz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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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5-23,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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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距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材料

(一)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可提供电子证照)、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情况证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备案确认书

3.婚姻状况证明(可提供电子证照)

4.首付款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

5.贷款还款卡(1类卡)

6.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7.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8.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可提供电子证照)、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情况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概预算以及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可提供电子证照)、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等;

3.婚姻状况证明(可提供电子证照)

4.首付款证明;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发票

5.贷款还款卡(1类卡)

6.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7.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8.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三)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可提供电子证照)、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购房情况证明: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可提供电子证照)、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合同或协议材料

3.婚姻状况证明(可提供电子证照)

4.首付款证明:售房人或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据或已支付凭证

5.售房人证明材料:售房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明(可提供电子证照)、售房人收款银行卡(1类卡)、采用资金托管的提供资金托管协议和凭证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8.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9.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四)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材料,受委托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核查材料。

2.贷款受理:受理人员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填写相关材料,做好面谈笔录,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做出初审意见。

3.贷款审查:贷款审查人员结合贷款申请资料,根据申贷条件、申贷资格、还贷能力、个人信用及初审意见进行复核。

4.贷款批准:贷款审批人员对复核后的贷款进行审批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咨询电话

0537-12329;0537-68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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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2024-05-22,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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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针对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针对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4.针对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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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4-04-18,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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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自2024年4月25日起,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2)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3)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览表

类别

单缴存职工家庭

双缴存职工家庭

非多子女家庭

50万元

80万元

多子女家庭

100万元

10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非多子女家庭

90万元

9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100万元

100万元

政策解读:职工家庭是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核定标准计算,最高可贷至10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核定标准计算,最高可贷至90万元。职工家庭是多子女家庭且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按照现行贷款额度核定标准计算,最高可贷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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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最额度调整通知(2024.4.25施行)

2024-04-18,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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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决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鲁建发〔2023〕3号)等文件规定。

三、重要举措

1.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览表

类别

单缴存职工家庭

双缴存职工家庭

非多子女家庭

50万元

80万元

多子女家庭

100万元

10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非多子女家庭

90万元

9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多子女家庭

100万元

100万元

2.其他需说明事项

(1)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包括成年子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定子女数量。

(2)高品质住宅以我市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3)本次调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4)本通知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本通知施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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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倍数调整通知

2024-03-01,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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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余额倍数的说明

一、调整内容

自2024年3月1日起,缴存余额倍数执行25倍的标准。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关于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的通知》(济住发〔2023〕17号)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0%时,余额倍数为25。个贷率向下迁徙、发生区间变化并保持连续三个月稳定的,市公积金中心次月初发布执行相应的缴存余额倍数标准。”

三、调整原因

截至2024年2月29日,我市个贷率水平已持续三个月下降至80%以下(2023年12月31日为79.84%、2024年1月31日为79.57%、2024年2月29日为78.48%)。

今后将根据个贷率水平,动态调整缴存余额倍数。

备注: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小于或等于80%时,余额倍数为25;当个贷率大于80%且小于等于90%时,余额倍数为20;当个贷率大于90%时,余额倍数为15。

个贷率向下迁徙、发生区间变化并保持连续三个月稳定的,市公积金中心次月初发布执行相应的缴存余额倍数标准;个贷率向上迁徙、发生区间变化的,市公积金中心次月初发布执行相应的缴存余额倍数标准。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日

来源:济宁住房公积金

https://www.gjj.cn/website/regulation-detail.html?seqno=1619&itemId=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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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怎样查看审核成功?

2023-09-11,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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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警务犯罪记录证明怎样查看审核成功

进入济宁微警务平台,在“个人中心 ” → “ 我的事项 ”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或“微警务”→“热门查询”→“网办事项进度查询”中查看,可自行下载、打印。如遇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形的,请在网络恢复后查看使用。

温馨提示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成功后 , 需在1个工作日后才可查看结果 ,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3个月 , 请申请人提前申请 。

济宁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多久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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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买房有几种贷款方式?

2023-09-04,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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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性住房贷款

产品介绍:指银行用其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一次还本(仅限1年期以内的贷款)等

申请条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济宁银行对其办理贷款手续。

济宁公积金贷款指南

三、组合贷款

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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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

2023-09-04,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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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核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到期日,为截止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第五年。

每笔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核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市公积金中心依据本办法第十条核定的贷款最长期限;

(二)公积金贷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前项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前项规定的,按照前项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照合同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还款期内如遇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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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怎么办?

2023-09-0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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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逾期怎么办?

在约定还款日,银行实际划收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的,贷款即为逾期。贷款逾期后,应尽快将逾期还款资金存入还款账户。目前,资金中心提供4天免罚息期的政策优惠,免罚息期内偿还逾期款项的,不计罚息;超过免罚息期偿还逾期款项的,罚息从逾期当日开始计算。罚息的计算按合同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相应期限档次个人贷款利率的1.5倍,按日计收,直至逾期款项清偿为止。

为减少贷款逾期现象,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移动客户端每月向贷款职工免费提醒短信服务。主要用于贷款发放、还款提醒、扣款失败及还款逾期等方面的提醒。

短信发送方式:发送号码为106909071712329。

发送范围:济宁辖区内尚未结清贷款、预留手机号码正常使用且与本人基本信息相匹配的借款人。

“还款逾期”短信内容:在贷款转逾期当日,公积金中心向借款人发送的偿还贷款逾期的提醒短信。内容为:xx好!您的公积金贷款已逾期,请您尽快归还逾期款项。服务热线053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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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密码忘了怎么办?

2023-08-16,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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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密码忘了怎么办?

系统入口:https://sls.cdb.com.cn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咨询电话:95593(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5372214513(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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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0-06-23,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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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核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按照公积金多缴多贷、少缴少贷的原则,借款人实际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

每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60%。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应当以评估价确定贷款额度;

(二)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三)可贷额度依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还贷能力、债务情况等条件综合核定。

1.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核算贷款额度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缴存时间系数及倍数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动态调整。

2.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还贷能力核算贷款额度2=(借款申请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12×贷款申请年限×还贷能力系数。

还贷能力系数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动态调整。

3.可贷额度为贷款额度1和贷款额度2中的较低值扣除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尚未还清的债务总额。

第十二条 公积金贷款实际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贷款额和本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申请贷款额不超过本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一条规定的,以申请贷款额作为实际贷款额;申请贷款额超过本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何一项规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额作为实际贷款额。

第十三条 每笔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核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市公积金中心依据本办法第十条核定的贷款最长期限;

(二)公积金贷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期限短于前项规定的,以申请贷款期限为准;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期限长于前项规定的,按照前项规定核定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照合同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还款期内如遇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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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0-05-12,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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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个人业务窗口或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网点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录入贷款信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2、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复核人员核对申请资料,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3、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审批贷款申请,打印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4、借款申请人持通知书与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相关手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所有权登记和确认。

5、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依据合同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放款业务。

二、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2)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保证和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5)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

(6)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建造或翻建、大修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

(6)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三、贷款材料

商品房

济宁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材料

二手房

济宁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四、贷款额度

1、济宁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30万。

2、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兖矿分中心和济宁市城区综合服务大厅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3、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分中心的最高贷款额为25万元;

4、微山县、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管理部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以下条件综合确定:

(1)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2)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况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2个月×贷款期限×40%。

五、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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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2018-07-16,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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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契税票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9、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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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材料

2018-07-16,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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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开发商提供的《网上备案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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