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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高中

嘉兴高中专题栏目,提供与嘉兴高中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嘉兴高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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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嘉兴高中期末考试时间

2023-12-21,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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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嘉兴高中期末考试时间

2023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评价检测日程安排建议新鲜出炉!

高一、高二考试科目、时间及日程安排

高三考试科目、时间及日程安排

期末考试学科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 150 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科满分 100 分。

相关信息:

小学期末书面检测日程安排建议

根据嘉兴期末工作安排,小学考察科目建议于1月22日前在课内完成学生评价。

1、三至六年级期末书面检测时间建议为:

1月23日(周二):英语、科学

1月26日(周五):语文、数学

2、一、二年级不进行期末纸笔考试,采用活泼多样的实践性评价;三至六年级降低学业评价中纸笔考试的权重,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分项等级评价、实践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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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嘉兴高中什么时候放假

2023-12-21,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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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高中什么时候放假

2023学年第一学期于2024年2月2日结束,2月3日寒假开始。

嘉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于2024年2月25日报到,2月26日开学,寒假共23天。

嘉兴市中小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图源:嘉兴教育发布

有关要求

(一)2023-2024学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确定。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二)各中小学校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儿童节及青年节组织开展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学期中如遇部分节假日调整的,由各学校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年度部分节假日安排执行。学校不得擅自放假或调整假日。

(三)各地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四)学期中如遇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嘉兴市教育系统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学校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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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嘉兴市各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3-11-17,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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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嘉兴市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指南

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包含各高中的招生计划名额、名额分配生、特色特长招生名额和学费标准。

一、2023年嘉兴市各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二、2023年嘉兴市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及填表说明

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表及填报说明具体如下:

三、注意事项

(一)初三学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如实统计分析本校符合填报普高志愿条件却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情况,填写《市本级初中学校未填报普高志愿学生名单汇总》,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6月24日17:00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为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规定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的,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办理转学手续;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单,办理有关证明手续,相关政策须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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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指南

2023-11-17,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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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包括哪些内容

一、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

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语数英三科总分、语数二科总分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二)除提前批志愿外,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录取时,将考生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投档时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在录取中,若中考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依据位次投档,同位次一并投档录取,允许该学校突破招生计划。

(四)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根据中考成绩、高中招生计划等同时填报中本一体化学校志愿、市本级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

录取时,先进行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再依次进行普通高中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招生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市域补招录取(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考生一旦被学校录取,则不得再参加后续学校录取。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各类特色特长生的录取

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学校特色特长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六)当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时,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可同时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

(七)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按《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规定的条件执行。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落实“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即取得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时不受其户籍等条件限制。

(八)对于民办普通高中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填报该校志愿且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在招生计划外优待录取。由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对申请优待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相关佐证材料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20日将相关佐证材料及公示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资格核查。

二、严格按照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额分配招生

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4所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

2、各类特色特长招生

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强基计划招生、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秀州中学省身综合特色、开甲数理特色、体育艺术特长;嘉兴高级中学数理特色课程班、文史特色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数理特色生、人文特色生、体育艺术特长;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博雅文史创新班、勤勇科技创新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第三中学明德文史创新人才培养班、明德传媒创新人才培养、体育特长;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致远人文创新班、足球特长;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尚美创新班、美术特色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强基创新班、体育美术特长;嘉兴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特色班、美术特长;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美术特色班、艺术特长。

(二)第一批

1、嘉兴市第一中学

2、嘉兴市秀州中学

3、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

4、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5、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6、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

7、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

8、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

9、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

10、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11、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

12、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三)第二批

1、嘉兴市第三中学

2、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3、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4、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

5、嘉兴外国语学校

6、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

7、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一)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在该批次中的招生计划数(含上述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和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1划定。

(二)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普通高中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数(含各批次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02划定。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

1.中本一体化招生计划、嘉兴高级中学中加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2.嘉兴市第三中学体教融合招生计划不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四、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

(一)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统筹后,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二)县(市)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招生,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三)由省教育厅确定的2023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充分考虑各地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等因素,将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地。省级统筹招生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工作均在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不接受线下报名,不允许线下录取,凡由线下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迁移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招生计划(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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