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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28,全文共 5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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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职位详情见文末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附件: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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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入口

2023-10-28,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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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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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下载

2023-10-28,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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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

见附件

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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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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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重阳晚会嘉宾阵容公开(附预告片观看入口)

2023-10-23,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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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CCTV央视重阳晚会主持人+嘉宾阵容

请的嘉宾包括:歌唱家杨洪基,歌手陈彼得、赖美云、王赫野、胡夏、蒋一侨、戴荃、张英席、马佳、王凯,演员张凯丽、朗诵艺术家徐涛、琵琶演奏家于源春、吹管乐演奏家丁晓逵,主持人任鲁豫、黄薇等

主持人:鲁豫和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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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内容

从《我们的爷爷》体现出优良家风的养成与传承,到《“麦”爸“菜”妈》表达出鞠躬尽瘁、为国奋斗的家国情怀;从江敏慈老人“争做年龄最大的up主”的破浪前行,到江澄波老人与文学山房书店相伴一生的勇毅坚守……《致最爱的你》记录下这些老人倾注毕生心血为社会作出的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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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相关问答

2023-10-28,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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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上级机关借调工作和到下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也不能计算在内。

4.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可以。

7.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

8.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行为,遴选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0.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否有考试辅导用书?是否举办培训班?

答: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11.《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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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2023-10-21,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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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点击查看

拓展信息

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明确的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报考人员年龄条件怎么把握?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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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下载

2023-10-28,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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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

见附件

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附件: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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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公开招考咨询电话和邮箱

2023-10-26,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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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咨询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
单 位用人单位序号咨询电话电子邮箱
东部战区D241766-D241772025-809082242294253363@qq.com
南部战区D241773-D241781020-88777293NBZQ2023@163.com
西部战区D241782-D241788028-81558108xbzqwzzk@163.com
北部战区D241789-D241795024-28813263bbzqrlzyj@163.com
中部战区D241796-D241801010-66396830rzj396829@163.com
中央军委办公厅D240001-D240041010-66830322jwbgtwzzk2023@126.com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D240042-D240075010-66739371jwlhcmb2023@163.com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D240076-D240080010-66730803zgb_wzzk@sina.com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D240081-D240130010-66887378zyjwhqbzb@163.com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D240131-D240185010-66301951zbfzbwzzk@163.com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D240186-D240187010-66827365xgbwzryzk@163.com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D240188-D241697010-66739313gfdybwzry@163.com
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D241698-D241704010-66790477jwjwjw2024@163.com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D241705-D241760010-66892119jwzfwyh@163.com
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D241761-D241765010-66907073pmcwzzp@foxmail.com
陆 军D241802-D241981010-66891679ljwzzk@163.com
海 军D241982-D242092010-66960260haijunwenzhi2023@163.com
空 军D242093-D242301010-66982322kjwzzp@163.com
火箭军D242302-D242400010-66330579hjjwzry@163.com
战略支援部队D242401-D242480010-66905267zlzybdwzzk@163.com
联勤保障部队D242481-D242752027-59561394lqbzbd2023@163.com
军事科学院D242753-D242766010-66317960jskxy81@163.com
国防大学D242767-D242775010-66769499gfdxwzzp@163.com
国防科技大学D2427760731-87000436rcfw@nudt.edu.cn
武警部队D242777-D243343010-68736800wjwzzp@163.com
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10-66720466
010-6705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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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范围和条件

2023-10-28,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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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报名范围条件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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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5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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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省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208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遴选计划;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选调单位)共安排22名公务员选调计划。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

1.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省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4)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选调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

(1)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要求省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2)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相关单位人员,中央或省属在该设区市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山区海岛县(山区26县和温州市洞头区、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玉环市6个海岛县)以及衢州、舟山、丽水市本级机关单位的,除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外,其他省内相关单位和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2.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三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层次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报考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的:要求为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报考职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11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注册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或者《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7日17时。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3年11月15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8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遴选或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遴选或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9日17时。

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在笔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要求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笔试成绩。

在笔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遴选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各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选调职位,专业能力面试和通用能力面试均要求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入围后续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通用能力面试成绩50%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面试成绩。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开遴选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遴选或者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中,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放弃选调职位。

遴选或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是否组织体检由各单位在《职位表》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或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或选调人员,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现工作单位和拟遴选或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是否递补由遴选或选调单位商同级公务员部门研究确定。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单位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三)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截至下一次遴选公告发布前,省、市级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员的,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入围遴选面试人员中对符合补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二次面试,择优转任。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2.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开选调职位表

3.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

4.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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