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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通告

杭州通告专题栏目,提供与杭州通告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杭州通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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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区域货运车辆限行措施通告一览

2023-04-14,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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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杭州市富阳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2023年4月20日0时起,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区域

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高尔夫路-东桥路)、公望大桥、环岛路全路段、中桥路(江滨东大道-环岛路)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限行示意图:

限行车辆

所有大中型货车。

其他事项:

(一)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制区域通行的车辆,驾驶人应使用杭州城市货运通行系统或富阳区货车电子通行证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审批,并按照系统规划的时间和路线通行,早晚高峰(7:00-9:00、16:30-18:30)不得进入限行区域。未使用杭州城市货运通行系统或富阳区货车电子通行证系统申请通行报备审批,或未按照系统规划时间、路线通行的,以及涉及编造、使用虚假申请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杭州城市货运通行系统可下载“警察叔叔”APP,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市货运导航通行系统中进行申请;富阳区货车电子通行证系统可通过登陆“富阳交警”微信公众号中的便民服务电子通行证模块进行申请。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前期相关区域限货交通管理措施自行作废,如需对货运交通管理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遵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4日

杭州城市货运通行系统操作示意图:

“警察叔叔”APP 中进行“城市货运通行”系统申请路线,申请前请准备好行驶证或行驶证照片,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富阳区货车电子通行证申领操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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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桐庐烟花秀无人机禁飞通告一览

2023-02-03,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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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桐庐立春烟花秀活动期间

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3年桐庐立春烟花秀活动将于2月4日晚在我县富春江畔举行,为维护现场空域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桐庐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烟花秀期间相关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施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时间为2023年2月4日18时至20时期间;适用范围为我县桐君铁索桥-桐君路-迎春路-富春江二桥-春江路-梅林路(奥克伍德酒店门口路段)围合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的拍摄、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

二、本通告适用于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详细内容请看>>2023杭州桐庐县烟花秀表演(时间地点+交通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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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云栖大会期间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2023-10-30,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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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

举办地点:杭州云栖小镇

“2023杭州•云栖大会”(以下简称“云栖大会”)将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西湖区云栖小镇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将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31日0时起至11月2日大会结束,科海路(不含)、石龙山街(不含)、云梦路(不含)、鲤鱼山街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驶入(持有“云栖大会”通行证车辆除外)。

二、10月31日7时至12时,科海路(云河街至袁富路段)、洙泗路(云河街至鲤鱼山街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三、大会期间,前往“云栖大会”的社会车辆,请按大会指路标志指示,行驶至“云栖大会”专用停车场停放,换乘接驳大巴(免费)至大会现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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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人民法庭管辖区调整通告(12月28日)

2020-12-28,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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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机关批准,杭州富阳人民法院龙门人民法庭将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经本院研究决定,对我院城南人民法庭、场口人民法庭、龙门人民法庭三个人民法庭管辖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各人民法庭管辖区域:

城南人民法庭管辖区域:春江街道、大源镇、灵桥镇、里山镇、渔山乡;

场口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场口镇、常安镇、湖源乡、环山乡;

龙门人民法庭管辖区域:龙门镇、上官乡、常绿镇。

二、各人民法庭地址和联系电话:

城南人民法庭:富阳区春江街道民主村直塘片春南路,0571-58835209;

场口人民法庭:富阳区场口镇东西街(场口镇中心小学旁),0571-58835122;

龙门人民法庭:富阳区龙门镇龙门七村菜市场旁,0571-58835077。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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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西湖区翠苑第一幼儿园招生通告(招生范围+报名时间)

2023-05-24,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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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翠一园区:翠一社区等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富城园区:翠苑佳居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蓝庭园区:翠三社区部分(古翠蓝庭、翠苑逸景湾、园林宿舍)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4日(周六、周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6:30

报名地点

翠一园区: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一区49号翠苑第一幼儿园

富城园区:

杭州市西湖区庆隆路20号翠苑佳居内富城园区

蓝庭园区: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宋苑弄6号蓝庭幼儿园内

计划招生班级数

翠一园区:小班3个班

富城园区:小班2个班

蓝庭园区:小班3个班

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翠一园区:

电话:0571-88833029 联系人:孙老师

富城园区:

电话:0571-88229020 联系人:张老师

蓝庭园区:

电话:0571-85067396、15957183312 联系人:胡老师

幼儿园等级

翠一园区:

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办初【2015】14号)

富城园区: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杭教办初【2016】10号)

蓝庭园区:

预评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西教发【2022】78号)

收费标准

伙食费:13元/天

代管费:100元/学期

翠一园区保育费:580元/月

富城园区保育费:700元/月

蓝庭园区保育费:580元/月

温馨提示

1.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准备,感谢理解。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报名,避免拥挤。

3.6月15日左右,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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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烟花秀无人机禁飞通告汇总

2023-02-03,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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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2月3日20:50:25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是属于“禁飞区范围”,请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务必遵守相关飞行规定,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

因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公安机关同意。

温馨提示: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规定飞行,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方式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予以扣押。

奥体中心烟花秀: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当日9时至21时,我市复兴大桥-钱江路-彭埠大桥-飞虹路-平澜路-鸿宁路-奔竞大道-机场城市大道-滨盛路围合区域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经依法批准的拍摄、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

桐庐县烟花秀:

在烟花秀期间相关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施放活动。只有经依法批准的拍摄、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才可以。

适用时间:2023年2月4日18:00-20:00

适用区域:杭州市桐庐县桐君铁索桥-桐君路-迎春路-富春江二桥-春江路-梅林路(奥克伍德酒店门口路段)围合区域内

详细内容请看>>杭州桐庐烟花秀无人机禁飞通告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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