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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毕业生

桂林毕业生专题栏目,提供与桂林毕业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桂林毕业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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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桂林市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高新万达)

2023-12-01,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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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桂林市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3年12月2日14:00-18:00

地点:桂林高新万达广场

详情点击查看

部分企业:

广西桂林中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桂林天曲航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市艺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桂林正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宝石花养老中心

……

❤求职小贴士:

路线:注意提早出门,以防遇到堵车等意外的交通状况,进而影响了您的应聘。

天气:您外出时注意身体健康,以免生病。

资料:准备充足份数的个人简历,多准备几份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正本也准备着),更要注意准备好一支顺滑的签字笔。同时招聘会现场可打印简历。

心态:树立信心表现诚实。同时记住您是找工作而不是发传单;您是求发展而不是去讨饭碗,您是去面试而不是去聚会。

着装:挑选好一身得体的面试衣装。面试时第一印象的塑造十分重要的,请谨记整洁得体,端庄大方。仪表的整洁优美是对他人的一种尊敬。

预演:在进入招聘会场之前,自己预演一下可能会遇到或可能将会被问到的问题,做到心里有底,在面试时可以做到从容应对。

推荐阅读:2023桂林12月招聘双选会一览(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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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能领多少钱?

2023-11-07,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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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

桂林市辖区内工商注册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毕业生工作满6个月的中小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说明:①已成功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能重复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②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填写并提交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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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流程(附申请材料)

2023-12-05,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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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流程一览

(图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受理条件:

(一)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地点:

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乘坐1、3、14、21、25路至观漪桥站下车步行即可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73-2673639

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①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点击下载)

②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2)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就业创业证》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推荐阅读:桂林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怎么申请(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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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3-11-06,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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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2),需提供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吸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6.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

【说明:2022年—2023年吸纳同一个毕业生同时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一份以上第4、5项材料。】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docx

3.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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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报考条件

2024-02-29,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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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考生除满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

以下于2024年1月31日前获奖的学生不限排名:

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

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

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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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多少钱?(附申请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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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448元/人。

二、 办理流程、时间

毕业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毕业生,在以下集中申请时段内,通过“桂林人才网”(网址: http://www.glrcw.com/)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点击“个人中心”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图标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地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并提交。

在申请时段内,若被管理员退回材料的毕业生,请在集中申请时段内完成资料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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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市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2023-07-19,全文共 5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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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市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一、毕业生篇

(一)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773-2276312

(二)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创业地在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户。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三)创业培训补贴。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含“产生企业想法”培训内容)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咨询电话:0773-2822542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3600元/年·人(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23560

(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届毕业生自主选择我区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2)参加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参加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773-2822542

(六)桂林市“留桂兴业奖”。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18605

(七)青年“驿站”服务。对于非桂林籍的外地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桂林求职,在桂林没有固定住所,可到市青年人才驿站或市人才公寓申请免费公寓居住3天。

咨询电话:0773-2888862

(八)技能进阶奖。鼓励企业在职技能人才进阶。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与桂林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人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99352

(九)学历提升奖。支持企业青年人才学习深造。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获得博士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99353

(十)职称晋升奖。鼓励市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才进阶。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取得正高职称,且与桂林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99353

(十一)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协议服务期不足3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等同一单位连续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可在第3年服务期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补充办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

(十二)“三支一扶”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国家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6000元,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咨询电话:0773-2888156

(十三)“西部计划”补贴和政策支持。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补助每人每年30000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自治区财政承担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服务单位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并给予一年一次探亲往返实报实销,首次到岗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安置费(或购买同等价值的物资)。服务单位为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的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不超过3年,符合相应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咨询电话:0773-2888862

二、企业篇

(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桂林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全日制)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二)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三)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水电、物业补贴。对入孵经营主体(孵化企业),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并入驻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按实际发生成本申请场地、水电、物业补贴,不超过15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五)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对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指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年内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按1.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管理服务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六)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对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创业团队须由3人及以上组成,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向基地提交创业计划书;成功孵化创业团队指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孵化满3个月以上成功办理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基地内)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经评审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授牌当年支付30万元,第二年复评合格再拨付2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创业孵化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八)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依法在桂林参加社会保险,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以上年度12月底全年缴费人数为基数,与本年度12月底全年缴费人数相比较增加人员的数量。(如:某企业2019年12月末在职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人数为100人,2020年12月末在职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人数为110人,则该企业2020年新增岗位10个)】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企业(含中、区直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企业人均缴费基数以申报期内当年该企业人均缴费额度为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

咨询电话:0773-2823560

(九)创业孵化平台奖励。对首次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的相关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企业纳才奖。对在我市招录青年人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2021年市领导联系的重点工业企业)。按每招收1名青年人才给予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同一引进对象仅奖励一次。

咨询电话:0773-2818605

(十一)引才举荐“伯乐奖”补贴。对促成全职引进人才的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桂林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每引进1人按以下标准奖励:第一类人才50万元;第二类人才25万元;第三类人才10万元;第四类人才5万元;第五类人才2万元;第六类人才1万元。对促成柔性引进第一至第四类人才的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桂林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全职引进奖励标准的50%予以奖励。对同一引进对象,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只奖励一方。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二)“丹桂育才”企业奖励。鼓励市属企业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存量人才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获得《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述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所在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一类人才200万元;第二类人才50万元;第三类人才40万元;第四类人才20万元。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三)企业高级技师津贴。对企业引进的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按500元/人·月发放津贴,发放期限为3年。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四)企业培养高级技师补贴。对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且服务于我市的高技能人才,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对获得前3名奖项的人才所在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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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离校毕业生招聘会(七星区客世界)

2023-12-01,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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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世界广场站专场招聘会

活动时间:2023-12-09 14:00 至2023-12-09 17:30

活动地点:七星区客世界1号门

参会企业:31家

详情点击这里

到场企业(部分):

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正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品乐家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坤电子有限公司(桂林分部)

桂林无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桂林市宇宙通讯影像器材有限公司

……

小贴士:

1、提前准备:提前了解招聘会的时间、地点,提早出门,以防遇到堵车等意外的交通状况。并准备好个人简历、自我介绍等材料。

2、穿着得体:穿着整洁、得体,给人以良好的第一印象。避免过于随意或过于正式的着装。

3、注意形象: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注意个人形象的细节,如发型、指甲等。

4、自信表达:在与企业代表交流时,保持自信、积极的态度,用清晰、流利的语言表达自己的优势和能力。

5、注意礼仪:遵守会场的规则和礼仪,尊重他人的时间和空间,不要打断别人的谈话。

6、注意细节:注意观察企业展台的布置和展示的招聘信息,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招聘岗位,有针对性地与企业代表交流。

7、主动交流:主动与企业代表交流,了解企业的文化、发展前景等信息,提出问题并展示自己的兴趣和热情。

8、谢意和道别:与企业代表交流结束时,表达感谢并礼貌地道别,保持良好的离场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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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桂林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人才市场)

2023-12-09,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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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人才市场站)

时间:2023年12月16日14:00-17:00

地点: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市场一楼

咨询电话:18078331263(周经理)

详情点击这里

部分企业介绍:

广西桂林中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

桂林市秀峰区明大教育培训学校

桂林升辉旅游景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活动:

政策咨询区

邀请人才政策专家在现场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政策咨询,并发放人才、就业等政策宣传册,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就业指导服务区

邀请重点知名企业HR或专业就业指导老师为求职者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

(1)就业指导咨询:针对咨询者的个人情况,分析个人求职优势、寻找求职突破点。

(2)个人简历优化:针对求职者的实际情况及求职意向,为求职者的现场简历进行优化,助力提升求职成功率。

求职加油站

为求职者提供免费简历打印、免费职位推荐等深受求职者欢迎的求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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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2023-11-06,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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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集中在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其他县(市、区)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

电话:0773-2823602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联系,联系人:王璇、邹凯妤,0773-2276312、0773-2891776。

申报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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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名单查询官网

2023-11-07,全文共 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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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查询可通过广西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或点击查看

右上角搜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名单公示】即可查看近期公布的补贴名单,公示期一般为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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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市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指南(条件+时间+流程+考试)

2024-02-26,全文共 4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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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市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指南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4年上半年应征入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于2024年2月10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4年上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训练、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2月18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月18日18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征兵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2月下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4年上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未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可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役前训练

男兵的役前训练,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工作程序确定的时间和要求为准,时间不少于7天。未参加役前训练或役前训练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政考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役前训练,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八、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增加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审批定兵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九、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而后参军入伍。

十、退役上岗

“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本人专业特长和功绩量化评分,最迟在退役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安排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1.服现役不满2年的,服现役超过5年的;2.服役期间选拔为军官的;3.服役期间受到部队纪律处分、除名,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4.服役期间因公、因战、因病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5.退役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6.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7.不服从安排的;8.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9.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的;10.其它与国家新出台安置政策不一致的情形,以国家新出台的安置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73-2866296;

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834344、2282260;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49100;

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213331;

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69180;

灌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09222;

资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19280;

龙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29300;

永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39366;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89380;

平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79456;

恭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99491;

阳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8822187;

临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29560;

象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11580;

秀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38900;

叠彩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03620;

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89688;

雁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3820052。

举报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7168

桂林警备区纪委:0773-228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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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和补贴政策(毕业生+企业)

2024-03-04,全文共 5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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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补贴政策清单

毕业生

(一)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773-2276312

(二)创业扶持补贴。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对创业地在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0元/户。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三)创业培训补贴。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含“产生企业想法”培训内容)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或“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咨询电话:0773-2822542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3600元/年·人(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23560

(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届毕业生自主选择我区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参加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3)参加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应届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773-2822542

(六)桂林市“留桂兴业奖”。

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18605

(七)青年“驿站”服务。

对于非桂林籍的外地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桂林求职,在桂林没有固定住所,可到市青年人才驿站或市人才公寓申请免费公寓居住3天。

咨询电话:0773-2888862

(八)技能进阶奖。

鼓励企业在职技能人才进阶。

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与桂林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人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99352

(九)学历提升奖。

支持企业青年人才学习深造。

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获得博士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99353

(十)职称晋升奖。

鼓励市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专技人才进阶。

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取得正高职称,且与桂林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99353

(十一)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协议服务期不足3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等同一单位连续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可在第3年服务期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补充办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

(十二)“三支一扶”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国家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6000元,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

服务单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咨询电话:0773-2888156

(十三)“西部计划”补贴和政策支持。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补助每人每年30000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自治区财政承担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服务单位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并给予一年一次探亲往返实报实销,首次到岗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安置费(或购买同等价值的物资)。

服务单位为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的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不超过3年,符合相应条件,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咨询电话:0773-2888862

二、企业篇

(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桂林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全日制)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二)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三)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咨询电话:0773-2891776

(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水电、物业补贴。

对入孵经营主体(孵化企业),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并入驻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按实际发生成本申请场地、水电、物业补贴,不超过15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五)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

对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指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年内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按1.3万元/户的标准予以管理服务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六)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

对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创业团队须由3人及以上组成,有具体创业项目并向基地提交创业计划书;成功孵化创业团队指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孵化满3个月以上成功办理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基地内)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对经评审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中授牌当年支付30万元,第二年复评合格再拨付2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创业孵化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咨询电话:0773-2815585

(八)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依法在桂林参加社会保险,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以上年度12月底全年缴费人数为基数,与本年度12月底全年缴费人数相比较增加人员的数量。(如:某企业2019年12月末在职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人数为100人,2020年12月末在职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人数为110人,则该企业2020年新增岗位10个)】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企业(含中、区直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

企业人均缴费基数以申报期内当年该企业人均缴费额度为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

咨询电话:0773-2823560

(九)创业孵化平台奖励。

对首次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的相关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企业纳才奖。

对在我市招录青年人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2021年市领导联系的重点工业企业)。按每招收1名青年人才给予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同一引进对象仅奖励一次。

咨询电话:0773-2818605

(十一)引才举荐“伯乐奖”补贴。

对促成全职引进人才的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桂林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每引进1人按以下标准奖励:第一类人才50万元;第二类人才25万元;第三类人才10万元;第四类人才5万元;第五类人才2万元;第六类人才1万元。对促成柔性引进第一至第四类人才的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桂林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全职引进奖励标准的50%予以奖励。对同一引进对象,企业、民营人才中介机构、个人只奖励一方。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二)“丹桂育才”企业奖励。

鼓励市属企业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对存量人才在《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实施后获得《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述的第一至第四类人才所在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一类人才200万元;第二类人才50万元;第三类人才40万元;第四类人才20万元。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三)企业高级技师津贴。

对企业引进的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按500元/人·月发放津贴,发放期限为3年。本项可与《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其他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十四)企业培养高级技师补贴。

对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且服务于我市的高技能人才,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对获得前3名奖项的人才所在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咨询电话:0773-28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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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表(附材料下载)

2024-02-26,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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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4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48人。

点击下载:↓

桂林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

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服现役承诺书

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024桂林市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指南(条件+时间+流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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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及资格审查

2024-01-08,全文共 1051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广西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

1、2024广西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4年1月8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先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牵头负责选调生工作的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审核推荐并盖章。

3、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终止其继续参加本次选调的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4年1月8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4年1月22日8:0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选调生报到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2024广西选调生考试时间

2024广西选调生数量有多少(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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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

2023-01-30,全文共 3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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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

一、选调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选调数量

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

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职位表》。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

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公共科目笔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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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时间

2023-09-07,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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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448元/人。

二、办理流程时间

(一)毕业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毕业生,在以下集中申请时段内,通过“桂林人才网”(网址: http://www.glrcw.com/)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点击“个人中心”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图标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地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并提交。

在申请时段内,若被管理员退回材料的毕业生,请在集中申请时段内完成资料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审核。

(二)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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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吾悦)

2023-12-01,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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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吾悦广场站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3年12月2日14:30-17:30

地点:临桂吾悦广场1-2号门

咨询电话:18078331263(周经理)

详情点击这里

部分企业介绍:

桂林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桂林正宇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中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临桂漓源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活动:

政策咨询区

邀请人才政策专家在现场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的政策咨询,并发放人才、就业等政策宣传册,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就业指导服务区

邀请重点知名企业HR或专业就业指导老师为求职者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

(1)就业指导咨询:针对咨询者的个人情况,分析个人求职优势、寻找求职突破点。

(2)个人简历优化:针对求职者的实际情况及求职意向,为求职者的现场简历进行优化,助力提升求职成功率。

求职加油站

为求职者提供免费简历打印、免费职位推荐等深受求职者欢迎的求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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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政策

2023-11-06,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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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1号),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做好我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桂林市辖区内工商注册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毕业生工作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说明:①已成功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能重复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②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填写并提交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见附件3)】

二、补贴标准

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区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申报。申报以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准计算,区间范围内,毕业生只能在同一家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一次。

2023年9月20日以后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2),需提供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吸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6.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

【说明:2022年—2023年吸纳同一个毕业生同时申报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一份以上第4、5项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集中在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其他县(市、区)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联系,联系人:王璇、邹凯妤,0773-2276312、0773-2891776。

申报地点: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附件:

1.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2.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docx

3.放弃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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