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2024-03-22,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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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国家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B类考生”)对应的学科门类分数线。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按照国家B类考生对应学科门类分数线的总分线下降10分执行,且不低于251分(初试总分为500分)或151分(初试总分为300分);单科分执行国家B类考生对应学科门类分数线的单科线。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按照国家B类考生对应学科门类分数线的总分线下降20分执行;单科分执行国家B类考生对应学科门类分数线的单科线。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后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及学校的标准上自行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须达到学院规定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请第一志愿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和各培养单位复试通知和相关要求,做好在我校进行现场复试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二、调剂考生相关事宜
教育部调剂意向征集时间为3月28日,正式调剂时间为4月8日。我校调剂相关事宜,将结合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
三、其他说明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且在报名阶段完全按规定要求申报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等材料,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业分数线的考生,请在3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做好复试准备。
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上线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部门)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类定向就业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5.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6.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开展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及调剂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
202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3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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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
一、提前学习与复试相关的文件与规定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学习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复试主要包括缴费、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等环节。考生应认真阅读学校及所报考学院的复试方案与要求。
二、考生复试安排
1.一志愿考生
达到学校、学院规定的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缴费等工作,并根据各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2024年一志愿考生各学院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2.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经学院遴选,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缴费等工作,并根据各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2024年调剂考生各学院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
请所有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在核实确认已获得复试资格后,再进行缴费。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微信扫码后,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复试学院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学院名称为准)、复试批次(以学院公示复试考生名单信息为准)等信息,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2),学院根据需要进行材料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包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学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专业课笔试
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及各项考核内容的分数权重。综合能力考核包含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环节,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定,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会计、工商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复试办法及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40%+(笔试成绩*36%+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60%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会计、工商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
6. 各学院规定的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况。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考生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2.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应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3.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
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0773-2290659(纪委监察室)
邮箱:yjsyb@guet.edu.cn(研招办)jub@guet.edu.cn(纪委监察室)
九、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按时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提交至各招生学院。
6.拟录取名单后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7.各类定向就业协议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8.桂林春季多雨,昼夜温差大,请考生备好衣物、雨具,预防感冒。考生食宿自理,路途及复试期间请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证件,以免丢失,影响复试。
9.教育部调剂意向征集时间为3月28日,正式调剂时间为4月8日。我校调剂相关事宜,将结合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陆续发布,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
10.研招办地址:花江校区行政楼202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322180。
202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春季学期专职辅导员招聘(附材料下载)
2024-03-02,全文共 2053 字
+ 加入清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专职辅导员招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0名,均安排在学校桂林校区工作,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备注 |
GD01 | 辅导员岗位1 | 5 | 男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岗位1为学生社区辅导员岗位,须入住学生宿舍,设置性别要求,不限专业。 |
GD02 | 辅导员岗位2 | 5 | 不限 | 岗位2为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不限专业。 |
(二)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能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1年(含)以上学生干部,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高校专职、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最高毕业证、学位证均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
8.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2)具有高级职称;
(3)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在各类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或辅导员评优评先等活动中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表彰;
(4)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指导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或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9.具有研究生支教团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按顺序整理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gdjyglk@163.com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会有邮件回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下列材料报名阶段只需提供电子档和扫描件,待笔试现场再提供原件审查。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1份(附件1);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1份(附件2);
3.电子版个人简历;
4.生活照1张(以姓名命名);
5.身份证件;
6.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7.党员证明材料;
8.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本、硕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学校选聘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3月15日前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包含心理测试),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五)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学校选聘小组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学校选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需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安排到岗实习三个月,实习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人员,从进入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2.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性质为合同制二档,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专职辅导员招聘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室、各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选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
4.笔试、面试时间后续将通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5.此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邓老师 0773-2319280
人事处:李老师 0773-2319230 / 220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