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39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2024-03-22,全文共 1342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1.福州市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为参加中央、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在2024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同时报考者的项目服务地点须在福州市或者为福州市生源。

2.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退役且毕业的士兵。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

3.驻本县区部队随军家属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州市本县区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证书或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更多相似推荐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2人)

2024-03-22,全文共 5249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3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证书或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通过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2: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4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4日15:00-18: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同时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8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

1.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4年5月31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聘用人员入职后按《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县区另有规定的按本县区办法管理。

十、咨询和监督

1、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福州市教育局:0591-83376761;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0591-83666070;

马尾区人社局:0591-83683644;

福州高新区人社局:0591-62335172;

闽侯县人社局:0591-22928759。

2、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监督电话: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91-83372320、市人社局0591-83351484。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下载:参聘2024年福州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注意事项

2024-03-22,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51484,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监督电话:0591-83336450。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程序

2024-03-22,全文共 916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5.需进行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中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

展开阅读全文

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安排2024

2024-03-22,全文共 401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安排

1.报考岗位要求招收高级职称、资历条件符合榕委办〔2004〕13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符合文件规定的拟加分对象请于4月28日8:00-4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所需条件、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将于4月8日前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本次报考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4年5月31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3-22,全文共 960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安排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通过登陆福建就业网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2:00

2.报名平台:福建公共就业服务网

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4.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4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4年4月1日12:00,若专门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从2024年4月1日16:00起至报名结束期间,取消报考对象的限制,改为面向社会招聘;这些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4日15:00-18: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同时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8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7.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24-03-22,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下载岗位表:编内2024年福州岗位信息表.xls

(仅截取部分岗位)

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1.福州市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为参加中央、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在2024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同时报考者的项目服务地点须在福州市或者为福州市生源。

2.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退役且毕业的士兵。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

3.驻本县区部队随军家属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州市本县区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6160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有39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1.福州市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为参加中央、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在2024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同时报考者的项目服务地点须在福州市或者为福州市生源。

2.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退役且毕业的士兵。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

3.驻本县区部队随军家属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4年3月30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州市本县区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证书或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通过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报考者可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3日12: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30日8:00至4月4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4年4月1日12:00,若专门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从2024年4月1日16:00起至报名结束期间,取消报考对象的限制,改为面向社会招聘;这些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4日15:00-18: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同时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8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笔试

1.报考岗位要求招收高级职称、资历条件符合榕委办〔2004〕13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符合文件规定的拟加分对象请于4月28日8:00-4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所需条件、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将于4月8日前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本次报考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拟于2024年5月31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各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5.需进行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100%比例确定。除招聘岗位另有规定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中政策加分部分,不受满分限制。

六、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由中央、福建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或统筹安排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上述基层项目福建省生源高校毕业生。

7.福建省生源是指学籍在福建省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福州市生源的,以此类推。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十、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51484,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监督电话:0591-83336450。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编内2024年福州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5808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含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自主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前身系1898年英国圣公会创办的福州柴井基督医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公立医院,是福州市属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被省政府命名为福建省福州红十字医院。2011年,医院被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2023年5月,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由福州市第一医院牵头,整合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第八医院,组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做大做强医疗集团,全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让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于民。总医院现已初具“一院六区”规模,编制床位共2340张。医院总院区达道院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

医院附设福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福州市中西医结合肿瘤研究所、福州市哮喘支气管炎研究所;拥有福州市颅脑损伤急救中心、福州市神经康复中心、福州市低视力康复中心、福州市脑血管病诊疗中心、福州市性病防治中心5个临床诊疗中心;福建省预防医学会肾脏病预防控制专业委员会、福建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新生儿分会、福州市口腔医学会、福州市康复医学会、福州市抗癌协会、福州市医学会内科学分会、福州市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福州市医学会皮肤病学分会等40个学术团体的挂靠单位;是福州市妇科质量控制中心、福州市消化内镜质量控制中心、福州市新生儿重症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福州市高血压病质量控制中心等19个医疗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

医院医疗技术雄厚,拥有妇科、产科、肛肠科、中西医结合肿瘤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儿科、小儿内分泌科、消化内科9个省级重点专科;妇科、产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新生儿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中西医结合肿瘤科、中医肛肠专科、小儿内分泌科、小儿外科、中医脑瘫专科、皮肤科、中医皮肤科、中西医结合消化专科等16个市级重点专科;福州市妇产医学中心、福州市内镜与微创医学中心、福州市儿童医学中心、福州市皮肤病与医学美容医学中心4个市级医学中心;神经内科1个培优专科建设项目,普通外科、耳鼻咽喉科(儿童)、口腔科、整形外科4个培育专科建设项目,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单位。医院配备有中心ICU和心脏重症、神经重症、产科重症、新生儿重症等多个学科ICU及救治系统,是福州市产前诊断中心、福州市产科危重症转诊机构。

医院内设27个教研室,拥有9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福建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教学基地,省级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培养了大量医学人才。

医院是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联合体(126家成员单位)、儿童专科医联体(82家成员单位)、皮肤专科医联体(19家成员单位)及口腔专科医联体(4家成员单位)的牵头单位。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含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工作人员(编制内),共计划招聘49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第1天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符合《2023-2024年度福州市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岗位,按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执行。

(十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官网(https://www.fzsdyyy.com/)、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等网站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及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官网(https://www.fzsdyyy.com/)。

五、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4年6月05日9:00~6月13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考生报名表(附件2《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考生报名表》)。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05日9:00~6月13日17: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6月05日9:00~6月13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6月14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四)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报考对象类别的限制。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二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改卷,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4年6月05日9:00~6月13日17:00。笔试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请联系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组织人事部。上述加分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

6.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含1:10)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硕士及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公布。

2.博士、硕士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采用面谈考核方式。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4.本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书面递交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组织人事部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博士、硕士且正高级职称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谈考核成绩计算。

有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进行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含1:10)须先进行笔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

七、体检

(一)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一)本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

(一)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有关事项

(一)此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及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官网(https://www.fzsdyyy.com/)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88301617、88301689

监督: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88301639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表1:2024年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表2: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考生报名表.docx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2024年5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6064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4年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二批2024年度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人员招聘,共有20个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制内人员20名,聘用制编外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上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办法参照上述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9.原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员工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规培期)而辞聘(解聘)的,且辞聘(解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报考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自主选择单位岗位后且在入职前弃权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编外岗位;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发布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和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开始报名的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开始报名的第一天。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复审时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报考,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终应在体检时提供。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佐证资料扫描电子版,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簿(户别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按专业捆挷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只报考专业岗位,不报考具体单位,待拟聘用人选确定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选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无误,请保持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以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申诉时间为6月4日9:00~6月12日12:00。

3.资格复审。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持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3日、14日8:30~17:30在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报考聘用制编外人员岗位不受比例限制。报考编内岗位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符合长乐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开考,未纳入目录的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四、考试

(一)笔试

1.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但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报考大专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笔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3.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上。

4.报考编内岗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三天内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办理笔试成绩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 参加笔试的报考者,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即确定为面试人选。

正式面试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面试前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考者,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大专岗位的报考者,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题。

3.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报考者的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和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由面试评委现场出一道题加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则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签订就业协议

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中,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2.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当场与报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因故自行放弃的,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体检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综合方面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5.考察人选必须于体检结束一个月内将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要求寄到指定地点,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择岗、公示及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专业捆绑岗位的拟聘用人选,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出现按专业岗位报考的拟聘用人选数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实际拟聘用人选数,统筹安排各招聘单位本岗位最终计划招聘人数后,再进行择岗。择岗后,若有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报考编内岗位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上,报考聘用制编外岗位拟聘用人选在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确定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选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达聘用通知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

3.报考岗位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591-87711259、0591-28934799

监督电话:0591-28771608、0591-28771368

十、相关事项规定

1.本次招聘的主治医师编内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聘用人员将予以入编,招聘的其他卫技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以参加企业保形式缴交;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报考主治医师编内岗位的聘用人员,满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等条件的医学类卫技人才,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

3.聘用人员中,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和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如聘用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长乐区第二医院)工作的,另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聘用人员中,医学类专业非定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列入“学费代偿制”补助对象。

5.聘用人员中在乡镇(街道)工作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在区属医院的聘用人员,在城区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租房或廉租房。福州市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疗卫生类毕业生,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月1500元,其余的每人每月1000元。

6.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聘用人员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3万元的培训补助费。

7.聘用人员中,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原在职人员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规培期)辞聘或解聘的人员不享受生活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

8.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规培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聘用人员工作年限按相关文件规定,违约者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卫健系统招聘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ls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3927 字

+ 加入清单

2024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并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编制部门核定的限额和人员结构内,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43名卫健系统医技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永泰县共计划招聘卫生医技人员43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普通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持有相关专业初级师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年龄放宽规定详见附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均不能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招聘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ongtai.gov.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等平台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1日8:30至6月5日18: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完成报名手续。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专业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由永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报考者可在2024年6月1日8:30至6月6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6月7日12:00前进行线上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应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并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时提交。

5.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6月19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面试

符合2024-2025年度永泰县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乡镇医疗机构招聘岗位,可按照榕委发〔2022〕7号、榕人社事〔2022〕151号等文件规定,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1.笔试

(1)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定于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设在永泰县城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办理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具体加分事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的合格线按有关规定统一划定,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1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将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分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成绩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时间为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成绩折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故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在职报考者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永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并将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入编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调配。

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其他岗位可以允许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但1年试用期满未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转正,待取得后予以转正;5年内仍未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24年度)》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等问题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0591-24856397

本公告由永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永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2626 字

+ 加入清单

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024招聘公告

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承揽福州地区所属乡镇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故障抢修,0.4千伏及以下客户服务、抄表催费等业务。下设福清、长乐、平潭、闽侯、罗源、连江、永泰、闽清8个供电服务分公司。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一线班组班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源不足时,放宽到非应届毕业生。

4.电工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通信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上述相关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证,学历验证码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有效。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身心健康,无妨碍电力生产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二、招聘计划

公司计划招聘83人,详见附件2。聘用人员入职后8年内不得要求跨县域调动。最终招聘人数以上级单位核定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择优录用→聘用。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在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或下属分公司选择一个单位申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6月3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平台:http://fz-gf.ezhaopin.net.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该平台是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渠道。

3.招聘步骤:

(1)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在此平台注册;

(2)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在线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所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有效。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件电子版(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学历学位证件,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PDF格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PDF格式,境外生提供)。

③在校学习成绩单。

④在读院校(毕业院校)正式出具的体能测试成绩证明(男1000米、女800米),需在读院校(毕业院校)盖公章。

上传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图像完整、清晰。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择优筛选,应届毕业生、本区县生源优先考虑(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2.考试通知与确认:通过招聘平台站内消息发布考试通知;收到站内消息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在平台确认,并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准考证。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资料审核时间、地点:2024年6月13日上午8:15-下午16:00;国网福建党校(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光德路1号)。

4.现场资料审查携带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学习成绩单;⑥无犯罪记录证明;⑦在读院校(毕业院校)正式出具的体能测试成绩证明(男1000米、女800米)⑧其他各类证书。

(三)笔试

1.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考生一般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预留时间进行现场身份核验)。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验中心D5(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协和学院侧门)。

2.考试大纲:见附件3《招聘考试大纲》,内容包括公共与行业知识(20%)、专业知识(80%)两大部分。

3.注意事项:采用笔试机考方式,考生应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严禁携带计算器、考试相关资料和手机等通讯设备。

(四)体能测试

1.参加对象:笔试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考生提供了在读院校(毕业院校)出具的体能测试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不参加现场体能测试。

2.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8日-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2.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生:1000米长跑,合格标准:4分33秒;

女生:800米长跑,合格标准:3分58秒。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平台通知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色盲,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性残疾,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生产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六)择优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等情况择优录用,结果在招聘平台发布。

(七)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公司招聘: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现状、违法犯罪记录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在网络微信等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予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2.公司相关招聘工作安排将通过短信发送至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平台内填报的手机号码,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通畅。如手机号码更换,请及时在招聘平台更新维护。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体检等状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4.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5.参加现场资料审查、考试、体能测试及体检的交通、食宿自理。

五、其他

1.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期间,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应聘者可以电话咨询: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83093660

联系邮箱:773818827@qq.com

附件1:电工类及电子信息类专业目录.docx

附件2: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3:电工专业招聘考试大纲.docx

福州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3364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拟招聘编制外护理工作人员80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866年,是福州市内建院最早的西医医院,现有开放床位1435张,医疗业务收入约13亿元。2023年5月整合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改革赋能,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保留机构法人前提下的集团化办医改革。目前总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11个省级重点专科,年收治住院患者6万人次,手术量3.1万人次。目前为全省最大的骨科专科中心,位居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前列。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个岗位,80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信网的学籍认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为2024年应届毕业无法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填写承诺书(附件2)上传。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允许考生同时报名多个招聘单位,但每家招聘单位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仅进行一次,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5.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6.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技能考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进入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技能考试仅进行一次,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参加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20%、技能考试3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考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技能考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技能、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承诺书(模板).pdf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4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3526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866年,是福州市内建院最早的西医医院,现有开放床位1435张,医疗业务收入约13亿元。2023年5月整合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改革赋能,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保留机构法人前提下的集团化办医改革。目前总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11个省级重点专科,年收治住院患者6万人次,手术量3.1万人次。目前为全省最大的骨科专科中心,位居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前列。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6个岗位,10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若为2024年应届毕业无法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填写承诺书(附件2)上传。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允许考生同时报名多个招聘单位,但每家招聘单位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仅进行一次,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两家医院进行笔试的不同岗位通用。

5.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6.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排名前30%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须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承诺书(模板)(1).pdf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4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3357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拟招聘编制外护理工作人员40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始建于1953年,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职工374人,现有高级职称专家52人,硕、博士34人。医院以国家医改政策为引领,积极探索医联体长效共建发展机制和分级诊疗体系,以优势学科带动,牵头组建闽江妇幼专科联盟,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积极构建具有“妇幼”特色的医疗协作服务体系。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3个岗位,40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信网的学籍认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为2024年应届毕业无法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填写承诺书(附件2)上传。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允许考生同时报名多个招聘单位,但每家招聘单位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仅进行一次,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5.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6.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技能考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进入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技能考试仅进行一次,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参加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20%、技能考试3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考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技能考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技能、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0591-62158136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591-62158103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按时毕业承诺书.doc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3580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编外护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拟招聘编制外护理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招聘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神经精神病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医院有福州院区(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和闽清院区(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形成“一院两区、协同发展”的办医格局。我院为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福州市精神医学中心、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精神病专业为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脑脊液细胞学检验诊断技术处于全省领先水平。2023年5月我院加入福州市第二医院牵头组建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充分利用总集团医院统筹的有利条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开创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个岗位,10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招聘编外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5月5日9:00至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信网的学籍认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为2024年应届毕业无法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填写承诺书(附件2)上传。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允许考生同时报名多个招聘单位,但每家招聘单位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仅进行一次,参加笔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5.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6.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技能考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进入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技能考试仅进行一次,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其成绩可在三家医院不同岗位通用。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参加技能考试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笔试20%、技能考试3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考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技能考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技能、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资源部0591-63069951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纪检监察室0591-63069950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按时毕业承诺书.doc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4年4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福州市中医院2024年第二轮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5127 字

+ 加入清单

福州市中医院2024第二轮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中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第二轮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中医院又名福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7年,前身为福建佛教医院,系福建中医药大学非行政隶属附属医院、福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是全国较早创立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医院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特色项目培训基地、国家首批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和扶优单位、国家中医急诊医联体副主席单位、国家中医急诊与重症医学区域诊疗分中心、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试点医院、省文明单位、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首批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省120急救网络医院,省中医药学会药膳分会、中药炮制分会、中医膏方分会挂靠单位,省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福州市医学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福州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福州市中医药学会呼吸分会、脾胃分会、中药分会、儿科分会、骨科分会挂靠单位。

医院历史悠久,名家辈出,中医底蕴深厚。王德藩、何秀春等中医先贤医术高超,医声远扬;陈桐雨、孙浩铭、黄庭翼、邓少杰、郑孙谋、吴味雪、林增祥等几代中医名家医术精湛,医德高尚;50年代初期的名医郑孙谋被誉为“杏林活菩萨”;传承百年的孙氏妇科、陈氏儿科、邓氏肛肠科、黄氏针灸科享誉八闽,被美誉为福州中医界“四大金刚”。医院现有省名中医,全国、省中医“优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十余位;院内设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16个;有2个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4个福州市、鼓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医院有鼓楼院区和五四北院区。鼓楼院区占地面积15亩,编制床位600张。五四北院区占地80亩,按照三甲医院标准立项建设,规划编制床位600张,将于2024年投用。

医院在最新的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结果为A等级,位列全省中医医院第三名。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连续两年全市第一。在全省78家三级公立医院中,职工满意度排名第一,患者满意度排名第四。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中医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16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福州市中医院2024年第二轮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第1天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十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4年5月6日8:30-5月10日17: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附件2《福州市中医院考生报名表》上传,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不规范者,报名不予受理。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6日8:30-5月10日17:3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6日8:30-5月10日17:30,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四)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报考对象类别的限制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一)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由我院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书面递交福州市中医院人事科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本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标准执行。

2.毕业5年内,经考核合格后,每月享受硕士、博士学历补助。

3.每月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助。

4.经认定符合条件,可纳入医院分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享受人才培养基金。

5.硕士研究生:医院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发放3年,需与医院签订工作任务协议;提供总额 5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6.博士研究生:医院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发放5年,需与医院签订工作任务协议;入住人才公寓前、福州五城区无房,由医院在每月奖励性绩效中核增2000元,核增年限3年;提供总额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见习期间按照其职称资格院内予以聘任,补足见习期工资。

7.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8.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文件,可申报认定人才层次并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十、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中医院官网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与监督

1.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福州市中医院人事科: 0591-87678565。

2.监督电话: 0591-87673115(福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83305587(市卫健委人教处);来信投递:福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350001);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福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第二轮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福州市中医院考生报名表.docx

福州市中医院

2024年4月3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州市公安局第41期辅警招聘公告(招100人)

2024-04-25,全文共 2188 字

+ 加入清单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1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41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作支队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辅警100名,其中男性辅警70人,女性辅警30人。

三、工作职责

参与协作支队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安全看护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辅警岗位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辅警岗位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二)优先招聘人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年人均7.2万元,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勤期间提供食宿,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考生将《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协作支队邮箱:136822402@qq.com,咨询电话:87026384。

八、现场资格审查

经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8号2楼会议室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实上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4.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6.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附件: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4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第二批招聘福州市岗位表

2024-04-16,全文共 670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第二批招聘福州市岗位

本批次共计招聘83人,具体岗位、专业、需求人数详见《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管理岗位招聘(第二批)计划表》,福州市岗位如下:

岗位
编码
单位具体用人单位学历要求专业岗位类别需求人数
A01福州市烟草专卖局闽侯县烟草专卖局硕士研究生金融学、金融管理类1
A02福州市城北烟草专卖局硕士研究生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类1
A03连江县烟草专卖局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管理类1
A04福清市烟草专卖局大学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管理类1
A05平潭县烟草专卖局大学本科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管理类1
A06闽侯县烟草专卖局大学本科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管理类1
小计6

报名安排:

1.有意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平台进行注册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招聘平台系统维护电话:0591-87069230。

2.应聘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必须注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联系电话等);

(2)就业推荐表(加盖就业推荐章)扫描件;

(3)截止到上学期的成绩单(加盖系以上公章)扫描件;

(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管理岗位招聘(第二批)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3)。

3.注意事项:

(1)如有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等,请酌情上传,上传的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

(2)请将上述应聘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制成压缩包后上传到我单位的招聘平台。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第二批招聘报名条件

2024-04-16,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

2024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第二批招聘报名条件

福建省烟草专卖局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本批次共计招聘83人。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学历及专业必须与招聘需求一致;

(八)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九)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一般体检要求;

(十)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