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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9,全文共 5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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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适应东港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有关规定,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报考高中英语、物理、地理、心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须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高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硕专业须同类)。

(五)报考初中语文、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及小学班主任、体育学科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硕专业须同类)。

(六)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及小学音乐学科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9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19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s://union.nenu.edu.cn/home)、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9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4:00。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份完整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进行报名。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命名按照要求标注清楚,否则报名视为不成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且毕业证书上专业未体现“师范”字样,需提交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院系公章无效)。

11.“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院系公章无效)。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5),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具体试讲课题将在面试前一天13:00前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onggang.gov.cn/)上发布。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音乐、美术学科设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资格复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毕业学校邮寄个人档案至东港市教育局,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东港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https://www.donggang.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聘过程中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5.《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7)。

6.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工作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七、网上报名邮箱

高中岗位报名接收邮箱:972611425@qq.com

初中岗位报名接收邮箱:382902496@qq.com

小学岗位报名接收邮箱:137152647@qq.com

八、本公告由东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5-7122530

监督电话:0415-71229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

附件1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3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附件5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附件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7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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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选调有哪些学校

2023-10-26,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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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定向选调(第一批)相比2023年15所院校,今年新增许多院校,具体名单如下:

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大学中南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山大学 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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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方式

2023-12-19,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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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4: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份完整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材料:东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高中岗位报名接收邮箱:972611425@qq.com

初中岗位报名接收邮箱:382902496@qq.com

小学岗位报名接收邮箱:137152647@qq.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进行报名。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命名按照要求标注清楚,否则报名视为不成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415-7122530

监督电话:0415-71229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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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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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2023-12-19,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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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材料

1.《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且毕业证书上专业未体现“师范”字样,需提交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院系公章无效)。

11.“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学校公章,院系公章无效)。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附件1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3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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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升本各招生办及学校考生咨询电话2024

2023-12-25,全文共 3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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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沈阳市招考办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024-67851678转6
和平区招考办和平区砂山街37号024-88711192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024-89800928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024-31679945
沈河区招考办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024-24133522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024-62299413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沈北新区蒲河新城通顺街81号024-86081032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15040208765
大东区招考办大东区工农路32号024-88538533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东区劳动路32号024-88252211
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皇姑区雪山路8号024-86856267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024-88045088
沈阳工程学院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024-31975263
铁西区招考办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024-25444408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于洪区造化乡郭大桥村13591662060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15504010868
苏家屯区招考办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024-89135862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024-23408030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浑南区柏叶306号18640211027,18640211072,024-
24791718
浑南区招考办浑南区世纪路十五号024-24265302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18109882277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13591659998
沈阳工学院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024-56618811
辽宁何氏医学院东陵区泗水街66号13555716783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浑南区沈营大街650-17号13704021529
沈北新区招考办沈北新区金星街20号024-89612228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13889255083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024-89708729
于洪区招考办于洪区沈大路8-3号024-25347129
辽宁传媒学院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024-67953066
沈阳医学院(高职)黄河北大街146号024-62215829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15040394945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18642065086
大连市招生办沙河口区联兴巷4号0411-83608453
大连市高新区招生办高新区七贤岭腾飞软件园3号楼高新区管委会9300411-88149025
大连市瓦房店市招生办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77号0411-85601171
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中山区长江路100号0411-82630403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甘井子区大黑石旅游度假区0411-39992303
辽宁警察学院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0411-86729865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旅顺口区顺乐街33号0411-86208758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0411-82379172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旅顺经济开发区金昌街一号0411-62685424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0411-86402285
大连科技学院旅顺开发区滨港999-260411-86245085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甘井子区红旗西路600号0411-84297066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0411-62629425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0411-39952511
大连财经学院金普新区湾里街道人文街80号0411-39260001
大连艺术学院金州区同汇路19号0411-39256109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0411-66864899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号0412-2663010
抚顺市招考办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024-57602917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沈抚示范区旺力街89号024-53909890
本溪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本溪市市府路8号(本溪市教育局2楼)024-42843519
丹东市招考办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0415-2536773
辽东学院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辽东学院文萃楼10320415-3789102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0415-3853996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0415-6228800
锦州市招考办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0416-2858996
锦州医科大学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0416-36750510416-3675052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129号0416-39207680416-3920766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0416-21138770416-2113955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0416-3212036
辽宁理工学院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0416-60860880416-6086099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0416-4585401
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0417-2698026
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0417-22110980417-2211099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0417-70200380417-7022166
阜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0418-6010041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0418-2290800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0418-2281834
辽阳市招考办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A号0419-3667787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北校区创新孵化基地107室0419-2307160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0419-53193950419-5319382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150号0419-24800980419-2480096
盘锦市招考办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4楼0427—2811915
铁岭市招考办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024-79792817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024-72217444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21号024-72211555
辽宁职业学院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024-72860999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024-72230130
朝阳市招考办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0421-2613486
龙城区招考办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五段1号丰源地产8楼0421-3821266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市龙山街四段966号0421-6681668
葫芦岛市招办龙港区龙湾大街3-8号0429-3100306
渤海船泊职业学院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1554294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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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023-12-21,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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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0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20日(含)之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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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专升本考试需要回学校信息确认吗2024

2023-12-22,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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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专升本考试需要学校信息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本人学校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然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最后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由市招考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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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升本 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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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哪些人可以报名

2023-12-19,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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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报考高中英语、物理、地理、心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须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高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硕专业须同类)。

(五)报考初中语文、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及小学班主任、体育学科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硕专业须同类)。

(六)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及小学音乐学科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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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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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招聘教师报名时间+材料

2023-12-21,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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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2023年12月26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zxjy2027392@163.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附件1: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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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3-12-19,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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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岗位计划信息表

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一、高中类

高中英语: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英语必修 第二册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高中物理: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物理 必修 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地理: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地理 必修 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体育: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体育与健康 必修(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音乐: 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音乐 必修 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高中美术: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美术 必修 美术鉴赏(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心理:经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委员会2014年审定通过 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 高中一年级(全一册)(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高中信息技术: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 信息技术 必修1 数据与计算 (广东教育出版社)

二、初中类

初中语文:教育部审定2017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生物: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政治:教育部审定2017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历史:教育部审定2017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地理: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体育: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初中音乐: 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八年级下册(辽海出版社)

初中美术: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美术》八年级下册(人民美术出版社)

三、小学类

小学班主任: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上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小学体育: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师用书《体育与健康》,5至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音乐: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五年级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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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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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民办职业能力建设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04-19,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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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民办职业能力建设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一、申请条件

全地区民办职业能力建设培训学校

二、办理材料

1、申办报告、《筹设批准书》、《培训学校审批表》

2、举办者身份证明、固定资产评估、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

3、使用与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证明、办学地址等。

4、拟聘教师身份、学历、资格证明以及消防手续。对于变更、延续和终止的提供相应审批表和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向市、(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办报告,举办者身份证明,申请筹设。

2、筹设批准后加盖审批公章。

3、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专家小组意见。对批准设立的的,按规定颁发《办学许可》

四、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及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丹东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七、联系电话:0415-319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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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21,全文共 5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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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音乐、体育学科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小学班主任(不含丹东市春英学校、丹东市六纬路小学)及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且为师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且为师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

(四)报考丹东市春英学校班主任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本科段须全日制师范专业。

(五)报考丹东市六纬路小学班主任岗位,须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20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20日(含)之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https://career.ne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日9:00至2023年12月26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zxjy2027392@163.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面试从2023年12月28日开始,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于当日早7:30-7:5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5),到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北院)本科招生与就业处等待面试,7:50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具体试讲课题将于考生接到电话通知面试时间的前一天13:00前,发布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7分钟,考官提问3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设定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环节成绩一般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学科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不合格的(低于该项满分60%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招聘岗位)、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六)复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振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henx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签约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7)。

6.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工作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

7.参加面试的校外考生进入面试地点前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及校外考生入校说明》要求入校(附件8)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zxjy2027392@163.com

八、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电话:0415-2534106

附件1: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附件5:面试教材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7: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8:用人单位及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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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招聘面试试讲课题

2023-12-27,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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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2月28日面试试讲课题

1.申报春英学校和小学班主任岗位:教育部审定2019 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五年级上册2019年6月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第一单元3《桂花雨》(任选一课时)

2.申报小学体育岗位: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5至6年级全一册2014年3月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第七章武术少年拳第一套

3.申报初中数学岗位: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上册2014年7月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四章一次函数 3《一次函数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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