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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已发布,考试可于2024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进行报名。

2024-01-15,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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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参加调剂的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调剂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调剂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三)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调剂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职位并提交调剂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调剂时,请直接与拟申请调剂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1月17日18:00前提交书面调剂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8日8:00至1月19日18:00,招录机关对调剂本单位职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1月20日之后,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调剂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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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招聘公告2024

2024-03-01,全文共 3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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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应为实际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包括试讲、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上统一发布。

本次招聘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时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视报名情况适时开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后进行岗位核销。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3),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辽东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rsc@liaodong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学历”,例:1-思想政治岗位教师-王某-博士研究生。

应聘者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者报名时应根据应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版均需PDF格式文档):

1.个人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应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版;

(2)填写完整的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招聘报名表要提供WORD和签字后PDF两种格式文档,附件3:基本信息汇总表填写完整后原格式提交);

(3)学历证书扫描件(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全学程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书的PDF版);

(4)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证明材料的PDF版(具有国外学历者,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译并本人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如不能完整提供,资格审查视作不合格。

2.报名资格条件其他证明材料

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专业证明。国内、国外学历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或毕业论文等符合专业要求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证明等符合专业要求证明。

(2)工作证明。需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缴费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两种证明材料。

(3)应届生证明。如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需提供由毕业学院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生证明和成绩单证明。

(4)语言能力证明。需提供语言能力证书扫描件。

(5)职称资格证明。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聘用文件。

3.反映本人经历、特长和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或个人特长,自愿提供反映本人实践经历、任职履历、兴趣特长及学术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一般提供相关文件、成果证书、奖励证书、成果目录或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我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个人资料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核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方式提供招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资格审查。

(四)考核

考核分为试讲、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环节。

试讲、专业答辩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招聘院系配合落实,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能力水平、岗位专项技能、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综合面试以面谈、现场提问等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结合试讲、专业答辩结果,全面考核应聘者专业和职业素养、个性品质、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试讲、专业答辩和综合面试权重为3:3:4,综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网站(http://www.eln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综合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综合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http://www.el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人选在我校主管机关及我校有近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我单位报告。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顺次递补,递补仅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东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5-3772930(沈老师)

报名咨询邮箱:rsc@elnu.edu.cn

招聘监督电话:0415-3789017(综合监察室)

附件:

附件1—辽东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附件2—辽东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辽东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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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兴区医院招聘公告2024

2024-03-01,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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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兴区医院招聘内科医师、儿科医师、超声诊断医师、康复治疗师、临床药师若干名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听从分配,服从指挥,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医生岗位,能适应临床工作,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者优先录用;

6.康复治疗师岗位,有相关执业证书,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岁以内;

7.临床药师,要求本科学历,有临床药师资质证书。

同工同酬,保证待遇。

应聘热线:3124786 (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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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浪头医院招聘公告2024

2024-03-01,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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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浪头医院招聘

浪头医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药剂师及收银员。

[药剂师]

基本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专业

薪资待遇:具体面议

任职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能倒班

[收银员 ]

基本要求: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薪资待遇:具体面议

任职要求:会简单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倒班

联系电话:0415-3891000

地址:振兴区北环路703号,浪头镇政府旁

公交:205/204/3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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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招聘公告(附岗位信息表)

2024-02-29,全文共 3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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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团中央机关服务中心、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所属中国青年杂志社、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共青团中央所属事业单位。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所属中日青年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是共青团中央所属企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是共青团中央所属基金会。

各所属单位简介请参见各单位官方网站。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需使用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以及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使用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以及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名)。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留学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京内生源岗位;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在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报考不限生源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8个岗位、计划招聘69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时。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所属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服从报考单位在本单位内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岗位的调剂。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选择题和问答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各所属单位另行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由各单位结合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人员。

部分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心理测试等。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如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已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岗位按合格分数线确定),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结合实际开展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另行研究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团中央机关服务中心、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报社、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所属中日青年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团基金会人员待遇。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所属中国青年杂志社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单位官网发布,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将在各单位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各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学术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10-85212170

本招聘公告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共青团中央所属单位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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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第三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2024

2024-02-20,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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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第三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2024

为做好我园2024年春季新生报名工作,特制定宽甸县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的幼儿。

二、招生程序

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12日起开始网上报名登记,额满平台将自动关闭。

2、报名登记方式:

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幼儿信息,确保幼儿信息完善,真实,请不要重复填写和提交,避免报名失败。额满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图源:宽甸县第三幼儿园

三、幼儿信息资料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登记且提交成功的幼儿家长,网上初审通过后,我园将以电话通知家长带材料来园现场审核(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审核合格的家长现场领取《第三幼儿园2024年春季新生入园须知》。

注意事项:

1.入园审核时,每位幼儿只限一名家长来园。

2.如原件与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不符,将不予录取。

3.逾期不到园进行资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咨询电话:0415-58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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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事业单位集招聘公告

2024-02-02,全文共 5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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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全省事业单位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限定本市、县(市、区)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市、县(市、区)户籍〔该市、县(市、区)生源2024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市、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2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2月23日17:00至2月24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4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查询系统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不通过的务必在缴费期限内重新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应聘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下同)相关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省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各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2.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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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抗美援朝纪念馆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4-01-22,全文共 3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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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抗美援朝纪念馆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公告

为加大年轻干部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丹东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丹委人才〔2023〕2号)等规定,抗美援朝纪念馆公开选聘4人,党群工作部、研究二部、研究三部、研究四部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排名情况以上一年度“QS大学排名”、“THE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详见附件3);

(五)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

(五)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4)。

已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3年。

(二)购房补贴。选聘人才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至2024年1月26日12时。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选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5)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6)。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5)“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选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签约

1.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通知。被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制度规定,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选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选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0415-2129022、0415-31057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

1. 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2.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3.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

4.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

5.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6.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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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4-01-19,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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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公告

为加大年轻干部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丹东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丹委人才〔2023〕2号)等规定,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选聘145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排名情况以上一年度“QS大学排名”、“THE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详见附件3);

(五)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

(五)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4)。

已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3年。

(二)购房补贴。选聘人才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9时至2024年1月26日12时。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选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5)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6)。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5)“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选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签约

1.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通知。被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制度规定,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选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选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0415-2129022、0415-31057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

1. 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2.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3.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

4.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

5.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6.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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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纪念币二次预约最新公告2024

2024-01-18,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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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年纪念币/纪念钞如果兑换时间过后有余量会有二次预约

未兑换部分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余量兑换,余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和承办银行等信息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另行公布。

点击阅读:关于2024年贺岁纪念钞预约数量、兑换数量的公告(2024年1月15日)

关于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预约数量、兑换数量的公告(2024年1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预约承办银行将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各地区预约兑换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分行将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预约兑换进度,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发行期间公布全国各省(区、市)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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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4-01-15,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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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成绩查询点击查询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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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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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分数线

2024-01-15,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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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

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成绩合计,下同)10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60分;

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50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的市(地)级、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非通用语职位,以及特殊专业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45分。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统一组织了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考生可于即日起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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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6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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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含)期间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下同)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6日(含)。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4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报考者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24: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2. 查询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2:00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2: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月21日12: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24:00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4年1月18日至19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省辖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一)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 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专业科目。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3.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024年3月17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等具体要求,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或各市相关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辖市以下机关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规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一)体检

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省辖市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相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时要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4. 本公告由辽宁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解释,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024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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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考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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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报名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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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4年3月9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省实际,现将辽宁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

3.辽宁省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科毕业年级在校生;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免试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2日0时至1月15日24时。

(二)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辽宁”。

2.注册。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账号当次考试有效。

3.签订承诺书。完成注册后,考生须在线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5.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本人照片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3)网上审核时会将考生照片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人脸比对,请考生尽量不要上传化浓妆、过度美颜处理的照片。

图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6.报名。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提交报名信息。

7.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须由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网上审核,审核一般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之内完成,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验审核状态。

8.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时-1月17日24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考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提交进行审核。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发现填报个人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于1月15日15时30分前到报名所在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

(三)收费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9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更改。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找回,系统将会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

五、考试方式

辽宁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七、其他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202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2日。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点击链接查看)

2.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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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三医院女神节活动2024

2024-03-05,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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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三医院当沙盘游戏遇见3·8女神活动

招募对象:8—10岁(二、三、四年级儿童)

活动时间:2024年3月8日13:30

活动方式:儿童每组3—4人,团体沙盘活动一次

活动地点:丹东市第三医院八道院区门诊楼三楼沙盘游戏治疗室

活动费用:公益(免费)

联系电话:0415—2080833

15041550499(微信同号)

三四年级是个分水岭,学习成绩会出现两极分化学习压力增大,同时这一时期的孩子进入青春早期,很容易对父母表现出反抗或叛逆。带孩子做一次团体沙盘吧,让孩子释放情绪,培养自信心、提高自主性、发挥创造力,促进孩子的人际互动,学会从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体验团体合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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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12345服务热线招聘条件2024

2024-03-05,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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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办员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会,关心公益,具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基础,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熟练进行打字操作,具备一定的听打能力;

4.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抗压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5.熟悉行政单位工作流程、具有2年以上电话客服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本人经商办企,或在企业兼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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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东港生育津贴算法2024

2024-03-05,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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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辽宁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全省“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着力精简办事流程,加快审核及拨款进度,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育保险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此举极大缩短了申领等待时间。此外,市定点医疗机构将实现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全覆盖。在实施DRG付费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将生育医疗费纳入DRG付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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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妇女节有哪些活动2024

2024-03-05,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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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各县(市)区3.8妇女节活动

东港市

01、3月8日,召开东港市妇联第五届六次执委会。

02、3月8日,举办“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

03、3月,开展母亲健康快车义诊活动。

凤城市

01、3月5日,联合瑞沃尔制衣有限公司开展“传承优秀文化 体验非遗之美”非遗手工体验活动。

02、3月7日,举办女性政务礼仪讲座。

03、3月7日,举办“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起舞赞新篇”广场舞文艺汇演。

宽甸县

01、3月初,揭晓社会化推荐县2022-2023年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并开展“送奖到基层”活动

02、3月8日,召开各界妇女代表“奋斗﹒建功﹒逐梦”主题座谈会

振安区

01、3月1日,举办“学雷锋 靓家园”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02、3月8日,举办“巾帼巧手绘幸福”主题活动。

振兴区

01、3月5日,举办“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振兴区2024年度“感动振兴 砥砺奋进”故事分享会

02、3月初,举办提升女性健康意识,科普“两癌”预防知识讲座

元宝区

01、3月5日,举办女性自我形象管理讲座。

02、3月5日,开展“戏韵巾帼展芳华”—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

03、3月7日,举办“寻找身边最美的她”摄影展。

高新区

01、3月7日,高新区安民镇妇联开展“巧手剪春风,巾帼展风采”剪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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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丹东市第十九届女性招聘会时间+定点

2024-03-05,全文共 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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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十九届女性招聘会

招聘主题

“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第十九届女性招聘会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丹东市妇女联合会、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丹东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6日9:00—11:00,丹东市人社局一楼智慧化市场

参与方式及注意事项

有意向的求职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活动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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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天锅古洞妇女节免门票活动2024

2024-03-05,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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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锅古洞景区推出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

活动内容

2024年3月8日当日对所有女性免收门票

活动说明

所有女性需由家属陪同

辽宁赛马天锅古洞景区,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赛马镇温洞村,地处中国华北板块东北部边缘及暖中温界区的多降水地带。洞穴所处的岩体为四亿多年前的碳酸盐岩;洞腔经溶蚀的形成时期,估计在距今几百万年前形成的期间。天锅古洞是完全不同于国内诸多溶洞景观的一朵奇葩,以“天窝、地峡、白玉、奇石”著称,水旱洞共生平行,人在青云桥上走,船在天河画中游,神奇迷离、美轮美奂,奇妙瑰丽的秘境美景令人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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