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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爆竹

重庆爆竹专题栏目,提供与重庆爆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重庆爆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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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哪里可以放烟花爆竹?

2023-01-11,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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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哪里可以烟花爆竹

按照2019年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区县地方政府结合地区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巴南、北碚、渝北绕城高速公路以外部分区域可全年燃放烟花爆竹。

重庆中心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具体区域为:

(一)渝北区

茨竹镇、洛碛镇、大盛镇,以及大湾镇的金凤村、龙岩洞村、点灯村、石院村、拱桥村、八角村、凤龙村、龙庙村、河嘴村、三沟村、水口村、团丘村、金安村、天池村、杉树村、建兴村、太和村、黄阳村、两岔湖村,统景镇的黄印村、荣光村、西新村、滚珠村、民权村、中坪村、远景村、胜利村、长堰村、平安村,石船镇的民利村、共和村、民主村、麻柳村、大堰村、胆沟村、梅溪村、黄岭村、葛口村,龙兴镇的排花洞村、龙胆村、洞口村、御临社区、回龙社区、迎龙社区、同乐社区、龙德社区、和平社区、龙祥社区、和泽社区。

(二)北碚区

静观镇、三圣镇、柳荫镇、金刀峡镇、澄江镇、天府镇,水土街道的三元桥村、屋基村、万寿桥村、飞马村,东阳街道的西山坪村、桃花山村、胜利村、东阳村、上桥村、磨心坡村、先锋村,复兴街道的双龙村、歇马村、栀子村、龙王村。

(三)巴南区

接龙镇、东温泉镇、木洞镇、圣灯山镇、安澜镇、石龙镇、姜家镇、麻柳嘴镇、丰盛镇、二圣镇、双河口镇、石滩镇、天星寺镇,一品街道的一品社区、五角亭社区、燕云村、七田村、乐遥村,永益村的1-3和5-10社、桥口坝村的1、2、5-7社,南彭街道的鸳鸯村、百合子村、天台山村、清风桥村、塔落村、将军湾村、断桥村、水族村、石岗社区、南彭社区,高碑村1-11组,大石塔村双龙沟组、斑竹林组、张家堡组、刘家湾组、沙咀组,大鱼村2、4-11、20-28、30、32组,巨龙桥村的青龙湾组、秦家沟组、周家坡组、方家湾组、楼房沟组、潘家口组,惠民街道的显灵村,沙井村美和社、搭桥社、大沟社、周家湾社,晓春村枇杷社、土米社、黄泥社、雀坪社、凉水社、黄金社、申家坪社,胜天村明月社、天堂社、明山社、胜兴社、新房子社、秋收社、前进社、祥和社、团结社,辅仁村古时社、甲子社、坪房社、老房社、石坝社。

特别提醒:

(一)市燃管办提醒,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可燃放区域的以下区域(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二)同时,因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运载需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私家车辆不具备安全装载条件,运输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运输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所以请市民在可燃放区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并选择就近安全区域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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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3-12-18,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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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重庆九龙坡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市民平安祥和文明过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4年春节期间,九龙坡区全域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九龙坡区全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凡在九龙坡区行政辖区范围内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处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一律禁止生产、经管、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非法经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拘留处罚。

(四)在禁放区域内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处罚。

(五)单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非法燃放、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律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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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4-01-10,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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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区域内所有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2019年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高新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公安、城市建设事务等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以及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义务劝阻和向高新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等部门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分局,68378110,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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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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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2023-12-18,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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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可以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

两江新区“燃管办”称,辖区两江新区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辖区范围为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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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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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4-01-12,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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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道、公共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加油(气)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天然气输气生产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和地下管网的地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二)长寿经开区、长寿高新区辖区所有工厂、企业周边100米范围区域。

(三)菩提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桃花社区、碧园社区、文苑社区、胜天社区、古镇社区、菩提社区、朝阳社区等7个社区和田坝村(城市建成区)、松柏村、红花村。

(四)凤城街道办事处所辖的骑鞍社区、凤岭路社区、向阳路社区、黄桷湾社区、三峡路社区、顺风亭社区、凤家社区、凤西社区、望江路社区、轻化路社区、滨江路社区、东街社区、梅村社区等13个社区和陵园村、过滩村(以“七一”桥为界)、三洞村、走马村(以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周边100 米为界)4个村的城市建成区。

(五)渡舟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民兴社区、渡中路社区、长生桥社区、三好社区和渡舟村。

(六)江南街道办事处所辖的龙山社区、南滨路社区。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区内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以外,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 类。不得销售、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应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以及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监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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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4-01-10,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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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

按照2019年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南岸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可燃放区域的以下区域(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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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丰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4-01-12,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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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春节指定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在禁放区域和场所是不可以的哦,具体看下文的禁放区域和集中燃放区域信息:

注:通告施行期间为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和场所

(一)三合街道、双路镇以及名山街道城市建成区,包括龙河东、王家渡、峡南溪以及名山新城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商场、景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四)桥梁、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及居民楼(阳台、窗户、楼道、屋顶);

(六)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七)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九)除本通告列明的可集中燃放点之外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二、集中燃放时间段及燃放点

(一)集中燃放时间段:

2024年2月9日(除夕)20:00—2024年2月10日01:00;

2024年2月24日(元宵)20:00—2024年2月25日01:00。

(二)可集中燃放区域及点位:

1.滨江公园金科黄金海岸红绿灯外广场;2.名山旅游广场。

四、禁限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规格和种类的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一)本县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

1.喷花类;2.旋转类;3.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4.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5.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6.组合烟花类。

(二)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1.礼花弹;2.架子烟花;3.小礼花;4.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5.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6.擦炮、摔炮、拉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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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2022-12-28,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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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二)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

五、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在本市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八、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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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沙坪坝区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2023-12-22,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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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沙坪坝区可以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

按照2019年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沙坪坝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承运单位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携带许可证,严格按照核准载明的品种、数量、路线、有效期限等规定运输。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四、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沙府发〔2019〕1号)同时废止。

2024年沙坪坝区全年全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一、自觉遵守沙坪坝区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宣传沙坪坝区政府禁放规定,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带头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放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举报电话:637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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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3-12-25,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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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和场所

(一)明月大道北段—明月大道南段—长安大道西段—长安大道东段—文笔大道南段—文笔东路—牡丹大道—文笔大道北段—人民东路—三合大道北段—玉鼎大道—明月大道北段外沿石闭合区域及外沿石外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商场、棚户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森林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禁放区域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并严格管理。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一)限制燃放区域:县城设立三合湖南广场和牡丹湖大坝两个燃放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4日(元宵),每日的18时至次日凌晨2时。

在以上限制区域,限制时间内可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

三、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一)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

(二)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四、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点销售管理

(一)各专营销售点必须经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具有销售许可资格,由相关单位统一布点配送。

(二)各专营销售点必须亮证经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公示于显要醒目位置。

(三)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

七、严厉禁止下列各项行为

(一)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

(三)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的;

(四)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的;

(五)在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的;

(六)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的;

(七)燃放烟花爆竹妨碍行人、车辆等安全通行的;

(八)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八、其他事项

(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74511131、74517011。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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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3-12-19,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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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万盛街道建设社区、万新社区、新田社区、江山城社区、万东北路一段社区、万东北路二段社区、松林社区、砚石台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二)东林街道观景湾社区、清溪桥社区、铁路村社区、和平村社区、腰子口社区、鱼田堡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三)万东镇莲池社区、莲池苑社区、红枫社区、阳光社区、海棠社区、永利社区、塔山社区、新房社区、花卉园社区、建新社区、天池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四)南桐镇支路社区、八〇一社区、后湾社区、皂角井社区、二郎峡社区、平山社区、南桐社区、新工村社区所属城市区域。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隧洞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有关管理责任单位要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种类的烟花爆竹。

五、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和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零售经营点购买,燃放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在万盛经开区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七、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九、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万盛经开发〔2020〕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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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4-01-10,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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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巴川街道:东方社区,东城社区,和平社区,正街社区,龙山社区,淮远社区,袁家社区,体育街社区,仙鱼社区,柿花社区1、2、3、4、6居民小组,八一社区1、2、3、4居民小组,裱褙街至319国道国家粮库门口公路两侧200米内。

(二)东城街道:塔山社区,龙城社区,长坡社区,晏渡社区,金龙社区,玉泉社区,双门社区,姜家岩社区1、4、6、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居民小组,梁祝村1、2、3、4、5居民小组。

(三)南城街道:南城社区,南门社区,团结社区,白龙社区,桐子社区,岳阳社区1、2、3、4、5、6、7、8、9、10、11居民小组,两路社区1、2、4、5、6、7、8居民小组,黄桷门村,鱼溅村,马滩村12、13、14、15、16、17、18、19、20、21居民小组,翠英村6、7、8居民小组,巴岳村4、5、6、7、11、12、13、14、15、16居民小组。

(四)蒲吕街道:葫芦社区、龙桥社区、穆莲社区、大坪社区、大塘村、人和村、石虎村、平安村的城市建成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五)安居镇火神庙街、西街、顺城街、十字街、后河街。

(六)巴川街道明月寺,南城街道计都寺、桐子园公墓,东城街道铁佛寺。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uhLHLlgspGmTN0CjCR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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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江北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4-01-10,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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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江北烟花爆竹全域禁止燃放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江北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江北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巴南、北碚、渝北绕城高速公路以外部分区域可全年燃放烟花爆竹。

拓展阅读:

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可燃放区域的以下区域(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同时,因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运载需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私家车辆不具备安全装载条件,运输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运输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所以请市民在可燃放区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并选择就近安全区域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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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罚款多少?

2022-12-28,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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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哪些区域禁放?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二)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的区域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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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4-01-12,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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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持续更新)

渝北区:

茨竹镇、洛碛镇、大盛镇,以及大湾镇的金凤村、龙岩洞村、点灯村、石院村、拱桥村、八角村、凤龙村、龙庙村、河嘴村、三沟村、水口村、团丘村、金安村、天池村、杉树村、建兴村、太和村、黄阳村、两岔湖村,统景镇的黄印村、荣光村、西新村、滚珠村、民权村、中坪村、远景村、胜利村、长堰村、平安村,石船镇的民利村、共和村、民主村、麻柳村、大堰村、胆沟村、梅溪村、黄岭村、葛口村,龙兴镇的排花洞村、龙胆村、洞口村、御临社区、回龙社区、迎龙社区、同乐社区、龙德社区、和平社区、龙祥社区、和泽社区。

北碚区:

静观镇、三圣镇、柳荫镇、金刀峡镇、澄江镇、天府镇,水土街道的三元桥村、屋基村、万寿桥村、飞马村,东阳街道的西山坪村、桃花山村、胜利村、东阳村、上桥村、磨心坡村、先锋村,复兴街道的双龙村、歇马村、栀子村、龙王村。

巴南区:

接龙镇、东温泉镇、木洞镇、圣灯山镇、安澜镇、石龙镇、姜家镇、麻柳嘴镇、丰盛镇、二圣镇、双河口镇、石滩镇、天星寺镇,一品街道的一品社区、五角亭社区、燕云村、七田村、乐遥村,永益村的1-3和5-10社、桥口坝村的1、2、5-7社,南彭街道的鸳鸯村、百合子村、天台山村、清风桥村、塔落村、将军湾村、断桥村、水族村、石岗社区、南彭社区,高碑村1-11组,大石塔村双龙沟组、斑竹林组、张家堡组、刘家湾组、沙咀组,大鱼村2、4-11、20-28、30、32组,巨龙桥村的青龙湾组、秦家沟组、周家坡组、方家湾组、楼房沟组、潘家口组,惠民街道的显灵村,沙井村美和社、搭桥社、大沟社、周家湾社,晓春村枇杷社、土米社、黄泥社、雀坪社、凉水社、黄金社、申家坪社,胜天村明月社、天堂社、明山社、胜兴社、新房子社、秋收社、前进社、祥和社、团结社,辅仁村古时社、甲子社、坪房社、老房社、石坝社。

合川区

集中燃放点位置

(一)涪滨西路与牟沙路交汇延伸路段;

(二)合阳大道合川农贸城往钓办大阳村方向路段;

(三)嘉滨路花滩世纪乐都东北侧路段;

(四)高新区福九路与清居路交汇路段。(具体详见附图)

集中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除夕)、10日(正月初一)20时至次日凌晨1时期间。

详细规定:2024重庆合川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放区+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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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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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重庆忠县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2023-12-22,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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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忠县可以烟花爆竹吗?

一、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

(一)《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或者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二)忠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白公街道的白公路、长河社区,忠州街道的严颜路、东坡路、北门路、十字街、白桥、鸣玉溪、新桥、州屏路、香山、中博、香怡、郑公、红星、苏家、乐天、锦鸿、香语19个社区中城市建成区域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三)复兴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复兴镇水坪社区部分区域

(长江大桥南岸烟堡滩隧洞口至水坪工业园区、南岸滨江公园、电竞场馆、新加坡生态城以南2公里区域)。

(四)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县城区设1个限制燃放区域:滨江路与曼子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处至槽坊沟大桥东桥头公路外侧区域。

(五)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24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 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产权所有或使用单位设置明显的限放、禁放警示标识,并负责管理。

二、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除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三、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本县允许专营销售点销售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

五、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

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在许可的销售场所销售,并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应贴有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六、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举报电话:公安110、应急局12350、市场监管局12315、县供销社54232571。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本通告,并负责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共同遵守本通告,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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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2023-12-16,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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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守护碧水蓝天,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施家梁镇、童家溪镇、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蔡家岗街道、歇马街道全区域;(二)东阳街道天府民居南社区、天府民居北社区、丹阳社区、大新社区、黄桷社区、大沱口社区、磨心坡社区;水土街道和欣家园社区、和悦家园社区、和润家园社区、和泽家园社区、万寿社区、万兴社区;复兴街道太山社区、龙门社区、和源社区、书院社区;(三)水土街道、复兴街道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二、禁放区域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八)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四、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在本区非禁放区域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五、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零售经营店购买,燃放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二)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五)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通告第四条规定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并有权劝阻或向我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和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68316110(区公安分局)。

八、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北碚府发〔2019〕7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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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巫山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2023-01-30,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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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高唐组团西起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东至龙门大桥;

北起朝云社区文娱活动室,沿巫峡路经云顶国际、上锦城、金科小区、龙潭沟、朝云公园、亿丰商贸城至G42巫山收费站;

南沿宁江大道区域及龙江新区建成区、早阳大道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春节期间,可燃放区域

宁江渡,竹枝村

四、具体事项

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可以到宁江渡、竹枝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若有在禁止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23—57650477,110

五、其他事项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明确要求:

(一)对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一是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二是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三是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品等危险物品;

四是严禁将过期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五是严禁产品超量储存、违规堆放以及堵塞通道;

六是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二)对于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一是严禁销售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二是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三是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四是严禁违规堆放及在店外销售烟花爆竹;

五是严禁在店外燃放、试放烟花爆竹;

六是禁止使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禁止使用容易产生高温的白炽灯、射灯等灯具,宜使用防爆照明灯具,电气线路按规范穿管保护,不应有明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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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4-01-10,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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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禁放区域:涪江以东、以北,嘉陵江以西,牟沙路、博萃大道、北环路、合阳大道、高利路、合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九华路、花滩大道、花滩中兴未来城东侧在建路段、嘉滨路、嘉陵江大桥、森楷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钓鱼城大道、水军路(含道路及人行道)全线禁放;

(二)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铜溪镇禁放区域: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路、合川东津隧道、花园路、南沙路、铜合路、祈临路、纱帽路、金涪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

(三)禁放区域周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碧桂园·智慧家小区、合川全民健身中心、重庆对外经贸学院(B区)、众泰翡翠湖小区、合川区妇幼保健院、合川农贸城、卓尔实验学校、东渡老街、东渡小学、钓鱼城景区、鱼城花园小区、森楷路加油站对面大草坪、和顺花园小区、泰吉半岛小区、合川实验中学、纱帽新村小区、金科中泰上镜小区、金涪人家小区等区域。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区政府另有规定除外)。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规格和种类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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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4-01-12,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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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建成区范围

(一)棠香—龙岗城区区域

二环北路—一环北路西段—累丰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五星大道(大邮路)—三环南路—龙棠大道—二环东路—清明桥路—五星大道—二环北路合围及合围外200米内区域。

(二)龙水城区区域。

龙棠大道—幸光大道—龙水路(大邮路)—西一路—龙棠大道合围区域及幸光大道以南200米区域。

(三)双桥经开区城区区域。

双路街道辖区、通桥街道辖区、龙滩子街道辖区(区民政局依法批准经营的两个治丧中心除外)区域。

二、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要场所和区域

1.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8.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上述场所和区域,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重庆各区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查询

重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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