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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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居住证最新办理指南(首次+续签+补办)

2023-07-04,全文共 2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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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办理指南根据2023年《成都市居住证管理细则》从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一、首次办理

1、居住证登记

登记对象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登记方式

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

(1)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村)委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办理,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

(2)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应当登陆“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登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通过,申报信息进入“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后生效。

居住登记回执

申报人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居住登记信息。需要纸质凭证的,可在居住登记满90日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登记时间要求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才能办居住证

2、居住证申领

申领对象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当场发放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证明,并按本细则第七条所列条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清单。

(二)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30日内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无产权人信息的同时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劳动合同;

4.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

(三)连续就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其他。

1.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提供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

2.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代为申领

申领对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申请材料

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其它法律文书。非监护关系的代办人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及持有上述证件文书的合影影像资料。

二、有效期+续签+补办

1、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在蓉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住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时,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签注信息。

2、居住证逾期和补签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蓉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居住地址变动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住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其居住证无需换领。

4、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申领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持有人死亡的;

(四)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五)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5、居住证补(换)手续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提供申请材料补(换)领,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本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换)手续时,应当对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原证件信息予以注销,并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6、居住证更正

居住证持有人认为居住证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

此外,成都市区域内办理的居住证,使用四川省公安厅统一制作的《四川省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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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天府通学生卡办理最新指南(线上+线下)

2023-12-05,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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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新都将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同网同价”

新都区天府学生办理服务指引

一、办卡对象

就读于新都区未满 18 周岁的在校中小学生。

二、申请材料

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在校学生,需要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无须提供学校证明,学生学籍情况由办卡网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查核。中等职业类学生办理天府通学生卡,需要出示学生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三、办理流程

每名学生限办一张学生卡,请勿重复办理。

(一)网点办理:学生家长可前往新都区的办卡网点现场办理,流程如下:

提交办理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缴纳卡片工本费→领取《取卡凭证》→30个工作日后凭《取卡凭证》到办理网点领卡。

点击查看:成都新都区学生卡及老年卡线下办理网点

(二)线上办理:

通过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通”或天府通APP

的学生卡线上申办入口自助下单办理,按流程依次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支付卡片工本费和邮寄费。经审核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快递至用户的收货地址。

点击查看:成都天府通学生卡最新办理步骤(线上+线下)

四、充值须知

(一)充值方式选择

1.充值公交次数:按月份充值次数,0.2

元/次,充值以1元(即5次)为单位起充;可选择充值三个月(含本月及后二个月)或其中任一月的次数;2024年1月及之后月份的当月结余次数实施次卡次月月底清零(由于公交票务系统将于2023年12月底进行统一更新,天府通学生卡内2023年12月及之前月份的当月结余次数将执行现行政策,于当月月底清零),请按个人所需适度充值;公交次数仅限在公交消费,次数一经充入卡内,不退现、不挂失、不转存。

2.充值电子钱包:以10元为单位起充,卡内余额上限为1000元,余额长期有效;电子钱包可在公交和地铁使用,电子钱包资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3.天府通学生卡同时具有充值公交次卡和充值电子钱包两项功能。

(二)充值渠道

1.线下网点充值用户可持卡前往新都区的办卡网点以及全市范围内的天府通客服网点、部分红旗连锁和舞东风网点办理充值。

点击查看:新都区天府通公交卡充次充值办理地点一览(普通卡+学生卡+老年卡)

2.线上充值用户可使用带NFC功能的手机通过天府通APP贴卡充值学生卡公交次数和电子钱包(注:线上充值仅支持卡号为20位数的新版学生卡)。

五、使用须知

1.禁止外借: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

2.禁止超龄使用:学生卡使用者年龄须在18岁以下,超龄后不能继续使用。

3.乘车优惠:使用天府通学生卡,可乘坐地铁(含有轨电车)和支持天府通刷卡应用的公交线路,在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刷学生卡公交次数可享受2折优惠,同时享受2小时内免费换乘3次公交线路的乘车优惠;刷电子钱包可享受地铁(含有轨电车)票价5折优惠和公交票价9折优惠。

4.补办规定:如发生丢失或损毁,需持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薄)到新都区的办卡网点申请补办,补办需重新缴纳卡片工本费,申请人持《取卡凭证》按凭证上预约的时间到办理网点领卡。也可在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或天府通

APP线上申请补办。

六、售后服务须知

1.学生卡属于个人专用定制卡,完成制卡后不退卡,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2.卡片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由办卡网点免费更换;若卡片超过质保期或属人为损坏的,换卡则需重新交纳卡片工本费。

温馨提示:香城通卡使用问题

针对大家关心的香城通卡问题,主要以下:

1、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同网同价”后,香城通卡在新都区内仍然支持使用,但不能享受以上的优惠政策;

2、因香城通卡无法升级为天府通卡,如需享受以上优惠政策,需换天府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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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最新办理指南(对象+条件+方式+材料)

2023-09-28,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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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实现方式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按月提取协议或协议),通过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一)直冲本息方式

直冲本息适用于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

直冲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差额部分再从借款人办理贷款时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以下简称个贷还款账户)中补扣。

(二)定额提取方式

定额提取适用于其他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其他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定额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协议约定的每月提取金额(以下简称约定提取金额)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提取到协议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提取收款账户):

1.提取收款账户。按月提取还贷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本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开设的正常I类银行储蓄账户或符合要求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其中,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且持有个贷还款账户的缴存职工,提取资金可划转至个贷还款账户。

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可通过对外公开的《联网查询商业贷款信息的银行列表》查询。

2.约定提取金额。缴存职工同意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互联互通方式获取的贷款总额、贷款期数、还款方式、贷款开始日期、贷款结束日期、剩余贷款本息和商贷基础利率等信息(不考虑利率调整、利率差等因素),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测算剩余贷款本息金额,并确定约定提取金额。缴存职工对约定提取金额有异议的,需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线下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时,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一)在偿还贷款期间,且贷款尚未结清,缴存职工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配偶。

(二)不存在提取未办结、预收件登记、司法冻结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纳入成都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

(三)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除外。

(四)没有尚在履行过程中的《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成都住房公积金定额委托提取协议》(以下统称“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或按月提取协议。

(五)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及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申请、核对和确认签约的相关信息,完成按月提取还贷签约。

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过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原件,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留存相关业务材料的电子影像。

1.身份、婚姻证明材料:

(1)缴存职工是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是共同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主借款人身份证件。

(3)缴存职工非共同借款人,是主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主借款人身份证件、结婚证。

(4)缴存职工非共同借款人,是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主借款人身份证件。

2.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3.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账户。

4.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

(1)借款合同/贷款合同(2017年11月1日后已办理过还贷提取业务的,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时,可不再提供借款合同/贷款合同);

(2)个贷还款账户流水(显示最近一次扣款记录);

(3)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账户;

(4)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银政通平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渠道核实贷款真实性。通过银政通平台核实的,主借款人需现场签署授权同意书,其中主借款人属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线上授权;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核实的,主借款人需现场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

5.缴存职工线下办理时,如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查询的贷款信息、住房信息和个贷还款账户流水等,存在不完整、不准确或缴存职工有异议,或因非合作银行不能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影响业务审核和数据确认的,缴存职工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6.贷款所购住房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对外公布的提取互认区域外的,还需提供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7.临柜办理业务的,配偶可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须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核实贷款真实性的,仅限主借款人可为其配偶代办。采取直冲本息方式的,缴存职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委托登记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后,方可由配偶代办。

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59/news_dfw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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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高校毕业生最新落户指南

2024-05-29,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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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论您是哪一类人才落户请先准备以下材料

毕业生落户公共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外地生源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家的)或户口迁移证(就学期间户口迁到高校的);

3、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来看看其次您属于哪一种落户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本科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专科学历毕业生(点击查看:落户指南)

本地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

落户方式: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工作地限制。

落户材料:所需材料: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

热门问答

硕士应届毕业生在其他城市工作,在成都没有住房,可以申请落户成都任意区域吗?

答:可以的。

问:本科毕业,目前户籍在成都学校集体户上,意向工作单位在四川天府新区,可以把户籍迁到高新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吗?还是迁到四川天府新区的工作单位集体户?

答:本科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落户区域,不受工作地影响。

问如果毕业后将户口落到集体户,是否要求在规定年限必须迁出?

答:落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后,无规定年限必须迁出的限制,但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住房地。

问:全日制大专如果专升本了,是否享受同全日制本科的落户政策?

答: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享有本科落户政策。

问:全日制专科毕业,想落户成都东部新区,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答:户口簿/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问:我是都江堰市人,读书时将户口迁到了武汉,今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计划到金牛区工作,现家里在成都无房,可以将户口落到金牛区吗?

答:可以的。

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该如何获取?

答: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成都人社局、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

办理流程

01线上办理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

2、进入“微户政”实名认证注册——进入户籍类业务“市外户口迁入”模块--

选择对应业务类型——答题评估——按提示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反馈审核结果。

3、收到审核结果后可选择预约办理或者邮寄办理。

选择预约办理的,在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办证中心领取预约号后到预约窗口办理。

选择邮寄办理的,可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或自行前往附近邮政点自寄。

02线下办理

持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附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c_HZaUuA7SkDZHybfyp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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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临时乘机证明办理指南

2024-04-23,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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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办条件

1、根据《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管理规定》,民用机场公安机关严格遵循“安全第一、便民服务”的原则为旅客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

2、乘坐国内民航飞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旅客(港澳台除外)乘机时未携带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或者原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破损、过期的,可以向机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乘机临时身份证明》仅限于旅客乘坐国内民航飞机时使用。

3、旅客申请《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时,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由公安机关审核属实后为其签发。

4、未满十六周岁的旅客,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户口本、学生证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乘机(两周岁以下旅客可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乘机)。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线上办理步骤:点击查看

02 不予办理情况

1、经核查,信息与办证人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通过查询的照片信息与申请人本人无法确认为同一人的。

2、年满十六周岁申请办证人员经核查身份信息无本人照片信息的。

3、旅客在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乘机的。

4、其他无法核实清楚身份的。

03 证件有效期

《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为7至15天。

04 温馨提示

1、办证时间:自助办理时间24小时,人工服务时间每日05时30分至21时00分。

2、办证地点:2号航站楼L4层(出港大厅21号门内,直行50米)

3、为避免误机,乘坐每日上午八点前起飞航班的旅客应当提前一天前来办理,其他旅客请于航班起飞前3小时办理,因晚到办理延误乘机,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

4、申请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无需缴纳办证费用。

5、办证咨询电话:028—86909171。

6、监督电话:028—869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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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通学生卡补办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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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规定:

如发生丢失或损毁,需持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到所属区的办卡网点申请补办,补办需重新缴纳卡片工本费,申请人持《取卡凭证》按凭证上预约的时间到办理网点领卡。

也可在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或天府通APP线上申请补办。

线上申请补办步骤:

直达补办入口:点击进入

步骤:进入后点击天府通学生卡补办入口,点击立即购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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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学生办理天府通卡指南

2024-04-19,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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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天府学生卡服务指引

01谁可以办理学生卡?

就读于双流区未满18周岁的在校中小学生。

02需要哪些资料?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

03去哪里办理?

每名学生限办一张学生卡,请勿重复办理。

线上办理

通过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通”或天府通 APP

的学生卡线上申办入口自助下单办理,按流程依次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支付卡片工本费和邮寄费。经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快递至用户的收货地址。

网点办理

学生家长可前往双流区的办卡网点现场办理,流程如下:提交办理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缴纳卡片工本费→领取《取卡凭证》→30个工作日后凭《取卡凭证》到办理网点领卡。

04去哪里充值?

线下网点充值

用户可持卡前往全市范围内的天府通客服网点、部分红旗连锁和舞东风网点办理充值。

线上充值

用户可使用带NFC功能的手机通过天府通APP贴卡充值学生卡公交次数和电子钱包(注:线上充值仅支持卡号为20位数的新版学生卡)。

05充值类型有哪些?

天府通普通卡、学生卡同时具有充值公交次卡和充值电子钱包两项功能。

(1)充值公交次数:按月份充值公交次数,可自行选择充1至3个月的次数(仅限本月及后二个月)。公交次数最低1元(即2次)起充,可选择1元的整数倍充值。公交次数次月底清零,请按个人所需适度充值;公交次数仅限在公交消费,次数一经充入卡内,不退现、不挂失、不转存。

(2)充值电子钱包:以10元为单位起充,卡内余额上限为1000元,余额长期有效;电子钱包可在公交和地铁(含有轨电车)使用,电子钱包资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请妥善保管(电子钱包享受公交票价9折优惠,不享受公交次卡优惠)。

05可以享受什么优惠?

1.使用天府通学生卡,可乘坐地铁(含有轨电车)和支持天府通刷卡应用的公交线路。在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刷学生卡,充值公交次数的可享受2折优惠,同时享受2小时内免费换乘3次公交线路的乘车优惠;

2.刷电子钱包可享受公交票价9折优惠。

重要的注意事项

①学生卡有效期:持卡人办卡日到身份证出生日期满18岁,卡片超过有效期后将无法使用,如果卡片内余额尚未使用完毕,可持卡前往天府通客服网点进行移资。

②学生卡使用方法: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

③学生卡遗失:学生卡属于个人专用定制卡,完成制卡后不退卡,不挂失。如果卡片遗失,请重新申办。

(注意:卡片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由办卡网点免费更换;若卡片超过质保期或属人为损坏的,换卡则需重新交纳卡片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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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养子女办理落户指南

2024-04-01,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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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收养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收养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收养人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收养人被收养人双方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公共集体户提供:收养人被收养人双方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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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称落户办理指南

2024-03-29,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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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经四川省人社厅、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认证后,本人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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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落户成都办理指南

2024-03-29,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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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入户(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跟之前政策比取消了年龄限制)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国内取得学历提供);

(注:也可以进入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服务码】获取)

也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小工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国内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取得学历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备注说明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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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裁判员落户成都办理总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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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获得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且取得《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联系函》的非成都市户籍运动员,获得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级裁判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且取得《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联系函》的非成都市户籍国际裁判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运动员、裁判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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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匠落户办理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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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成都工匠”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市总工会认证后,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落户手续。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

公安微户政办理前置条件:

符合《成都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产改办[2021]5号)所规定在蓉落户条件且取得成都工匠《入户联系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成都工匠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工匠《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报基本情况。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成都工匠”入户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二)区(市)县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入户联系函。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总工会审核入户资格条件。对符合入户资格条件的,由区(市)县总工会在《“成都工匠”入户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后,开具《入户联系函》,并在“工会协同化办公平台”上网备案。

(三)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申请人持《入户联系函》及其它个人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本人入户。备注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移居前,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咨询电话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

咨询电话:028-68382288(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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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调动招录类落户办理总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2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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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招录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前置条件: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市或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前置条件: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组织、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

前置条件: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按权限调动、招录人员入户(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

前置条件: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军队文职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文职人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落户公函和花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区(市)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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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过缴纳社保落户办理总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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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所辖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原件)

推荐阅读:成都社保证明查询打印全攻略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备注说明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成都市辖县(市)、成都东部新区城镇地区拥有多套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农村房屋),可申请市内户口迁移,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落户被投靠人户籍地址。

通过本条迁入人员,在县(市)城镇地区户籍登记和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满3年(自落户之日起计算),且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平迁

平迁政策:通过新政“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这部分居民户口迁移政策: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

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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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落户办理总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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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推荐阅读:成都市查询房屋信息有哪些渠道(线上+窗口)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推荐阅读:成都市查询房屋信息有哪些渠道(线上+窗口)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流程

一、首先需要满足落户条件

二、满足条件后,准备相关材料,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选择落户类型,上传相关材料即可预约办理落户

成都公安微户政:点击进入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前往选择的落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进行办理。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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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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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清明祭扫指南(预约入口+电话+交通指南)

2024-03-26,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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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3月23日、3月24日、3月30日、3月31日成都市将迎来清明祭祀高峰,成都市民政局温馨提醒祭扫群众:错峰错时祭扫,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参加祭扫活动。驱车前往请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行车、停放车辆。同时,建议大家使用鲜花、丝带、寄语卡等绿色祭扫形式,禁止燃烧冥币、燃放烟花爆竹。

预约祭扫

网上预约

通过“仁孝四川 绿色祭奠”微信小程序平台进行线上预约。

#小程序://仁孝四川/FAjdOpoIZd7GW0C (复制到微信打开)

电话预约

通过联系公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详见下表)

城区部分公墓出行指南

磨盘山公墓、石岭公墓多条公路单向通行

由于蜀陵路、石岭路片区道路通行能力有限,清明祭扫期间连接川陕路与北郊公墓片区的蜀陵路将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连接熊猫大道与北郊公墓片区的石岭环线采取由北向南通行的单向通行;天岭路至石岭路采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届时,成都交警将根据实际车流量情况,在天岭路口、川陕路蜀陵路口和熊猫大道石岭路口实施临时分流管控。

上山线路:

市民可经三环路-川陕路,通过蜀陵路及天岭路前往磨盘山公墓及石岭公墓。

下山线路:

线路一:由天岭路驶入石岭路后经熊猫大道转换。

线路二:由石岭环线驶入石岭路后经三环路转换。

线路三:由天岭路驶上川陕路转换。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熊猫大道站B出口换乘193路公交车至蜀陵路站。(193路具体收发车时间为:动物园公交站:06:45-19:00;蜀陵路站:7:10-19:20)

温馨提示:

磨盘山公墓和石岭公墓周边停车场大面积取消,请前往祭扫的市民尽量减少自驾车出行,建议扫墓采用公共交通、集约化出行。

金沙陵园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三环路-锦阳大道-成仁快速路-大安桥路-金沙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成仁路公交站乘坐172路公交车直达金沙陵园。

② 公交专线:地铁6号线中和地铁站-金沙陵园。

望山陵园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锦华路-锦华路三段-望山大道-望山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乘坐68路、172路、517路公交车,锦华路三段中站下车,沿望山大道步行1.2公里到达望山陵园。

竹望山公墓

驾车路线:

成都市区-锦华路-锦华路三段-康达路-竹望山公墓。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乘坐68路、172路、517路公交车,锦华路三段中站下车,沿康达路步行1.5公里到达竹望山公墓。

温馨提示:

康达路道路狭窄,建议市民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凤凰陵园

清明节期间前往祭扫群众较多,建议前往的群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确需驾车前往凤凰陵园的,请于北星大道出城方向右转进入熊猫大道西段,将车辆停放于熊猫大道右侧停车场,步行前往凤凰陵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乘坐651路、46路、266路至露天音乐公园北门站。

② 乘坐145路、K3、K17至凤凰山公园站。

皇恩寺陵园

皇恩寺公墓地处城北天回山,毗邻植物园,祭扫期间为保障皇恩寺片区交通有序,成都交警将对皇恩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市民可驾车经川陕路、蜀龙大道前往。

公共交通出行方式:

① 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植物园A口出站。

可乘坐198路至银杏苑站下车,步行到达皇恩寺陵园。(3月18日起,198路收发车时间调整为:银杏园公交站6:45-21:00;动物园公交站:06:30-21:00)

温馨提示:

前往皇恩寺祭扫的市民请将车辆有序停放至停车场内,切勿随意占道停放。同时,每日9时-14时为祭扫高峰时段,请前往的市民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错峰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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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投靠入户办理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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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

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父母双方均为成都市集体户且无房的,经集体户所属单位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投靠继父(母)的:拥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与成都市户籍人员再婚,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未成年继子(女)投靠,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离婚随抚养权方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随非抚养权方的还应由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签署同意迁移户口的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迁移户口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同意投靠声明书(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签署提交)(投靠继父母的提供);(原件)

入父、母(继父母)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提供:父母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随父或随母提供)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收养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按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收养人单位集体户、收养人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收养证(捡拾地或收养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收养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收养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收养人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收养人被收养人双方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入公共集体户提供:收养人被收养人双方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其他类型落户

不适应高原气候需迁回原住地抚养的未成年人入户

前置条件:

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时到场提交申请);(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父母,未成年子女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的调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适应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诊断书;(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用微信打开)办理地点

落户地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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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坐飞机临时乘机证明办理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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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身份证遗失、有效期已过或忘记携带,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可以申请开具民航临时乘机证明,凭此证明可以办理值机与安全检查,办理指南如下↓

线上办理

微信小程序

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民航临时乘机证明”或扫描下面的小程序码(下图),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就可以生成临时乘机身份证明,凭此证明就可以在机场办理值机与安全检查。全程操作只需要花1-2分钟,十分便捷。

(民航临时乘机证明)

(办好的是这样的)

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搜索“临时乘机证明”找到【临时乘机证明-成都】即可自助机办理

使用便捷办证自助机办理

目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内均设置有临时身份证办理终端,旅客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步骤就可以进行快速办理。(天府机场也有哦,可以问下工作人员)

双流机场具体安装位置:T1航站楼3层南侧警务室;T2航站楼DE安检口南侧警务室。人工窗口办理

到机场警务室人工窗口办理

旅客也可以通过人工服务方式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即前往T2航站楼11号门警务室办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为避免误机,乘坐每日上午八点前起飞航班的旅客应当提前一天前去办理,其他旅客最好于航班起飞前3小时办理。申请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无需缴纳办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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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父母投靠子女办理落户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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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用微信打开)办理地点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证点查询:点击进入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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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登记申报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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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申领人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先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可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点击微户政“居住登记申报"进入信息申报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步骤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网上自主申报流程

(1)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

如果您此前使用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并已完成实人认证,可直接进入“居住登记申报”开始填报。

(2)未完成实名认证的

如没有请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第一步: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微户政”进入服务主页。

第二步:点击“个人中心”,根据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及实人认证。

第三步:在服务主页点击“居住登记申报”,根据提示完成填报。

注意事项

一、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二、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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