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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公民同招,公平规范,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有武进区户籍的幼儿,或在武进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幼儿园,武进区小学、初中入学政策也已公布!来看!

2023-05-25,全文共 2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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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2023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为确保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确保本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序推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就近入学

幼儿园招生以方便家长为原则,相对就近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一致,是确定其就读施教区的法定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

(二)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施教区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笔试、面试(谈),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根据“电脑派位、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工作。

(三)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通告同步、报名同步、注册学籍同步,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确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

(四)公平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实施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各公办学校必须按政策吸纳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学,区教育局做好相关统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三、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入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二)小学入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三)初中入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四)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武进区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五)港澳台胞、异地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在武进区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子女,凡需在武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武进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开设双语课程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六)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武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公办学校的招生通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统筹协调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应与一名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属地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或初中就读。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三)严肃纪律

1.严禁违反招生时序提前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选拔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3.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4.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招生入学政策,炒作学校、成绩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5.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6.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纳入黑名单等处罚。

(四)强化管理

各校必须严格学籍管理,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五)加强监督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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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4年)

2024-05-24,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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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文件精神,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入学办法

幼儿园入园

1、入园对象

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有武进区户籍的幼儿,或在武进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入园条件

(1)武进区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非武进区户籍的幼儿需提供父母在武进的居住证明、用工证明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各幼儿园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3、时间安排

各幼儿园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在做好预登记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于7月6日前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入学

1、入学对象

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8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户籍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全区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初中入学

1、入学对象

经毕业考核,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届小学毕(结)业生。

2、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中心城区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与房产证一致,按施教区范围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规定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其余各镇(街道、开发区)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凡按历史习惯或因乡镇区划调整需跨施教区招生录取的,须经所在镇与相邻镇政府、招生学校协商一致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凡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则上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父母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的凭证或与我区用工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可向乡镇居住地公办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2)民办初中

各民办初中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按核准的招生简章规范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满足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时间安排

(1)5月28日,公办初中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22日至6月26日,有常州户籍但在外市就读、要求回常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9日至5月31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6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施教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全区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全区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武进区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港澳台胞、异地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在武进区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子女,凡需在武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武进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儿童少年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武商服务卡”持有人、对武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公办学校的招生通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各校要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统筹协调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应与一名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属地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或初中就读。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三)严肃纪律

1、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违规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2、实行均衡编班。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积极按标准班额随机均衡编班。分班时要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

3、强化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健全控辍保学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4、严格督查追责。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加强监督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三、武进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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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7-13,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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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最新政策

详情:2023年度常州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

二、武进区积分入学学校

今年武进区共有47所公办小学、10所公办初中纳入积分入学范围,与去年相比增加了4所公办小学,3所公办初中,分别是:

小学:湖塘桥实验小学淹城校区、常州市科教城小学、牛塘实验学校(小学部)、星河实验小学东龙路校区。

初中:常州市科教城初级中学、湖塘实验中学东龙路校区、常州西太湖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详情查看:武进区积分入学学校名单(2023年)

三、积分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1、延长受理时间

4月11日到6月20日为首次递交申请材料阶段,相比去年延长10天。

2、延后公布学位时间,增加学位数量。

今年7月12日统一公布所有纳入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的学位指标数,再把学校在本地户籍人员招生结束后的剩余名额都会纳入积分入学范围。

3、为了让申请人合理填报志愿,提高录取率,经研究决定,我区积分入学政策作出调整:7月13日至7月17日,申请人可到积分受理点变更提前录取批次学校的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2日,由区积分办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的录取学位;

7月19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20日至7月21日,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22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7月22日前(含),申请人可修改普通公办学校志愿;

7月24日至7月25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26日至7月27日,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28日至7月29日,申请人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7月30日至7月31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普通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2023武进区积分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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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2023-06-27,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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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武进区初中学校名单:点击查看

一、2023年)常州武进区初中入学政策

1.入学对象

经毕业考核,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届小学毕(结)业生。

2.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中心城区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与房产证一致,按施教区范围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规定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其余各镇(街道、开发区)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凡按历史习惯或因乡镇区划调整需跨施教区招生录取的,须经所在镇与相邻镇政府、招生学校协商一致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凡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在我区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与我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可向乡镇居住地公办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2)民办初中

各民办初中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按核准的招生简章规范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满足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时间安排

(1)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31日至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施教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全区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全区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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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市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6-27,全文共 2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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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阳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入学指南

一、幼儿园招生(点击文字链接即可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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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学招生(点击文字链接即可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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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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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盲童入学:可与苏州盲校或南京盲校联系,各校应为适龄盲童就学做好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

2.听障儿童入学: 全市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

3.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常州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轻度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重度的(IQ值在55以下)智障儿童,学校要摸清情况,及时与基教科联系,原则上进入培智学校就读;对有其他严重疾病,必须由家长监护和进行治疗的,不适合到培智学校寄宿就读的,可到培智学校做好登记工作,原则上采用“送教上门”形式施教。

4.肢体伤残儿童入学:由家长申请,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肢体伤残情况,负责安排至最适合的学校就学。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施教区:学校施教区,由各镇(区)、街道办和教育局根据区域发展、学校布局和学区适龄少儿生源变化情况划定,并在招生前公布。

2.户籍问题:适龄少儿的户籍应与一名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3.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属于自己合法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以及房屋已交付并取得正式契税发票的房产。

4.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施教区学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少儿,可凭相关证件到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依法入学:

(1)适龄少儿常住户籍于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在该施教区的(单户);

(2)适龄少儿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施教区持有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且合法房产(房产证、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的(单房);

(3)适龄少儿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施教区持有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的;

(4)适龄少儿常住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常住户籍、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且户口和房产于2023年6月30日以后在该施教区的(双证);

(5)符合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少儿。

第二批次:非施教区学生

溧阳市实验初级中学、外国语小学、燕湖小学、溧城中心小学等四所学校之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儿,可凭相关证件与意向就读学校自主双向选择;学校视招生空余学额情况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招生入学系统”中调配确认。

(1)适龄少儿常住户籍于2023年6月30日以后在该施教区的(单户);

(2)适龄少儿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施教区持有2023年6月30日以后,且合法房产(房产证、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的(单房);

(3)适龄少儿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少儿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报名需提供少儿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父母)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2023年6月30日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全市各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本地学校就读,按照《溧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溧教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执行,并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6.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

鉴于城市建设项目的推进,适龄少儿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合法房屋被拆迁,尚未重新购房、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小区尚未竣工且在城区租房居住的,为方便拆迁户子女就读,可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户口簿、村委证明、拆迁办证明、租房协议(居委会盖章)等手续,自主选择适龄少儿户籍(原监护人合法房产)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指定施教区学校就读(初中:第五中学、溧城初级中学、泓口初级中学、新昌初级中学、永平初级中学;小学: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泓口校区、清安小学、平陵小学、杨庄小学、中关村实验小学、东升小学、马垫小学、新昌小学)。

7.港澳台胞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港澳台胞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8.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等支边人员、疫情防控援鄂等医护人员、“溧商服务卡”持有人、对溧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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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关于做好2023年)金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和常州市《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力“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持续擦亮“坛有优学”教育名片,推动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6月25日,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含施教区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

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二)公平规范。

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统一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打开“我的常州”APP—服务—教育服务—入学信息采集,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金坛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二)小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金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三)初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金坛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四)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任务。

1.适龄盲童或听障儿童入学:可与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联系入学。

2.适龄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常州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轻度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常州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重度的(IQ值在55以下)智障儿童,学校要摸清情况,及时与教育局联系,原则上进入金坛区启智学校就读。

3.适龄肢体伤残儿童入学:由家长申请,教育局根据儿童肢体伤残情况,负责安排至适宜学校就读。

4.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

(1)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在常州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

(3)父母至少一方有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上述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均可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提出入学申请。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在其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博雅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金沙英才卡”持有人、对金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各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2.学业水平考核

(1)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研制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方案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小学做好毕业考核工作,并组织各小学认真做好各学科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区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2)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0日前结束,6月16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2日前组织补考。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详见附件,由招生入学系统自动生成),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验印时间为6月25日。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金坛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金坛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5月22日至6月26日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登记,并根据招生入学系统通知,携带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对应初中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4.教育局将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幼儿园)报名入学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可进行相关技能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3.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确保学区学生都有学位。在完成学区内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要按照双向选择、就近安排的原则,优先吸纳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民办常州博雅实验学校可吸纳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可单列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免试直升必须尊重学生意愿应收尽收。如确需跨学区就读的,须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核,且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未经教育局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责令退回并严肃问责。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均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严禁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线下招生。

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违反规定的招生时序提前招生;招生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考核。区教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学校成绩排名,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

5.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6.各校要应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7.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招生服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编印《招生入学指南》、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各校(园)要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好“校园开放日”活动。

六、咨询电话及其他

金坛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2801833(幼儿入园)、82824278(义务教育阶段入学)、82882360(转学)、82881805(施教区咨询)、82881859、82824937(办公室)。

金坛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2881815、82801870。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查询系统

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钟楼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经开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天宁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溧阳市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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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2023-05-30,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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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常州武进区小学入学政策

1.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全区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常州武进区小学名单:点击查看

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常州幼升小招生政策(最新)

常州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操作指南(2023年)

常州小学招生对象(2023年)

常州小学招生条件(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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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2023-05-30,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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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幼儿园有哪些:点击查看

一、武进区幼儿园入园

1.入园对象

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有武进区户籍的幼儿,或在武进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入园条件

(1)武进区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非武进区户籍的幼儿需提供父母在武进的居住证明、用工证明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各幼儿园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3.时间安排

各幼儿园在做好预登记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于7月6日前办理报名手续。

二、武进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常州幼儿园招生对象(2023年)

常州幼儿园招生条件(2023年)

常州幼儿园报名时间+招生时间(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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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5-30,全文共 3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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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经开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力“双减”工作持续推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擦亮经开区“经品优学”教育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幼升小)都可以申请小学起始年级的积分入学,积分入学获得“入学准入卡”的随迁子女可以获得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凡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都可以获得经开区公办初中的学位,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全区统一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招生入学办法

幼儿园(点击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小学(点击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经开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初中(点击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经开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全市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公办小学按积分入学的政策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随迁子女;初中为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3.入学条件。小学为参加积分入学获得“入学准入卡”的儿童;初中为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

(1)在经开区不少于六个月的居住证;

(2)与经开区用工单位签订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3)在经开区交纳的六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

4.入学办法。小学起始年级:凭获得的“积分入学准入卡”到本人申请的学校报名(详见小学的招生通告);初中起始年级:三镇小学的毕业生凭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凭证于5月29日—31日到就读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获得公办初中的学位。

港澳台同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同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组织,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7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1日前组织补考。

3.常州经开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在“招生入学系统”中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经开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5月22日至6月26日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登记。

4.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学校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本校的招生工作。加强与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2.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

(三)加强计划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遏制“大规模”学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公办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要按照双向选择、就近安排的原则,优先吸纳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各校要应用招生入学系统,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的招生通告,须于5月29日前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3.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地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

(六)做好政策宣传

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招生咨询会、公布招生热线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安排部分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举办招生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宣传政策和家门口的学校。

(七)强化社会监督

各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教育督导部门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招生举报电话:89863199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常州邹区镇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学区查询入口(最新)

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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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5-29,全文共 3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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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天宁区学校名单:天宁区初中名单汇总(最新)|小学名单汇总表(最新)|幼儿园名单(最新)

关于做好2023年)天宁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天宁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力“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教育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常州天宁区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二)小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小学入学指南

(三)初中

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四)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我区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光华学校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主城区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就读。根据学校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

(1)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组织。

(2)集团核心校要了解各成员学校学业水平考核工作的组织情况,加强指导,积极给予支持。

(3)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7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1日前组织补考。

(4)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面指导各小学做好学业水平考核工作,并汇总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情况和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区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相关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要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

2.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各方责任。要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规定审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三)加强计划管理

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确保学区学生都有学位。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应用招生入学系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报名入学办法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当地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招生录取结束后,统筹安排入学。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校要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警告、取消荣誉称号、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六)做好政策宣传

暑假招生工作期间,各校妥善安排开放咨询,在开放咨询阶段学校每天要安排充足的接待人员,服务群众,畅通咨询。要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七)强化社会监督

应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开通网上监督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660615(幼)、69660650(小),督导室电话:69660627,电子信箱:tnqjywtj@163.com。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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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5-26,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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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一、常州天宁区初中2023年)入学

1.入学对象

天宁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2.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各初中将入学通告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

(2)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3)5月31日至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6月15日,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6)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常州小升初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主城区初中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公办初中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民办初中入学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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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钟楼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5-26,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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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钟楼区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文件要求,结合钟楼区实际,制订钟楼区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力“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教育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钟楼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招生入学办法

幼儿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钟楼区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小学(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钟楼区幼升小政策(2023年)

初中(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钟楼区小升初招生政策(2023年)

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钟楼区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地址:丽华三村离宫路9号,咨询电话:0519—88862037)报名。钟楼区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地址:兰陵北路542号,咨询电话:0519-82018901)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与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联系,学校招生报名后,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划片招生、属地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实施,相关街道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邹区镇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钟楼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23年6月)。

4.入学办法。7 月1日至7月3 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到招生入学系统中。7

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同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钟楼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中小学转学工作

学生全家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移至钟楼区施教区范围内,可于7月1日至7月3日到施教区范围内所在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需要办理转入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父母产权证明、全家户籍材料等),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递交钟楼区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学。

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标准班额,由钟楼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各校严格执行转入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的情况。

五、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根据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求,符合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以自行组织,钟楼区教育局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7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1日前组织补考。

3.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钟楼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主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5月22日至6月26日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登记,并根据招生入学系统通知,在6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长假除外),携带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4.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制订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5月25日前,各校招生实施方案报钟楼区教育局备案。

2.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区域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规定审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三)加强计划管理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制招生计划,做到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符合要求,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确保学区学生都有学位。在完成学区内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要按照双向选择、就近安排的原则,优先吸纳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民办学校也可吸纳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单列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免试直升必须尊重学生意愿应收尽收。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应用招生入学系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报名入学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钟楼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可进行相关技能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市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应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校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警告、取消荣誉称号、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六)做好政策宣传

区域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编印《招生入学指南》、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集中公布钟楼区域“校园开放日”安排,组织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七)强化社会监督

区域和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开通网上监督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钟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七、联系电话

钟楼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880897(幼儿园)、88890546(中小学)

钟楼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890542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常州邹区镇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学区查询入口(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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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招生入学政策现场咨询活动指南(2023年)

2023-05-24,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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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一、常州招生入学政策现场咨询

为助力广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入学信息,宣传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教育名片。

5月27日,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招生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解读幼儿园、义务教育、中考中招方面的招生入学政策,面对面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需要了解2023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家长,可以到下列咨询点进行现场咨询。

二、常州招生政策现场咨询活动时间安排表

常州招生入学系统入口(2023年)

常州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常州入学信息采集能填几次?

常州教育入学网官网(2023年)

常州幼儿园招生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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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招生入学学校名单汇总(幼儿园+小学+初中)

2024-05-24,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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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武进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名单

注:点击下方文字链接即可查看详情

常州武进区幼儿园有哪些?(最新)

常州武进区小学名单(最新)

常州武进区初中名单(最新)

1、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违规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2、实行均衡编班。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积极按标准班额随机均衡编班。分班时要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

二、武进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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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武进区招生政策现场咨询会活动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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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2024武进区教育招生政策,做好教育惠民实事,形成关注、理解和支持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擦亮“吾有优学”教育名片,武进区组织开展2场招生现场政策咨询活动

一、2024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咨询

1、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

2、活动地点

武进区实验小学古方路校区(原省武高)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古方路818号

二、2024常武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1、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活动地点

常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6号

欢迎对招生政策有疑问的家长,参加现场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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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武进区入学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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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州武进区入学政策(最新)

2024-05-24,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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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文件精神,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入学办法

幼儿园入园

1、入园对象

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有武进区户籍的幼儿,或在武进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入园条件

(1)武进区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非武进区户籍的幼儿需提供父母在武进的居住证明、用工证明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各幼儿园咨询、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3、时间安排

各幼儿园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在做好预登记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于7月6日前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入学

1、入学对象

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8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户籍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全区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初中入学

1、入学对象

经毕业考核,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应届小学毕(结)业生。

2、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中心城区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与房产证一致,按施教区范围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规定接收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其余各镇(街道、开发区)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划定的施教区就近招生。凡按历史习惯或因乡镇区划调整需跨施教区招生录取的,须经所在镇与相邻镇政府、招生学校协商一致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凡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流动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原则上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父母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的凭证或与我区用工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可向乡镇居住地公办初中提出入学申请。

(2)民办初中

各民办初中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按核准的招生简章规范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满足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时间安排

(1)5月28日,公办初中发布招生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22日至6月26日,有常州户籍但在外市就读、要求回常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9日至5月31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6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施教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全区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全区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武进区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港澳台胞、异地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在武进区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认定)子女,凡需在武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武进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儿童少年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武商服务卡”持有人、对武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公办学校的招生通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各校要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统筹协调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应与一名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属地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或初中就读。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三)严肃纪律

1、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违规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

2、实行均衡编班。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积极按标准班额随机均衡编班。分班时要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

3、强化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健全控辍保学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4、严格督查追责。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加强监督

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三、武进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

86318253(监督审计科)

86310374(办公室)

67897033(幼儿园)

86312650(小学)

67897038、86310377(初中)

【拓展】

2024常州小学入学时间安排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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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4年)

2024-01-31,全文共 2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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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进区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制度,根据《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积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4常州武进区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区(含常州经开区)居住,并且2023年度于12月31日前在本区公安机关进行过暂住人口信息登记的,由本人申请并经区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二、2024常州武进区纳入积分的公办学校

雪堰镇(4所):雪堰中心小学、漕桥小学、潘家小学、南宅实验学校

礼嘉镇(3所):礼嘉中心小学、坂上小学、政平小学

前黄镇(3所):前黄中心小学、寨桥小学、运村实验学校(小学部)

湖塘镇(18所):

提前录取公办学校:武进区实验小学、刘海粟小学、湖塘桥实验小学、湖塘桥第二实验小学、星河实验小学、常州大学附属小学、淹城实验小学、常州市科教城小学

普通公办学校: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星河实验小学分校、鸣凰中心小学、刘海粟小学大坝校区、武进区实验小学何留校区、采菱小学、淹城初级中学、湖塘桥初级中学、常州市科教城初级中学、鸣凰中学

高新区北区(7所):

提前录取公办学校: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李公朴小学、人民路小学

普通公办学校:马杭中心小学、城东小学、人民路初级中学、马杭初级中学

牛塘镇(7所):卢家巷实验学校(小学部)、牛塘中心小学、江理工附属牛塘实验学校(小学部)、东龙实验小学、卢家巷实验学校(初中部)、江理工附属牛塘实验学校(初中部)、东龙实验初级中学

洛阳镇(2所):洛阳中心小学、戴溪小学

湟里镇(3所):湟里中心小学、东安实验学校(小学部)、村前小学

嘉泽镇(4所):嘉泽中心小学、夏溪小学、厚余小学、成章小学

南夏墅街道(4所):

提前录取公办学校:学府小学

普通公办学校:南夏墅中心小学、庙桥小学、南夏墅中心小学新知校区

西湖街道(1所):礼河实验学校(小学部)

纳入武进区2024年积分入学范围的公办学校指标数由区积分办另行公告。

居住在湖塘镇、高新区北区、南夏墅街道的申请人,申请入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可选择填报居住所在地对应的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各1所(具体学校见上),其他各镇(街道)申请人只可填报居住所在地对应的纳入积分入学的1所公办小学。

居住在湖塘镇、高新区北区、牛塘镇、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的申请人,申请入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可同时选择1所统筹公办小学填报(具体学校见公告)。

居住在湖塘镇、高新区北区、牛塘镇的申请人,申请入读初中起始年级的,除选择填报居住地所在地1所公办初中外,还可同时选择1所统筹公办初中填报(具体学校见公告)。

三、202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4月10日至6月10日到现居住的镇(街道)积分受理中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首次申请;

4月10日前,由区积分办公示提前录取公办小学的学位数;

5月31日前,由区积分办公示普通公办学校的录取学位数;

6月11日至6月25日,各受理中心受理申请人的补充材料;

6月26日起,不再修改学校志愿、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6月29日至6月30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普通公办学校的积分情况;

在6月30日前,申请人、受理点工作人员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区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区积分办不再受理;

7月2日至7月3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4日至7月5日,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6日至7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7月9日至7月10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名单;

7月11日至7月12日,普通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13日至7月14日,由区积分办对放弃普通公办学校的学位进行顺延录取;

7月15日至7月16日,由区积分办进行统筹公办学校录取;

7月17日统筹公办学校录取人员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7月18日至19日,申请人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202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派出所)备案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五、2024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选择材料

1、文化程度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2、申请人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证明材料: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提供就读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申请初中积分入学的,提供学生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3、申请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申请人,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现居住地卫生院(医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提供居民健康档案证明;

4、在本区纳税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带公章)、纳税凭证、纳税人居民身份证及纳税信息查询授权书;

5、在本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6、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相关证书或认定证明;

7、系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提供学历证书、入职当年的《高层次紧缺目录》或财政资助的转账证明;

8、在我区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2021年7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义务捐款的,提供红十字会出具的收据;

10、2021年7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或者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

11、2021年7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

12、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13、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区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决定或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14、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评区级以上志愿服务优秀或十佳个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5、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愿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提供相关证明;近三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提供各镇(街道)出具的活动证明材料;

1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提供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7、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规划用途:住宅)的,提供不动产权证;

18、申请人根据《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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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招生简章(2023年)

2023-08-08,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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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常州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2023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武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学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武进区户籍儿童。

2.符合积分入学政策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按实际情况核定并落实。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1.东起武宜路,西至长沟河;北起大通河,南至古方路。【吾悦广场(除23、24幢)、绿城玉兰广场一区到五区、紫金城北区(16-22幢)、中源大厦、常发珑玥】

2.过渡区域:西起武宜路,东至湖塘河;北起大通河,南至古方路。

2018年8月31日之前,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均已在该区域内的,可在湖塘桥实验小学和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自主选择,过渡期六年(2018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2018年8月31日之后,新迁入并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照新施教区入学。

五、招生办法

1.信息采集:

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网上填报前需要准备:安装并注册“我的常州”APP,并完成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信息、配偶信息、家庭房产信息等入学必需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工作。

2.现场审核: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登记结束后,请耐心等待学校通知,并按要求错峰到校进行现场审核。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有关材料包括:

(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产权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3)幼儿园家庭联系手册。

3.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施教区儿童,到本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4.7月28日-7月29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准入卡、户口簿(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家庭联系手册到本校办理报名手续。

5.7月30日前,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校自2021年起施行一个周期内(小学六年)享受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的政策办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子女或双(多)胞胎除外。

2.插班生登记须知:

(1)登记条件: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学生户口及法定监护人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2)登记时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3)登记方式:无需网络登记,直接现场登记。

(4)所需材料: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本学年度素质教育报告单。

(5)说明:学期中途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入;如所在年级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051989983006,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对象(2023年)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办法(2023年)

常州武进区幼升小招生时间(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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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钟楼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年)

2023-08-02,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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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邹区镇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钟楼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招生通告

一、招生办法

钟楼区域内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前在招生入学系统中进行信息采集。2023年)7月1日-7月3日,监护人带上孩子和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分两种情况认定:①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在钟楼参保的到钟楼行政服务大厅(丁香苑二期10号楼,五中东侧)社会保险窗口打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其他区参保的由所在区提供。②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至少含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通过现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采集到招生系统中,7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审核地点

暂住北港街道的,请到钟楼实验小学审核,地址:钟楼经济开发区合欢路21号,咨询电话:8327023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到钟楼实验小学和钟楼区第二实验小学入学)

暂住新闸街道的,请到新闸中心小学审核,地址:新闸街道新府路88号,咨询电话:83260693

暂住南大街街道的,请到盛毓度小学审核,地址:高家场44号,咨询电话:86634209

暂住荷花池街道的,请到西横街小学审核,地址:西横街26号,咨询电话:86682845

暂住五星街道的,请到谭市小学或芦墅小学、西仓桥小学审核。

①居住地在关河西路以北的请到芦墅小学审核,芦墅小学地址:飞龙路9号,咨询电话:86750469;

②居住地在谭市村委、汤家村委及白云路以西的请到谭市小学审核,谭市小学地址:怀德中路346号,咨询电话:83973801;

③五星街道内非以上两校区域的请到西仓桥小学审核,西仓桥小学地址:三堡街163号,咨询电话:86862327

暂住永红街道的,请到东方小学审核,地址:兰陵北路542号,咨询电话:86642681

暂住西林街道的,请到西林实验学校审核,地址:西林街道马家村委蒋家村96号,咨询电话:83887313

邹区镇随迁子女按照积分入学政策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按当地积分入学政策要求办理手续。

常州武进区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新北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常州邹区镇积分入学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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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幼升小招生政策(2023年)

2023-08-01,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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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招生入学政策(2023年)

常州经开区小学名单(最新)

一、2023年)常州经开区小学招生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常州经开区户籍儿童和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随迁子女。

二、2023年常州经开区小学入学条件。

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等(详见各校的招生通告),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2023年常州经开区小学入学办法。

常州经开区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如学区内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规模,以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学区的时间为录取的依据,户口迁入早的优先录取。

四、2023年常州经开区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本地户籍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2023常州幼升小招生政策(最新)

常州主城区小学入学办法(2023年)

常州公办小学入学须知(2023年)

常州民办小学入学政策(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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