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一、2023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积分入学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具体如下:
相关说明:
1.以上“当年度”特指:申请入学的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
2.以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特指:递交申请日前,已连续满一年及以上,且在申请日及复核期间仍处于有效持续状态。
3.第1.2二项内容分数不能兼得,只能计一项分数。
4.第1.6二项内容分数不能兼得,只能计一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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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区春江街道积分入学计分标准表(2023年)
2023-05-29,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一、2023年)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积分入学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具体如下:
相关说明:
1.以上“当年度”特指:申请入学的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
2.以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特指:递交申请日前,已连续满一年及以上,且在申请日及复核期间仍处于有效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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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3年)
2023-05-29,全文共 538 字
+ 加入清单一、2023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详情点击查看:常州新北区孟河镇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3年)
二、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政策
详情点击查看:薛家镇积分入学政策+申请指南(2023年)
三、常州新北区春江街道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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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问答
1.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读本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
2.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主要是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
【拓展】
常州新北区春江街道积分入学问答汇总(2023年)
2023-05-29,全文共 2411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知识问答
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读本街道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
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主要是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
纳入2023年积分入学管理试点的有哪些学校?
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三所学校。
积分入学管理计分包括哪些内容?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1)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4)在试点街道纳入积分入学试点的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试点街道纳入积分入学试点的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5)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清单(打印件)。
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有,只有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才需积分入学。
转学的学生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企事业引进的人才子女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至何地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
向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从何时开始受理积分申请?
在6月2日至6月3日、6月9日至6月10日进行集中受理;6月16日、6月17日受理对象为因特殊原因未到场人员及其他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人员,受理地址为春江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6月26日至6月30日,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请;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申请人积分基础分满30分取得排名资格,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街道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核实后予以顺延。
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有无年龄限制?
有,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参与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可以累计积分吗?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规定,只有基础分项目中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除主申请人外另一方的工作情况、居住情况、参加社保情况及附加分中的部分项目可累计积分。
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除必备材料外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除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必备材料之外,还可提供选择材料参与积分,具体是:
(1)就读原春江镇范围内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快乐家园联系手册》;
(2)在原春江镇范围内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3)在原春江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原春江镇范围内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原春江镇范围内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参加自愿慈善捐款的,提供捐赠证明材料。
(7)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常州好人”、“江苏好人”或者“中国好人”等各级各类好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9)在原春江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须企业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历本科以上);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积分制公示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街道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的,如何举报投诉?
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街道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举报或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获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如何收费?
享受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积分入学成功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下一年度读小学二年级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本学段不需要再次申请,直至本学段结束。
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有什么后果?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
常州新北区春江街道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3年)
2023-05-29,全文共 2576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告知书
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做好本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将积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街道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街道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
(一)在春江街道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居住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申请就读纳入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的起始年级。
非起始年级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二)在春江街道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居住是指在春江街道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房产或租赁房屋(对在本单位宿舍居住的视作租赁房屋)居住并连续满1年以上。
(三)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二、纳入积分入学试点学校及统筹学校
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为春江街道积分入学试点学校。春江小学的统筹学校为百丈小学、圩塘小学;百丈小学的统筹学校为圩塘小学。对填报统筹学校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由街道积分办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积分构成及排名
(一)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见《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二)申请人积分基础分满30分取得排名资格。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对填报统筹学校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在统筹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之后进行排名。
四、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5月22日至6月21日到街道积分办和现居住(暂住)地所对应积分入学试点学校进行咨询或电话咨询,在6月2日至6月3日、6月9日至6月10日(8:30-11:00、13:00-17:00)进行集中受理;6月16日(8:30-11:00、13:00-17:00)、6月17日上午(8:30-11:00)受理对象为因特殊原因未到场人员及其他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人员,受理地址为为民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6月26日至6月30日,各试点学校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请;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7月1日至7月10日,由街道积分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12日公示录取人员名单。
五、报名所需材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一方向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可填报居住地对应的春江街道参加积分入学试点的1所公办学校,也可同时填报1所相应的统筹学校,并填写《积分入学申请表》。申请人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4.在春江街道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春江小学、百丈小学、圩塘小学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5.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清单(打印件)。
(二)选择材料
1.就读原春江镇范围内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快乐家园联系手册》;
2.在原春江镇范围内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3.在原春江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原春江镇范围内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原春江镇范围内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参加自愿慈善捐款的,提供捐赠证明材料。
7.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常州好人”、“江苏好人”或者“中国好人”等各级各类好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9.在原春江镇范围内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须企业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学历本科以上);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和其配偶双方提供无不良征信记录;
12.申请人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确认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六、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春江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3.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4.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以到街道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5.本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办法解释权归春江街道积分办所有,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将本着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处理。
附:春江街道积分办咨询地址、电话、受理时间及地址(点击查看大图详情):
注:咨询电话于2023年5月22日开通。
【拓展】
常州新北区孟河镇积分入学办理问答汇总(2023年)
2023-05-08,全文共 232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更新】(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询详情)
2023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知识问答
1.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读本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
2.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主要是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
3.纳入2023年积分入学管理试点的有哪些学校?
孟河镇的公办小学。
4.积分入学管理计分包括哪些内容?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
5.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孟河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及水电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4)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6.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有,只有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才需积分入学。
7.转学的学生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8.企事业引进的人才子女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9.流动就业创业人员至何地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
向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10.从何时开始受理积分申请?
从5月25日至6月25日为积分材料受理期,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受理点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
11.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申请人积分基础分满30分取得排名资格,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核实后予以顺延。
12.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有无年龄限制?
有,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13.参与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可以累计积分吗?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规定,只有基础分项目中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除主申请人外另一方的工作情况、居住情况、参加社保情况及附加分中的部分项目可累计积分。
14.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除必备材料外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除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必备材料之外,还可提供选择材料参与积分,具体是:
(1)就读本区域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2)在孟河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3)在孟河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域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孟河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积极参加合法固定房产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提供“荣誉村民”或“荣誉居民”证书或相关证明;
(8)在孟河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9)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常州好人”、“江苏好人”或者“中国好人”等各级各类好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5.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一般在7月11日至7月14日之间,凭本人身份证到镇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16.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的,如何举报投诉?
积分公示期间(7月11日至7月14日)对排名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举报或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17.获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如何收费?
享受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18.积分入学成功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下一年度入读小学二年级是否需要重新请?
本学段不需要再次申请,直至本学段结束。
19.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有什么后果?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
常州新北区孟河镇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3年)
2023-05-08,全文共 146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告知书
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将积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镇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二、纳入积分学校
孟河镇公办小学: 小河中心小学(含东六小学)、孟河实验小学(含石桥小学)、孟河中心小学、万绥小学
三、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25日至6月25日到现居住(暂住)地所对应学校积分入学受理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受理点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7月1日至7月11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11日至7月14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示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7月15日-7月16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7月18日,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安排各校公布统筹录取人员名单。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我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4、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二)选择材料:
1、就读孟河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2、在孟河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3、在孟河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域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孟河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积极参加合法固定房产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提供“荣誉村民”或“荣誉居民”证书或相关证明;
8、在孟河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9、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常州好人”、“江苏好人”或者“中国好人”等各级各类好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3、202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4、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以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附: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及各校积分入学受理点和咨询电话:
注: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将于5月5日开通;各校积分入学受理点咨询电话将于5月9日开通。
【拓展】
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政策+申请指南(2023年)
2023-05-04,全文共 1934 字
+ 加入清单为加强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申请对象
(一)在薛家镇居住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申请就读纳入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的起始年级。
(二)在薛家镇居住是指在薛家镇拥有合法固定房产或租赁房屋(对在本单位宿舍居住的视作租赁房屋)居住并连续满1年以上。
(三)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二、积分构成及排名
(一)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申请人积分基础分满50分取得排名资格。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对填报统筹学校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在统筹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之后进行排名。
三、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申请人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及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至薛家镇为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领取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领取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4)在薛家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薛家镇的居住证;
(5)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选择材料:
(1)就读薛家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2)在薛家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3)在薛家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薛家镇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薛家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无偿献血每300毫升全血或者每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的,提供献血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在薛家镇重点企业(项目)的有效工作证明;
(8)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常州好人”、“江苏好人”或者“中国好人”等各级各类好人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9)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0)根据《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4月23日至4月28日,领取积分入学申请表;
5月11日至5月26日(除5月14日、5月21日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申请人提交所有符合积分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薛家镇为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5月29日至6月2日,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请;6月3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6月3日至6月30日,由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计分;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积分入学申请表》,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取消其积分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资格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三)在公示积分期间,申请人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申请纠错,逾期将不再受理。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特殊适龄儿童,应接受特殊教育。
五、受理地址
薛家镇为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六、受理时间
5月11日至5月26日(除5月14日、5月21日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
5月29日至6月2日,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请。
七、咨询电话
0519-85951450
【拓展】
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问答汇总(最新)
2024-05-16,全文共 222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知识问答
1.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答: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读本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
2.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答: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主要是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
3.纳入2024年积分入学管理试点的有哪些学校?
答:西夏墅镇的公办小学。
4.积分入学管理计分包括哪些内容?
答: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2024年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5.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答: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3)在西夏墅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及水电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6.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答:有,只有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才需积分入学。
7.转学的学生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答:不需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8.企事业引进的人才子女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答:不需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9.流动就业创业人员至何地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
答:向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10.从何时开始受理积分申请?
答:从5月22日至6月21日为积分材料受理期,6月24日至6月28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11.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答: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核实后予以顺延。
12.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有无年龄限制?
答:有,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13.参与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可以累计积分吗?
答: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规定,只有基础分项目中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除主申请人外另一方的工作情况、居住情况、参加社保情况及附加分中的部分项目可累计积分。
14.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除必备材料外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除提供申请积分入学的必备材料之外,还可提供选择材料参与积分,具体是:
(1)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就读西夏墅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3)在西夏墅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4)在西夏墅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域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5)在西夏墅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7)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在西夏墅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9)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区级及以上“好人”等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2024年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5.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答:一般在7月15日至7月19日之间,凭本人身份证到镇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16.积分公示期间对排名有异议的,如何举报投诉?
答:积分公示期间(7月15日至7月19日)对排名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举报或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17.获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如何收费?
答:享受与本地户籍的学生同等待遇。
18.积分入学成功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下一年度入读小学二年级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答:本学段不需要再次申请,直至本学段结束。
19.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要求+条件
2024-05-16,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要求
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3.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4.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以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注:咨询电话将于5月20日开通。
二、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条件
1、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答: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3)在西夏墅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及水电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2、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答:有,只有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才需积分入学。
3、转学的学生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答:不需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4、企事业引进的人才子女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答:不需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5、流动就业创业人员至何地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
答:向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地点在哪里?
2024-05-16,全文共 571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3.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4.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以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于5月20日开通。
二、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22日至6月21日到西夏墅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月24日至6月28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7月1日至7月10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15日至7月19日,公示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7月22日至7月26日,公布录取人员名单;7月29日至7月31日,申请人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入学准入卡》。
(以上时间节点视实际情况微调)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申请必备材料+选择材料
2024-05-16,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我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二、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选择材料
1.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就读西夏墅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3.在西夏墅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4.在西夏墅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区域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5.在西夏墅镇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7.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在西夏墅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9.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区级及以上“好人”等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1.申请人根据《2024年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时间+条件
2024-05-16,全文共 581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时间
申请人必须在5月22日至6月21日到西夏墅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月24日至6月28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7月1日至7月10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15日至7月19日,公示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7月22日至7月26日,公布录取人员名单;7月29日至7月31日,申请人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入学准入卡》。
(以上时间节点视实际情况微调)
二、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3)在西夏墅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及水电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三、积分入学管理有无年级限制?
有,只有今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才需积分入学。
四、转学的学生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企事业引进的人才子女需要参与积分入学吗?
不需要。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子女的入学,按《关于加强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实施办法》执行。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学校名单有哪些?
2024-05-16,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申请积分学校
西夏墅镇公办小学:西夏墅中心小学、浦河实验学校
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申请积分学校是西夏墅中心小学、浦河实验学校。
二、积分入学管理计分包括哪些内容?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2024年西夏墅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三、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管理?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方可有资格申请积分入学:(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3)在西夏墅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及水电证明;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积分入学申请对象有哪些?
2024-05-16,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申请积分对象
户籍不在常州市,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镇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
二、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22日至6月21日到西夏墅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月24日至6月28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7月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7月1日至7月10日,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15日至7月19日,公示积分情况和学位指标数;7月22日至7月26日,公布录取人员名单;7月29日至7月31日,申请人到镇积分入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入学准入卡》。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有无年龄限制?
有,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计分标准表(最新)
2024-05-15,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积分入学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具体如下: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二、相关说明
1、以上“当年度”特指:申请入学的上年度5月20日至本年度6月13日。
2、以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特指:递交申请日前,已连续满一年及以上,且在申请日及复核期间仍处于有效持续状态。
3、薛家镇便民中心政务服务自助机可打印江苏户籍人员的自然人信用报告、参保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提供自然人的不动产查询服务,公安窗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申请。
4、房产证和居住证不同时参加积分。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要求+时间
2024-05-15,全文共 697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其他事项
1.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资格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2.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特殊适龄儿童,应接受特殊教育。
二、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时间安排
1、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为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申请。
2、5月13日-5月1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领取《积分入学申请表》。
3、5月20日-6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4、6月17日-6月20日,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6月2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6月17日-7月10日,由薛家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中下旬薛家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分校公示积分情况和录取人员名单。(以上时间节点视实际情况微调)。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政策(最新)
2024-05-15,全文共 2069 字
+ 加入清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为有序做好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在薛家镇居住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申请就读纳入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薛家镇为薛家实验小学和吕墅小学)的起始年级。申请人可填报薛家镇参加积分入学的1所公办学校,也可同时填报1所薛家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
2、在薛家镇居住是指在薛家镇拥有合法固定房产或租赁房屋(对在本单位宿舍居住的视作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流动就业创业人员是指户籍不在常州市的务工人员。
3、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相应年份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二、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1、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为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申请。
2、5月13日-5月1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居住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领取《积分入学申请表》。
3、5月20日-6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4、6月17日-6月20日,只接受申请人的补充材料;6月2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6月17日-7月10日,由薛家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计分;7月中下旬薛家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分校公示积分情况和录取人员名单。(以上时间节点视实际情况微调)
三、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材料要求
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结婚证);
(3)在薛家镇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购买手续;在薛家镇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薛家镇的居住证。
选择材料
(1)申请人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就读薛家镇注册幼儿园盖章的证明幼儿就读年限的《家园联系手册》;
(3)在薛家镇工作,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编号和社保缴纳记录;
(4)在薛家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与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薛家镇自主创业的提供实际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5)在本区域纳税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及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常州本地有见义勇为的,提供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
(7)有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近三年申请人或其配偶积极参加合法固定房产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社区建设服务的,提供获得村(社区)正式表彰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
(9)在薛家镇重点企业(项目)的工作证明;
(10)申请人或者其配偶获得区级及以上“好人”等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人或其配偶提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
(12)申请人或其配偶具有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供相关证书以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3)申请人根据《2024年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要求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积分构成及排名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基础教育情况、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紧缺急需人员、诚信守法记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2024年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2.薛家镇积分管理办公室对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并按照申请学校对申请人所得积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拥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时间或居住证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3.在公示积分期内,申请人发现评分错误的,可向积分管理办公室申请纠错,逾期积分管理办公室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取消其积分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如隐瞒已就读事实,参加积分并取得准入资格的,经录取学校查实后取消准入资格。
2.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特殊适龄儿童,应接受特殊教育。
【拓展】
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地点在哪里?
2024-05-15,全文共 499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必备地点
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268号
二、2024常州新北区薛家镇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在薛家镇居住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可为其符合入学条件的子女申请就读纳入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薛家镇为薛家实验小学和吕墅小学)的起始年级。申请人可填报薛家镇参加积分入学的1所公办学校,也可同时填报1所薛家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
2、在薛家镇居住是指在薛家镇拥有合法固定房产或租赁房屋(对在本单位宿舍居住的视作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流动就业创业人员是指户籍不在常州市的务工人员。
3、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相应年份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4、已在起始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起始年级。
三、温馨提示
5月20日-6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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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区积分入学政策汇总(2024年)
2024-05-15,全文共 899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孟河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详情点击查看:常州新北区孟河镇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4年)
1、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镇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2、纳入积分学校
孟河镇公办小学: 小河中心小学(含东六小学)、孟河实验小学(含石桥小学)、孟河中心小学、万绥小学
3、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25日至6月25日到现居住(暂住)地所对应学校积分入学受理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4年奔牛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详情点击查看:常州新北区奔牛镇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4年)
1、申请积分对象
凡办理居住证并在奔牛镇居住,经本人申请并经镇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
2、纳入积分学校
奔牛镇公办小学:奔牛实验小学(五兴校区)、九里小学。
3、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申请人必须在5月15日至6月15日到奔牛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管理服务中心(镇积分中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4年薛家镇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
详情点击查看:常州新北区奔薛家镇积分入学办理指南(2024年)
1、申请积分对象、条件:点击查看
2、纳入积分学校
薛家镇为薛家实验小学、吕墅小学。
3、申请积分相关时间安排
5月20日-6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为积分材料受理期,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注:小编持续更新中
四、相关问答
1.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是指对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管理机制。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享受读本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待遇。
2.为什么要实行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开展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主要是为科学、合理地做好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使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更加公开透明,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把握条件更加客观公正,操作过程更加规范有序,入学机会更加均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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