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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

沧州车船税专题栏目,提供与沧州车船税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沧州车船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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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

2016-12-28,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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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车辆于月底购入,应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例如,某车辆发票开具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则该车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2年12月。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车船税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

例1:某纳税人于2012年12月28日购入1.6升排气量小汽车并取得当日开出的发票,则该车辆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30元 (360÷12×1),并且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税款,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2:某纳税人于2012年2月10日购入1.0升排气量汽车并取得当日的发票,车辆登记日期为2012年3月5日,则该车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2年2月,该车辆2012年应缴纳车船税为165元(180÷12×11)。

二、在我市登记的车辆在异地购买交通强制险,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在我市还需要缴纳车船税吗?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因此,如果车辆已在异地足额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无需在我市重复缴纳。

三、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如何处理?

答: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四、已完税的车船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的,如何处理?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沧州便民100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沧州车船税征收标准、车船税缴纳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便民100沧州车船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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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申报指南

2024-03-12,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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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办理材料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办理,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涉税事项业务章。办理地点

沧州市青县木门店地税所

电话:0317-4191019

地址:沧州市青县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沧州市地税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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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2024-03-12,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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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2、拖拉机: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3、捕捞、养殖渔船: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

5、警用车船: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6、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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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减免车船税车辆认定标准

2024-03-12,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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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能型乘用车的认定标准为: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已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

二、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为: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

(2)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三、节能型商用车和其他车辆的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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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缴纳指南

2024-03-12,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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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对象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

注:其中的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温馨提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沧州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缴纳方式

1、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在具体执行时间上,由于各地准备的条件和时间的问题可能会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但原则上税务总局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都要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做法。

2、自行缴纳: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

沧州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缴纳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地点

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沧州车船税缴纳地址大全

地税局

沧州市青县木门店地税所

电话:0317-4191019

地址:沧州市青县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沧州市地税局联系方式一览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计算缴纳车船税。如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与车船登记地不一致时,纳税人在购买保险前,必须先在车船登记地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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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2016-12-28,全文共 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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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

车船税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及其使用的计税标准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载客汽车、摩托车:

应纳税额=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应纳税额=车辆的自重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3、船舶

应纳税额=船舶的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沧州便民100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沧州车船税征收标准、车船税缴纳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便民100沧州车船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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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征收指南

2024-03-12,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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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

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含)以下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12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车辆,车船税为每年3600元至5400元。征收范围

车船税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车辆: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船舶:

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减免政策

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8、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可减免车船税。

沧州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沧州减免车船税车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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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车船税缴纳地址大全

2016-12-28,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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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

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开发区石港路19号附近

电话:(0317)5522052

沧州市交警大队车管所一分所

地址:新华西路57号

电话:(0317)5522599

海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海兴汽车站东侧

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沧州中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附近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地址:建设北大道13号附近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恒泰花园西北)

地址:石港公路附近

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任丘分所

地址:任丘市交警大队南不远处

东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观州路29号

黄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黄骅市图书馆对面

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车管所

地址:长芦北大道附近

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一分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

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东海路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附近

电话:(0317)5522173

河间车管所

地址:河间市京开北大街与胜利中路交汇处

电话:(0317)5588416

地税局:

沧州市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16

电话:0317-2169012

沧州市新华区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道14

电话:0317-3055260

沧州市运河区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7

电话:0317-2078301

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黄骅市沧州渤海新区地方税务局附近

东光县大单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东光县

盐山县韩集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盐山县

任丘市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任丘市雁翎公园南门斜对面

电话:0317-2275205

沧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

电话:0317-2209889

黄骅市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路

电话:0317-5239169

献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献县佑成医院东侧

电话:0317-4622486

河间市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河间市有点小区南1公里

电话:0317-3278501

青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青县振兴路3

电话:0317-4022895

盐山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盐山县北环

电话:0317-6222504

泊头市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泊头市裕华中路18

电话:0317-8184122

南皮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南皮县质监局斜对面

电话:0317-8851450

东光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东光县观州路与府前街交汇处

电话:0317-7722651

肃宁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肃宁县靖宁街

电话:0317-5021221

海兴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海兴县建设路

电话:0317-6626437

孟村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小区对面

电话:0317-6721147

吴桥县地税局

地址: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

电话:0317-734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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