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通知
2023-11-02,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京医保中心发〔2023〕27号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5号)等文件规定,确定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日斤立金象大药房等18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自2023年10月28日起执行。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根据医疗保障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要求,加强对“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和试点药店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和试点药店要自觉遵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规范、合理的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北京定点药店买药医保直接报销了吗?
2021-08-31,全文共 259 字
+ 加入清单答:报销。北京市从2018年7月起执行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可凭外配处方持卡实时结算。
购药流程
图源为:医保北京
①参保人员应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有医师签名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专用章”的外配处方(一式两份),之后方可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
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药店按相关规定对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结算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药店垫付,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同时为参保人员出具发票和费用清单。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名单(附地址)
2023-11-02,全文共 1725 字
+ 加入清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名单 | ||||
序号 | “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双通道”试点药店名称 | 药店地址 |
1 | 北京协和医院 |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 北京百洋汇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1号楼2-1底商 |
2 | 北京医院 |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打磨厂药店 | 东城区西打磨厂街3号1层 |
3 | 同仁医院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 北京惠全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家园1号楼底商6号 |
4 | 北大第一医院 | 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15号,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号 | 北京圆心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安门西大街143号 |
5 | 北大人民医院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日斤立金象大药房 |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01号1号楼一层103、104 |
6 | 积水潭医院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新街口药店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39号 |
7 | 宣武医院 | 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 |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宣武药店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8 | 友谊医院 |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 | 北京壹壹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东经路分店 | 北京市西城区东经路16号一层 |
9 | 友谊医院 | 北京市通州区潞苑东路101号院 | 北京仁博思维特大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一区4号楼1层103 |
10 | 医科院肿瘤医院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北京嘉润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50号楼1层50-1内104、105、110号 |
11 | 朝阳医院 | 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 北京东升天保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朝阳一店 | 北京市朝阳区中纺街甲28号1层 |
12 | 中日友好医院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花园东街药店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1号 |
13 | 航天中心医院 |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5号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沟河连锁店 | 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10号院1号楼一层 |
14 | 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 | 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四药房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甲3号平房 |
15 | 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 北京圆心妙手大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5号楼1层南数第2间 |
16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 北京圆心北三药房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号27楼一层 |
17 | 世纪坛医院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 |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站药店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7号平房 |
18 | 清华长庚医院 |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天通花苑药店 |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五区商业楼(西单商场天通苑购物中心一层东北侧大厅)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简称“双通道”)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为进一步拓展参保人员使用“国谈药”购药渠道,北京市医保局首批选择了协和医院、301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等17家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需求量大的定点医院,并遴选了距离近、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医保定点药店,一对一开展363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由协议药店供应试点医院暂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参保人员可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前期,北京市医保局经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行政处罚函询等环节,依据遴选原则,最终确定距离17家试点医院较近、具备国谈药稳定供应能力、满足国谈药储存配送服务要求、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定点零售药店,结对开展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届时,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协议药店购买国谈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此外,安贞医院、天坛医院、电力医院、解放军总院第六医学中心、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北京肿瘤医院等6家试点医院,暂无符合试点遴选条件的零售药店,拟纳入下一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今后,北京市医保局将继续扩面推广国谈药“双通道”试点工作,为实现国谈药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奠定基础。同时市医保局会进一步加强试点医药机构国谈药配备采购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国谈药的可及性,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北京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2022-08-22,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1、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
2、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
目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
✔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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