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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居民

宝鸡居民专题栏目,提供与宝鸡居民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宝鸡居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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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2023-10-30,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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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对象

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我县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我省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均比去年上涨30元。

三、参保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2023年定额资助标准由过去的150元提升到190元,个人只需缴纳剩余部分190元;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全额缴纳380元后,由卫健部门向个人补助40元。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及参保地未选择我县的,不享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四、参保缴费时间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五、待遇享受时间

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六、新生儿参保缴费

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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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细则

2023-10-21,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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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实施细则

一、执行原则

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坚持自愿原则,不选择执行的居民用户仍按原方式计价;选择执行的居民用户,执行时间以年度(为自然年)为周期,申请执行及取消执行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调试峰谷分时电能表;一表多电价用户,具备分表分线条件的,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

二、实施范围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涵盖两类用户。一是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二是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居民合表用户(指不和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的客户)不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三、时段划分

峰段:每日8:00时至20:00时;

谷段:每日20:00时至次日8:00时。

四、电价标准

在现行对应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2元。详见下表:

五、电价执行分类

(一)在实施范围内但未申请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仍按原电价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客户;以及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电采暖居民客户(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7个月的阶梯档位执行相对应的阶梯电价(即:居民阶梯对应档+峰谷分时电价)。一档电量为:180*7=1260千瓦时及以下;二档电量为:1261千瓦时至(350*7=2450)之间;三档电量为:2451千瓦时及以上。

对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开始执行(或取消)居民峰谷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时间按照实际月份数计算。如:

(1)“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31日起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9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月-3月)。

(2)“一户一表”居民客户12月31日起取消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则其阶梯年内阶梯月份数为10个月(免阶梯月份为11月-12月)。

(三)未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电采暖居民客户,如申请执行居民电采暖政策(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7个月的阶梯档位执行相对应的阶梯电价。一档电量为:180*7=1260千瓦时及以下;二档电量为:1261千瓦时至(350*7=2450)之间;三档电量为:2451千瓦时及以上。

(四)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以及由电网企业直抄到户的“一户一表”城中村房屋出租户,在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在现行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2元。

六、申请及受理流程

(一)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由户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交纳电费的凭证到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他人办理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户主签字的委托书。电网企业完成表计调整或更换后,签订《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协议》,开始按照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电费。

(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非居民客户(指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客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持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人员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单位委托办理人员证明等资料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电网企业完成表计调整或更换后,签订《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协议》,开始按照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电费。

(三)申请执行居民电采暖政策的客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持户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电地址相符的房屋产权证书、物业办或小区管理单位提供的非集中供热证明以及近期交纳电费的凭证到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电网企业现场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执行电采暖政策。

(四)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采暖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如申请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经电网企业认定后执行。

七、其他规定

(一)申请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及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客户,应仔细阅读《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协议》,了解政策后填写《居民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申请书》,作为《居民供用电合同》附件按规定及时归档。

(二)对于申请执行(或取消)峰谷分时电价导致阶梯档位变更,需要追补(或退还)前期阶梯电费差价的,在客户申请变更生效的当月进行追补(或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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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病媒生物防制及居民虫情咨询投诉电话

2023-11-03,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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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宝鸡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宝政发〔2023〕9 号)、《千阳县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千爱卫办发〔2023〕13号),为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有效控制我县鼠、蚊、蝇、蟑螂密度,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将千阳县病媒生物防制及居民虫情咨询投诉电话进行公示。欢迎千阳县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在法定工作日内积极进行咨询投诉,共同做好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0917-4241861

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17-424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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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凤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023-10-07,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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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 非国家机关和事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服刑人员除外),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方式:

1、业务系统直接参保

2、用手机APP参保。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2、近期寸彩照2张。

保费缴纳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参保居民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或微信、代办金融机构手机银行自主缴费,不再现金缴纳。缴费属期过后缴费者为补缴,补缴不享受财政补贴应承担财政补贴金额及相应的利息。

缴费标准 :

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目前有7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 (进口补),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现阶段具体缴费及补贴(进口补) 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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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直播互动专场参与方式

2023-11-17,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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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15:00,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宝鸡新闻网举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直播互动专场,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直播互动专场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17日15:00

直播渠道:宝鸡新闻网抖音、视频号

扫码观看

附:宝鸡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

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待遇享受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项惠民性政策,其根本是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参加居民医保,就是给自己及家庭买一份安心、买一份放心,即便疾病真正来临,大家也能使用医保基金池里的资金实现互助共济,一起携手共同抵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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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

2023-12-22,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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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12月20日。

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系统继续开通至2023年12月29日,这期间仍可正常参保缴费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陕西省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上述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云闪付APP等。

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参保人信息(缴纳年度为2024年)→下一步→确定参保机构→缴款

支付宝→市民中心(宝鸡)→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输入参保人信息→查询→确定(缴纳年度为2024年)参保机构→查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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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高新区居民健康档案可享受的免费服务有哪些

2023-11-14,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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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享受免费服务

1、辖区内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免费测量血压。

2、高血压患者:每年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面对面的健康评估。

3、糖尿病患者:每年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面对面的健康评估,每年可享受4次的免费测血糖。

4、孕产妇:可以免费发放叶酸、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5、0-6岁儿童:免费的预防接种服务(一类疫苗)。新生儿访视、健康体检、眼保健及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

6、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以及1次中医体质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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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岐山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23-10-23,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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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缴费对象

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我县居民医保。

缴费时间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

缴费标准

我省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均比去年上涨30元。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等APP、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陕西信合等银行的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E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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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居民医保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2024-01-18,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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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居民医保医保待遇

(一)住院待遇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报销比例为65%;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为80%;

一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报销比例为90%;

学生儿童、大学生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报销比例为78%;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报销比例为62%。

城乡居民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及在异地务工的城乡居民、随其生活的学生儿童,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在登记备案就医地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800元,三级2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宝鸡市域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和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城乡居民2700元,学生儿童、大学生14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门诊待遇

门诊统筹费在宝鸡市内所有一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均可享受报销。门诊“两病”和慢特病随认定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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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的收费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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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389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4]33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门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护照法》第二十二条: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工费。收取的工本费和加注费上缴国库。护照工本费和加注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价费字[1993]16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9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核定往来港澳长期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1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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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指南

2023-11-06,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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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指南

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2023年所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380元征收。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380元。

(二)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190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190元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2023年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12月20日。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一)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二)新生儿

(1)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三)大学生

(1)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及已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鼓励大学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人员,已在身份认定地参保,可以不在学籍地参保。

(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已参保缴费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1.“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社区)医保服务室、镇(街)医保服务站或县(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为本人办理停保业务。

(二)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微信扫码缴费项目二维码、微信公众号)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裕农通、扫码支付、手机银行)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农业银行(柜面、掌银、扫码支付)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数字货币、二维码扫码)

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云缴费APP)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助农E终端、发卡机自助设备、微信银行)

2.第三方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微信社保小程序)

3.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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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居民医保缴费补缴时间

2023-12-22,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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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宝鸡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12月20日。

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系统继续开通至2023年12月29日,这期间仍可正常参保缴费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陕西省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上述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云闪付APP等。

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参保人信息(缴纳年度为2024年)→下一步→确定参保机构→缴款

支付宝→市民中心(宝鸡)→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输入参保人信息→查询→确定(缴纳年度为2024年)参保机构→查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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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居民峰谷电价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3-10-19,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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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宝鸡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时间:

1、用电峰段:每日8:00时至20:00时,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2、用电谷段:每日20:00时至次日8:00时,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2元

二、宝鸡市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0-2160度,峰段0.5483元/度,谷段0.2983元/度;

第二阶梯:2161-4200度,0.5983元/度,谷段0.3483元/度;

第三阶梯:4201-以上度,0.8483元/度,谷段0.5983元/度。

三、宝鸡市居民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每年0-2160度,0.4983元/度;

第二阶梯:2161-4200度,0.5483元/度;

第三阶梯:4201-以上度,0.798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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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居民分时用电开通条件

2023-10-21,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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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户适用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是陕西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含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1、陕西省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实行“一表一户”居民用户(不含居民合表用户);

2、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注意:居民合表用户(指不和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的客户)不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上述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

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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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高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流程

2023-11-14,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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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凡是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包括户籍及非户籍人口),都可在高新区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后,在中心的有关诊疗和健康状况资料有电子化历史记录。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

高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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