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县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和监督举报电话
2023-11-03,全文共 312 字
+ 加入清单一、救济途径
(一)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后3日内,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2.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履行。
3.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凤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凤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行政强制
1.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行政检查
1.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检查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监督举报电话
凤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0917-4762711
宝鸡太白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
2023-10-25,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现将太白县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告,请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注意防范风险,如孩子确有参加培训的需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培训机构。
监督举报电话:
非学科类:县文旅局0917—4951156
学科类:县教体局0917—4951136
体育类:县教体局0917—4951136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
2023-10-30,全文共 521 字
+ 加入清单为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拓宽行风问题反映渠道,深化清廉宝鸡、清廉市监建设,现向社会公布加强系统行风建设问题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17-380855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通信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市局行风办)
邮政编码:721013
附:宝鸡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3808629
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3513068
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3250339
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6237065
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7219562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0917-3256015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8224039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5228817
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5541837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4241403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7963793
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4608651
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4806959
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7-495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