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23-10-24,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一)全款购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
1.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同时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全额购房发票;
(6)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2.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3.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4.办理路径:窗口办: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城综合办事大厅G区3号、4号、5号窗口办理
(二)全款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的:
1.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同时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3)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全额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2.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3.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4.办理路径:窗口办: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城综合办事大厅G区3号、4号、5号窗口办理
(三)全款购买二手住房:1.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薄(注明真实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供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2. 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3.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4.办理路径:
窗口办: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城综合办事大厅G区3号、4号、5号窗口办理
鞍山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
2024-01-29,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地址: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联系方式:0412-55552602
2、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联系方式:0412-32015093
3、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台安县光明街10号
联系方式:0412-48763884
4、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岫岩镇中心街55号
联系方式:0412-785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