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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贷款

鞍山贷款专题栏目,提供与鞍山贷款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鞍山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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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指南

2023-09-23,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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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现已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将其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商转公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二)正常偿还商业贷款6期及以上且还款期内无逾期记录。

(三)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四)原商业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应为公积金中心准入的开发项目)。

(五)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原抵押房屋唯一抵押权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中心实现抵押权的权利限制。

(六)原商业贷款抵押人不变。

(七)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抵押登记业务。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鞍山商转公贷款条件

三、商转公贷款流程

1.受理:借款人到购房所在地的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审批: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发放贷款:中心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核实无误后,发放贷款至商业银行。

5.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抵押:商业银行为借款人办理提前全部还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注销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后通知中心。

四、商转公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个人征信报告;

4.银行还款卡;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申请表》;

7.原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证明;

8.《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9.《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10.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鞍山商转公贷款材料

五、商转公贷款地点

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其中,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目前处于测试阶段)。注:海城、台安、岫岩办事大厅根据开办条件适时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各办事大厅地址及咨询电话: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

电话:0412-1232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电话:0412-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0412-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0412-7859456

鞍山商转公贷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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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怎么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2024-01-30,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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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城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各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

6.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货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己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中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协议商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商婚的,需提供己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银行还款卡

7.商品房买卖合同

8.商品房首付款发票

9.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路径

窗口办: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应携带申请贷款材料到鞍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办事大厅申请

四、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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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3-09-23,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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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个人征信报告;

4.银行还款卡;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申请表》;

7.原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证明;

8.《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9.《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10.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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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在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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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办理地点

2023-09-23,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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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缴存职工,鞍山正积极推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现已建立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其中,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目前处于测试阶段)。

注:海城、台安、岫岩办事大厅根据开办条件适时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各办事大厅地址及咨询电话:

1.城区综合办事大厅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75号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

电话:0412-12329

2.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电话:0412-3201509

3.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0412-4876388

4.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0412-785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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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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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3-09-23,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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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鞍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二)正常偿还商业贷款6期及以上且还款期内无逾期记录。

(三)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四)原商业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应为公积金中心准入的开发项目)。

(五)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原抵押房屋唯一抵押权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中心实现抵押权的权利限制。

(六)原商业贷款抵押人不变。

(七)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抵押登记业务。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鞍山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现已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将其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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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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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2023-09-22,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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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贷款上限

1.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额80万元,增加双职工(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的最高上限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上限为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商品房、二手房贷款的最高上限为40万元。

2.当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含85%)以上时,设立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额随调节系数而变化。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贷款额度实行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取测算后的最低值。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且贷款额取整数到万元,不四舍五入。公积金账户必须是正常缴存账户,补缴金额不计算贷款额。

2.缴存基数调整后需再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重新调整的基数计算贷款额;不满6个月新调整基数申请贷款的,按原缴存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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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商转公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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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怎么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2024-01-30,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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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鞍山市行政区城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二手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吋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25年,贷款年限为35年减房龄,货款最长期限为30年

6.借款人购买交易完的二手房,转移至借款人名下 《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7.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货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1年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己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银行还款卡

7.卖方房主(夫妻)合法有效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己过户的提供复印件)

8.原《房屋所有权证》(未过户)

9.评估报告

10.买卖网签合同

11.首付款存入证明(资金监管证明)

12.《房屋所有权证》(己过户)

13.契税完税证(己过户)

14.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路径

窗口办: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应携带申请贷款材料到鞍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办事大厅申请

四、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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