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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老保险

厦门养老保险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养老保险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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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养老保险交到多少岁?

2024-07-31,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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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退休后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福建省(含厦门)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以及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即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

非福建省户籍:男性60周岁时,女性50周岁时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哪些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确认厦门为待遇领取地?

待遇领取地(即:办理退休地)确定为厦门的,需先按国家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为福建省,再按省内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厦门市。具体根据参保人年龄、户籍及缴费情况综合判定。

划重点

1.参保人员在达到以下年龄时确定待遇领取地

福建省(含厦门)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以及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即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具体判定规则,请关注后续政策解读)

非福建省户籍:男性60周岁时,女性50周岁时

2.待遇领取地确定:省内户籍看“点”、省外户籍看“地”

看“点”,即:省内户籍人员达到上述年龄时点(当月)在厦门就业参保的,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看“地”,即:省外户籍人员在福建省内的最后参保地不在厦门的,待遇领取地不在厦门。

具体如下:

一、男性60周岁时,女工人50周岁时、女干部55周岁时,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时、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时,具有厦门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

1.曾在厦门参保缴费过的人员。

2.从未在厦门参保过,但曾在福建省内参保缴费过,达到上述年龄时,未在省内其他地方就业并参保缴费的人员。

3.从未在福建省参保过,且在其他省累计缴费年限均未超过10年的人员。

二、男性60周岁时,女工人50周岁时、女干部55周岁时,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时、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时、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时,具有福建省(非厦门)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

1.达到上述年龄时,仍在厦门就业并在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

2.达到上述年龄时,未在省内其他地方就业参保,持厦门市居住证并在厦门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三、男性60周岁时,女性50周岁时为非福建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福建省,达到上述年龄时,仍在厦门市参保缴费且在厦门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人员。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福建省,且福建省为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省,在福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厦门市的人员。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福建省也不在户籍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足10年,福建省为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省,在福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厦门市的人员。

备注:

1.达到上述年龄时,是指达到上述年龄的当月。

2.参保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原已退保的养老保险缴费。

3.为衔接我市原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厦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继续选择厦门作为待遇领取地。

4.非福建省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福建省首次参保时,在福建省建立的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遇领取地不在福建省(也不在厦门市),即使缴费满10年,也不改变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仍需将在福建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回其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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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可以补缴吗?有什么影响?

2024-07-31,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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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可以补缴吗:

职工养老保险按实际缴费的月份累积计算。若是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用可以申请单位补缴。

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是否会影响养老金待遇领取?

养老保险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企业和职工个人不缴或欠缴,又不实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养老金的金额与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累计缴费年限等因素相挂钩,同时也与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原则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推荐阅读:厦门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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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能拿多少钱?

2024-07-31,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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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此外,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且建立个人账户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1.3%。

从计算标准可以看出,待遇水平的高低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

核定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

1.年限

①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②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的实际缴费年限;

③1997年7月后实际缴费年限;

④上述三段相加的累计缴费年限。

2.指数(缴费工资/社平工资)

①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

②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

3.退休时的上年度月社平工资

厦门市年度社平工资>>>点此查看

福建省2020年度“月社平工资”>>>6126元(2021年9月后厦门市以福建省年度社平工资计算)

注意:本市街办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中原未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职工,只计算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原固定职工,从1989年1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在此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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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情况一览表(退休)

2024-09-13,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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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情况一览表退休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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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7-31,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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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4212元—21060元

2024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212至21060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备注: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202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缴费基数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共分为7档,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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