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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

厦门医保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医保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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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报销计算公式

2024-07-31,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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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能报销的金额(统筹基金支付)【不可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厦门医保报销计算公式

(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能报销的金额(统筹基金支付)【不可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举个例子

小李参加的是厦门市职工医保,今年因病在本市某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治疗。住院总医疗费用12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1000元,根据厦门市职工医保政策,三级医院在职职工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报销比例为90%。具体报销如下:

医保报销的金额=(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即:(11000-1000)×90%=9000元,所以小李此次住院仅需支付12000-9000=3000元。

假如小李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1500元,可抵扣个人支付部分,那么小李此次住院仅需支付1500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待遇清单(2021年版)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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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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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含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下同)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掌上办流程图解(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残疾证》或《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

4.享受城乡医保资助人员(特困供养、重点优抚、计生特殊家庭)的认定或证明材料(享受乡医保资助人员)

5.代办人身份证(代办)参保流程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1.线上参保

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搞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首先,下载“厦门税务APP”,下载完成后打开APP,点击“我的”-“未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缴费和制卡等业务。

(1)登录首页后,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

(2)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3)点击“本人缴纳”或“代缴”;​

(4)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2.线下参保

(1)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附:厦门市居(村)委会地址信息(点击查看)

(2)办税服务厅

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需经所在社区居(村)委会盖章确认。

附:厦门各办税服务厅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进入)缴费标准

费用:4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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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5年

2024-10-12,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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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年450元

城乡居民医保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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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2024-10-12,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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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城乡居民可直接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闽政通APP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一站式”掌上办。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以厦门税务为例)

(1)登录厦门税务APP后,进入首页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城乡医保参保及缴费情况查询”;

(2)选择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点击下一步;

(3)填写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点击“提交参保”,显示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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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医保报销比例待遇表

2024-09-06,全文共 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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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厦门医保报销比例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医疗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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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最新医保待遇表!

2024-01-11,全文共 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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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关于厦门2024年的城乡医保、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待遇怎么看?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4年厦门最新医保待遇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2024年度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将于下月起扣费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自2023年1月1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非厦门市户籍人员,只要持厦门市有效居住证,均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厦门职工医保。

医疗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简明表

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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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渠道

2024-10-11,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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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居民的医疗权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标准及相关办理流程,确保居民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医保登记与缴费工作。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参保登记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三)参保登记渠道

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

1.正常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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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保报销指南(范围+时限+标准)

2024-07-31,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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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条件

1.厦门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厦门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二、报销范围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厦门医保现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销: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假期、休学、实习、见习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

2.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停机、社保卡挂失、新参保并按时缴费且非本人(或监护人)原因未及时制领卡或其他外部技术性等原因导致无法用社保卡刷卡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3.因病情需要每月超医保规定的门诊就诊次数或其他按医保有关规定需要参保人先行垫支后审核报销的医疗费;

4.参保人因参保身份变更停保,续保后次月缴费到账或是因征收机构原因延迟缴纳医保费而导致不能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经审核,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

5.城乡居民(含大学生医保)在新医保年度开始后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在次月缴费到账的前提下,其参保申报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申报后次月未到账的,从到账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

6.急性病或危重病紧急救治的医疗费;

7.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

温馨提示

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假期、休学、实习、见习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须提前备案,直接持厦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时,可备案至就医地,备案后可至备案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持厦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返回厦门就读时,需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解除备案。

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按我市现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时限

1.参保人在上一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须在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申请办理;

2.新入学学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限截止到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

3.因学校登记延误、银行托收、征收机构信息延误等非参保人个人(或监护人)原因而导致参保缴费延误,经审核确认并纠正,医疗费报销申请时间已超过医疗费报销规定期限的,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应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四、报销标准

大学生在高校所在地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以在厦门市高校大学生为例,参保大学生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刷卡或扫码结算。具体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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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查询指南

2024-10-12,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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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查询指南

一、微信小程序查询

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选择首页中的“缴费查询”即可查询缴费信息。

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

支付宝搜索“厦门医疗保障”,点击后选择“医保缴费”查询即可。

三、厦门人社官网查询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选择“网上办事”中的“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账号和密码,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栏目中的“社保信息查询”中的“社保缴费信息”,即可查询个人城乡医保缴费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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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网办攻略(医保+落户+疫苗接种等)

2024-07-31,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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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出“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

6个新生儿出生手续相关事项可直接通过网络一次性办好

办理条件

1、厦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未满6个月且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条件(姓氏随父随母)婚生新生儿,且父母双方均为福建户籍,非军人。

2、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3、符合生育保险申领政策。

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右下角“我的”-“电子证照”中“结婚证”、“身份证”查看并核对证照无误、信息无误。父亲需通过“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将本人的证件授权给母亲。

2、孩子落户的户口本首页(有户别信息)及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成员页两张清晰完整图片。

“出生一件事”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步骤①:进入闽政通APP主页面,点击【办事】

新生儿母亲注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申请。

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后,依据预先设定的条件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自动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实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结果并告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步骤②:申报名称生成及申报信息填写

点击自动生成申报名称,根据系统指引,填写申报对象信息、经办人信息等申报信息(加“*”部分为必填内容)。

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结果领取方式(邮寄/自取),填写以后点击“补充信息”继续填写。

★在“补充信息”部分,可同步申领新生儿社保卡。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自取,或邮寄给申请人(邮递费用自理)。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即新生儿)户口簿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系统提示,“补充信息”填写完毕以后,点击“保存补充信息并生产材料”。

步骤③:生成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点击“申报材料”栏目,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过程中可能需要新生儿母亲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此处需要上传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照、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照(此步骤需点击“生成申报材料”)、新生儿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等,完成上传以后,点击“提交审批”。

★材料如果不齐全,可先点击“保存草稿”,后面再通过“闽政通APP-办事-我的服务-我的办件”进入操作。

步骤④:完成审批

提交审批后出现“网上申报成功”的信息,就完成申报啦!

后续申请人可在“我的办件”栏目中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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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少儿医保怎么交费?附网上交费流程

2024-07-31,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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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APP下载

下载安装厦门税务APP。登录厦门税务APP,下方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

厦门税务APP:点击查看

未成年人医保参保

1.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在业务办理类中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选择参保对象“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点击下一步。

2.进入参保人基本信息填写页面后,录入基本监护人及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需注意:不满一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必须填入母亲的身份信息。

3.进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未成年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信息后,点击“提交参保”,提示“提交成功”。

未成年人医保停保

点击首页“城乡医疗保险停保”;选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停保”,录入未成年人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提交停保;跳出“是否确认停保”提示,选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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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缴费基数

2024-07-03,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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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

三、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每人:430元/年

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含未成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大学生

免缴对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救济对象(含硒肺病救济对象)、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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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医保参保在哪登记?(附网上办理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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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受理

居民:

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在校学生: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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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保报销指南

2024-07-31,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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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保报销指南

一、报销条件

1.厦门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厦门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二、报销范围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厦门医保现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销: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假期、休学、实习、见习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

2.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停机、社保卡挂失、新参保并按时缴费且非本人(或监护人)原因未及时制领卡或其他外部技术性等原因导致无法用社保卡刷卡结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3.因病情需要每月超医保规定的门诊就诊次数或其他按医保有关规定需要参保人先行垫支后审核报销的医疗费;

4.参保人因参保身份变更停保,续保后次月缴费到账或是因征收机构原因延迟缴纳医保费而导致不能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经审核,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

5.城乡居民(含大学生医保)在新医保年度开始后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在次月缴费到账的前提下,其参保申报当月发生的医疗费;申报后次月未到账的,从到账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

6.急性病或危重病紧急救治的医疗费;

7.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

温馨提示

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生,假期、休学、实习、见习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须提前备案,直接持厦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

▶ 跨省异地就医时,可备案至就医地,备案后可至备案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持厦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返回厦门就读时,需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解除备案。

▶ 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按我市现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时限

1.参保人在上一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须在下一个医保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申请办理;

2.新入学学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限截止到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

3.因学校登记延误、银行托收、征收机构信息延误等非参保人个人(或监护人)原因而导致参保缴费延误,经审核确认并纠正,医疗费报销申请时间已超过医疗费报销规定期限的,参保人或其委托人应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四、报销标准

大学生在高校所在地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以在厦门市高校大学生为例,参保大学生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刷卡或扫码结算。具体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见下表:

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申请条件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本辖区内高校学生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

1.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本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办理材料

1、《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不收费;即时办结

四、办理机构

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 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集中参保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每年9月至12月

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补办参保缴费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

6.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学校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学校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采用学校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7.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3)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银联在线缴费。

8.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在参保的次月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9.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10.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经所在高校盖章确认。

【表单及填写范本】下载

《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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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个人自缴+学校或居委会代缴)

2024-10-12,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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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自缴

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网上自助缴费(厦门税务APP)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

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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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掌上办流程图解(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

2024-07-31,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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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厦门税务APP下载

拿起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操作即可,下载安装厦门税务APP。

登录厦门税务APP,下方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

未成年人医保参保

1.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在业务办理类中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选择参保对象“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点击下一步。

2.进入参保人基本信息填写页面后,录入基本监护人及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需注意:不满一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必须填入母亲的身份信息。

3.进入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未成年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信息后,点击“提交参保”,提示“提交成功”。

未成年人医保停保

点击首页“城乡医疗保险停保”;选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停保”,录入未成年人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提交停保;跳出“是否确认停保”提示,选择“确认”。

大学生医保参保

1.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类 - “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2.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参保;提示“提交成功”。

社保费申报缴纳

1.点击首页业务办理类中的“社保费申报缴纳”;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2.有本人缴纳和代缴选项,选择后,在界面中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选择支付方式后,跳转到支付界面。

医保参保制卡一键办业务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未成年人未参保城乡医保的,可通过“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制卡一键办”、“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制卡一键办”模块办理城乡医保参保登记、制卡资格审核、制卡领卡、开通代扣等一条龙业务。

新生儿医保秒批

在社保业务首页,点击“新生儿医保秒批”;选择保存图片,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跳转至厦门医疗保障局小程序,选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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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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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一、参保材料

【厦门本市户口】

落户后,携带新生儿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非厦门市户口】

新生儿随其父或母在本市居住的,需要父母其中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费。

3.居住证

二、参保时间

小孩出生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生效),享受未成年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居委会代缴:居(村)委会应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个人自缴:下载厦门税务app,登录后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款。

四、参保扣费

当月参保,次月1日至月底之间扣款,参保成功后再到银行柜台办理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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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

2024-07-03,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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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职工医保缴费下限基数的通知

图源:福建医保局官网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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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网办攻略(医保+落户+疫苗接种等)

2024-08-01,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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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出“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攻略来了!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6个新生儿出生手续相关事项可直接通过网络一次性办好。

厦门市推出 “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

6个新生儿出生手续相关事项可直接通过网络一次性办好

办理条件

1、厦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未满6个月且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条件(姓氏随父随母)婚生新生儿,且父母双方均为福建户籍,非军人。

2、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3、符合生育保险申领政策。

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右下角“我的”-“电子证照”中“结婚证”、“身份证”查看并核对证照无误、信息无误。父亲需通过“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将本人的证件授权给母亲。

2、孩子落户的户口本首页(有户别信息)及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成员页两张清晰完整图片。

“出生一件事”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步骤①:进入闽政通APP主页面,点击【办事】

新生儿母亲注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提出申请。

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后,依据预先设定的条件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自动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实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结果并告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步骤②:申报名称生成及申报信息填写

点击自动生成申报名称,根据系统指引,填写申报对象信息、经办人信息等申报信息(加“*”部分为必填内容)。

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结果领取方式(邮寄/自取),填写以后点击“补充信息”继续填写。

★在“补充信息”部分,可同步申领新生儿社保卡。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自取,或邮寄给申请人(邮递费用自理)。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即新生儿)户口簿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系统提示,“补充信息”填写完毕以后,点击“保存补充信息并生产材料”。

步骤③:生成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点击“申报材料”栏目,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过程中可能需要新生儿母亲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此处需要上传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照、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照(此步骤需点击“生成申报材料”)、新生儿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等,完成上传以后,点击“提交审批”。

★材料如果不齐全,可先点击“保存草稿”,后面再通过“闽政通APP-办事-我的服务-我的办件”进入操作。

步骤④:完成审批

提交审批后出现“网上申报成功”的信息,就完成申报啦!

后续申请人可在“我的办件”栏目中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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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村委会)

2024-10-12,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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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代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参保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年9至12月。

日常参保缴费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参保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办公地址请具体向居(村)委会询问)。

参保资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的,可在每月的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当月办理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参保登记当月开始生效;参保登记次月缴费未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实际缴费到账当月开始生效。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出生之日起生效。出生3个月后办理当年度参保登记或未及时缴费的,当月办理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参保登记当月开始生效;参保登记次月缴费未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实际缴费到账当月开始生效。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厦门税务”APP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3.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时间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家庭共济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家庭共济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家庭共济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12345。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通过“社保费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于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5.停保: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非本市户籍各类参保人,税务部门将自动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查询渠道

1. 缴费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社保服务”、“i厦门”APP选择相应功能进行查询。

2.代缴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医保咨询热线12345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3.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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