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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前往台湾签注签发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可申请办理台湾签注,详细办理指南请见正文。

2024-10-11,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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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前往台湾签注签发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应具备相应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个人赴台湾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1、2、3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赴台签注的,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7.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2)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3)赴台定居的,交验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口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应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口登记的,还应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4)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

(6)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7)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8)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9)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受理机构

厦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点击查看【厦门台湾签注办理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相应机构提出申请:

(一)前往台湾定居签注,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二)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或登记备案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三)现役军人,应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四)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在大陆未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赴台定居的,应向其母(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应向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六)持有福建省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居住证的居民申请赴台个人旅游,应向居住证签发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福建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应向该福建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七)持台办“赴台批件”申请应邀签注的,可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八)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的,可向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九)执行两岸航运任务人员申请赴台乘务签注的,应向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方式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相应规定提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二)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定居、旅游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旅游签注的,因老、幼、病、残、孕等特殊困难确需代办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

(五)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六)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七)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可以代为申请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收费标准

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办结时限

(一)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二)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凭《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件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更多相似推荐

厦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6-12,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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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办理指南

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厦门市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

(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

9、已支付符合首付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

3、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主借款人还款账号)

4、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不动产权证

5、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信息材料(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受委托银行领取)

6、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借款合同》

7、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原购房合同

8、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9、采用担保方式的,提供“担保意向函”和公证书

10、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带齐以上材料到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点击查询网点】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网上申请:点击进入官网申请【点击“我要申报”】

▌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商转公贷款金额

商转公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住房贷款余额。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

2、商转公贷款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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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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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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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办理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4-09-12,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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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与条件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贴资金。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本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 查询);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本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本市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本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本市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上述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三、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点击此处查看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一)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行政区的交通运输部门(思明区、湖里区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交通运输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场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及时补充有关信息材料。

(三)经审核通过后,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登记的银行账户。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查看),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点击此处下载查看)。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

除前述(一)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

1. 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机动车行驶证》;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

以上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申请材料原件如丢失,请到原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领或开具相关证明。

六、受理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516室,电话:0592-5673815,5673801。

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20室,电话:0592-6078297。

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地址:海沧区兴港路1989号6楼,电话:0592-6053110。

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地址:同安区洪塘路136号,电话:0592-7022693。

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8楼,电话:0592-716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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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6-12,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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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全指南

▌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

(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6个月出现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足的;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两套及以上住房;

9、已支付符合首付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申请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4*不动产权证

5*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信息

6*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抵押合同

7*原房屋买卖合同

8*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

9*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函”和“委托代理合同”

10*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带齐以上材料到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点击查询网点】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网上申请:点击进入官网申请【点击“我要申报”】

▌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住房贷款余额【点击查看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高出以下期限:

1、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

2、商转公贷款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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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2-26,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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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开始啦,如果您家中有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快来看看吧。

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

01奖扶对象条件

1.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2.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年满60周岁;

4.本市户籍;

5.非特扶家庭成员。

注意事项:

1.往年已在本辖区享受的今年不用再申请;

2.如有户籍迁出/迁入或者死亡变动,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社区,避免因户籍变动原因导致奖扶金无法发放。

02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社区提供);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当事人及现存独生子女身份证(正反面);

4.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如丢失,可到婚育登记中心查询并出具证明,补办或复印,复印件需盖与原件一致的章);

5.独子证(独子证丢失,可以到原来的办证机构查找或者出具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独生子女证号、办证时间);

6.属低保户人员需提供最新低保证;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8.如果要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带委托书。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有姓名或者时间不一致者,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承诺书、原户籍或社区开具证明,丧偶要提交丧偶证明。)

03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将第二点所需材料收集齐全,携带原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户籍所在社区、镇街(镇街电话已附在文章末尾)。

2.线上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通过i厦门APP申请

①点击文字下载“i厦门”APP,点击i厦门APP首页的轮播图,或者在上方搜索栏输入“计生奖扶”点击“计生奖扶”

②点击“申请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③选择户籍所在社区,点击确定

④查看申请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⑤开始人脸识别验证,按提示验证

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界面进行填写(其中带*为必填项)

⑦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可选择相册图片或直接拍照上传(此时若是发现某些材料暂未准备好,可以暂存申请)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资料)

⑧查看承诺申明并确认签字(要横屏书写签名)

⑨选择银行卡/添加银行卡,通过短信及密码验证添加银行卡并选择

⑩选择银行卡后“确认提交”申请即可

3.往年已申请并享受的对象今年不用再送报材料,可以通过i厦门APP完成年审验证,但如有迁移或死亡等信息变动的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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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2023-12-11,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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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一、落户条件

经核准的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点击查看>>>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二、申请材料点击查看材料下载入口+样本

1、《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

2、《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7、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8、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9、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10、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1、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本人/或寄材料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准,现在基本可以跨省通办,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以审核通过后收到的短信为准,部分小伙伴表示短信直接通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四、咨询电话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材料齐全当天办结。

六、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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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12-06,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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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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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28,全文共 1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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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申请条件及申请须知

一、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无住房;

(二)至少有1个家庭成员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我市A+、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

二、申请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申请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由具有A+、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三、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不能申请人才住房。

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的),不能申请人才住房。

四、申请人才住房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三)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四)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五)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六)申请家庭中有持境外机构颁发护照的成员,需提供2份材料,一是境外护照翻译公证书,二是关于中英文名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声明公证文书;

(七)申请家庭中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成员,应提供该成员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八)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五、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程序:

(一)意向登记

市住房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符合A+、A、B、C高层次人才条件且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家庭名单进行意向登记。

(二)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本批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受理单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四)审核公示

1. 受理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

2. 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自收到受理部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住房、婚姻情况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3.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自收到受理报送的申请材料日起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每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市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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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条件+费用+材料+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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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网上注销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

申报入口

申请条件

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报材料(“*”表示必要材料)

➤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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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期限)

2023-11-17,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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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贷款展期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因借款人失业、借款人或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需借款人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等原因致使借款人无力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

申请材料:借款人失业的,应提供相关部门依职权出具的失业证明或领取救济金证明等;借款人或与其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需借款人支付大额费用的,应提供相关诊断证明及费用支付凭证;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的,应提供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降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符合其他情形的证明材料。贷款期间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意见。

期限: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30年,延长期限后超过抵押期限的,需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延长期限应同时符合抵押登记部门规定的期限。延长期限后,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同时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利率:延长期限后,当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期限延长之日起,应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利率计息。

抵押变更:贷款展期经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应与原合同当事方签署关于贷款展期书面协议,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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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狗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入口)

2023-10-18,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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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①本地岛内户口:身份证

②本地岛外户口:1.身份证2.岛内租房合同或岛内房产证等能证明在岛内居住的材料

③外地户口:1.身份证2.居住证、岛内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有办理居住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等能证明在岛内居住的材料

④港澳台居民:港澳台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外籍人士:护照、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⑥委托办理:犬主相关材料(参照以上5类),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推荐阅读:厦门狗证办理指南办理流程

步骤一、手机端提交免疫登记申请(已经免疫的可跳过)

办理平台:i厦门APP、厦门e政务小程序等

具体流程操作指南点击查看

步骤二、携带宠物线下进行免疫接种以及芯片植入,办理完成养犬登记证预受理

办理地点:厦门各区养犬办证服务点→点击查看

步骤三、在线下e政务自助机进行养犬证进行身份认证,签署承诺书,进行激活即可完成。

厦门e政务线下服务网点分布,微信扫码查看:厦门e政务办理入口

线上申请入口:

通过厦门“e政务”微信小程序

“i厦门”微信公众号或APP

省网办事大厅网站等多种渠道登录“厦门智慧养犬平台”,线上提交“养犬登记办理”申请。

线下养犬办证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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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定居证+通知书)

2023-10-18,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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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结婚3年及以上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及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建省投资办企业的金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或者所办企业的年纳税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受理机构

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五、禁止性规定

申请人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台湾居民定居证明。

六、申请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证明。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5)财力证明。

2.申请夫妻团聚的: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财力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国家急需人才: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受理审批机构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和申请事由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调查,申请人应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材料配合调查。

(四)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审批机构作出批准签发决定;具有法定不予签发情形或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调查的,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九、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十一、审批结果

批准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被批准定居的台湾居民应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居民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不予批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定居通知书》。

十二、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凭《受理申请回执》和身份证件前往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同时上缴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证件收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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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狗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入口)

2023-10-18,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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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狗证办理指南

步骤一、手机端提交免疫登记申请(已经免疫的可跳过)

办理平台:i厦门APP、厦门e政务小程序等

具体流程操作指南→点击查看

步骤二、携带宠物线下进行免疫接种以及芯片植入,办理完成养犬登记证预受理

办理地点:厦门各区养犬办证服务点→点击查看

步骤三、在线下e政务自助机进行养犬证进行身份认证,签署承诺书,进行激活即可完成。

厦门e政务线下服务网点分布,微信扫码查看:厦门e政务

相关办理问题:

之前已经办过相关业务

1、近期已经办理过犬只免疫申请证明→点击查看

2、犬只已经植入过芯片的,请现场办理时提前告知兽医,经芯片扫描仪能识别芯片号码的,不再重复植入。

咨询方式及联系电话:

思明区0592-5302921

湖里区0592-5383551

集美区0592-6077549

海沧区0592-6050756

同安区0592-7558270

翔安区0592-762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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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申请落户厦门办事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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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落户厦门办事指南汇总

台胞落户可分为两类居民,一是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二是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

首先看第一类: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落户办理

一、先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

二、办理完上面两个证件后

携带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以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在厦门市内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在福建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材料预审核,实现现场“一次办”。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大陆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第二类居民:点击查看→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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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指南(申领条件+补贴力度+办理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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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一、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1.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2.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新引进的人才,符合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即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2万元、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三、申请时限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2.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3.审核: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4.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本次申请。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六、有关说明

1.申报对象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因学历晋升以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人员再次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的,以学历晋升后首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时间为准。

3.本指南中应届本科生是指,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4.申报条件中提及的不超周岁是指引进之日不超周岁生日。

5.凡申请时取得境外学士学位,其毕业院校符合最新的THE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三大榜单之一的,予以认定为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生。

6.“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即“一流大学”(不限专业)或“一流学科”(须符合建设学科名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7.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为一次性生活补贴,已享受的(含旧标准的)及晋升学历的,均不予补差。

8.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9.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审核发放结果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市人社局,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10.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一经发现即撤销资格,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补贴,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厦门发布硬核留厦六条(产权赠送+配偶随迁+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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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认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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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指南

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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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

2023-10-09,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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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一、申请条件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户我市:

(一)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五)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六)由我市岛外就业单位接收的往届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厦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由思明区、湖里区单位接收的往届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在厦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上述条件由所创办的企业办理接收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点击下载 |材料说明

三、办理流程

1.先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2.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i厦门”APP线上申请落户、邮寄准迁证。

注:对于核准落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籍省内的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籍省外的可通过邮政快递准迁证。原籍省外学校集体户的如持有学校迁移证,可直接携带证件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迁移手续办好后,同学们可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四、办理渠道

(一)单位网上申报:

方式一: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将地址定位至【厦门市】,在搜索框内输入【毕业生接收核准】,点击【我要申报】并登录即可在线办理

方式二: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人事人才”服务平台,根据提示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个人信息。

(二)毕业生线上申请:

登录“i厦门”APP,进入“服务”--“公安服务”--“户政业务”,进入“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所需图片材料,按照提示完成申请的各个环节,最后点击“提交审批”。

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我的”实时在线查看进度。

需要上传的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书、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等,更多材料要求可以在APP中查看。

详见→i厦门办理毕业生落户线上申请流程

五、其他说明

1.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联系信息:

(1)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4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2)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及自管档案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3)各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92-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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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11-28,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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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

申请条件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厦门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纸质材料

申请流程

1、进入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未注册的先完成注册;

2、进入个人网厅,点击落户申请--外来人员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如未绑定社保卡请先绑定社保卡;

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确认审核;

4、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收到短信提醒后,可进入个人网厅,查看审核结果。

5、网上通过市人社局审核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办理,落户有效期一年。

(市人社局业务办理全程无纸质材料,会通过后台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电话(注意:现场仅提供咨询)

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8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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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11-24,全文共 1055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二、申请材料点击查看材料下载+样表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

4.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5.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6.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离婚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7.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8.投靠的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 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9.父母双方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书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申请流程

1、先办理准迁证

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右下角“我要申报”,进行在线办理。

在线审核: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后台的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再去线下办理。当然直接去线下办理也是可以的,即来即办~马上就可以拿到准迁证哦~

现场办理:

直接带上述相应的落户申报材料,到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厦门户口准迁证办理地点一览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现场审核通过后,可直接领取审核结果。

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了准迁证以后就可以准备迁移户口了~把老家的户口移进厦门就成功落户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2、到拟落户地派出所迁移户口

省内户口迁移流程:网上迁移户口--前往各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时间:3天

材料:原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

解释: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本人/委托人代办--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是否需要回户籍地办理迁出以公安部门为准!】

材料:原户口本、身份证、入户审批表、户口准迁证第三联。

厦门派出所地址查看☛厦门户籍业务受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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