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一、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
三、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每人:430元/年
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含未成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在厦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大学生
免缴对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救济对象(含硒肺病救济对象)、省市属高校家庭困难大学生
更多相似推荐
厦门城乡医保手机网上自助缴费(厦门税务APP)
2022-10-17,全文共 298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搞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首先,下载“厦门税务APP”,下载完成后打开APP,点击“我的”-“未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缴费和制卡等业务。
如何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1)登录首页后,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
(2)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3)点击“本人缴纳”或“代缴”;
(4)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5年
2024-10-12,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城乡居民医保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个人自缴+学校或居委会代缴)
2024-10-12,全文共 324 字
+ 加入清单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网上自助缴费(厦门税务APP)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
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2024-10-12,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城乡居民可直接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闽政通APP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一站式”掌上办。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以厦门税务为例)
(1)登录厦门税务APP后,进入首页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城乡医保参保及缴费情况查询”;
(2)选择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点击下一步;
(3)填写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点击“提交参保”,显示提交成功。
厦门五险缴费标准+缴费指南
2024-07-04,全文共 2137 字
+ 加入清单厦门五险缴费标准(持续更新)
▶五险缴费标准(2024年7月-12月)
一、厦门本市户籍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433-22164)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433-22164)
5、工伤保险
单位: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个人:无需缴纳;(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030)
二、外地人员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433-22164)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非农民合同制职工: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农民合同制职工:公司缴纳比例:0.5%,自己无需缴纳(缴费基数:3300-21060)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433-22164)
5、工伤保险
单位: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个人:无需缴纳;(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030)
▶公积金缴费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厦门社保缴费指南
厦门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厦门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本市户籍
缴费比例+缴费基数(2024年7月-12月)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433-22164)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433-22164)
5、工伤保险
单位: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个人:无需缴纳;(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030)
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纳社保费。
外来人员
缴费比例+缴费基数(2024年7月-12月)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433-22164)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非农民合同制职工: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农民合同制职工:公司缴纳比例:0.5%,自己无需缴纳(缴费基数:3300-21060)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433-22164)
5、工伤保险
单位: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个人:无需缴纳;(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030)
缴费方式
目前缴费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商业银行、手机APP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采用银行转账、批量扣款、刷卡、现金等多种方式缴纳社保费。
福建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
2024-07-03,全文共 312 字
+ 加入清单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图源:福建医保局官网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最新厦门公积金存缴基数(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2024-07-02,全文共 966 字
+ 加入清单从2024年7月1日起,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月缴存额上下限也有变化: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此次调整将延续到2025年6月30日。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gjj.xm.gov.cn)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还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三、施行时间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2024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4-07-02,全文共 486 字
+ 加入清单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2024年厦门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
2024-01-04,全文共 304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1月至12月,厦门社保缴费比例和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具体表格已出,本市户籍职工和外来人员区别,详见下文。
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应缴社会保险费费率、费基表(2024年1月起)
一、厦门本市市民社保缴纳(2024年1月-12月)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212—21060)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4、医疗(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212—21060)
二、外地人员社保缴纳(2024年1月-12月)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3300--21060)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212--21060)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非农民合同制职工: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0.5%;农民合同制职工: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3300--21060)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212—21060)
本市户籍、外来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⑴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⑵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⑶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4年度社保缴费标准(含医疗、生育保险)(2024年1月-12月)
参保对象险种 | 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机关、财政核拨、核补事业单位 |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 | ||||
本市户籍 | 外来人员 | ||||||
养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4214—21060 (分七个档次) | ||
缴费 比例 | 合计 | 24% | 24% | 24% | 20% | ||
单位 | 16% | 16% | 16%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8% | 8% | 8%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缴费 | 合计 | 8.5% | 8.5% | 8.5% | 8.5% | ||
单位 | 6.5% | 6.5% | 6.5% | 全部由本人 | |||
个人 | 2% | 2% | 2% | ||||
失 | 缴费基数 | 3300—21060 | 3300—21060 | 4212—21060 | ∕ | ||
非农民合同制职工 | 农民合同制职工 | ||||||
缴费 | 合计 | 1% | 1% | 0.5% | 1% | ||
单位 | 0.5% | 0.5% | 0.5% | 0.5% | |||
个人 | 0.5% | 0.5% | ∕ | 0.5% | |||
医 | 缴费基数 | 4212—21060 | 4212—21060 | 4212—21060 | ∕ | ||
缴费比例 | 合计 | 0.7% | 0.7% | 0.35% | ∕ | ||
单位 | 0.7% | 0.7% | 0.35% | ∕ | |||
个人 | ∕ | ∕ | ∕ | ∕ | |||
工 | 缴费的对 | 1)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24年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4212元、上限按21060元执行。),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 |||||
备注 | 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3300元/月执行,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执行调整,按3300元执行。 以上相关文件为依申请才公开,不属于厦门市人社局负责公开的信息。建议依法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联系电话:0591-87559359。 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其当期缴费基数。以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 四、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47号),2024年度独立人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212-21060(分七个档次)。 五、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我市外来员工失业保险缴费政策调整为和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仍可选择本人不缴费)。 六、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4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其缴费基数的7.5%和2%按月共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为9.5%,由个人缴纳。 八、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调整后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九、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3〕64号),从2023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 十、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规〔2022〕12号),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7%。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35%,其职工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十一、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24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厦门马拉松中签缴费及候补指南
2024-10-21,全文共 488 字
+ 加入清单赛事组委会计划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14:00整,通过本次比赛的官方网站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正式公布抽签结果。为了确保每位参赛者都能第一时间获取到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上述两个渠道发布的最新消息。
组委会将于2024年10月21日14时,通过赛事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抽签结果,报名选手需通过赛事官网和小程序的个人中心自行查询。另外,组委会还将发送短信作为辅助通知,如未及时缴费,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签选手在2024年10月21日14时一26日18时内完成缴费,方视为获得参赛资格;逾期缴费则视为主动放弃参赛资格,其资格将随机分配给缴费候补选手,直至满额。
●未中签选手需在2024年10月21日14时一26日18时内完成缴费才可获得候补抽签资格,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候补抽签资格。
组委会将于2024年10月27日10时,通过赛事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候补抽签结果,报名选手需通过赛事官网和小程序的个人中心自行查询。候补未中签选手,组委会将在公布候补抽签结果后7日内原路退还报名费,选手请自行通过原支付渠道查询退款情况。
赛事时间表
厦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村委会)
2024-10-12,全文共 2432 字
+ 加入清单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代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
参保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年9至12月。
日常参保缴费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参保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办公地址请具体向居(村)委会询问)。
参保资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的,可在每月的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当月办理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参保登记当月开始生效;参保登记次月缴费未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实际缴费到账当月开始生效。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出生之日起生效。出生3个月后办理当年度参保登记或未及时缴费的,当月办理参保登记并次月缴费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参保登记当月开始生效;参保登记次月缴费未到账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实际缴费到账当月开始生效。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厦门税务”APP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3.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时间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家庭共济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家庭共济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家庭共济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医保咨询电话:12345。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通过“社保费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于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5.停保: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非本市户籍各类参保人,税务部门将自动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查询渠道
1. 缴费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社保服务”、“i厦门”APP选择相应功能进行查询。
2.代缴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医保咨询热线12345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3.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网上查询指南
2024-10-12,全文共 213 字
+ 加入清单一、微信小程序查询
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选择首页中的“缴费查询”即可查询缴费信息。
二、支付宝小程序查询
支付宝搜索“厦门医疗保障”,点击后选择“医保缴费”查询即可。
三、厦门人社官网查询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选择“网上办事”中的“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账号和密码,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栏目中的“社保信息查询”中的“社保缴费信息”,即可查询个人城乡医保缴费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厦门城乡医保参保在哪登记?(附网上办理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居民:
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在校学生: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202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渠道
2024-10-11,全文共 1705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居民的医疗权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标准及相关办理流程,确保居民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医保登记与缴费工作。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参保登记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三)参保登记渠道
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
1.正常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
2024-09-06,全文共 238 字
+ 加入清单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7月起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2024年1月起按以下七个档次进行选择,选择确定后缴费。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点击查看: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流程(手机端)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2024厦门秋季学期课后服务怎么缴费
2024-09-05,全文共 115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厦门秋季学期的课后服务缴费指南已经发布,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详细的缴费信息。该指南包括了缴费入口、缴费时间以及缴费流程图等关键信息,旨在帮助家长和学生更便捷地完成缴费过程。
2024厦门秋季学期课后服务缴费指南
01、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周四)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
友情提醒:有关兴趣班等特色服务的缴费细节,请咨询学校。
02、报名对象
含全市各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
03、收费标准
根据市属、各区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中小学收费标准:
▲本学期中、小学统一按照4.5个月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均由各区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04、报名入口
点击下载“ i厦门 ”APP/厦门市民卡APP
温馨提醒:家长报名前,请确保APP为最新版本,然后登录“i厦门”APP或厦门市民卡APP,完成学生信息绑定。
05、操作指南
1、登录
登录【“i厦门”APP】/【厦门市民卡APP】,点击顶部左侧搜索栏,搜索关键词“课后服务”。
2、添加学生
2.1 进入“课后服务”专题页面,点击右下角【我的】-【学生管理】,进入学生管理页面。
2.2
点击【添加学生】,跳转学生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学生信息,选择【证件类型】后,点击提交,若提示添加成功,可进行报名(若已有学生信息,可忽略此步骤)。
特殊情况1:若提示添加失败,请确认填写学生信息是否有误,或联系学生所在学校处理。
特殊情况2:若提示该学生已被绑定,点击【申请】申请解绑,后台管理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解绑,请耐心等待。
3、报名缴费
3.1 选择学校
方法一:
● 幼儿园家长,请点击【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幼儿园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小学生家长,请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小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中学生家长,请点击【中学报名入口>>】,进入中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方法二:点击下方【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顶部搜索栏搜索学校,即可选择学校后,进入缴费页面。
3.2选择课程报名
家长选择学校后,搜索课程并选择购买。目前系统支持“下午课后服务”,勾选课程后,点击【立即报名】即可。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3.3 完成线上支付
家长确认报名的课程无误,可点击下方按钮【立即支付】,完成课后服务课程的支付。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4、查看订单
报名成功后,家长记得点击课后服务专题页面右下角【我的】-【我的订单】,进入我的订单页面查看订单,确认自己是否报名成功。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温馨提醒:如报名过程中出现由于学生信息不存在,或者学生信息有误(如年级有误等),可能是由于学校还未导入或更新学生信息,请与学校老师确认。
厦门课后延时缴费指南
2024-09-05,全文共 140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课后延时缴费指南
01、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周四)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
友情提醒:有关兴趣班等特色服务的缴费细节,请咨询学校。
02、报名对象
含全市各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
03、收费标准
根据市属、各区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中小学收费标准:
▲本学期中、小学统一按照4.5个月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均由各区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04、报名入口
点击下载“ i厦门 ”APP/厦门市民卡APP
温馨提醒:家长报名前,请确保APP为最新版本,然后登录“i厦门”APP或厦门市民卡APP,完成学生信息绑定。
05、操作指南
1、登录
登录【“i厦门”APP】/【厦门市民卡APP】,点击顶部左侧搜索栏,搜索关键词“课后服务”。
2、添加学生
2.1 进入“课后服务”专题页面,点击右下角【我的】-【学生管理】,进入学生管理页面。
2.2点击【添加学生】,跳转学生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学生信息,选择【证件类型】后,点击提交,若提示添加成功,可进行报名(若已有学生信息,可忽略此步骤)。
特殊情况1:若提示添加失败,请确认填写学生信息是否有误,或联系学生所在学校处理。
特殊情况2:若提示该学生已被绑定,点击【申请】申请解绑,后台管理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解绑,请耐心等待。
3、报名缴费
3.1 选择学校
方法一:
● 幼儿园家长,请点击【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幼儿园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小学生家长,请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小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中学生家长,请点击【中学报名入口>>】,进入中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方法二:点击下方【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顶部搜索栏搜索学校,即可选择学校后,进入缴费页面。
3.2选择课程报名
家长选择学校后,搜索课程并选择购买。目前系统支持“下午课后服务”,勾选课程后,点击【立即报名】即可。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3.3 完成线上支付
家长确认报名的课程无误,可点击下方按钮【立即支付】,完成课后服务课程的支付。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4、查看订单
报名成功后,家长记得点击课后服务专题页面右下角【我的】-【我的订单】,进入我的订单页面查看订单,确认自己是否报名成功。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温馨提醒:如报名过程中出现由于学生信息不存在,或者学生信息有误(如年级有误等),可能是由于学校还未导入或更新学生信息,请与学校老师确认。
相关问答:
➤一定要通过APP付款吗?公众号、小程序行不行?
答:抱歉,目前仅支持APP支付。
➤上学期用旧的电话号码绑定,这次电话号码换了,课后服务就报不了名了。
答:打开“i厦门”APP,点击“我的”→“登录/注册”→“密码登录”→“忘记密码”→通过本人验证重置密码,用身份证和密码登录,然后点击“我的”→“设置”→“账户安全”→“修改手机号码绑定”。
➤在支付的时候显示错误信息为空?
答:由于APP版本太低,显示错误信息为空,需更新版本。
➤“i厦门”APP安卓系统需更新至7.0.15版本,“i厦门”iOS系统需更新至7.0.15版本,厦门市民卡APP需更新至5.2.2版本。
➤家长添加孩子时提示未匹配?
答:请让老师检查导入的信息,在“学生信息管理”里面跟家长录入的信息核对,信息不一样的话则不匹配。
厦门课后服务缴费怎么交
2024-09-05,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厦门课后服务缴费怎么交
报名入口
点击下载“ i厦门 ”APP/厦门市民卡APP
温馨提醒:家长报名前,请确保APP为最新版本,然后登录“i厦门”APP或厦门市民卡APP,完成学生信息绑定。
操作指南
1、登录
登录【“i厦门”APP】/【厦门市民卡APP】,点击顶部左侧搜索栏,搜索关键词“课后服务”。
2、添加学生
2.1 进入“课后服务”专题页面,点击右下角【我的】-【学生管理】,进入学生管理页面。
2.2 点击【添加学生】,跳转学生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学生信息,选择【证件类型】后,点击提交,若提示添加成功,可进行报名(若已有学生信息,可忽略此步骤)。
特殊情况1:若提示添加失败,请确认填写学生信息是否有误,或联系学生所在学校处理。
特殊情况2:若提示该学生已被绑定,点击【申请】申请解绑,后台管理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解绑,请耐心等待。
3、报名缴费
3.1 选择学校
方法一:
● 幼儿园家长,请点击【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幼儿园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小学生家长,请点击【小学报名入口>>】,进入小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 中学生家长,请点击【中学报名入口>>】,进入中学报名页面,选择学校、课程报名。
方法二:点击下方【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顶部搜索栏搜索学校,即可选择学校后,进入缴费页面。
3.2选择课程报名
家长选择学校后,搜索课程并选择购买。目前系统支持“下午课后服务”,勾选课程后,点击【立即报名】即可。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3.3 完成线上支付
家长确认报名的课程无误,可点击下方按钮【立即支付】,完成课后服务课程的支付。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4、查看订单
报名成功后,家长记得点击课后服务专题页面右下角【我的】-【我的订单】,进入我的订单页面查看订单,确认自己是否报名成功。
备注:报名缴费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温馨提醒:如报名过程中出现由于学生信息不存在,或者学生信息有误(如年级有误等),可能是由于学校还未导入或更新学生信息,请与学校老师确认。
推荐阅读:厦门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