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全文共 776 字
+ 加入清单鲤城区关于火炬街雨污水管网修复及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期间实施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火炬街雨污水管网修复及道路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火炬街施工路段实施交通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交通限制时间及措施
(一)第一阶段施工路段
交通限制时间:2022年9月1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6日24时止。
交通限制路段:火炬街南渠桥头至常兴路路段;火炬街侨兴路至3号提升泵站路口路段。
图源:鲤城交警微发布(第一阶段施工路段示意图)
交通限制措施:施工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第二阶段施工路段
交通限制时间:2022年12月7日0时起至2023年3月1日24时止。
交通限制路段:常兴路236号至火炬街路段;火炬街常兴路至火炬街56-3号路段;火炬街3号提升泵站路口至兴贤路路段。
图源:鲤城交警微发布【第二阶段施工路段示意图】
交通限制措施:施工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交通分流措施
(一)第一阶段绕行路径
1.从兴贤路前往火炬街绕行路线:由兴贤路—南环路—常兴路—火炬街;
2.从南环路前往火炬街绕行路线:由南环路—常兴路—火炬街;由南环路—锦美街—常兴路—火炬街。
图源:鲤城交警微发布【第一阶段施工路段绕行示意图】
(二)第二阶段绕行路径
1.从兴贤路前往火炬街绕行路线:由兴贤路—南环路—常兴路—炬兴路—火炬街;
2.从南环路前往火炬街绕行路线:由南环路—锦美街—常兴路—侨兴路—火炬街;
3.从常兴路前往火炬街绕行路线:常兴路—炬兴路—火炬街;常兴路—大房街—侨兴路—火炬街;
图源:鲤城交警微发布【第二阶段施工路段绕行示意图】
上述交通限制措施实行期间,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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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五一泉州鲤城区交通管制(时间+路段+措施)
2023-04-27,全文共 1504 字
+ 加入清单2023五一泉州鲤城交通管制(时间+路段+措施)
为确保“五一”期间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鲤城交警决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对辖区相关路段实施交通限制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交通限制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共5日),每日8:30至23:30。
交通限制措施
1、中山中路(钟楼至涂门街路段)、花巷(中山中路至濠沟墘路段)、金鱼巷(中山中路至濠沟墘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2、西街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泉州西街(东段)限制通行的通告》,按照原有交通限制措施管理。
3、古城片区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对部分路段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交通限制路段示意图)
交通限制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提前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注意观察路面引导标志,自觉服从民警及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易拥堵路段
受“五一”假期出行量增加的影响,鲤城辖区下列路段于每日10:00至22:00期间车流量较大,易发生拥堵缓行,请广大市民、游客出行时提前规划路线,尽量采用绿色出行方式,避免驾车前往易拥堵路段:
1、新华北路全段;
2、爱国路全段;
3、北门街全段;
4、中山北路全段;
5、东街全段;
6、南俊路(东街至九一街路段);
7、百源路全段。
停车接驳引导
古城片区停车资源紧张,鲤城交警建议市民、游客前来古城游玩时采用P+R+R交通模式,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外围停车场,再搭乘常规公交线路或公交接驳专线进入古城,还可自由选择“小白”、“小橙”、“小黄”等公共交通工具畅游古城。
(便民交通示意图)
P停车引导
私家车——7个外围停车场
自驾车市民、游客请将车辆停放至下列停车场(点击停车场名称直接进入导航):
白水营公园停车场 笋江公园停车场石笋公园停车场北滨江公园笋浯园北停车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停车场泉州侨乡体育馆地面停车场富临新天地地下停车场
温馨提醒
为提升景区周边交通秩序,“五一”期间,泉州影剧院地面停车场暂时禁止一切机动车停放,新华路中闽百汇地面停车场除旅游大巴及非机动车外,暂时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五一”期间,交警部门将协调高德、百度等导航软件公司,为市民、游客自驾出行提供路线推荐和停车引导。
非机动车——指定区域停放
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游客请将车辆停放至泉州影剧院中闽百汇商场(新华北路店)、芳草园、中山公园停车场、开元盛世广场、通淮关岳庙西侧、中山北路实小旧校区等地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并做到有序停放、统一朝向。
温馨提醒
为提升景区周边交通秩序,“五一”期间,新华北路(西街至大寺后路段)禁止非机动车停放,鲤城交警将加强整治引导。
旅游大巴——指定区域集散游客
“五一”期间,旅游大巴请至中闽百汇(新华店)停车场集散游客,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网约车、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出租车、网约车请根据引导牌指示至芳草园、文化宫内停车场、城西路与西街交叉口、城北路泉州中旅汽车公司、中山公园-威远楼等地的网约车临时停靠点上下客。
R大公交接驳线路
2条公交接驳专线
专线1:笋浯公园环线
笋浯公园—江滨北路—新华南路—新门街—临漳门—白水营—笋江路—笋江公园—石笋公园—江滨北路—笋浯公园
专线2:西湖公园环线
博物馆/闽台缘—新华北路—城北路—泉山路—北清东路—博物馆/闽台缘
全覆盖的常规公交线路
除上述两条公交接驳专线外,外围停车场至古城片区还有多条常规公交线路可供选择。
R多彩公交畅游
古城进入古城片区后,市民、游客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小橙”、“小白”、“小黄”、“小灰”等公共交通工具畅游古城。
鲤城区西街和中山路交通管制通告
2022-06-08,全文共 333 字
+ 加入清单鲤城区关于西街和中山路实行交通管制通告
为促进古城旅游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西街、中山路车辆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采取适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西街东段(钟楼至新华路口)
1.每日08:30-22:00禁止机动车及三轮车通行;
2.工作日19:00-22:00、周末15:00-22:00、法定节假日10:00-22:00禁止电动车通行。
二、中山路(打锡街至涂门街、打锡街至钟楼)
1.全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2.每日08:30-22:00禁止三轮车通行;
3.根据实际交通情况,将对进入中山路的电动车进行适时交通管制。
三、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鲤城大队
2022年6月7日
2024年泉州鲤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
2024-05-28,全文共 1235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
1、创造就业岗位方面
要增加市场化就业岗位,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场以上,发布就业岗位1万个次以上。要提供就业实习岗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科研机构以及大型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中征集优质实习岗位1000个以上,给予每个实习岗位1000元/月的实习补贴。要募集就业见习岗位,鼓励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通过岗位见习积累工作经验,全区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600个以上。
2、强化就业政策方面
要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首次在鲤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其他企业按减半标准执行。
要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对首次到辖区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其中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生1万元确定;在鲤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4万元、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生2万元、大专生1万元确定。
要给予社保补贴补助。对符合条件,首次在辖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最长发放24个月补助。
3、提供优质服务方面
要提供暖心就业服务。提供最长7天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对首次来鲤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优才卡”并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免费游玩景点、商超打折等服务。要扶持高校毕业生来鲤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参加省、市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省级3万-10万元,市级1万-5万元资金扶持;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
4、优化就业环境方面
要加强创业能力培养,全年举办“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等各类创业培训活动11期以上,积极发动组织创业大学生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选拔活动。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获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获评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20万元(一类)、15万元(二类)、10万元(三类)三档标准给予补助。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揭榜挂帅”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毕业年度高校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参加人数给予培训学校每人1000元的补助。
2024泉州非鲤城区户籍可以在鲤城区上公办小学吗?
2024-03-05,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1、随迁子女
非鲤城、丰泽、洛江区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区具有居住证及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该区务工(经商)的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务工(经商)并居住所在区的学校入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优化制定。
2、五区人员
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五区人员”),在鲤城、丰泽、洛江区务工(经商)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务工(经商)并暂住所在区的学校入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情况,参照以上对象统筹安排学校接收,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优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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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五一泉州交通限制最新消息(更新中)
2023-04-27,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为确保“五一”期间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鲤城交警决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对辖区相关路段实施交通限制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交通限制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共5日),每日8:30至23:30。
交通限制措施
1、中山中路(钟楼至涂门街路段)、花巷(中山中路至濠沟墘路段)、金鱼巷(中山中路至濠沟墘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通行和停放。
2、西街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泉州西街(东段)限制通行的通告》,按照原有交通限制措施管理。
3、古城片区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适时对部分路段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五一泉州丰泽交通管制
据研判,“五一”节期间丰海路蟳埔村路段将有较大人流、车流,请前往蟳埔“打卡”的游客尽量选择拼车或其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自驾车辆请停往渔人码头停车场”或“门第临时停车场”(可通过导航搜索),切勿违停;步行过街请走地下通道,切勿横穿。节日期间(4月29日至5月3日),泉州公交集团将开通“招手即停”临时微公交线路,在“渔人码头停车场”及“门第临时停车场”设立接驳点,行驶路线为丰海路晋江大桥至东梅路路段往返。
为保障丰海路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丰泽交警将根据该路段交通压力变化情况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对丰海路(晋江大桥至滨海街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届时过往车辆请根据现场标志及人员指挥,往法坊路-通港西街-东海大街-滨海街绕行。
五一泉州石狮市交通管制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五一”期间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4月29日至5月3日每天9时至21时(具体视现场交通情况适时作相应调整),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以下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泉州晋江中心市区货车限行通告(区域+时段+措施)
2022-12-29,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关于晋江中心市区限制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缓解中心市区及周边路段交通拥堵,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部分货运机动车分路段、+时段实施限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中心市区(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和平路以西、世纪大道以东的区域内,不含上述路段)。
二、禁限行措施
(一)每日 7:00--9:00 和 17:00--19:00 的交通高峰时段禁止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除外)驶入上述区域和路段。
(二)每日 7:00-23:00 禁止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驶入上述区域和路段。
三、特定车辆通行措施
(一)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通行的时间、路段通行的,应当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手续。
(二)工程运输车等其他重点车辆的通行按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3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告。
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22日
图源:晋江新闻网
安溪关于X319线部分路段交通管制通告
2022-06-17,全文共 233 字
+ 加入清单安溪县关于X319线桃舟乡达新村高会至达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2022年6月份持续强降雨,6月14日发现边坡挡墙开裂。为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6月16日起,禁止一切行人、车辆通行该路段(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安溪县桃舟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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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港东街快捷化改造工程交通管制通告
2022-06-17,全文共 1123 字
+ 加入清单关于通港东街(东海立交至后渚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港东街(东海立交至后渚大桥)快捷化改造工程将于近期全面动工建设。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通港东街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2年6月20日0时起至2024年5月20日23时止。
二、管制措施:
(一)通港东街辅道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施工车辆除外);
(二)森林公园信号灯交叉口各方向进口禁止车辆左转或掉头,绿廊掉头匝道将重新启用;
(三)取消通港东街(迎宾馆至森林公园)北侧辅道双向通行,迎宾路(迎宾馆内部道路)禁止左转通港东街辅道,左转车辆请右转至晋江大桥桥下掉头区掉头绕行。
三、分流措施:
(一)外部过境交通分流路径
建议晋江、石狮往返台商区、洛江、惠安以及福州方向的过境车辆优先通过高速公路绕行,避开施工区域。
1.晋江、石狮往台商区、洛江、惠安、福州方向过境交通路径:晋江市区可由境内晋新路、双龙路、机场连接线等干道绕行至池店互通进入沈海高速往洛江、惠安、福州方向;石狮市区、石湖港可由境内石泉二路、濠江北路等干道绕行至石狮北互通和蚶江互通进入绕城高速往台商区、惠安、福州方向。
↑↑↑晋江、石狮往台商区、洛江、惠安、福州方向
2. 台商区、洛江、惠安、福州往晋江、石狮方向过境交通路径:台商区过境车辆可由境内海湾大道、南北主干道等干道绕行至秀涂互通进入绕城高速跨海大桥往晋江、石狮方向;洛江区过境车辆可由境内滨江大道、万虹公路等干道右转至北迎宾大道,在西福互通进入沈海高速往晋江、石狮方向;福州、惠安方向车辆建议在国道324惠安南互通进入沈海高速往晋江、石狮方向。
↑↑↑台商区、洛江、惠安、福州往晋江、石狮方向
(二)施工区域交通组织
1、既有辅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现状辅道空间将作为施工或慢性通行空间,机动车禁止驶入。
2、森林公园信号灯路口各方向皆禁止机动车左转或掉头,绿廊掉头匝道重新启用:
(1)晋江大桥至森林公园,小型车辆请直行至绿廊掉头匝道掉头绕行(限高3.5米),大型车请通过片区路网绕行完成掉头。
(2)森林公园至后渚大桥车辆,请直行至晋江大桥桥下掉头区掉头绕行。
↑↑↑晋江大桥至森林公园车辆掉头路径图
↑↑↑森林公园至后渚大桥车辆掉头路径图
3、迎宾路(迎宾馆内部道路)驶出左转交通绕行路径:
按照现场交通引导,由迎宾路右转—晋江大桥辅道—晋江大道桥下掉头—通港东街向东通行。
↑↑↑迎宾路驶出左转交通绕行路径图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16日
安溪县部分路段交通管制通告
2022-06-16,全文共 288 字
+ 加入清单安溪县关于X332线感德镇霞庭村内堀角落至感德茶博城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2022年6月15日凌晨6点,县道332线感德镇霞庭村内堀角落至感德茶博城路段路面上边坡多处发生大面积滑坡造成道路中断。为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6月15日起,禁止一切行人、车辆通行该路段(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过往车辆及行人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牌指示绕道行驶(建议绕行路线:剑斗高速-感德高速)。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南安市省新镇部分路段交通秩序规范整治通告
2022-06-06,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南安市省新镇部分路段交通秩序规范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镇容镇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推进省新中心小学停车场的建设,省新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金公路省新中心小学路口至梅树桥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车辆占道、违法建设等各类行为依法进行整治,现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南金公路省新中心小学路口至梅树桥路段等公共区域严禁擅自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2、临路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户严禁出店经营、占道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3、南金公路省新中心小学路口至梅树桥路段车辆应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擅自乱停放。
4、省新中心小学停车场建设期间严禁无关车辆停泊在场地里面。
5、本通告之日起,请相关从业人员和驾驶者立即按要求自行整改,对本通告发布之后仍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乱停放、违法建设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严管重罚,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6、对拒绝、阻碍执法和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执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鲤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通告
2022-06-02,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鲤城区关于设置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规范我队辖区道路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文明、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队辖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下称“严管路段”),现将相关事项通告下:
一、辖区严管路段名称及范围
二、在严管路段,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或临时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对于经提醒纠正后仍不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视情拖移机动车。
三、在非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公安交警部门会提醒纠正在先,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严管路段,届时将另行补充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鲤城大队
2022年6月1日
2024泉州鲤城区随迁子女小学报名条件和材料
2024-06-05,全文共 120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泉州鲤城区随迁子女入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鲤城区内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小学申请报名登记入学。其中,居住在老城区的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笋浯校区报名登记。居住在新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田中校区除外)报名登记。
4.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服务片区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签发),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前缴交)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第一批通过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老城区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5.如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请家长提前到其子女户籍地做好报名登记。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其在我区的报名入学资格。
2024泉州鲤城区幼升小公办小学报名材料
2024-05-31,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幼升小公办小学报名材料
1.鲤城户籍适龄儿童且符合“三一致”对象条件的
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区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2.户籍在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
须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鲤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送区教育局。
3.鲤城区适龄随迁子女
须提供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的居住证、务工合同、在鲤城缴交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5日-7月6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鲤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送区教育局。
4.港澳台侨及外籍适龄儿童
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鲤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5.高层次人才子女
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鲤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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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鲤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2024-05-31,全文共 3130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一)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老城区各公办小学实行“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江南新区各公办小学仍然采取“单校片区”的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
2.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③自2022年秋季起,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且适龄儿童父母确无房产,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学。
4.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
①老城区安排在“多校片区”的公办小学就学;
②自2024年秋季起,老城区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二)适龄随迁子女
为切实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4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鲤城区内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小学申请报名登记入学。其中,居住在老城区的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笋浯校区报名登记。居住在新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田中校区除外)报名登记。
4.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服务片区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签发),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前缴交)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第一批通过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老城区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5.如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请家长提前到其子女户籍地做好报名登记。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其在我区的报名入学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其中:
(1)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其父亲(母亲)为鲤城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鲤城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果其父亲(母亲)在鲤城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鲤城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鲤城区生活而要求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鲤城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入学的统筹工作。
2024年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幼儿园2024年招生报名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时间 | 内容 |
6月20日前 |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
7月5日-7月6日 | 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
7月11日-7月13日 | 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
7月15日前 | 各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的名单,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补录办法。 |
7月20日前 | 1.如果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2.各幼儿园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录取结果。 |
7月22日前 |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鲤城区“三一致”适龄幼儿入园。 |
8月1日前 | 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
6月20日前,各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2024晋江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2024-05-28,全文共 2978 字
+ 加入清单晋江市加快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一、给予生活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 200 名高校学士参照执行,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11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
二、升级安居保障。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在晋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生分别提供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助。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大专学历落实购房补助待遇。经认定为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高等教育、卫生以及集成电路高层次人才的,按照人才层次享受“就高不重复”的购房补助。首次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购买房地产项目人才房源的,在售楼部原有优惠折扣基础上额外享受购房总价9.85折优惠,首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青年人才额外享受购房总价9.9折优惠。依托三创园等储备一批满足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床位,对来(留)晋求职的非晋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享受最长1个月的免费住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集成电路筹备组)
三、提供社保和实习补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对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补助24个月。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寒暑假实习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按其为高校在校生每人实际支出总费用的50%、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最多补贴2次,每次发放不超过2个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团市委)
四、加大创业扶持。
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个公益性创业工位,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初期创业。对在我市租赁场所用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户给予60平方米以内的创业场租补助,最多补助2年。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额度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最长3年的贷款贴息。对经认定的累计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20家以上、40家以上、60家以上的晋江市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泉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优秀选手且项目在晋江落地的,分别按其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对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银、铜、优胜奖项目在晋江落地转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局、人行)
五、加大科研资助。
鼓励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青年科研人才(团队),引导青年人才团队参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对评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的人才团队,分别提供最高8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提供培训补贴。
支持在我市自主创业或科创平台工作的,且参加我市主办的企业家培训班的高校毕业生,视实际参加课程费用及学习情况,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培训补助。支持近5年新到我市自主创业、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青年企业管理者,参加我市主办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班,给予每人最高1万元培训补助。支持我市民营企业本科以下学历的青年职工参加“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由市总工会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的学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
七、扩大引才奖励。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晋就业的(在本市企业就业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奖励。鼓励入驻泉州(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校毕业生,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高等教育、卫生以及集成电路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引才机构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我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引进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猎头服务费,按核定金额的50%进行奖补、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引进台湾人才。
将台湾重点高校工科类毕业生倾斜纳入我市集成电路专项人才认定范畴,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就业并认定为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的,长期服务的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8万元的工作津贴,短期服务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最高1.5万元的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购(超)高端人才社区人才房,在优惠面积内享受50%的租金补助,以及对为企业服务满5年(时间可累计)且承租满5年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房,按购房时房产评估价的40%与5年个人支付房租之和给予购房补助。推动台湾院校、培训机构与我市企业共培人才,对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台湾院校或培训机构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经费补助。(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九、推动本地留才。
对本地高校举办针对学生留晋创业就业指导活动且学生参加人数达到50人以上,给予高校每场活动2000元经费补助,每所高校每年补助场次不超过5场。对本地高校在校内每举办1场线上或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单场邀请本市用人单位达到30家的,按线上每场3000元、线下每场10000元标准给予高校补助,每所高校每年补助场次不超过3场。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举办的活动,不享受上述补助。实行高校“留才奖”,本地高校教师每引荐1名毕业年度毕业生首次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满6个月的,按每名学生400元标准给予对应教师个人奖励。(责任单位:高教发展中心)
十、做优人才服务。
将首次来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来晋创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纳入“优才卡”申领对象,对应享受涉才政策服务和商超消费打折等便利。对经确认为晋江市高层次人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等先进荣誉人选;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级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有重大贡献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晋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政文〔2018〕169号)、《关于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晋委办发〔2022〕11号)停止执行。本措施与我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到海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的直属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照适用本措施。
2024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收费标准
2024-05-24,全文共 249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收费
根据标准,幼儿园收费包含保教费、点心伙食费和代办费。其中,保教费按每学期收取,每学期4.5个月;点心伙食费按月收取。区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举报电话:12358。
2024-2025学年度泉州市鲤城区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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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2024泉州鲤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132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一)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二)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备注: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可查看2024-2025学年度泉州市鲤城区幼儿园收费标准
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
4.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5.台胞适龄子女。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台胞适龄子女,本着“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化申请就读流程,申请人填写入学申请表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对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公办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
公办幼儿园在招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补录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部分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在鲤城区的“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入读。其中,老城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老城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江南新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三一致”适龄幼儿可向江南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每位幼儿仅可申报一所公办园,已被公办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鲤城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三)申办开设2-3岁幼儿托育班办法
公办、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可根据现有办园情况,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如具备条件可申请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
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6月20日前,各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2024泉州鲤城区民办小学怎么招生?
2024-05-24,全文共 793 字
+ 加入清单泉州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2024年秋季我区4所民办小学在鲤城区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鲤城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全区民办小学各批次招生统一在“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该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居住在鲤城区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暂住在本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随迁子女。
3.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以及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户籍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其中随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两证”和“社保”应满6个月及以上(2024年3月1日前签发或缴交);“四区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劳动合同以及社保6个月及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民办小学照顾对象包括:
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须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须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30日18:00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10.88.161.6:8081)。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2.招生报名方式:学生家长自行登录“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3.报名志愿: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公办小学报名。
点击查询:鲤城区小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