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全文共 432 字
+ 加入清单济宁市公务员考试官网
【点击进入:http://jnswzzb.jiningdq.cn/】
(1)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http://jnswzzb.jiningdq.cn/col/col36297/index.html
(2)济宁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
http://jnswzzb.jiningdq.cn/col/col43444/index.html
济宁市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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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在那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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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考试
济宁的公务员考试在“灯塔-济宁党建”官网查询
查询网址:http://jnswzzb.jiningdq.cn/
(二)事业单位考试
济宁的事业单位考试在济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专题进行查询。
市属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
任城区 | 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24/index.html) |
曲阜市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或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点击“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考生入口”。 |
兖州区 | 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
邹城市 | 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 |
微山县 | 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eishan.gov.cn/) |
金乡县 | 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
泗水县 | 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shui.gov.cn/) |
嘉祥县 | 嘉祥县人民政府(http://www.jiaxiang.gov.cn) |
汶上县 |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enshang.gov.cn /col/col20049/index.html) |
梁山县 |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 |
鱼台县 | 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 |
2024济宁市招录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3-11-08,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2024济宁市招录公务员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2024济宁市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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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口
2023-11-07,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2024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http://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的考生报名平台快速入口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报名。
报名重要时间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4日16︰00
网上缴费:2023年11月10日11︰00 至11月15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23 年 12 月 5日 9︰00 至 12 月 10 日 14︰30
笔试时间:2023年 12 月 9 日下午14︰00—15︰30;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下午14︰00—16︰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2023年 12 月 10 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 申论
2024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1077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2.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招录职位明确招录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4.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以及仍在服务期且2024年9月30日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未进行考核的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是否考核合格。
5.高校毕业生士兵能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报名前一年内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8. 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报考,须符合《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新录用人员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离职学习的规定。
9.本次招录中的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10.如何理解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
招录职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职位。招录职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职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学历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报考者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证书后,可按照职位要求的专业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也可依据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报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录机关主要参考教育部门制发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录职位对专业的方向领域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领域的,则应当补充填写专业方向领域,并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招录机关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相关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具体职位的履职专业需要进行审核。
11.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录用政法机关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详见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12.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
14.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5.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职位?
具有山东户籍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退役军人的职位。退役后,在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退役军人的职位。
16.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的职位?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11月10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方可报考。
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11月10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比照职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咨询电话:省残联(0531-86158918),济宁市残联(0537-2885578);省退役军人厅(0531-51787709),济宁市退役军人局(0537-2967923)。
17.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时间据实计算到2024年9月30日。
面试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服务省团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8.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9.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者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终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二、关于填写报名信息
1.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职位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职位要求资格(资质)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例如: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证书编号:XXXXX,颁证时间:XXXX年XX月;本人于XXXX年XX月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XXXXXX,郑重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按要求填写全部人员详细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学生兼职和社会实践不填写。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一天尤其是最后两小时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5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只有姓名与报名信息库中的姓名一致时,才可以修改身份证号有个别出入的数字。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后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统一修改。逾期不办理报考者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者的其他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一律不得修改。
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1月13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11月13日16︰00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三、关于资格审查
1.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有规定吗?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6︰00。请报考者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3.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于11月14日18︰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11月15日12︰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什么是职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济宁市各级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
如果报考者不参加职位改报,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请有关报考者在缴费确认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如何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照招录机关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特别提醒: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3.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和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什么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关于体检和考察
1.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海事等部门(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准确完整合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六、办理报到手续
1.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如何报到?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办理取消录用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2.新录用公务员是否有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七、关于违规违纪报考者的处理
1.报考者在招录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6.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关于《2024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4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4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7-2967956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7-296798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024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1-07,全文共 563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的考生报名平台快速入口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3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济宁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济宁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发布。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省、市、县的机关。对于通过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灯塔-济宁党建”网站(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市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3.必要时,市公务员局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济宁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
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官网网址
2023-11-13,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
官网网址: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
如何登录报名系统?
请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报名。请不要使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直接打开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方式一:输入登录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首次注册后登录使用方式一)
方式二:微信扫码登录报名系统。(已通过方式一登录系统、且已绑定微信后,方可使用方式二)
报名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报名步骤为:登录报名平台进入报名系统—>系统注册—>上传报名照片—>选择考试—>微信绑定—>选择报考职位所属区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报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名完成—>下载报名登记表—>下载承诺书。
山东灯塔在线公务员考试专栏
2023-11-08,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山东灯塔在线公务员考试专栏
灯塔-党建在线官网:https://www.dtdjzx.gov.cn/
(1)录用公务员专栏网址:
https://www.dtdjzx.gov.cn/lygwy/index.jhtml
(2)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网址:
https://www.dtdjzx.gov.cn/lxxdgwyzl/index.jhtml
最新招录动态:
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569名,其中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708名,市级机关1854名,县级以下机关8007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9日下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或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报名。
2024济宁公务员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附入口)
2023-11-08,全文共 290 字
+ 加入清单2024济宁公务员笔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答: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2024济宁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查询: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济宁党建”网站(http://jnswzzb.jiningdq.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发布。
2024济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23-11-07,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济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jnswzzb.jiningdq.cn/col/col36297/index.html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公务员专栏”的“录用考生报名平台”登陆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dtdjzx.gov.cn/)报名。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8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为防止他人修改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报名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2024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职位+报名+考试)
2023-10-30,全文共 590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济宁市教育考试各县市区投诉举报方式
2023-10-25,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县市区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任城区 | 2166556 | rczskszxbgs@163.com |
兖州区 | 3413543 | e370812@sdzk.cn |
曲阜市 | 6509080 | 931631455@qq.com |
泗水县 | 6761653 | e370831@sdzk.cn |
邹城市 | 5211851 | e370883@sdzk.cn |
微山县 | 3181183 | e370826@sdzk.cn |
鱼台县 | 6253560 | e370827@sdzk.cn |
金乡县 | 8721232 | jxxkszx@163.com |
嘉祥县 | 6532946 | e370829@sdzk.cn |
汶上县 | 6551178 | e370830@sdzk.cn |
梁山县 | 7322787 | e370832@sdzk.cn |
济宁高新区 | 5666191 | e370891@sdzk.cn |
太白湖新区 | 7908288 | tbhzkb@163.com |
济宁市 | 2351656 | jnksyjbsl@163.com |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业务指南
一、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地址:任城区火炬路24号(审计大厦)。
二、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承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初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教育类招生考试工作,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工作,以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发布地址为:济宁市教育局官网(jnjy.jining.gov.cn)招考专栏(jnjy.jining.gov.cn/col/col59666)。招生考试政策信息查询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www.sdzk.cn)。
四、考生需要开具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明(电子档案、成绩证明、录取证明、自考毕业等证明)的,请按省考试院要求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事大厅办理。(参见: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教自学考试相关证明办理流程、关于开通高考证明网上办理业务的通知)
五、考生和家长在诸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考、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等遇到的问题可以去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咨询。
济宁市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
2023-10-25,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考生及家长遇到招生考试方面问题需要咨询的,请去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咨询。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解决不了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登记、汇总后报上级招生考试部门,并将收到的处理结果向考生及家长回复。
县市区 | 咨询电话 |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地址 |
任城区 | 高考2215761,自考、高中学考2166556,成考2106602,中考考务2106190,教师资格考试2106602,高考信息、中考信息2106191 |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13号 任城区招生考试中心 |
高新区 | 5666191 | 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9号T3栋510 |
太白湖区 | 7908288 | 济宁市太白湖区谭岗路23号许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4楼。 |
兖州区 | 3413543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兖州区教体局226室 |
曲阜市 | 6509080 | 曲阜市裕隆路116号曲阜市教体局 |
泗水县 | 6761653 | 泗水县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体局 |
邹城市 | 5211851 | 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财金大厦邹城市教体局207室 |
微山县 | 3181184 | 微山县昭阳街道红荷路76号微山县教体局招生办公室 |
鱼台县 | 6253560 | 鱼台县湖陵三路79号鱼台县教体局 |
金乡县 | 8772162 | 金乡县奎星路北段疾控中心北邻 |
嘉祥县 | 7390811、6532946 | 嘉祥县萌山路4号嘉祥新一中办公楼4楼 |
汶上县 | 6551180 | 汶上县宁民路北段396号汶上县教体局院内 |
梁山县 | 7322787 | 梁山县水泊西路梁山县教体局招生办公室 |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业务指南
2023-10-25,全文共 570 字
+ 加入清单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业务指南
一、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地址:任城区火炬路24号(审计大厦)。
二、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承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初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教育类招生考试工作,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工作,以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发布地址为:济宁市教育局官网(jnjy.jining.gov.cn)招考专栏(jnjy.jining.gov.cn/col/col59666)。招生考试政策信息查询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www.sdzk.cn)。
四、考生需要开具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明(电子档案、成绩证明、录取证明、自考毕业等证明)的,请按省考试院要求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事大厅办理。(参见: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教自学考试相关证明办理流程、关于开通高考证明网上办理业务的通知)
五、考生和家长在诸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考、初中后高职高师招生等遇到的问题可以去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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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宁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3-10-16,全文共 273 字
+ 加入清单2023济宁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查询时间:2024年1月
点击查询:http://bm.scs.gov.cn/kl2024
关于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
2024-05-31,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
本平台是考生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统一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的指定平台。
涵盖范围包括: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并缴费、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笔试类艺术专业省统考、面试类艺术专业省统考、打印听力考试准考证、外语听力考试、打印艺术统考合格证、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考生体检、体育专业统一测试、识考试缴费、打印春季高考准考证、春季高考、等级考选报与夏考缴费、打印夏季高考准考证、夏季高考、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本平台需要使用证件号码、手机短信密码和报名时设定的个人登录密码。考生报名、缴费、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报名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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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
2024-05-28,全文共 3145 字
+ 加入清单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济宁,蓄智助力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5号),现就实施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济宁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济宁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济宁)人员;
2、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在济宁工作且常住户口在济宁的人员;
3、入选市级(含,下同)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统筹吸纳各地各类人才来济宁创新创业,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人才,按济宁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一般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原“211” “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下列情形可放宽至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本科生:(1)金融、环保、规划、统计、儒学、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2)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3)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或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4)到乡镇(街道)或省财政困难县、直管县(泗水、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单位工作的人员;(5)企业自愿接收的人员。
对到企业工作的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或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不作学历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中,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从业资格证。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对特别优秀、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我市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
二、安排原则
(一)对等对口原则。按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市、县、乡级对口单位,原则上按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根据发布的紧缺急需岗位党政人才需求,也可安排到相应行政岗位。
(二)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地原则上为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其配偶、父母工作生活常住地。
(三)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引进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
申请到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济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箱:gbyk_zzb@ji.shandong.cn,电话:0537—2967002)。
申请到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济宁市人社局事业科(邮箱:rchyjh2967955@163.com,电话:0537—2967955)。
申请到国有企业的,报送济宁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邮箱:jngzwfpk@126.com,电话:0537—2606135)。
申请到民营企业的,报送济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邮箱:jnrsjrck@126.com,电话:0537—2967989)。
2、资格初审。即报即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市组织、人社、国资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拟安排到县(市、区)的,将《申请表》转县(市、区)组织、人社、国资部门受理。
3、推荐单位。根据申请受理情况,由市县组织、人社、国资部门向单位推荐,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1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推荐。对口单位没有编制空缺的,可根据本人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推荐到相关单位。
有接收回引人才意向的单位,可主动向组织、人社、国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根据安排原则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4、考察体检。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容。要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引进人才在济宁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中县、乡引进人才在引才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
四、支持政策
(一)岗位管理。对事业单位引进的正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变,工作6个月后视具体情况再作职务安排;对其他人员,按原任职务、职级安排工作岗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待相应岗位空缺时,直接研究任用;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在相应岗位。对企业引进的人员,一般作对等安排,享受同等人员待遇。
(二)资金补助。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条件的,可享受财政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和最高15万元的引才补贴。到国有企业工作,3年内获得考核“优秀”3次、2次、1次的,由引才企业分别按照财政购房补贴标准的100%、50%、20%给予额外购房补贴,并享受该企业人才引进的其他政策;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但属于引才企业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以及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由企业参照同层次人才财政补贴标准给予同等补贴。
(三)随迁随调。引进人才配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可根据其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本着就近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工作;配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有关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全市范围内就读中小学的,根据本人意愿协调安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国资委解释。
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政策原文:https://www.jining.gov.cn/art/2021/7/7/art_71793_2727158.html
2024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面试方案(时间+地点+程序)
2024-05-23,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100号)、《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日
面试地点: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综合楼(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与共青团路交汇处向东300米路南,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北门进入右拐200米)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 : 1的,面试成绩须高于综合类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方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面试程序
考生于面试前50分钟到达考生抽签室,抽签确定面试室、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试开始时(上午8:00、下午2:00)仍未到达考生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考生按顺序由引导员带领至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如规定面试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考生集体宣布。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请提前查看、确认考点位置,考点周边停车不便,建议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规划好赴考路线,预留充足的入场检查、身份验证时间。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05-22,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济宁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针对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3.针对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4.针对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1-5年(含5年) | 2.35% | 2.85% |
5年以上 | 2.775% | 3.325% |
2024金乡中考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4-05-16,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2024金乡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查询系统:https://b68umgt1.yichafen.com/qz/U2X5smEHjt
注:请输入正确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学籍号忘记请联系班主任
2024济宁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共12科。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物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各60分,化学、历史各50分,信息技术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抽选一科)10分,总分是6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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