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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多久到账(附到账时间)

关于海南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的通知已经发布,一起来看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到账时间。

2023-11-09,全文共 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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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分批清算、按季度拨付。

对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对2024年6月30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以此类推。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最新消息(附入口)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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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流程及时间

2023-11-09,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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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流程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补贴资金审核发放采取“资格认定——确认车辆接入情况——周期性数据核算——确认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结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

(一)资格认定。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注册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表示通过资格认定;

(二)确认车辆接入情况。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通过资格认定后,系统会自动对接省监管平台数据,通知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车辆的接入情况;

(三)周期性数据核算。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车辆接入省监管平台后,在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系统会周期性对已申报的车辆进行数据(里程或充电量)的核算,确保车辆上报的数据正常,同时开放数据查看的入口;

(四)确认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系统自动判断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的核算里程或核算充电量结果符合补贴标准的情况,人工继续进行二次审核确认;

(五)结果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审核确认后的补贴结果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以及“海易兑”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分批清算、按季度拨付。对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对2024年6月30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以此类推。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时间

已经可以申请了,符合条件就可以安排,补贴分批清算、按季度发放,也就是早申请早拿到补贴。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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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怎么申请(附流程)

2023-11-09,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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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含),逾期申报不受理。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方式一:

通过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海易兑”应用,进入【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界面。

申报方式二:

通过关注“海南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政民互动】—【便民查询】—进入“海易兑”应用,或关注“海南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奖补申请】—【海易办】—选择“海易兑”应用,进入【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界面。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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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非个人申请攻略(手机版)

2023-11-08,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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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非个人用户申报指南

一、准备材料

请申报用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照片请勿使用曝光、模糊的,尽可能保证清晰度。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照片;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对公账户卡号、开户行;

(四)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照片;

(五)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或照片;

二、申请入口

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特色主题中的“海易兑”应用-点击【我要找政策】输入新能源企业补贴或点击【事项申报】进入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

三、注册与登录

(一)注册

手机端用户: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海易兑”应用,点击首页【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法人用户注册】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即可注册。

(二)登录

手机端用户: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海易兑”应用,点击首页【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密码,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海易办《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点击登录即可。

四、开始申请

手机端用户:登录后,选择“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服务进入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页面,查看页面信息后,点击【立即申报】按钮,进入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页面。

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单及上传附件材料后,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如果名下有多辆新能源汽车需要申报,可重复以上步骤继续申请。

五、查看进度

手机端用户:可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审核的相关消息。

六、选择补贴标准

(一)材料验真通过

材料验真通过后,将会收到短信通知。

(二)材料验真不通过

手机端用户: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不通过材料的具体信息,进入审核的相关信息进入资料详情页面,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应资料。平台将重新对材料进行验真。

七、查看公示信息

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最终公示将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易兑”系统上予以发布。(注:最终申请结果以公示名单为准)

八、查询车辆里程/电量信息

手机端用户: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办件具体信息,即可查询对应车辆里程/办件信息。

九、其他申报问题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人员对补贴政策和申报操作的业务培训,尽到主动宣传、提醒的义务,指导和帮助购车人及时申报补贴。

(二)当用户申报补贴时遇到以下问题时:

如购车人为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等非居民身份证持有人;

证件、发票等材料系统多次无法识别成功;

不会用智能手机或无法操作微信小程序的人员;

其他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如新能源驾培车、换电式车辆提示上传不成功等)。

请先联系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后由购车本人或购车单位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与原件材料,进行线下人工受理。

办公电话:胡女士,0898-66280953。

海易兑技术支持:0898-60827008。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家园八角楼3楼3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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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个人申请指南(手机版)

2023-11-08,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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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材料

请申报用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照片请勿使用曝光、模糊的,尽可能保证清晰度。

(一)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照片;

(二)个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卡原件或照片;

(三)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照片;

(四)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或照片;

二、申请入口

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特色主题中的“海易兑”应用-点击【我要找政策】输入新能源企业补贴、点击【事项申报】或点击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宣传图进入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

三、登录

手机端用户: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海易兑”应用,点击首页【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输入个人常用手机号并获取输入动态验证码,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海易办《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点击登录即可。

四、开始申请

手机端用户:登录后,选择“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服务进入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页面,查看页面信息后,点击【立即申报】按钮,进入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页面。

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单及上传附件材料后,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如果名下有多辆新能源汽车需要申报,可重复以上步骤继续申请。

五、查看进度

手机端用户:可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审核的相关消息。

六、材料审核

(一)材料验真通过

材料验真通过后,将会收到短信通知。

(二)材料验真不通过

手机端用户: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不通过材料的具体信息,进入审核的相关信息进入资料详情页面,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应资料。平台将重新对材料进行验真。

七、查看公示信息

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最终公示将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易兑”系统上予以发布。(注:最终申请结果以公示名单为准)

八、查询车辆里程/电量信息

手机端用户:通过首页【我的办件】查看办件具体信息,即可查询对应车辆里程/办件信息。

九、其他申报问题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人员对补贴政策和申报操作的业务培训,尽到主动宣传、提醒的义务,指导和帮助购车人及时申报补贴。

(二)当用户申报补贴时遇到以下问题时:

如购车人为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等非居民身份证持有人;

证件、发票等材料系统多次无法识别成功;

不会用智能手机或无法操作微信小程序的人员;

其他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如新能源驾培车、换电式车辆提示上传不成功等)。

请先联系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后由购车本人或购车单位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与原件材料,进行线下人工受理。

办公电话:胡女士,0898-66280953

海易兑技术支持:0898-60827008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家园八角楼3楼3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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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最新消息(附入口)

2023-11-08,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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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为提高我省各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确保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国领先,根据《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资金补贴对象为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所有人,下同)。除须满足运营服务补贴、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且补贴资金发放前未发生过户行为(即未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车辆,用于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二)运营服务补贴标准

1.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2.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3.新能源城市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三)充电费用补贴标准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四)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不能重复申报。

二、补贴资金申报

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含),逾期申报不受理。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申请入口:海易办。

三、补贴资金审核发放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补贴资金审核发放采取“资格认定——确认车辆接入情况——周期性数据核算——确认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结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

>>>点击查看详情

四、有关事项

>>>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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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2023-11-08,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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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有关事项

(一)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落实推广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专用通道,确保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序进行。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数据接入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将销售至我省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接入省监管平台,并确保上传至省监管平台的车辆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连续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伪造、篡改数据等手段协助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汽车销售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同确保数据按要求接入,回应消费者咨询;汽车销售企业虚开、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协助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四)“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原则上由汽车销售企业协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接省监管平台后提供,无须用户另行提供;用户在购买、注册登记上牌时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车辆接入省监管平台情况,避免因未及时接入省监管平台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五)申报人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和个人不享受补贴支持。

(六)申报人应为机动车初次登记所有人,申报人与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账户或数字人民币钱包ID(需绑定银行卡/银行账户)所有人须一致,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畅通,银行账户信息或数字人民币钱包ID(需绑定银行卡/银行账户)准确。每辆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申报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预计完成登记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申领补贴。

(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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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几月几号发放

2023-11-08,全文共 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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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补贴资金分批清算、按季度拨付。

对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对2024年6月30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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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核发放流程一览

2023-11-08,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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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审核发放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补贴资金审核发放采取“资格认定——确认车辆接入情况——周期性数据核算——确认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结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

(一)资格认定。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注册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表示通过资格认定;

(二)确认车辆接入情况。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通过资格认定后,系统会自动对接省监管平台数据,通知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车辆的接入情况;

(三)周期性数据核算。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车辆接入省监管平台后,在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系统会周期性对已申报的车辆进行数据(里程或充电量)的核算,确保车辆上报的数据正常,同时开放数据查看的入口;

(四)确认符合补贴标准要求。系统自动判断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的核算里程或核算充电量结果符合补贴标准的情况,人工继续进行二次审核确认;

(五)结果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审核确认后的补贴结果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以及“海易兑”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分批清算、按季度拨付。对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对2024年6月30日前符合补贴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清算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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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方式+材料)

2023-11-08,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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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补贴补贴资金申报:

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含),逾期申报不受理。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方式一:通过登录“海易办”移动端APP或小程序,选择“海易兑”应用,进入【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界面。

申报方式二:通过关注“海南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政民互动】—【便民查询】—进入“海易兑”应用,或关注“海南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奖补申请】—【海易办】—选择“海易兑”应用,进入【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界面。

个人所有人申报材料:在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或数字人民币钱包ID(需绑定银行卡/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非个人所有人申报材料:在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或数字人民币钱包ID(需绑定银行卡/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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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是多少?

2023-11-08,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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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补贴标准:

1.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2.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3.新能源城市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充电费用补贴标准: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注意: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不能重复申报。

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些人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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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些人可以申请

2023-11-08,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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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补贴对象:

资金补贴对象为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所有人,下同)。

除须满足运营服务补贴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且补贴资金发放前未发生过户行为(即未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车辆,用于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注意: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不能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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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补贴标准和条件一览

2023-11-08,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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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充电费用补贴标准条件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除须满足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且补贴资金发放前未发生过户行为(即未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车辆,用于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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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补贴标准和条件

2023-11-08,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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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运营服务补贴标准条件

1.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2.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3.新能源城市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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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吗?

2023-10-26,全文共 2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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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能源汽车补贴

有补贴!

省级补贴

(一)支持货运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二)支持客运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三)支持环卫车新能源化。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四)支持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推荐查询:省级新能源汽车补贴可以申请了吗?

各市县补贴

1、海口新能源汽车补贴

目前龙华区发放购车补贴,海口市商务局发放汽车消费券,大家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满足相关申请条件,可以申请消费券,消费券不是直接打钱到账户,是发放几十张大额消费券大家在购物时抵扣哦,这个要清楚~

1.龙华区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对活动期间在海口市龙华区统计局纳统入库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能源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海口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

本次补贴金额分为三挡,补贴1300辆,共计500万元。第一档,购车发票(不含税价,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20万元(含),补贴3000元/辆,补贴500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补贴4000元/辆,补贴500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补贴300辆。

推荐查询:海口龙华区购车补贴怎么申请?

2、临高县2023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措施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1.省内购买且在临高县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2.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购买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

1. 在临高县内注册登记,并在临高县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且所售新 能源汽车销售额在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体现的汽车销售企业。

2. 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在临高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销售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推荐查询:临高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3、屯昌新能源汽车补贴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对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营运货车、环卫车、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屯昌县内注册登记的,购车价格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4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5000元。限额350辆,按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推荐查询:屯昌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4、澄迈新能源汽车补贴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期间在本省购买(购买日期及购车地点以发票为准),并在 2024 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在澄迈县初次注册登记上牌且未超出奖补总量控制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措施》。

推荐查询:澄迈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5、万宁市2023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

一、奖励标准及总量

(一)自发文之日起(2023年7月7日),对个人和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万宁市注册登记的,一次性给予充电费用补贴3000元/辆。

(二)新能源汽车享受充电费用补贴限额850辆,具体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先后排序为准。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车辆销售发票开票单位为海南省内公司),并在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三)自发文之日起购买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推荐查询:万宁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6、保亭新能源汽车补贴

符合奖励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我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奖励范围,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推荐查询:保亭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

7、五指山市新能源汽车奖励

奖励对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购买新能源新车,并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在五指山市初次注册登记且未超出奖励总量控制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方案》。

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300辆。具体按照购车对象申报新能源汽车上牌办结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奖励(以五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供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到先得。

推荐查询:五指山市新能源汽车奖励措施

9、白沙新能源汽车补贴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1.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所有人;

2.在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等使用财政性资金更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的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3.本省户籍或非本省户籍在我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参加工作且社保缴费(五险)一年以上的。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

1.在我县注册登记,并在我县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且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在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体现的汽车销售企业;

2.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在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推荐查询:白沙新能源汽车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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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龙华区新能源汽车补贴(时间+金额)

2023-10-26,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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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能源汽车补贴时间安排: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

注意:原则上本次购车直补申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

受直补总额控制,总额内按消费者审核通过先后顺序发放直补金额

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海口龙华区新能源汽车补贴补贴额度:

本次补贴金额分为三档,补贴1300辆,共计500万元。第一档,购车发票(不含税价,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20万元(含),补贴3000元/辆,补贴500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补贴4000元/辆,补贴500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补贴3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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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口琼山区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时间及流程

2023-10-16,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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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区购车补贴申请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流程

1.购车人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进入琼山区购车直补活动专区,购车人需先行购买车辆并取得购车发票、行驶证以后申领补贴。

2.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后进入申请界面,根据购车价格选择补贴档次,录入补贴个人信息等申请要素,点击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添加招商银行工作人员企业微信,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购车人交易凭证(至少一张交易金额大于补贴金额)、购车合同等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补贴款的招商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以及招商银行的储蓄卡账户信息。

3.招商银行海口分行公众号琼山区购车直补活动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工作人员企业微信了解查询审核进度。

4.招商银行海口龙昆南支行将对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等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将告知购车人审核不通过原因,购车人可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

5.符合汽车补贴条件的购车人经审核公示后,由招商银行海口龙昆南支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人招商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需绑定本人招商银行储蓄卡),购车人可通过招商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查询补贴资金。

(三)活动结束后,银行提供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行驶证信息等相关数据。

注:本次活动购车名额审核时间顺序,以购车人首次提交成功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购车人需准确填写信息,并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提供材料不完善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需购车人重新提供材料。购车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2023年12月31日前,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符合申请条件购车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推荐查询:购车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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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开始申报了吗?

2023-09-25,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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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级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

尚未开始申报!

本措施中奖补的申报时间、流程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制定申报通知并组织实施。目前尚未发布!

补贴申请条件

第一,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是由我省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

第二,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不能发生过户行为。

第三,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

第四,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或核算充电量达到要求。

注:已申领过往年省级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不能再申领本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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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临高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

2023-08-28,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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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2023年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措施

一、实施对象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1.省内购买且在临高县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2.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购买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

1. 在临高县内注册登记,并在临高县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且所售新 能源汽车销售额在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体现的汽车销售企业。

2. 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在临高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3.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销售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二、奖励标准及总量

(一)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每辆车奖励人民币4000元。

(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每销售一辆新能源汽车给予销售企业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奖励总量

奖励总量为360辆,以2023年度上牌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四、申报日期、申报材料

(一)申请日期

符合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

(二)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需在限定期限内、提交到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提交,并携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申报材料如下(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

(1)个人用户申报所需材料

身份证、车辆购销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能源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信息、《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 资金申请书》、车辆彩照(有新能源绿色车牌),以及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销售企业申报所需要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新能源汽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企业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二)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专用通道,确保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

(三)汽车销售企业要把产品销售和政府财政奖励区别开来,严禁汽车销售企业扣除政府财政奖励后开具销售发票;严禁汽车销售企业多开、虚开、伪造汽车销售发票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行为,针对该行为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奖励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四)申报人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奖励资格、追缴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申报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申报人与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换电式车辆包括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驶证、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一致;每辆符合奖励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可申报一次综合奖励。

(六)申报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预计完成登记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综合奖励。

(七)因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对于上牌时间晚于其他申报人,已超出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的申报人,无法享受综合奖励。

(八)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九)在临高城市更新中的拆迁户购置新能源汽车获得奖励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

(十)本《措施》由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推荐查询:海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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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白沙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指南

2023-08-23,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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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能源汽车补贴申请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更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的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奖励对象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1.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所有人;

2.在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等使用财政性资金更新或更换新能源汽车的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3.本省户籍或非本省户籍在我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参加工作且社保缴费(五险)一年以上的。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

1.在我县注册登记,并在我县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且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在该企业财务报表中体现的汽车销售企业;

2.售出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在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共250辆,其中省内县外户籍100辆,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以及在本县挂职和驻村的领导干部满一年的)150辆,先后顺序以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清单为准。

(一)新能源汽车所有人

1.省内县外户籍: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奖励:

其中,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2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

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

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2.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以及在本县挂职和驻村的领导干部满一年的):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奖励:

其中,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

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8000元。

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每销售一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奖励2000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流程和材料

凭以下材料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提交,并携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申报材料清单如下(按顺序排列, 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一)个人用户申报所需材料

1.本省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仅本县户籍的提供)、新能源汽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2.在本县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县户籍人员:身份证、新能源汽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单位工作证明、一年社保缴费(五险)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非个人用户申报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新能源汽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等相关材料。

奖励资金来源与管理

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实行年初清算、拨付上一年度奖励金额。

每年年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同县财政局发布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清算通知。

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文件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初次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情况提供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县统计局将我县符合奖励条件的汽车销售 企业材料提供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对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资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收到县财政局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资金后,按规定及时拨付,不得截留或挪用。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对个人或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报送的审核意见进行汇总,提出资金清算意见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工信局)收到县级奖励资金后,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配套奖励资金,并及时拨付奖励资金,不得截留或挪用。

凡享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的,车辆自初次登记日期起两年内不得办理过户,违者将取消其获得的奖励资格,并追缴奖励资金。

白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每辆车只能领取一次(非过户车辆),不可重复领取。

注意: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在我县初次登记上牌且奖励资金在总量控制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办法。申请补贴材料受理日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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