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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江西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开始。

2023-10-07,全文共 3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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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查阅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招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招生简章和报考点公告。

(一)报考时间和地址

1.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10月无需重复报名)。

2.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高校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普通高校(包含联合办学点)、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共青城市区域内6所高校考生优先选择共青城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考生也可选择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

(2)部分高校报考点考生:江西师范大学、部分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江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江西财经大学、部分华东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江西财经大学报考点;南昌航空大学、部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南昌航空大学报考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警察学院、豫章师范学院和南昌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江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上述10所高校考生也可以选择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2.非应届毕业考生: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国(境)外留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设区市报考点,其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也可选择考(学)籍所在设区市报考点。

3.在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

以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如就读学校已设置高校报考点的,也可选择本校报考点报考。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在读本科生,建议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也可以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

4.在校研究生:

请选择就读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江西省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报考,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造成报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

(三)网上缴费

江西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凡选择在江西省报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材料费等共18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对网上报名成功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或者多次缴费考生(每位考生网上确认成功只收取一次报名费),12月底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后,招生单位还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单位对各专业报考的要求,避免招生单位审核不通过,被招生单位设置为不准考或屏蔽准考证打印。对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期间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4.每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考生报名号。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江西省所有报考点均采取网上确认方式,所有网上报名成功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传提交确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此次硕士研究生考试。

(一)网上确认时间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4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按报考点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它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往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若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点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若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的2023年8月、9月、10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考生本人作为单位法人的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

3.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则须提供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的证明或说明,具体如下:

(1)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

(2)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国(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3)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研究生,以往届生身份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的在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人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6)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信息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江西省各报考点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请报单独考试的考生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查阅军队相关部门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江西省报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请于2023年10月8日-25日20:00(逾期不再受理)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扫描件、签字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通过研招网系统上传备案,材料核实时间为2个工作日(周末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如超过2个工作日(周末除外),未反馈备案结论,请拨打咨询电话0791-86765376。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全省报考点安排

图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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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指南(报名+考试)

2024-05-07,全文共 7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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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由省级统筹,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

(一)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4〕2号)执行。

从2025年开始,报名参加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需采集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二)考试

1.统考科目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

2.考试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

地理和生物是否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

3.考试时间

初三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初二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4.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4〕11号)要求执行。

5.专业加试

所有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普通中专学校原则上不组织专业加试和面试,凡需组织专业加试和面试的院校,须将专业加试和面试实施方案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7.考试组织

考点设置要坚持以生为本,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为前提,各地要遵循合理设置、严格认定、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谋划、因地制宜、一县一策设置考点。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安检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三)评卷

评卷工作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协调本辖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2〕3号)要求,成立综合阅卷组、学科阅卷组和质检组,组织试评,并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抽检复核制度,确保评卷质量。

(四)录取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类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联审,并向社会公示。

(3)各设区市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需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4)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2.普通高中类

(1)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含市属高中、高校附属中学)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2)科学编制计划。各设区市要加强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融通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各地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做到均衡生招生指标到校。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3)规范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可选择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以及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原则上按照属地招生要求,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应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国家、省、设区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并制定自主招生办法,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汇总,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直升生,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校保送生资格的学校除外,直升数量和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施行。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号)要求执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须报省教育厅同意。

(4)规范随迁子女招录。各地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各设区市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招生计划由各地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省教育厅。(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5)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6)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中职类

(1)全省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市、县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2)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及其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高中(中专)中高职对接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管理平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省中招委划定全省初中起点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审议全省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2024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5)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6)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7)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严禁在管理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应届初中毕业生放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禁强制填报指定院校志愿。

(8)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五)有关优惠政策规定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8〕5号),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考试。

(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2020〕44号)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初中学校做好评价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构建职普融通协调发展的办学新格局

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本地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量等,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现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协调发展,建立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明确招生管理责任,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范有序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区)实施”的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层层落实考试招生管理责任,依据本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7月上旬公布考生成绩、普通高中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普通高中类集中录取于8月上旬完成。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环节。各地要强化监管责任制,保证全程、全方位监管,在考试组织、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关键环节做到精准监管。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地要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报名、考试、评卷、录取数据安全和考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相关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防入侵、防泄漏、防滥用、防窃取能力。

要用好管理平台,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各地教育考试机构须按照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报送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录取数据须于10月20日之前上传到管理平台。

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压实管理责任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不断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印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相关宣传材料,张贴至每所初中学校、每个初三毕业班级。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严肃执纪问责

按照隶属关系,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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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考试时间表)

2024-05-23,全文共 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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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2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制机制,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的2科,首选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7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指原始卷面分值非0分考生)的人数。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计入其高考文化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科目
6月7日9:00——11:30语文
6月7日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
6月8日15:00——17:00英语(含听力)
6月9日8:30——9:45化学
6月9日11:00——12:15地理
6月9日14:30——15:45思想政治
6月9日17:00——18:15生物学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三、计划编制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分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进行编制计划和划线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方向等。

四、批次设置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二)艺术类。艺术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录取批次。

五、志愿设置

下列志愿中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

1.提前本科批次。设军事类单志愿、军事类平行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分别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军事类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批次。设特殊选拔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特殊选拔单志愿栏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特殊选拔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栏,其他院校专业填在单志愿栏。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安排1次征集,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三)体育类

1.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2.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六、投档办法

下列各类各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后续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

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仍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单志愿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提前本科批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列入提前批录取的高校或专业。先投军事类单志愿,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再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定向志愿在非军事类单志愿投档录取后进行。

2.本科批次。包括除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所有本科专业。先完成特殊选拔单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特殊选拔录取分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专项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以及部分有特殊报考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先投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对应层次专业类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对应层次专业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省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三)体育类

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完善试答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服务。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方案公布后,编印发布“政策问答”,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填报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适应性演练。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安排,认真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适应性演练,通过适应性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奠定基础。

八、其他

(一)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类考试招生沿用2023年我省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将在年度工作文件明确。

(二)如教育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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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指南(赣州考点)

2023-10-07,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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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3607)的考生,报考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江西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网报公告》及报考单位招生简章。如因不符合报名政策要求导致不能通过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

⑴2023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10月重复报名)。

⑵2023年10月8-25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点击进入,教育网址:点击进入)。

3.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报名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

温馨提示:由于部分高校已更名,报考时毕业中心校请选择其他,代码00000,手动填写入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有效网报信息。

二、接收生源范围:

1.接收赣州市范围内的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包含联合办学点)、成人高校(含教学点)、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赣州市户籍或在赣州市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和国(境)外留学生】;接收赣州市户籍或在赣州市工作的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接收考(学)籍在赣州市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

3.接收赣州市范围内的高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在读本科生,必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的,必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以上范围内的考生,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温馨提示:符合我省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报考,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而造成报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

三、网上确认时间:

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4日。

2.考生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12: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本人“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网上确认环节,逾期不再补办。

建议考生尽量趁早上传材料,不要等到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3. “网上确认公告”及网上确认入口网址和二维码待10月下旬公布。

4.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见公告中:《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2024年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

四、结果反馈: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密切关注系统通知信息,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审核提示要求,按时重新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审核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2:00。如不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造成网报信息不予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现场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7-8215813(法定上班期间);

咨询微信号:gzyz07;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307室。

六、残障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残障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经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11月6日-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本 报考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等材料。

七、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信息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有关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将在“赣州市教育局”网站、“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请考生认真阅读。

九、注意事项:

1.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材料而造成无法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选择(3607)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提交确认材料照片。

4.如提供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考生须按规定及时重新上传提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审核提示要求按时重新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提供原始材料进行审核。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合法、有效,同时符合格式要求。如因不按规定提交、补正材料,造成无法确认网报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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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2024-05-23,全文共 2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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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4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安排(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

3月4日—3月20日。

3月21日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做好新增、维护、审核考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信息)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2.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继续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3.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可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三、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在籍(指学籍)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四、网上缴费时间与缴费程序

(一)缴费时间

3月25日—3月31日。

(二)缴费程序

1.根据我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要求,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考试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文件执行,每位考生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实时进入财政国库。

已报名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与缴费”

栏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缴费操作。考生缴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无法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2.为保证全省统一考试各环节工作如期进行,报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增改考生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仔细核对考生人数和信息,尤其是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照片,确保准确无误。

3.各普通高中学校系统管理员要在“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本校考生的当次应考科目,并告知考生进行核对。

五、考籍管理

(一)考籍管理相关规定

1.考生的考籍号仍沿用17位编码。

2.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应先建立考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学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会类考生”(管理系统中为每个县区设置了一个“社会类考生”使用的虚拟学校代码“xxxx000”,虚拟学校由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管理)编排。

3.2020级及之前已毕业考生的考籍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对已有成绩的考生,若办理了省内转学(指学籍),应使用管理系统的转学功能(仅限于报名期间)进行考籍转移,确保考籍和成绩跟随考生学籍转移;对该类考生不予重建考籍,否则前后成绩无法合并。

(二)考籍建立操作要求

1.新增考籍基本信息由各设区市批量导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对各普通高中学校收集、各县(区)审核上报的考籍信息复审后导入管理系统。

2.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准确采集考生身份证号,未准确采集身份证号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3.各设区市批量导入考生信息后,由各普通高中学校上传考生照片,采集照片按系统有关提示执行,未规范采集照片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4.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对考生考籍信息的单个增、删、改等操作权限,须由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授权开放。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1.全省统考开考科目

本次考试全省统考开考科目为7科: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

高一年级(2023级)学生本次考试科目为: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共4门。

高二年级(2022级)学生本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

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内容。1.语文:必修(上册、下册)。2.数学:必修(第一、二册)。3.英语:必修(第一、二、三册)。

4.历史:中外历史纲要(上)、中外历史纲要(下)。5.地理:必修(第一、二册)。6.化学:必修(第一、二册)。7.生物学:必修1 、必修2 。

2.各设区市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39号

)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高二年级(2022级)学生须报名参加。

(二)考试时间

1.全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各设区市组织实施科目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三)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均为闭卷。

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

体育与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6月底之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须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在上报成绩之前应认真做好成绩查询和复核工作,并妥善保存考生成绩数据(含原始成绩)。

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下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网上查询入口”查询当次考试成绩。需要开具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在“服务大厅”点击“一键申请各类成绩证明”自助办理。

七、报名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抓好宣传。各地要积极做好报名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普通高中在籍(指学籍)在校学生必考科目的报名宣传。

(三)加强培训。各地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本次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管理。各地要规范报名点设置工作,加强对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准确、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好各普通高中学校应考考生报名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公布报名期间值班咨询电话,保障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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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普通高校招生指南(报名+考试+录取)

2024-05-16,全文共 1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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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内容一览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3〕18号,以下简称《报名办法》)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考试中心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考试中心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报名办法》有关要求,由县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所有完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各类特殊选拔、推荐免试等)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5号)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6.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全国文化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高职单招)考试等。各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必须加强对各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7.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考试时间为6月7—9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成绩组成详见《2024年高考方案》。

8.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00信息技术(计算机);15:00至17:00英语(不考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9.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配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10.文化统考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应加大投入、加强保障,确保试卷保密、外语听力播放设备、标准化考场、5G信号屏蔽仪、安检仪、身份验证终端、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安检系统、手机统一管理等设施设备建设、运行和维护。考点须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教育厅批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4号)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各考区要建立健全“监考员信息库”制度,切实抓好监考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考务管理队伍。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考场的功能和作用,严格规范考务管理。有关考试组织、考务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11.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戏曲类专业除外);报考仅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由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考生未达到相应层次文化和专业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相应层次专业录取。

12.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体育专业统考。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文化和专业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

13.报考日语语种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14.高职单招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四、评卷

15.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评卷点进行。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评卷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管理,落实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考评卷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由评卷点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在有关高校、中学推荐入选“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管理系统”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各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大力支持本地本校教师参加高考评卷工作。

五、考试成绩通知及复核

16.考试成绩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将通过“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等渠道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及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考生卷面分呈现;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后的分数呈现。

17.成绩复核。考后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漏转;如有漏改、漏统、漏转,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考试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复核申请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8.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等内容。

六、考生档案

19.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考试中心组织建立,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由县考试中心统一保管或委托报名点保管(报名点不得启封、拆阅)。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结束后分批将录取名单分发给考生所在县考试中心。县考试中心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县考试中心应于10月底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县考试中心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高考纸质档案应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

(4)考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材料:①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招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的情况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七、招生章程

2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高校应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招生计划编制

23.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相关要求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对本校编制的来源计划负责,相关说明内容应简明扼要,且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经集体研究决定本校预留计划的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严禁高校通过预留计划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在赣招生高校按照《2024年高考方案》有关要求编制在赣招生计划,各专业的选科要求须在专业中注明。可不分省编制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其计划编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预科班计划须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一般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24.参加提前批本科录取的包括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和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本科专业,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参加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的院校(专业)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航海和基层医学定向招生等高职(专科)专业。

九、填报志愿

25.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注意有关高校(专业)的特殊要求(如成绩要求、体检要求、性别要求、外语语种要求等),尽量回避限报的院校(专业)。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校在赣招生计划,按《2024年高考方案》和选科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密码卡将在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和有关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切实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及方法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十、录取

26.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执行。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

27.录取批次。历史、物理、艺术类:设提前批本科、本科(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批次。

体育类: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批次。

三校生类: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

28.普通类考生录取。历史、物理类投档按照《2024年高考方案》规定执行,艺术类投档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4〕2号)执行,体育类投档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3号)执行。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29.三校生类考生录取。三校生类设置本科、高职2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总分相同的考生,投档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三校生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与普通类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30.集中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1.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通知书上除了具备通知书的编号、考生姓名、电子照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录取院系专业、报到时间等内容外,还必须在醒目处标注“本通知信息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录取结果一致才有效”。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录取通知书印制、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关于严格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印制发放寄递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29号)执行。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32.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中旬左右结束。

3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如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十一、录取政策

34.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5.凡符合第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考生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7号)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享受加分考生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集中公示。

3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7.历史、物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38.边防子女预科班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39.部分高校招收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40.军队院校招生办法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办法按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执行。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41.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定向就业招生

42.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历史、物理类定向招生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线下20分内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44.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有关部署,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4年仍可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2024年国家、地方、高校、苏区四个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3号)执行。

十四、信息公开公示

45.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4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取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考试中心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4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咨询电话:0791-86765593;举报邮箱:ksyjjjc@jxeea.cn。

十五、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48.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授权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9.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或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六、招生考试经费

50.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51.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2.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各地可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教育考试考务经费开支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20〕15号)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政策。各地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厅〔2020〕1号)、《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考字〔2023〕14号)等有关规定,将教师参加高考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纳入继续教育,计入学时,折算学分。

十七、附则

53.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54.本实施意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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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2024-05-11,全文共 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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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说明:考生录取查询以及征集志愿填报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的报考系统中完成。录取期间,录取信息定时在专升本的报考系统中公布,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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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消息

2024-03-12,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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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教育部同时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图源: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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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安排(时间+科目)

2024-02-29,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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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参加“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考试,满分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生按选报9个招考类别中的1个大类分别参加《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科目考试,满分150分。

(二)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编排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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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安排

2024-02-29,全文共 3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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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和《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4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后另行发布。

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2024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各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1号)要求执行。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志愿填报和缴费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8日9:00—21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在9个招考类别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并完成志愿填报和缴费(130元/人),逾期未完成填报志愿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一)志愿设置。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分为“免试计划”“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他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4个录取批次进行设置。

1.“免试计划”批次设置2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已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选择填报。

2.“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已通过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其他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已通过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4.“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招考类别和各招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填报时,系统将自动提示考生可对应选择填报的志愿)。

符合多个录取批次的考生应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填。

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他批次录取资格。

(三)缴费。填报志愿期间须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每日9:00—21:00。

(四)缺额征集志愿安排。各批次院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其中,“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9日9:00—17:00,“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他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参加“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考试,满分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生按选报9个招考类别中的1个大类分别参加《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科目考试,满分150分。

(二)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编排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五、评卷、成绩复核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8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5月9—10日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5月13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分数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六、录取

(一)按9个招考类别分别划定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高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批次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招生。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七)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批次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数据报送、学籍管理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省教育厅将对录取考生名单进行毕业学历复核,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教育局是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层层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规范考试组织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认真开展对入场考生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严格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024年专升本考务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三)严肃考试招生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序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考试招生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优化招生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等相关指导,公开咨询电话和咨询通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各招生高校咨询电话请于3月5日前,通过赣政通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人:叶康丹,联系电话:0791-86765589。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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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

2024-02-27,全文共 2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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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2024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6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24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4日—3月20日。

3月21日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做好新增、维护、审核考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信息)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2.具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继续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3.无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可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三、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在籍(指学籍)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四、网上缴费时间与缴费程序

(一)缴费时间

3月25日—3月31日。

(二)缴费程序

1.根据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要求,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考试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文件执行,每位考生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实时进入财政国库。

已报名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与缴费”

栏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缴费操作。考生缴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无法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2.为保证全省统一考试各环节工作如期进行,报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增改考生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仔细核对考生人数和信息,尤其是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照片,确保准确无误。

3.各普通高中学校系统管理员要在“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本校考生的当次应考科目,并告知考生进行核对。

五、考籍管理

(一)考籍管理相关规定

1.考生的考籍号仍沿用17位编码。

2.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应先建立考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学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会类考生”(管理系统中为每个县区设置了一个“社会类考生”使用的虚拟学校代码“xxxx000”,虚拟学校由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管理)编排。

3.2020级及之前已毕业考生的考籍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对已有成绩的考生,若办理了省内转学(指学籍),应使用管理系统的转学功能(仅限于报名期间)进行考籍转移,确保考籍和成绩跟随考生学籍转移;对该类考生不予重建考籍,否则前后成绩无法合并。

(二)考籍建立操作要求

1.新增考籍基本信息由各设区市批量导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对各普通高中学校收集、各县(区)审核上报的考籍信息复审后导入管理系统。

2.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准确采集考生身份证号,未准确采集身份证号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3.各设区市批量导入考生信息后,由各普通高中学校上传考生照片,采集照片按系统有关提示执行,未规范采集照片的一律视为无效考籍,不予安排考试。

4.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对考生考籍信息的单个增、删、改等操作权限,须由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授权开放。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1.全省统考开考科目

本次考试全省统考开考科目为7科: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

高一年级(2023级)学生本次考试科目为: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共4门。

高二年级(2022级)学生本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共3门。

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内容。1.语文:必修(上册、下册)。2.数学:必修(第一、二册)。3.英语:必修(第一、二、三册)。

4.历史:中外历史纲要(上)、中外历史纲要(下)。5.地理:必修(第一、二册)。6.化学:必修(第一、二册)。7.生物学:必修1 、必修2 。

2.各设区市组织实施考试的科目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39号

)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高二年级(2022级)学生须报名参加。

(二)考试时间

1.全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各设区市组织实施科目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三)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均为闭卷。

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

体育与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6月底之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须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在上报成绩之前应认真做好成绩查询和复核工作,并妥善保存考生成绩数据(含原始成绩)。

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下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网上查询入口”查询当次考试成绩。需要开具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在“服务大厅”点击“一键申请各类成绩证明”自助办理。

七、报名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抓好宣传。各地要积极做好报名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普通高中在籍(指学籍)在校学生必考科目的报名宣传。

(三)加强培训。各地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本次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管理。各地要规范报名点设置工作,加强对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准确、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好各普通高中学校应考考生报名工作。各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公布报名期间值班咨询电话,保障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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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考笔试什么时候考试?(附考试大纲)

2024-01-26,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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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3月16日;

专业科目笔试:3月17日;

公布笔试成绩:4月上中旬;

江西省考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1.公共科目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试题分为省市综合管理、县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三类。公安机关职位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使用行政执法类试卷。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和题型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3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2.专业科目

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加试财经管理专业笔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笔试;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阅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2)。凡未注明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3月17日上午 9:00-11:00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

3月1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笔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4月上中旬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附件: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推荐阅读: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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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考公务员2024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

2024-01-26,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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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职位表下载:点击下载

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二)网上缴费:1月28日9:00至2月3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3月11日9:00至15日17:00;

(四)公共科目笔试:3月16日;

(五)专业科目笔试:3月17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4月上中旬;

(七)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4月中旬;

(八)网上调剂、公布调剂入闱名单:4月中旬;

(九)资格审查、面试:4月底前;

(十)体测、体检:5月上旬前;

(十一)考察、公示:6月中旬前;

(十二)录用审批、备案:6月底前。

附件:

1.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3.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5.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推荐阅读: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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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下载(附报名入口)

2024-01-26,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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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下载:点击下载

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8日至2006年1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省公安厅高速交警各直属支队和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8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28日以后出生);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2)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定向招录“限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本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职位要求方能报考。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后已退役的人员(含以在校大学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入伍前所在高校学业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4)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指报考人员从2019年1月28日前至2024年1月27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5)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6)有本县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须为或曾为该县户籍,或在该县参加高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人或家庭成员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次全省录用考试。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27日。推荐阅读: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件:

1.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3.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5.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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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考怎么报名?(报名流程)

2024-01-26,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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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报名步骤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将考区选择为本人工作(学习)或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省直)考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4年2月2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务员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2月3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1月29日至31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承担。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请上述报考人员于1月28日9:00至2月1日17:00期间扫码并填写相关信息,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减免报名费用申请表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2024年3月11日9:00至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推荐阅读: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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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24-01-26,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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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补充内容:

报名步骤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将考区选择为本人工作(学习)或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省直)考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4年2月2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务员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2月3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1月29日至31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承担。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请上述报考人员于1月28日9:00至2月1日17:00期间扫码并填写相关信息,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减免报名费用申请表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2024年3月11日9:00至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推荐阅读: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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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考什么时候报名?(附报名入口)

2024-01-26,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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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江西省考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1月28日9:00至2月2日17:00;

(二)网上缴费:1月28日9:00至2月3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3月11日9:00至15日17:00;

(四)公共科目笔试:3月16日;

(五)专业科目笔试:3月17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4月上中旬;

(七)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4月中旬;

(八)网上调剂、公布调剂入闱名单:4月中旬;

(九)资格审查、面试:4月底前;

(十)体测、体检:5月上旬前;

(十一)考察、公示:6月中旬前;

(十二)录用审批、备案: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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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州教师资格证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附考试时间)

2024-01-11,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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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具体科目代码见附件1)。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小学类别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请有意报考上述专业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科目报考。

(三)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六)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公共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七)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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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州医师资格考试安排(考试报名+科目)

2024-01-09,全文共 2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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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江西考区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部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线下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模式进行,考生仅完成网上报名,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该报名无效。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4年须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缴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

2.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www.nmec.org.cn点击进入)“考生服务”栏“报名”端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录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4.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在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选择省直考点报名。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

1.上传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点击进入)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请考生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辨。材料上传清单见附件2。

2.现场确认

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经报考点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至报考点;报考点现场确认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无误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交。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点击进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点击进入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点击进入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点击进入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继续安排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图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图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图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四、考试收费

医师资格考试收费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主动关注后续通知,按时缴纳考试费用,未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等材料,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图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 2016

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研究生就读院校的附属医院;以规培生身份报考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所在规范化培训基地;港澳台和外籍考生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四)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五)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军队现役考生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七)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八)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确认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尽早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九)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补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1周左右,由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十一)广大考生应主动关注并绑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关注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人才),及时获取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

(十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考点,联系方式如下:

赣州考点:0797-8169036(赣州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号)

12.省直考点:0791-86290400(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医学考试科509室,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附件:(请点击下载)

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材料上传清单

3.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4.考生有关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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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州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

2024-01-08,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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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专升本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毕业生和扩招毕业生,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申报专项招生的考生还应符合专项计划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

江西省2024年专升本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9日9:00-14日17:00。

三、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点击进入)“专升本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及专业、手机号码等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自行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登记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在报名、考试期间不宜更换手机号码),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网报或报名信息出现误填、漏填以及弄虚作假等因素而影响后期不能正常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类别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下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两类实行免试录取,其它三类实行专项计划单列。

所有考生均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免试录取和计划单列录取的考生与普通考生均填报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的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统一考试和录取。

2024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分为9大类,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进行选报,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高校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主要工作流程见后。

五、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有关院校须指定专人负责,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按时在网上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修正。对因不能按时毕业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标注原因,并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审核,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审核,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由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核定。

“获奖学生”“脱贫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六、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 报名费按照每人130元标准,于3月份网上志愿填报期间统一在“专升本管理系统”缴纳。

(二)根据教育部安排,考试原则上应于4月底前完成。有关考试科类选报、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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