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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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身份证网上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取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后,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全程在网上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2024-05-08,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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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可先到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取得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全程在网上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注:“粤居码”申办身份证暂时只适用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外市户籍居民通过粤居码申请身份证相关业务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请咨询户籍地公安机关。

办理入口:“粤居码”小程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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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身份证线下补办指南(条件+材料)

2024-05-08,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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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居住、就业、就学的本省、市及省外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可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应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监护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并前往,采集指纹及同框现场相片。

温馨提示:

跨省通办的,应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建议先尝试网上办、自助办,无法网上办、自助办的,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前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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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身份证自助补办方法(条件+材料+地址)

2024-05-08,全文共 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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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取得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后,可就近选择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如无法通过自助机验证的,可选择窗口办。

自助办理窗口地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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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门诊特殊病报销提前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06,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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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参保人,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已超病种限额需申请提高限额的

1.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支气管哮喘因病情需要使用相应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

2.精神障碍病种(精神分裂症病种除外)因病情需要使用长效抗精神病针剂的。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已超病种限额需申请提高限额的。

二、所需材料

(一)受理范围第(一)款情况的参保人提供: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新版)》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提供: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二)》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范围第(一)款情况的参保人

提供《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新版)》一式两份给选定门特治疗的医疗机构,由主诊医生填写“申请理由”栏,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该表交还参保人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符合享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血友病病种的参保人

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二)》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五、办理途径

➊线上办理

办理地址:市直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请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之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➋线上办理

广东政务服务网

附件下载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新版).doc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超限额使用申请表(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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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6-08,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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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港澳籍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备注:

1、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2、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人社领域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要求,补贴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补贴标准:

每月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选择其一提供);

3、属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无须提供资料,属本省外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交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请时提供);

4、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时提供)。

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流程

1、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就业的人员,请登陆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2、在顺德区就业的人员,请在广东省资金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jycy)进行申报,也可关注“顺德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进入平台】,输入关键字查询申报指引。

窗口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进行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通知结果。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具体办理以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相关问答:

市民成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是否需要定期再去办理就业备案登记?

答:已经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的,无需定期再办理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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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明区社会考生中考报名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16,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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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社会考生是指具有高明区户籍、在高明区外就读初三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回高明区报考的中考社会考生,请根据下列规定和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一、报名条件

高明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二、报考资格

选择回高明区报名的高明区户籍中考社会考生,不能享受名额分配(即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在高明区就读初中的户籍学生相同。

特别提醒,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申请及所需证件。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1份)、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或就读初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详见附件1《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提交资料清单》),向高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3月17日至3月27日(报名咨询电话:88282343,88282386,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咨询)。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高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四)请考生自行登录佛山招考网进入“社青考生注册”链接(http://zsks.edu.foshan.gov.cn/)完成报名。确认报名的数据不作更改。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及确认时间内亲自到报名点现场提交本人报考资料审验,并在考生信息表签名确认。若存在资料虚假及其他舞弊行为,报名点则取消其报名数据和报名资格。

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进行拍摄电子照片、缴交相关费用(收费文件:粤价函〔2001〕213号)、确认报名数据(含体育考试项目、按个人所需报考的术科考试科目)等手续。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佛山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同时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类别。

四、体育考试

社会考生体育考试时间(4月15日至5月17日)和场地将由报名点以电话方式通知。社会考生在体育考试前须向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提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2)测试成绩、《体育课运动技能》(附件3)测评成绩。

五、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同时须到报名点打印志愿表签名确认或递交已签名的志愿表到报名点。

六、文化科考试

佛山市2024年中考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请考生按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报考点领取中考准考证,并详细阅读准考证背面印明的注意事项。

七、其他要求

(一)各考生务必对报名表和志愿表的内容进行核实,无误方可签名,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等都将以此为准。因信息录入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

(二)考生须端正考风考纪,切勿作弊或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指引》未尽事宜以《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佛招办〔2024〕13号)精神为准。

(四)考生报名时须按照《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提交资料清单》的规定提供资料给报名点,并把常用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报至报名点。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手机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五)考生可以关注“佛山教育”“佛山招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佛山招考网发布的消息,了解中考资讯。

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二代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1份);

3.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

4.初三年级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2)测试成绩原始表,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5.《体育课运动技能》(附件3)证明,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6.就读学校体育课考核证明,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7.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表(或德育鉴定结果),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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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顺德区社会考生中考报名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16,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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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德区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条件及报考资格

(一)在外市就读初中返回顺德区参加中考的顺德户籍应届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

(二)顺德区户籍的往届生。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顺德区公办普通高中均为省一级以上)。

(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六)社会考生不能享受顺德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政策。

二、报名流程

2024年中考社会考生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和现场审核报名资格两部分,报名确认审核后,同时建立考生个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一)网上注册和录入个人信息

1.网上注册,生成考生号。社会考生必须于3月17日-27日期间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社青考生注册”链接(https://exam.edu.foshan.gov.cn/iexamfs),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通过的,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

2.派号后,登录报名系统录入个人详细信息。社会考生必须于3月17日-27日期间凭考生号(14位)和登录初始密码(8位,为考生出生日期,例如2009年4月25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20090425)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考生用户请登录”链接(https://exam.edu.foshan.gov.cn/iexamfs),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并拍照上传,校对所有信息无误后,缴交报名费用并点击确认报名。

(二)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1.办理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2:00(其他时间须提前预约)。

2.办理地点:顺德区大良梁开中学(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翔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3.报名资格审查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即学籍证明,由毕业学校开具,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3)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样式见附件2,由毕业学校出具);

(4)初一、初二年级《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测试成绩(样式见附件3,由毕业学校出具);

(5)综合表现评定材料(样式见附件1,由毕业学校出具);

报名资格必须经现场签名和网上缴费后才可确认,逾期办理将不予受理(未经现场审核的报名数据作废)。

三、其他事项

如需要详细查询了解中考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安排,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佛山招考”或“顺德教育”。

顺德区招生办公室:

中考咨询电话:0757-22835777、22835766,

联系人:张老师、林老师;

社会考生报名点(梁开中学):

联系电话:0757-22630118,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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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2023-11-08,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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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自有合法产权房屋(住宅,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同一户内子女及孙辈可申请迁移。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经产权人书面同意,允许随迁。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申明》)。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或成年子女随迁且居民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3为必选项,4-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办理时限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及窗口地址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链接: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00863

2、不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收费标准

(一)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二)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三)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四)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五)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六)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对应事项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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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自学考试4月报名指南(时间+入口+条件+流程)

2023-02-23,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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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指南

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2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

(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附件:点击查看/下载

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5.佛山市各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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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老年人优待证微信补办指南(办理入口+操作流程)

2020-09-16,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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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老年人优待证微信补办指南

第一步:进入广佛通线上客户服务微信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小程序,点击【登录】,允许授权手机号码完成登录,点击【老年人优待证补办】进入补办登记流程

第三步:请务必认真阅读《老年人优待证补办登记须知》后再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仔细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补办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图片。

第四步:选择支付方式和领卡方式,到店自提需选择自提客服中心,邮寄需添加收件地址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马上提交,完成补办登记。(注意:选择邮寄的客户,邮费到付,佛山市内10元,广东省内12元)

遗失补办+邮寄到付

温馨提示:

●故障补办的客户登记成功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故障卡到已选定的客服中心申请领用临时卡并支付卡片工本费,否则无法完成制卡。

●登记成功后,24小时内可进行修改资料或撤销申请,一经系统审核成功,不予修改或撤销等操作;

●如发生审核不成功或自行取消办理等需要退款的情况,请在【留言回馈】上填写相关的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订单受理编号等)说明情况,稍后将有工作人员联系并进行退款。

●因本次制卡涉及个性化制作,制卡申请一经系统审核成功,卡片工本费不予退还。

●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广佛通客服热线:0757-831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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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住证补办指南

2024-05-30,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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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住证补办怎么办理?佛山居住证补办办理条件是什么?佛山居住证补办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佛山居住证补办在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办理方式

1、用微信搜索“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小程序或者通过“粤省事”、“佛山通”APP进入“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平台。

2、点击“居住证服务”,进入“续期、补领、换领居住证”,需要续期、补领、换领的居住证信息无变化的,系统将自动显示申办人之前所填报的登记资料,申办人对之前申报的资料无变化的,点击确认后,则直接办理续期及补领、换领。如果之前填报的信息有变化的,则重新填报所变化的信息资料,经系统审核确认后自动办理。

PS:通过“新市民服务通”平台申领的居住证,如果申领人在平台上勾选EMS邮政速递,邮政快递上门取件并快递到家。办理地点

佛山市自助签注机布置点查询网址:点击跳转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补、换领居住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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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稳定就业入户政策办理条件+材料

2024-05-15,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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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卡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及《遗失声明》)。

3.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参保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最近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我市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在我市经营不同的公司、企业、个体商户,经商时间可累计)。参保和经商年限可互补叠加,但必须连续,且当前正在参保或经商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4.入户地址房产证明材料。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件及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5.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6.入集体户的,由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核实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办理。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入户同意书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由工作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7.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8.材料说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6选其一,7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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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购房入户政策办理条件+材料

2024-05-15,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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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2024购房入户政策办理

办理条件: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卡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及《遗失声明》)。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件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及自建房必须提供房产证件)。属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5.材料说明。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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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中考报名指南(时间+条件)

2024-03-16,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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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3月27日。

二、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非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地点

本市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初中学校或本市户籍所在区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方式

中考报名实行考生自愿,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五、报考资格

✔本市户籍就读户籍所在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区资格报考。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

2.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持有我市居住证;

3.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

✔拟在我市报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初中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4年8月31日。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各区也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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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海区社会考生中考报名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16,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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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生是指具有南海区户籍在南海区外就读初三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回南海区报考的,请根据下列规定和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考生登录佛山市中考管理系统进入“社青考生注册”链接(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注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有问题的,先致电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咨询。网上报名成功后,后期现场提交资料先与报名点预约,再前往提交资料。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南海区户籍的居民,可以报考

对具有南海区户籍,在佛山市内其它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享有当地考生待遇,这部分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二)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

2.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申请及所需证件

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镇(街道)选择报名点(见附件1)进行注册报名,上传以下资料并按(附件7)教程进行操作。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样式参考附件2);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结束后15天内把以下资料提交到指定报名点。

3.用于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材料。《国标》成绩:2024年初中毕业生,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各占2分,各学年《国标》测试成绩及格者满分2分,不及格1分;往届考生:能提供《国标》测试成绩,按初三毕业生标准执行;能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得1分;没参加《国标》测试,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体评》成绩:2024年初中毕业生的初一、初二年级《体评》测评成绩6分,各学年体育课综合评价及格者满分各1分,不及格0分,体育运动技能考评及格者满分各2分,不及格1分。符合《体评》免考条件考生,按要求申请并获得免考资格2分;无故不参加《体评》测试的考生0分。其中市内考生:能提供《体评》证明,按初三毕业生标准执行,不能提供证明0分。市外考生:能提供体育课综合评价证明,及格者1分,不及格0分,不能提供证明0分;能提供就读学校体育课考核证明,成绩优良以上2分,及格1分,不及格0分,不能提供证明0分。

(1)佛山市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表(附件4);

(2)佛山市学生《体育课运动技能》上报表(附件5)。

4.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考生报考市一中等9所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成绩必须达到3个“C”等级或以上,其他招生学校暂不作要求。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按照报名点安排参加相应的操作考试,不能用原学校的成绩替代。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3月18日—27日。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预报名、缴交相关费用、确认报名数据等手续。

(三)考生必须于5月1日前向报名点提供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表(或德育鉴定结果)(具体样式见附件3),由报名点录入系统。

三、体育考试

考生须参加南海区组织的体育项目考试,考试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6日,具体考试的时间及安排请与报名点联系。个别因体质问题需要办理免考等手续的,具体请咨询报名点。经审核符合免考条件的需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下午3:00-3:50;考试地点:与报名点联系)。

有关体育考试的具体问题可向报名点查询。

四、信息查询

考生必须及时并详细了解各种招生考试的信息。考生可登录“南海教育云”(http://www.nhedu.net/)的招考专区,查看公布的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考试、填报志愿、考试安排(如体育考试、艺术术科考试、文化科考试等)、成绩公布与复查、录取等方面的详细情况,也可以直接向报名点或南海区招生办(联系电话:0757-86209556转3)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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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狮山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标准+材料+流程)

2024-02-28,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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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海区狮山镇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一手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可申领3000-4000元不等的购车补贴

时间要求

预登记时间:3月31日前

开票时间:3月31日前

上牌时间:2024年4月21日前

补贴对象

在南海区狮山镇进行注册登记且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零售业数据统计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申领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新车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购买一手新车,并签订购车合同和支付订金5000元(含)以上订金,在2024年3月31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4年4月21日前完成上牌。

2、指定汽车经销商企业购车:参与活动的南海区狮山镇注册登记且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零售业数据统计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见文末表格)。

3、所购车辆车型要求: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以下简称“购车发票金额”)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8万元(含)-20万元(不含),按3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4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同一消费者仅能申请1次补贴。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分为预登记阶段和正式申请阶段。

预登记阶段: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成功购买一手新车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在指定平台提交预登记阶段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新车购车合同、5000元(含)以上定金支付凭证或支付流水)完成预登记手续。

正式申请阶段:完成预登记程序的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新车上牌,并按要求在2024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南海区狮山镇购车补贴资金申请表、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申请成功后,将按相关流程向消费者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

1、《南海区狮山镇购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2、汽车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购车合同(签订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内,且合同签署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

4、5000元(含)以上定金支付凭证或支付流水(交易时间应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内);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日期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内);

6、汽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21日内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

其他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本次活动购车补贴实行总额控制,按预登记提交顺序先到先得,额满即止。个人消费者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预登记资料提交。预登记期间,如超出本项目资金规模,将提前关闭预登记入口。

3、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5、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咨询热线

咨询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富科技城1号楼217室佛山市南海区汽车行业协会

咨询电话:0757-66866763、0757-66866766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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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购车补贴申请指南(入口+流程+材料)

2024-01-11,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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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平台和申请时间

申报平台: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浏览器打开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

申请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起,系统于每日8:30至17:30开通,其他时间申请渠道关闭。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2月15日下午17:30,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则用完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补贴额度用完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补贴对象:在禅城区内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并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一消费者仅能申领1次补贴。申领补贴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购买新车时间: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至项目资金用完即止。

汽车经销商企业:在禅城区商事登记且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

车辆注册登记:消费者需在佛山市内完成新购车辆的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

车辆车型要求:小微型载客汽车。

三、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以下简称“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台;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台;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台。

以上价格为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同一消费者仅能申领1次补贴。

四、申报材料

本次申领采取“秒报秒批”方式,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若申请人无法成功申报或对申报信息、结果有异议,可提供以下申诉材料在线进行申诉:

(1)拍照或扫描上传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

(2)在线填写《禅城区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申请表》、车主名下的相关账户等信息。

申诉人在线填写的信息需与机动车发票、登记证书等内容完全一致(含字母大小写),因填写有误、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申诉被退回、不能申请补贴等结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申报程序

1、线上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申报平台上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核对相关信息。

2、系统自动审核:佛山扶持通系统将自动匹配申请者信息,审核确定申请人获得补贴资格。

3、资金拨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收到预算资金授权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人。

(按资金下达及线上审批通过顺序分批拨付,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六、咨询查询

业务咨询:0757—12345

系统操作咨询:0757-832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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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申请劳动投诉咨询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20,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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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四)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八)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一)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受理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卡、工牌、饭卡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工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投诉举报文书(或现场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依法撤销立案。

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属于投诉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投诉人。公告、委托审计或者鉴定等期间不计算在办案时限内。

四、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处理;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六)告知当事人。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详见下表

(2)办公时间:以属地办公室时间为准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1.电话

拨打0757-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服务。

2、网站

点击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选择劳动就业→欠薪举报投诉,注册和填写举报投诉信息。第一步,举报投诉人用真实身份注册个人账号;第二步,登录账号→点击投诉登记或举报登记→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按要求填写举报投诉信息内容→保存提交。举报投诉提交成功后,省监察信息系统开始计算举报投诉受理时间。匿名举报不需注册。

注:线上投诉举报是法律规定的举报投诉方式之外的一项便民举措,而不是举报投诉的唯一途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投诉人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面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线上提交投诉材料,只能作为预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前期处理,必要时仍需要投诉人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窗口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

八、咨询监督

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的过程中,市民如果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办案行为不满,认为需要投诉或者要求监督的,可以直接到该劳动监察部门所属人社局或上级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拨打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0757-12345;

2、拨打佛山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0757-12388;

九、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投诉时一般由其本人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委托他人提交投诉材料,经投诉人本人核实,情况属实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应当尽可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作证等凭证,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应提供投诉人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以便工作人员与其联系。

(三)投诉人进行劳动监察投诉后,若需了解相关办理情况,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到办理点现场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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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居民医保参保指南(时间+费用+流程)

2023-12-10,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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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时间为:

1.停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20日;

2.参保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12月25日。

参保缴费标准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参保缴费须知

1.本市户籍居民2023年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2024年度居民医保,如需停保要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停保手续,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4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扣费失败的;

(2)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4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在扣费期内(2023年3月31日前 )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

因系统优化升级,2024年1月中上旬会停机调试,请参保人尽量确保2023年12月底前扣费账户有足够金额扣缴本次参保费用,避免因停机期间无法及时扣缴。

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4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五区申报地点

(一)禅城区申报地点

1.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居委会申报,农村户籍居民到所属村委会申报。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居民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二)南海区申报地点

1.南海区户籍人员到户籍地村居委进行申报。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人员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顺德区申报地点

1.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申报。

2.本区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报、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村委会申报。

(四)高明区申报地点

高明区户籍居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港澳台居民请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五)三水区申报地点

三水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港澳台居民到就近行政服务中心等网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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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高明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流程

2023-11-30,全文共 670 字

+ 加入清单

参保条件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已在高明区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参保流程

1.本区户籍居民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居民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或社保办事处进行申报。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保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或者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随迁子女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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