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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4年国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2023-10-16,全文共 8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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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 《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 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答: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3. 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14.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5.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

二、关于报名

16. 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17.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18.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答: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关于资格审查

19.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21.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2.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答:笔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笔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查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3. 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金融监管财经类职位、金融监管综合类职位、金融监管法律类职位、金融监管财会类职位、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 如何选择考试地点?

答: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参加考试。

28.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

29.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0.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1.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32. 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答:个别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3. 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答: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4.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6.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7. 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答: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不得录用,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可以顺延递补后续考生进行考察。

38. 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9.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40. 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1.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2.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3.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4.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5.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6.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7.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48.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9. 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50.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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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学历提升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2023-10-30,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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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查看申报的审核进度?

职工本人可在「粤工惠津贴发放」小程序实时查询审核进度。

2.学历补贴能重复申请吗?

不能,每名一线职工在大专和本科两个学历层次只可申领一次学历补贴。

3.我是函授学历,是否可以申请?

可以。本次学历补贴的奖补对象包含函授教育。

4.凡报读的职工都能申请到补贴吗?

本次学历补贴名额为20000名,采取统一抽签的原则分配补贴名额,中签的职工即获得本次学历补贴名额。

5.企业一线职工是指?

一般来说,企业一线职工是指直接从事生产或业务的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含)以下的生产人员、直接面向顾客的服务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教学、科研、医疗等)的人员属于一线职工。

6.学历补贴怎么发放给职工?

完成抽签后,省总工会将拟补贴名单在广东省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并在“粤工惠”平台和省总公众号发布公示推文,公示结束后,省总工会根据审定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一线职工申领所使用微信的微信钱包。

7.若换了新的手机号码,要如何解除微信绑定?

请在个人申报结束前,发送邮件至szgh_yytd@gd.gov.cn,完成原手机号码绑定记录的清除。提交邮件后,请耐心等候工作人员处理。(请各位注意提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邮件格式标题格式:【学历补贴修改手机号】+会员姓名邮件正文内容:会员编号+所属工会+原绑定的手机号+修改原因

8.换了单位如何更改工会?

(会籍转移的操作方法)进入粤工惠小程序,点击“会员”页面-选择“会员信息”-点击“会籍转移”,输入需要转入的新工会名称,点击提交,等待所要转入工会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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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海北第四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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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海北第四幼儿园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5月15日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小班75人,中班25人,大班11人。

三、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四、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海北教育路9号天鹅观邸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次: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大沥镇户籍。

五、录取方法

(一)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二)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

(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居住期间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

(1)当第一、二批次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报名资格作废。

(2)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黄岐中心幼儿园、海北第一幼儿园、海北第二幼儿园、海北第三幼儿园、海北第四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海北第四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六、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八、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填报,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5.特别提醒:报名材料不分批次同步上报。但在资料审核时先审核第一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再审核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该年级第二、三批次网上报名材料不再审核,报名资格作废,如此类推。

九、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

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水果餐、午餐、下午茶,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十一、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

5.招生咨询电话:0757-85909863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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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海北第三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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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第三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一、招生对象

小班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中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大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小班75人,中班4人,大班6人

三、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四、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

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沿江路185号时代水岸泽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沿江路185号时代水岸泽苑(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次

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沿江路185号时代水岸泽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沿江路185号时代水岸泽苑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次

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大沥镇户籍。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备注:

(1)当第一、二批次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报名资格作废。

(2)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黄岐中心幼儿园、海北第一幼儿园、海北第二幼儿园、海北第三幼儿园、海北第四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海北第三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五、录取办法

直接派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摇号派位

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六、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八、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填报,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5.特别提醒:报名材料不分批次同步上报。但在资料审核时先审核第一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再审核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该年级第二、三批次网上报名材料不再审核,报名作废,如此类推。

九、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课间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十一、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北第三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0757-85906689 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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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海北第二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765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请直接识别以下系统进行填报:

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小班150人,中班56人,大班16人。

(三)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四)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为止)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尚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尚苑(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尚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尚苑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次: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大沥镇户籍。(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居住期间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 (1)当第一、二批次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报名资格作废。

(2)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大沥黄岐中心幼儿园、大沥镇海北第一幼儿园、大沥镇海北第二幼儿园、大沥镇海北第三幼儿园、大沥镇海北第四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大沥镇海北第二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五)录取办法

(一)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二)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

注: 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六)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收集报名信息

需提交资料

(八)网上收集报名

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填报,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5、特别提醒:报名材料不分批次同步上报。但在资料审核时先审核第一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再审核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该年级第二、三批次网上报名材料不再审核,报名资格作废,如此类推。

(九)报名工作

日程安排

(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早点、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十一)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海北第二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0757-85928532 、1581931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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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盐步中心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362 字

+ 加入清单

盐步中心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微信扫码进入)

报名时间:5月11日-15日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人数

小班100人,中班16人,大班20人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且同时具备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同一片区内的幼儿园只能选报一间。即盐步片的公办幼儿园(盐步中心幼儿园、盐步第一幼儿园、盐步第二幼儿园、盐步第三幼儿园)只能选报一间。选择报读盐步中心幼儿园的,家长务必知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四、录取办法

(1)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2)摇号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六、网上收集报名

信息须提交资料

七、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登记,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八、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112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课间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待收取)。

十、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盐步中心幼儿园。

5、招生咨询电话:0757-85775394

谢老师、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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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镇海北第一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130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系统于5月11日开启,5月15日关闭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人数

小班75人,中班14人,大班18人

三、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四、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花园产权房【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花园(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花园产权房【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黄岐时代水岸花园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次: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且同时具备居住期间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

(1)当第一、二批次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2)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海北第一幼儿园、海北第二幼儿园、海北第三幼儿园、海北第四幼儿园、黄岐中心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海北第一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五、录取办法

(一)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二)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

(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六、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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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沥城第二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533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5日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招生计划人数

小班:50人

中班:10人

大班:10人

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时代天禧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时代天禧(以户口本为准)。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时代天禧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时代天禧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

第三批次: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幼儿的父母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居住期间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

(1)当第一、二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报名资格作废。

(2)大沥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沥城第二幼儿园、大沥中心幼儿园、沥桂幼儿园、沥雅幼儿园、沥城第一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沥城第二幼儿园的,家长务必知悉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录取办法

(一)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二)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

(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

提交资料

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水果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城第二幼儿园。5.招生咨询电话:0757-855311280757-855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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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黄岐中心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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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024年5月11日至5月15日*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人数

小班125人,中班21人,大班12人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

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

同一片区内的幼儿园只能选择报一间。即黄岐片的公办幼儿园(包括:黄岐中心幼儿园、海北第一幼儿园、海北第二幼儿园、海北第三幼儿园、海北第四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黄岐中心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四、录取办法

(1)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2)摇号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六、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七、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登记,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八、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112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课间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十、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践,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黄岐中心幼儿园。

5.招生咨询电话:

0757-85931156 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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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镇沥城第一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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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招生计划人数

小班75人,中班11人,大班15人

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依批次顺序招录原则

招生批次

(按以下批次招录,录满即止)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时代冠恒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该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为大沥镇时代冠恒苑(以户口本为准)。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的,即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大沥镇时代冠恒苑产权房【截止到报名时已获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但该幼儿不具有大沥镇时代冠恒苑的户籍。注: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本批次网上报名资格作废。第三批次: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1)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2)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3)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同时具备居住期间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备注:(1)当第一、二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第三批次报名资格作废。(2)大沥片的公办园(包括沥城第一幼儿园、沥桂幼儿园、大沥中心幼儿园、沥雅幼儿园、沥城第二幼儿园)只能选报其中一间。选择报读沥城第一幼儿园的,家长务必悉知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批次界定。

录取办法

(1)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2)摇号派位:按批次招录,当该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则采取摇号方式招录,录满即止。(注: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填报,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5.特别提醒:报名材料不分批次同步上报。但在资料审核时先审核第一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再审核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时,该年级第二、三批次网上报名材料不再审核,报名作废,如此类推。

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水果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幼儿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代收取)。

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时需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城第一幼儿园。5.招生咨询电话:0757-85531068、0757-8553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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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沥镇盐步第三幼儿园报名系统+报名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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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注意:上传证件材料时以原件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拍摄角度保持平行,保证证件完整展示,拍摄时聚焦清晰,避免文字、数字、印章模糊不清。

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幼儿。

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100人,中班23人,大班8人。

报名条件及录取办法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大沥镇户籍。

(2)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大沥镇户籍。

(3)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大沥镇内居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大沥镇房产(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②在大沥镇居住,已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佛山市内户籍的提供在大沥镇内工作单位证明),且同时具备至少连续12个月的大沥镇社保清单(计至2024年4月30日前)。

注意:同一片区内的幼儿园只能选报一间。即盐步片的公办幼儿园(盐步中心幼儿园、盐步第一幼儿园、盐步第二幼儿园、盐步第三幼儿园)只能选报一间。选择报读盐步第三幼儿园的,家长务必知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录取办法

(1)直接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2)摇号派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年级可供学位数。

(注意: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幼儿园网上审核,再公布符合资格参加派位幼儿的方法,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收集报名信息须提交资料

网上收集报名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错峰进行登录登记,以免因网络堵塞造成报名不成功。

3.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认真填写,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幼儿园审核时方便联系。

4.网上收集报名资料请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填写项目的对应关系,资料不全或资料不匹配将影响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招生工作日程计划表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根据南发改价费〔2021〕30

号文执行,如有变化,以届时物价部门最新文件通知为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18元/天(含早餐、课间餐、午餐、午点,按实收取);代收费:生活用品费(洗漱用具等)、体检费(按实收取)。

其他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收集报名信息,网上审核资料,确定参加派位幼儿资格,再进行派位和录取。录取后,将再收集报名应交的资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若报名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相符或缺少资料或弄虚作假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安排学位。

3.未尽事宜请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资讯,正常上班时间可到园或致电咨询。

4.本园招生工作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第三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0757-85780898 李老师、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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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狮山镇幼儿园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5-06,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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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3日

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适合过集体生活,幼儿园招生对象原则为以下期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报名入口:家长(监护人)通过手机点击下方报读“幼儿园”指定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错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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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陈村镇公办小学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4-04-12,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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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户口簿的地址和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地址表述不完全一样,但是同一个地方,怎么办?

首先房屋必须是住宅,其次此类型镇教育办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请市民不要着急,更无须去相关部门进行更改或办理相关证明。若无法确定可于4月13日到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咨询。

如果我的孩子属于“人户不一致”的户籍生,孩子还能在陈村上小学吗?

可以,今年户籍生区分“人户一致”(第一批)和“人户不一致”(第二批),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人户不一致”的户籍生是在学区学校报名,如果学区内学位不能满足全部户籍生入读,则由镇教育办统筹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依然能够保障在陈村上小学。根据户籍适龄儿童统计数据预判(截至3月29日),陈村镇大部分学校学位能满足学区户籍生入读需求,只有个别学区的户籍生可能需要统筹。

怎样申请“长幼随学”?

需要申请“长幼随学”的学生家长,应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关资料,而且“长幼随学”只能是幼随长读。如:哥哥在仙涌小学入读,弟弟也可以申请报读仙涌小学,跨学区申请“长幼随学”的,学校先满足学区户籍生后才录取“长幼随学”。

孩子属于“人户一致”第三类,录取是不是排在第二类之后?

今年户籍生区分“人户一致”(第一批)和“人户不一致”(第二批),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同一批次内不区分类别,“人户一致”第三类属于第一批,跟第一类和第二类一起,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

我的孩子是陈村户籍,但不是潭洲户籍,是否可以申请入读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

可以申请,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分批招生,完成第一批至第五批招生后,如还有剩余学位,将以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其他陈村户籍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如果孩子已被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小学部一年级电脑派位录取,能否放弃学位回学区学校就读?

陈村镇一年级户籍生报名后,先进行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电脑派位,然后再开展学区学校录取工作,如果您的孩子通过电脑派位被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录取,应按时到学校确认是否入读,如确定不能入读,则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不再保留学位,孩子可以回学区学校就读。

入学所指的周岁是如何计算的?不足6周岁能否入学?

入学周岁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的8月31日(含31日)。2024年9月入读的小学一年级,必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因为要建立学生全国学籍系统信息,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号码进行时间对比,不足6周岁的,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限,无法建立学籍号,不能入学。

我的小孩的发育比较迟缓,现已达就读年龄,可以今年不入学,大一岁再入学吗?

可以,由于小孩身体发育迟缓、疾病等特殊原因,达到入学年龄当年度不入读一年级的,家长可以携孩子户口簿、相关情况证明,办理延缓入学申请手续。办理地点:陈村镇政和路1号陈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陈村镇教育办公室教育管理股,办理人员:卢老师,0757-23830370、0757-23838126。

我家小孩已经7、8岁了,报读一年级有影响吗?

没影响,但小孩应没有读过小学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

我的小孩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是否影响报读?

不影响报读。小孩在正式入学后,须听从卫生部门和学校的指引安排,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小孩的父母都有陈村户籍,小孩没有陈村户籍,能否作为户籍生入读陈村镇公办小学?

不能,您的孩子属于政策生,陈村镇第一批招生对象为陈村户籍适龄儿童,这里的“户籍”是指小孩户籍。如没有陈村户籍,则按政策生或积分生招生办法申请入学。

但提醒家长注意,根据今年陈村镇入学需求和学位情况分析,陈村镇今年不能开展积分生招生,请积分生做好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学校报读的准备。

户籍生一定能够安排在所划分的学区小学就读吗?

陈村镇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区进行招生,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小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安排就读该校;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镇教育办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并公布全镇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未录取的家长填报志愿后,镇教育办按志愿先后顺序及儿童入户陈村镇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到镇内有学位的学校。

逾期未报名的本镇户籍生,可以申请补报名吗?

可以。但不一定能安排到想去的学校。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生(不包括户籍办理回执类)可以参加政策生批次的报名,如果还错过了,可于8月26日-28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镇教育办公室(陈村镇政和路1号陈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提交申请资料,由教育办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于报读迟,可能出现安排的学校距离住处较远等情况,如家长选择放弃学位,教育办将不再统筹安排。

小孩一出生就在原户籍地入户: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民族路A巷B号,2019年迁移到现户籍地: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民族路A巷C号。只是隔了几间屋,新迁时间会不会影响小孩入读学区学校新圩小学?

市民在同一学区发生的户籍连续迁移变动,以最早入户本学区时间计算。

按照今年学区划分,民族路属新圩小学招生范围。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初步判断市民小孩入学按照迁入陈村镇南涌民族路A巷B号时间计算,具体以市民最终提交的户籍材料及公安部门核实为准。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电话占线怎么办?

陈村镇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详见相应学段的招生方案附件。由于咨询电话比较集中,家长极有可能遇到电话占线,可尝试其它时间再拨打或登录各学校的招生咨询平台留言,学校会在两个工作日内用公布的电话回复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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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新城迎春花市时间+地点+摊位报名

2023-12-21,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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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2月3日-2月9日(农历年廿四至年廿九)

地点:东平广场-文华南路

本次花市以“在都市之森,邂逅春日烂漫” 为灵感,融入佛山新城优势,为新城量身定制一场专属的“可持续发展”的岭南新春花市活动,打造城市IP。

本次2024年佛山新城迎春花市设有美食摊位区、摊位市集区、车尾箱市集区、表演互动区、美陈区五大活动区,将征集近200个摊位,主打一个热闹又丰富!

摊位报名咨询电话

梁小姐,13246266631

喻先生,1390256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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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报名条件(年龄+学历)

2023-10-16,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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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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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报名入口+时间

2023-10-16,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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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考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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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uth/login.html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

查询报名序号时间:2023年10月28日8:00后

报名确认: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

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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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

2023-10-09,全文共 3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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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二、加强报名点管理

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

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报名后户籍等信息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

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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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顺德民办中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2024-05-23,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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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及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各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一、民办小学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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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顺德区2024年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xls

有关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1.录取方式为“不开展”的说明:由于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因此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

2.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二、民办初中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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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顺德区2024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xls

有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直升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一、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一、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直升学校直升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三、摇号时间及查询摇号码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将于5月23日下午2点左右开始。家长可在上述时间后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摇号码。

提醒:是否查询摇号码不影响录取结果。

四、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及方式

摇号结束后,家长可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和指引将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留意。

五、注册时间

根据全区“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注册时间为5月25日-5月30日,具体请留意学校的有关通知。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务必提前与学校沟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且未与学校提前沟通的,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已有录取结果(含放弃注册者),不能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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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海区民办中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2024-05-23,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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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有关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1.录取方式为“不开展”的说明:由于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因此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

2.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民办初中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有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直升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一、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一、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直升学校直升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摇号时间及查询摇号码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将于5月23日下午2点左右开始。家长可在上述时间后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摇号码。(1.关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2024升学】-【民办招生报名平台】;2.登录网址https://mbzs.edu.foshan.gov.cn)

提醒:是否查询摇号码不影响录取结果。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及方式

摇号结束后,家长可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和指引将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留意。

注册时间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民办小学、初中注册时间为6月1日—6月5日。具体注册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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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水民办中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2024-05-22,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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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有关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1.录取方式为“不开展”的说明:由于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因此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

2.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2、民办初中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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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直升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一、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一、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直升学校直升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3、摇号时间及查询摇号码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将于5月23日下午2点15分左右开始。家长可在上述时间后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摇号码。

提醒:是否查询摇号码不影响录取结果。(摇号直播扫描下方二维码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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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及方式

摇号结束后,家长可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和指引将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留意。

5、注册时间

根据全区“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注册时间为6月2日-6月5日,具体请留意学校的有关通知。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务必提前与学校沟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且未与学校提前沟通的,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已有录取结果(含放弃注册者),不能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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