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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2024-03-05,全文共 144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 | |
行政区域 | 指标数(个) |
禅城区 | 1800 |
南海区 | 3500 |
顺德区 | 4200 |
高明区 | 500 |
三水区 | 800 |
合计 | 10800 |
注:2023年佛山全市的指标数较去年增加了200个,其中禅城区增加300个、南海区增加500个、顺德区增加700个、高明区减少500个、三水区减少700个。
新市民积分分值计算方式: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础指标
居住证:在佛山市累计办理居住证(暂住证)时间:累计每满1年积20分,最高可积240分
房产情况: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最高可积144分
参保情况: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社会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可积50分;
在佛山市参加社会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4分,最高可积200分。
二、加分指标
文化程度:高中(中技、中职)20分;大专30分;本科以上50分。
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工(四级)20分;高级工(三级)30分;技师(二级)50分;高级技师(一级)80分
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30分;中级资格50分;高级资格80分
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在本市从事环卫工作,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工作的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企业的客运服务,维修,调度岗位人员,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积80分
科技创新(近3年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0分/项,最高可积60分
荣誉奖励:
国家级荣誉每次40分,最高可积80分;
省级荣誉每次30分,最高可积60分;
市级荣誉每次20分,最高可积40分;
区级荣誉每次10分,最高可积20分。
竞赛获奖:
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
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8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50分。
社会贡献:
参加志愿者社会活动:每满3小时积1分,最高可积40分;
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或献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可积5分,最高可积60分;
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加10分;
在本市成功实现造血干细胞捐赠,加80分。
投资纳税:
投资:
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1年以上:5分;
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1年以上:10分;
在本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1年以上的股东:20分。
纳税:
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 (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1分/500元
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 (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1分/10000元
住房公积金缴交:
在本市依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每缴交1个月积0.5分,最高可积60分
三、减分指标
失信情况:
近5年内在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
、不良司法信用信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用信息、被列入异常信用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每宗减10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材料造假
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五、各区自定指标
各区在本计分指标体系外可结合自身实际设定加分项目,总分数不超过60分。
2024佛山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填报方式
2024-05-24,全文共 698 字
+ 加入清单报名点审核志愿数据时间:5月30日至31日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区教育局、中学、考生按分级管理权限,凭账号及密码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填报入口: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批次安排
佛山市中考录取依照“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原则,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逐个层次投档录取。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具体安排如下:
提前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以下简称“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体育和艺术类计划、市中心业余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
第一批
包括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第二批
包括面向区内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普通生等)、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职普融通试点专业(具体层次由各区设置)。
第三批
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班、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补录,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补录。
2024年高明区民办中小学报名情况+录取方式
2024-05-22,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民办小学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点击放大查看)
有关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1.录取方式为“不开展”的说明:由于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因此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2.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学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二、民办初中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民办初中
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
(点击放大查看)
有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方式的说明:
录取方式为“待定”的说明:根据录取规则,被直升志愿录取的学生,第一、第二志愿自动失效。第一、第二志愿有效报名人数需根据所有直升学校直升志愿的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此需摇号当天才能确定。
三、摇号时间及查询摇号码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时间将于5月23日下午2点左右开始。家长可在上述时间后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摇号码。
提醒:是否查询摇号码不影响录取结果。
四、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及方式
摇号结束后,家长可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和指引将通过“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留意。
五、注册时间
根据全区“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注册时间为6月1日-6月5日,具体请留意学校的有关通知。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务必提前与学校沟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且未与学校提前沟通的,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已有录取结果(含放弃注册者),不能参加补录。
2024佛山各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2024-05-07,全文共 157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申请条件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4月22日至5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2.积分分数公示: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3.申请复核:6月12日至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4.积分排名公告:6月20日公布排名结果。
2024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申请对象
持南海区各镇街办理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积分入学服务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积分。)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时间
桂城:4月18日-4月30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九江:5月7日-5月17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西樵:4月18日-4月30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丹灶:4月15日-5月8日(共16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狮山:4月15日-4月30日(共13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大沥:4月22日-5月7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里水:4月22日-5月8日(共11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2024年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申请对象
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
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子女。时间安排
1.网上预约: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晚上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晚上20时发放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预约号。
2.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3.审核评分:5月13日至6月3日。
4.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积分排名公告:6月21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2024年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申请条件
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居住证登记住址的镇(街道)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有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的可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今年,为满足更多新市民子女能在我区入学的需求和减轻家长负担,我区决定继续向部分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同样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招生录取,有意向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也需要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各镇(街道)于4月10日后发布
2、受理时间:4月18日至5月17日
3、审核评分:5月20日至5月31日
4、首轮公示:6月5日至6月12日
5、审核复核:6月13日至6月19日
6、最终积分排名公示:6月20日至6月26日
2024年高明区积分入学预约操作流程
2024-04-19,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进入“高明通”微信小程序,进入“高明通”小程序后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可设置登录方式(可在【我的个人中心】-【登录设置】-【30天免登录】
点击“招生报名”,进入预约系统。
查看受理窗口信息点击“受理窗口信息”,家长可查看高明区积分入学受理服务窗口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电话,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预约查询:点击“预约查询”,家长须仔细阅读“温馨提示”,了解具体的预约规则。
家长可查看各镇街的受理窗口信息,点击“预约”可查看该受理窗口的预约日期、预约时段与剩余名额,家长可按需选择需要预约的日期与时段,确认无误后可提交预约,预约成功的家长将获得个人预约号。
5.我的预约预约成功的家长可点击“我的预约”查看我的信息、我的预约号、预约受理窗口的信息,家长须携带好相关资料证件,按照预约时段凭预约信息准时前往受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预约号仅在预约时段有效,过号未办理的预约信息作废,家长须重新预约。
▲未超过预约时间段的,家长可按需取消预约,预约取消后,原预约信息将作废处理,家长可重新预约。
6.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清单家长在前往受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前,须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证件,一次性提交所有积分材料,点击“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清单”可浏览必交资料与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信息,在页面下方可直接下载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与高明区新市民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特别提醒★
1.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9日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20时发放下周工作日的预约号。各位家长可提前进入系统查看预约名额,按需进行受理申请预约。
2. 预约成功的家长按照预约时段凭预约信息准时前往受理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过号或主动取消预约的家长可进入系统重新预约。
3. 预约成功的家长请携带好相关资料证件,一次性提交所有积分材料,现场办理时请遵守办理秩序。
2024年高明区积分入学受理地点+咨询电话
2024-04-19,全文共 312 字
+ 加入清单放号时间:首次4月19日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20时发放下周工作日的预约号。
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的规定,新市民只能够在现居住地申请积分入学,积分按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积分。
2.镇(街道)设有多个受理点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受理点办理,在受理期限内,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
2024年高明区积分入学预约受理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354 字
+ 加入清单积分入学申请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模式。从4月19日起,新市民(法定监护人)登录“高明通”微信小程序——【招生报名】——【积分入学预约】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放号时间:首次4月19日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20时发放下周工作日的预约号。
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审核评分:5月13日至6月3日。
积分公示和受理复核: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区委政法委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同步进行积分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积分排名公示:6月21日。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公告。公告结束后,区委政法委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024年高明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2024-04-19,全文共 254 字
+ 加入清单持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排名。
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初中一年级新生: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新市民子女。
放号时间:首次4月19日20时,此后每个星期五20时发放下周工作日的预约号。
现场受理:4月22日至5月20日(20个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前往预约窗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2024年佛山五区清明祭扫方式最新汇总
2024-03-26,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南海区
今年祭扫高峰时间为4月4日、5日、6日、13日、14日,在此期间前往南海殡仪馆,及各镇街墓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进行现场祭扫的市民,需通过南海清明祭扫小程序进行预约,其它非高峰祭扫可随时前往祭扫。
顺德区
广大市民要服从公墓、骨灰楼(堂)的安全疏导安排,合理选择拜祭路线和时间,实行错峰拜祭,2024年清明节无需预约,顺德区各殡葬服务机构按常提供祭扫服务。
2024年佛山清明节祭扫预约方式(时间+入口)
2024-03-26,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南海区预约指南
今年祭扫高峰时间为4月4日、5日、6日、13日、14日,在此期间前往南海殡仪馆,及各镇街墓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进行现场祭扫的市民,需通过南海清明祭扫小程序进行预约,其它非高峰祭扫可随时前往祭扫。
南海清明祭扫小程序已于3月25日下午3时上线,各祭扫场所共设置了5个预约时间,每个祭扫时段为两个小时,市民群众可在预约时段开始前半小时入场。
此外,今年每个订单一次预约同行人上限15人。
线上预约入口:https://content.foshanplus.com/fs-web-1/chingming-2024/index.html#/(微信打开)
今年,南海区依然开辟了现场预约通道。现场预约通道主要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置,除确实无法进行线上预约的老年人以及14岁以下儿童等群体之外,其他参加现场祭扫的市民均应提前线上进行预约。同时,南海区殡仪馆将举办公祭活动,代替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表达缅怀思念之情。
2024佛山50km徒步高明区交通管制时间路段
2024-03-21,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1、大德北路:荷富路辅道至鳌云路路段双方向。(因该路段为活动起跑路段,请停在该路段的社会车辆在3月22日15时前驶离,交警部门将在3月22日15时起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2、明湖北路:明湖世家对出路段西往东方向。
3、荷富路辅道:丽景东路至明湖南路路段北往南方向。
4、滨湖路:明贤街至苏河路路段双方向。
5、苏河路:滨湖路至丽江路路段双方向。
6、明湖南路:丽江路至苏河路路段双方向。
7、沿江路:滨湖路至玫瑰路路段双方向。
8、高明大桥:旧桥出城方向。
注意:上述交通管制路段禁止所有车辆(应急车辆除外)驶入,过往车辆请绕道行驶;听从现场执勤警辅人员指挥,道路解封时间视现场活动及交通情况而定。
2024佛山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2024-03-05,全文共 847 字
+ 加入清单申办条件: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申办资料:
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相关社保证明(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新市民们如有其他相关的加分材料,就能积分更高,入户的可能性更大。其他加分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动产证明、专利发明证书、投资纳税凭证、获奖证明、社会贡献证明、卫生防疫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特定工作服务证明等。
申办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户口本及计分指标佐证材料一次性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最终确定的积分入户名单抄送同级公安机关和市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
(三)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四)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新市民,可以入户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办理入户手续时必须要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集体户(集体户的管理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产权属政府)、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租赁住宅房屋(须经房屋合法产权人同意),或与亲友搭户。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含入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网上申报:
1、佛山新市民服务通(网页版)网址:https://xsmfw.fslgb.gov.cn/fsxsmfwt/。
2、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点击“积分服务”栏目,进入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
2024佛山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2024-03-05,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1、持本市有效居住证
2、在佛山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不含港澳台居民)。
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佛山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
2024佛山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2024-01-30,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春节假期中,2月10日-2月12日(春节、初二、初三)属于春节法定休假日,在这几天组织加班,应当按三倍工资标准计发加班费。春节假期的其他几天,是休息日或将临近的休息日调换过来的,对这几天的加班,可以安排补休。
3倍工资: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春节、初二、初三)
2倍工资: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2月16日、2月17日(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
关于加班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可以用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则须支付加班费,不能以补休代替。
佛山高明区第二季度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2023
2023-07-24,全文共 53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2023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按照《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签发时间,前两个季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已使用483个,剩余入户指标数共117个自动转至第三季度,累计入户指标数为367个,签发对象是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
第二季度共有132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其中130人取得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镇(街道)流管办(联系电话:荷城街道流管办88883855,杨和镇流管办88808872,明城镇流管办88836363,更合镇流管办88844831)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附件: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获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佛山高明区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手续指引
2021-10-27,全文共 2484 字
+ 加入清单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http://www.fsga.gov.cn/zxbs/bgxz/hz/。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9.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10.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7、8选其一,9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受理地点:
1.入户地在荷城街道区域的,办理地点为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出入境大队。
2.入户地在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区域的,办理地点为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
三、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窗口受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三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薄(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六、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
七、办理时限:
1.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八、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
1.受理咨询机构:市民服务热线,电话:12345。
2.投诉机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电话:88880098。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结婚证遗失的需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佛山新市民如何申请高明区租房补贴?附申请地点
2024-05-31,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高明区租房补贴申领指引
佛山新市民申请高明区租房补贴方式:
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每个家庭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扶养关系,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三代共同居住家庭的已婚(离异)二代及其子女可视为一个家庭,单独申请。
此外,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需与其子女共同申请。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监护人应履行代为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等责任。
2、个人单独申请:
家庭内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单独申请;年满18岁周岁的孤儿,可独立申请。
新市民因特殊情况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受理时要将申请人直系亲属的信息进行系统登记和比对。